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晚低低地“嗯”了一声,又笑了笑,说:“那部手机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我用那部手机录了一些当时唱的歌,但是导不出来,也舍不得扔,就一直用着。那天我拿出来,纯粹是为了捉弄追着我的记者,没想到被人抢走了。”
想到那天,叶晚突然有点儿感谢那个记者,如果不是他的话,她肯定进了席殊的门,取了礼服后就陪周南明参加宴会去了。她感慨:“那估计是我喜欢的第一个记者,哪天见到了,我要好好感谢他。”
“你很讨厌记者?”
“也不是。”叶晚小口地吃着红薯,因为嘴里嚼着东西,所以说话有点含糊,“好的记者当然不讨厌,因为他们报道事情的真相。偏偏有些记者喜欢胡说八道,更可气的是,一些人还信了。”叶晚说完又安慰自己,“算了算了,我的老板说了,这样的事情最好不要搭理,歌手嘛,都是用作品说话的。”
沈渡没有说话。她知道他不爱说话,便摆了摆手,继续和红薯较劲。就在她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他突然开口,声音冰冷,隔着薄薄的雪钻进她的耳朵里:“就因为这样,所以你把委屈都咽下去吗?”
叶晚一怔,抬起头,看了他好一会儿后,才露出笑来:“我不委屈啊。”
她笑得可爱赤诚,沈渡的心却像被针扎了一般,猛地一缩。很久后,疼痛在他的胸口蔓延,他从来不知道,心脏会这么疼。
他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半晌后开口:“不委屈的话,你为什么要哭?”
“我……”
“你为什么要忍耐那些不喜欢的人?为什么明明是他们错了,却是你受委屈?难道你挨打了也要忍着吗?”
叶晚眨巴着眼睛,很难想象这样的话是从沈渡口中说出来的。在她的眼中,他向来是冷漠的,不问世事,只救死扶伤。她一时忘了委屈,八卦起来:“你……打过架吗?”
沈渡像想起了什么事情,笑了笑,“嗯”了一声:“打过。”
叶晚:“……”
她好像知道了不得了的事情!
后来有一天,叶晚忽然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她很好奇沈渡为什么会说出那些话。彼时,沈渡刚刚结束一场手术,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叶晚窝在他旁边玩手机。
沉默了许久后,他才轻声开口。
“我当住院总医师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吃住在医院,哪个手术室需要人,我就往哪里顶,哪边需要急救,我第一个上,无论事情多么零碎,多么烦琐,都要我上。我吊着水给病人麻醉,过年连家都回不了。这些我都能接受,我也能忍受,我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晚晚,为什么看到你难过,我就觉得这是天大的事情了呢?”
“明明没什么,可是我感觉天都要塌了。”
那个时候,他就觉得,眼前的小饭团早晚是他的,所以他提前心疼了一下,提前把她当成了他的姑娘。
他只想告诉他的姑娘,他不觉得委屈,也不要让她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