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青也夹了两根放在自己的碗里,泡椒吃起来清爽酸辣,跟一般的辣椒口味有着很大的不同,而鸡爪又被煮的脆脆的,咬一口,就连骨头都浸染上了泡椒的味道,酸爽到了骨子里。
柳青青刚吃了一口,就忍不住的口水流了下来,来不及嚼,赶紧把嘴里的口水咽下去,这才继续嚼着嘴巴里的鸡爪。
大家吃了这鸡爪,立马闭上了嘴,就连话多的柳水也赶紧低着头闷着头喝粥,啃鸡爪,这鸡爪真的是太好吃了,就是这样没什么肉的啃起来反倒是更香!鸡骨头都已经被泡的酥了,直接连着肉一起嚼,嚼不烂的再吐出来,满嘴都是鲜香酸辣清爽。
一盘鸡爪根本就不够吃,柳青青又去端了一盘子上来,就连柳秀秀和小沙沙也都一人拿着跟鸡爪啃得浑身是劲儿。
而原本煮的粥和做的饼,以往都是刚刚好的,今天早上竟然有些不够吃了。
吃过早饭,柳水喝着水好奇的问道:“姐,你今天做的是什么呀?这也太好吃了吧?我这嘴都辣肿了,但是还是想吃,就跟停不下来了一样。”
柳明也问道:“这鸡爪是真的不错,下酒的好菜啊,这比那猪耳朵还有够味儿呢!”
柳青青笑着说道:“这叫泡椒鸡爪,今天中午就把这道菜加到菜单里吧,不过限量,一天只售出十份,一份十两银子,一桌仅限一份。”
“十两银子?会不会太贵了?”柳氏有些担心的问道。
虽说这鸡爪真的很好吃,但是归根结底也还是鸡爪子,不是什么珍惜的食材,漫天要价不好吧?
柳青青笑着说道:“正是因为这是纯鸡爪做出来的,所以才要加价啊,娘,你想想,为了存这么多的鸡爪,我们杀了多少只鸡?存了多长的时间,又花费了多大的功夫才从小河村运到京城里来?这可都是成本啊,当然给得卖贵一点儿了,而且它还这么好吃,你放心,肯定是有人会买的!”
柳氏原本有些不同意,但见柳青青坚持,而且她说的好像是有一定的道理,索性也就不管它了,反正这生意上的事情,还是让青青和孙先生拿主意吧,她是什么都不懂。
吃午饭的时候,食客们听说今日百味居上了新蔡,顿时都跃跃欲试,但是一问价钱,好家伙,竟然是十两银子一份,这简直就是在抢钱啊!
因此进来吃饭的人几乎每桌客人都问了新菜,但是一得知价格居然这么贵,大多数人都打起了退堂鼓。
毕竟百味居虽然现在名气也不小,但是比起醉仙居来还是差了不少,那些真正的有钱人基本上都是去醉仙居,来百味居的都是平头百姓,或者是小有身家的富商,真正的大款还是不屑于来这里的。
柳青青也正是深知这一点,因此这第一天,她对于泡椒鸡爪能不能卖出去都是有着心理准备的,就算一份都卖不出去,那她也没什么难过的。
卖不出去正好留着自己吃,鸡爪本就不多,她还担心自己吃不够呢,自然是不想多卖出去的。
不过凡事都有意外,就连柳青青都没有想到,今日百味居会来一个半生不熟的“熟人”。
顾宁自从前几年从县城里调任回来之后,就一直在京城里谋了个清闲的差事儿,平日里没什么事情可做,就四处溜达溜达,寻找美食。
当他知道以前有过几面之缘的醉仙居的张掌柜也来了京城之后,就经常去醉仙居坐坐,喝喝酒,吃吃菜,跟张掌柜聊聊天,因为跟张掌柜有那么点儿关系在,因此他不必提前预交一年的定金才能去包厢里吃饭,张掌柜每次都会给他单独的留一个小包厢。
只不过醉仙居的菜虽然很好,但是与他记忆之中的那道海鲜粥相比,却还是差了远了的,家中的老祖宗吃了醉仙居的饭菜,也是长叹一声,失望的很。同时心里也是无比的后悔,早知道那时候就应该不论如何也要把那位小厨娘带回府里来的。
但是今日张掌柜不在,店里新来的伙计不知道,为他预留的那个包厢被别人给占了,他就成了无处可去的可怜人,正打算打道回府,却听到过往的路人说起百味居,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他便走过来了。
一进门,他就感受到了比醉仙居不差丝毫的热闹,一问位子,大堂里的位子是没有了,但是包厢还有几个,顾宁当下就定了一个,也算是有了个去处。
孙德礼见他气度不凡,心知这是来了个不得了的人物,为了以后的生意打算,他当然是半点儿不敢懈怠,赶紧端了上了一壶好茶,又端了几样店里的特色点心。
他们店里的点心不是糕点,而是小食居多,有薯条、卤水花生,蚕豆这些东西,都是些常见的小吃食,但是味道却丝毫不简单。
就说那卤水花生,单卖的话是十文钱一份,里面的卤水都是柳青青经过反复分试验做出来的口味最好的一款,另外加了辣椒,吃起来还会有微微的辣味。
辣椒算是百味居最大的特色之一了,毕竟这东西目前来说除了柳青青,谁都没有。一开始也有人接受不来这样的味道,但是久而久之,反倒是不少人专门为了吃这辣味来百味居吃饭。
这边一边有人上点心,另外就有伙计过来点菜,伙计捧着菜单,顾宁问道:“你们店里的特色菜是什么?”
“咱们店里最特色的那当然是卤味拼盘了,点一份卤味拼盘,再来一壶咱们店里的特色酒玉子烧,那味道,保管让客官您吃了一次就再也忘不了了!”
顾宁被他热情的样子说的一乐,说道:“那好,给我来一个卤味拼盘,再来一壶酒,还有什么菜?”
“客观您若是一个人来吃的话,建议您再点一个素菜,酸辣土豆丝,醋溜白菜都是极好的,荤菜的话有地锅鸡,红烧肉,都是咱们的特色菜,而且分量极大。”伙计热情的介绍道。
在介绍了店里的特色菜的时候,还不忘提醒,店里菜分量多,一个人吃药适量,倒是给了顾宁极好的好感。
“那就来一个地锅鸡,一个红烧肉,一个白菜和土豆吧。”顾宁笑着说道。
地锅鸡和红烧肉他在醉仙居吃过,但是什么土豆什么白菜就没有了。
伙计点了点头,想了想,还是说道:“客观,咱们店里今日正好上了新菜,您要不要尝一尝?”
“什么菜?”顾宁问道。
“这个您看了就知道了,我们掌柜的说了,新菜绝对是整个京城找不出第二个味道的。”伙计笑着说道。
“那好,给我来一份。”顾宁来了兴趣,说道。
“好嘞,只是这新菜定价颇高,十两银子一份,客观您看?”伙计问道。
“十两银子?竟然这么贵?那我可就更要尝尝了,上菜吧。”顾宁笑着说道。
伙计连忙高兴的下去了,这还是今日头一个点新菜的客人呢!
伙计走之后,顾宁看着面前的三样巴掌大的小盘子里装着的小吃,好奇的拿了一根薯条吃了起来。
口味咸香,带着一点特殊的……问道,吃到嘴里感觉有点说不上来的……火辣辣的疼,不过味道确实是极好的,外酥里嫩。
顾宁吃了两根,就有些受不了了,连忙喝了两口茶,然后剥了个花生吃,花生味道也很好,沾上了卤水,味道很特别,很香,就是也带着些火辣辣的味道,顾宁又吃了两个蚕豆,果然,也是酥香之中带着些火辣辣的味道。
顾宁正好奇无比的观察着三个小菜,他的菜便上来了。
为了节约时间,荤菜柳青青都是提前煮好了放在一边,有客人点的时候拿去回锅热一下就行了,快的很,素菜好熟,也很快,这样一来不仅仅能够大大的减轻柳青青的负担,也极快的加大了上菜的效率。
顾宁也没想到他的菜会上的这么快,看着面前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以及热气腾腾的地锅鸡,他好奇的问道:“你们家烧菜用的是什么锅?这么快就做好了?这肉能软烂入味吗?”
伙计笑着说道:“这个啊,客观您尝尝就知道了,上菜快,这可是我们家的一大特色呢!”
顾宁自从进来了这里之后,那是处处都充满了好奇,他夹起一筷子红烧肉,肉被炖的极为软烂,他夹在筷子上就开始乱颤,放进嘴里,肥肉的部分简直是一抿就化了,完全不需要牙齿。而且肥肉经过慢炖,里面的油脂全都炖了出来,吃起来没有一丝一毫的腻人。
瘦肉的部分也被炖的酥烂无比,咸中带甜,香味十足,完全不比醉仙居的差。不,甚至说比醉仙居的还要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