于恬搬家后的第三天,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人长着一双桃花眼,眼尾上扬,明明是多情的容颜,却禁欲孤冷得要命,每每下班回来都穿着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衬衫。女发小给于恬提议,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于恬觉得ok。男发小也插一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肾。于恬:?于恬斟酌了一下,也觉得ok。两天后,她捧着最新研制出来的慕斯蛋糕,按响对面的门铃。防盗门打开,对上男人的桃花眼,眨巴眨巴了眼睛,踮起脚尖,朝他耳边吹气,说:“你是想吃它,还是想吃我?”-后来,据陆之延回忆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于恬的?大概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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