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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鸳鸯夫人(1 / 1)

尽管林邦彦并未将那日寿宴上陈侧妃院子中发生的事声张出去,但江夏王府多了一个鸳鸯夫人之事,传到了不少人耳朵中。而今他也得了老王妃青眼,日日在身边带着,请了夫子来读书习字,再瞧那陈侧妃,分明多年来都过得寒酸另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就是,众人忽然发觉,江夏王府还有一个儿子林骏德,如简朴,如今母凭子贵,锦衣玉食胜以往十分。

此时,林弦歌的小院早已修缮完毕,她便从荣景堂搬出。许多事在老王妃的眼皮子底下做,毕竟不稳妥。

寿宴过后,王氏鲜见地收敛了几分,平日里不再找她的麻烦,她也乐得轻松。

“见过郡主。”门外一个湖绿色长裙的少女翩翩而来,轻巧地向她行了个礼,“郡主想见奴婢?”

林弦歌微微一笑,她身边的小几上除了自己的茶杯,还另备了一杯,显然是在等待此人。“快起来,如今你也是府中的夫人了,再自称奴婢,叫人听见可不妥。”她提及此事,鸳鸯的面色却有些怨恨起来。

当日鸳鸯被放到庄子里头,本以为就此脱离苦海,谁料林弦歌却托人带话给她,要求一叙。她将林弦歌当作恩人,自然从命,谁知林弦歌却要她入府做个侍妾。鸳鸯虽是农户之女,却与她那谄媚的老父不同,颇有几分骨气,只说愿为白丁妻,也绝不做贵人妾。

林弦歌也不逼她,只是说:“如今我那继母要害我,魏千身子尚未好全,我在王府中可谓是四面楚歌,无一人向着我,便是祖母在,也管不了事了。我需一人在府中为我做内应,否则,不是我危言耸听骗你,哪日我被继母毒害,魏千……只怕也保不住。”

这话令鸳鸯的心中一揪,她自小疼爱魏千这个弟弟,如今魏千的身家性命全仰仗这郡主一日三餐珍奇灵药调养着,便是心中再不情愿,也只得咬牙应了。

思及此,她收了面上的忿忿之色,移步到林弦歌身旁的位子上坐下,低头饮茶不语。

“我知道你不情愿。”林弦歌轻声道,目光凝注在鸳鸯身上,冰冷中却多了几分柔和,“只是情势所迫,我不得已出此下策。但我可以用性命作保,有我一日,便有你一日,待我事成,你便可出府,我替你父亲与弟弟谋条生路,并为你们姐妹寻一户好人家。”

她话中难得地带了几分真诚。利用鸳鸯,她也是思虑再三才下定决心。身为女子,她最恨利用女子,但如今这人选,非鸳鸯不可,她心中愧疚,也只得日后再多加弥补。

鸳鸯点头,心中稍稍好受了一些:“我是为了千儿,可不是为了郡主回报。只是我做了夫人一事,万不可与千儿知道……”

魏千是个烈性子,林弦歌前世便已知晓。若不是大义之人,又怎会只因萧逸之救了一命,便誓死跟随终身?他虽感激林弦歌,但若是知道自己姐姐到底还是受人辖制做了妾室,难免一时性急,做出些不可挽回之事。

“你在府中,他又是我的暗卫,迟早要相见。”林弦歌思忖片刻,“到时你只推说我父王强要了你,再教他若要报此仇,从长计议才好。魏千年少气盛,但你要懂得,在这府中万不可冲动行事,有些事我可护着你们,但有些……只怕你们会被吞吃得骨头都不剩。”

一番话说得鸳鸯有些寒意。从前她不知王府是个什么地方,只是羡慕极了这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如今来了几日,方才知晓其中凶险可怖,竟如狼窟虎穴,这长宁郡主能够幸存至今,还能与继母一争,到底不是普通的娇弱女儿家。

“鸳鸯全听郡主的便是。”她自知并非玩弄心计之人,如今做了夫人,早已被王氏和几个姨娘恨毒了去,若想将来能带魏千逃出生天,只得依靠林弦歌,“只是前日寿宴,郡主究竟是如何栽赃那王妃……”

林弦歌啜了一口茶,悠悠道:“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怪只怪她自己心术不正,要给我下春风醉。我本只是在父王的早膳中暗中下了普通春药,将他引到陈侧妃院中与你相遇,再让青鸾那丫头带着骏德,撞破父王好事。父王自然是会迁怒于骏德,青鸾再借机将骏德受惊一事捅出去,祖母疼爱孙辈,今后骏德就不必藏于后院里了,我手中也多了陈侧妃这个筹码。”

她说得轻巧,但其中设计却步步紧扣。顿了顿,林弦歌脸上露出几分玩味的笑意:“都是母亲自己不好,我知晓了她下的是春风醉,这才又生一计。”

听了沈长渊的话,她才决定将此事栽到王氏身上,叫她吃了这个哑巴亏。一边让沈长渊去库房偷偷取了春风醉装在瓷瓶中,一边再命冬渔暗中将自己那只沾了春风醉的酒盅与林邦彦的互换。因是府中宴席,众人所用器具皆是公中分配,相差无几,所以并未被人察觉。

她料定事发后,林邦彦会想到遣人查证,所以才偷天换日。而那瓶春风醉,她则交给了青鸾,让她借机藏进王氏身上。王氏昏倒之时,青鸾跟着几个丫头一起上前,趁乱将瓷瓶塞入王氏荷包。之后林弦歌再故意撞了一下,纵然王氏怀疑,但从头至尾林弦歌都未近过她身,自然留不下把柄。

这一局,她费尽心思,看似只将鸳鸯带入府中,又令林骏德得势,王氏看似全身而退,但一个给丈夫下药的妻子,只怕得意不了多久了。她攥紧了手中茶杯,暗自思忖。

“郡主?”鸳鸯却是急于知道她的计谋,出声唤道。

林弦歌回过神来,浅笑道:“时候不早了,日后我再说与你听。鸳鸯,你要记住,不必太过殷勤讨好父王,维持你本来的模样就很好,有我相助,府中自然会有你立足之地。”

这头众下人只对新晋的鸳鸯夫人议论纷纷,却也并未忽略王妃日益铁青的脸色。林邦彦往日在京中素来有个深情不负的美名,只因传言里他爱极了亡妻靳氏,不仅每日初一十五都为其斋戒半日,还时常撰文写诗悼念先王妃,被京中无数妇人文豪称颂不已。

但王府中人谁不知道,自己王爷是个什么性子。他当年青睐靳氏不假,但也并非就此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然也不会在大婚后不久就抬了陈氏和王氏入门。与天下男人都一样,林邦彦也爱美色,是朝秦暮楚的性子,府中姬妾不少,大多没个名分,腻烦了就由王氏趁机收拾了。朱姨娘和钱姨娘不过是因为有了子嗣,才得以在府中有一席之地。

所以这新夫人鸳鸯,一时之间竟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府中的下人纷纷上杆子巴结,原因无他,林邦彦对这位夫人似乎很上心,三天两头往她院子里跑,宠爱甚至压过了先前最得宠的纤云夫人。而这位新夫人,转眼之间就穿金戴银吃香喝辣,难得的是她性子仍如往日,耿直干脆,对待下人们也极好,颇得人心。

“什么东西,不过是个乡野丫头!”眼瞅着往日里来自己这儿献殷勤的下人们转了风向,纤云夫人却是坐不住了,找了个机会到王氏院子里叙话,说着说着来了气,便向地上啐了一口,“这般小狐狸精勾引王爷,王妃也能容下她不成?”

王氏这几日为避风头,也不盛妆,甚至极少出自己的院子。她看纤云也是不顺眼,此时见她话里话外都是吹嘘那鸳鸯如何得宠,将她这王妃不放在眼里,显然是想挑拨自己去对付鸳鸯,不过是心中冷笑。

她懒懒地靠在椅背上,保养得当而像少女一般纤细白嫩的指尖在玲珑捧上来的水晶盏中挑拣着,捻了个剥过皮的葡萄送入口中:“你若是不满,就向王爷进言,跑到我这做什么。”

近日里,受了那下药之事的影响,林邦彦不仅不来看她一眼,就连寻找林思源下落一事也不过问了,王氏难免有些心灰意冷。加之纤云出身戏班,王氏向来看不上她,也懒得搭理。

纤云生得眉眼细长,五官虽然平平,却因唱了多年的台柱子,颇有几分勾魂摄魄的媚人风情。她指甲留得长,红通通地染了蔻丹,此时搭在扶手上微微颤抖,险些被气急了的主人折断。

“王妃,妾身可是看不过去,才来找您诉诉苦的呀,先前王爷宠爱妾身,但妾身可是您的人,平日里为您办的事也不少……可这鸳鸯,若是不服您管教……”

纤云能够在府中立足脚跟,不仅是因为林邦彦的宠爱,更有王氏的纵容在里头。身为当家主母,处置一个小妾没问题,只是王氏借由纤云之手,在林邦彦耳朵边吹了不少枕头风,又因纤云到底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是风月场上摸爬滚打过的,在府外还有些人脉通道,可以为她所用。

虽然当日自己身陷困境,但事后想起,王氏可以肯定,必定是林弦歌与沈长渊二人在其中动了什么手脚,否则,不会自己使计不成,反而惹了一身骚。

“我倒是小瞧她了……”她的指尖深深掐进葡萄的果肉中,甘甜的汁水顺着白玉似的指头向下流淌,此时开口,却不像是对纤云说话,而是自言自语,“都是源儿一事令我自乱阵脚……如今,我可是要认真起来了。”

仿佛没看见纤云一脸的疑惑和不甘,王氏将手中揉碎了的一团烂葡萄掷到地上,忽然阴测测地笑了起来。源儿不见了,娘家又不能用,她和彤儿却还在这府中煎熬,若想为彤儿博一个好前程……林弦歌,挡了路的狗,只有被人除去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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