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手拉手,边走边聊,虽然两个人都有意识地走得慢些,以便一起走得更久一些,但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出了很远。
突然,她兴奋地向前一指:“那不是那天那家旅馆吗?”
他不能因为出来了,他不知来到这里是她的故意,还是两个人无意。
云亭亭哀戚地说:“想不到才一个多月,这里已经成为故地了。爸爸你不想故地重游吗?”她歪着头问他。
她的声音如水般温柔,他有些把持不住了。
“要不……再去看看也好,只是从此以后,我们都要彼此忘记……”
云亭亭点点头:“嗯,鲁迅先生也写过一篇《为了忘却的记念》……不过,列宁也说过,遗忘就意味着背叛。”
两个人已经来到旅馆门口。
凌雪峰叹了口气,苦笑道:“我遗忘不遗忘,都已经背叛了,不仅背叛了她,也背叛了你,还背叛了我自己……”
“别太自责,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何必背那么重的心理包袱?走吧,咱们进去看看。”
她把他拉进了旅馆里面。
旅馆的服务员警觉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她。
正好那天那间客房还是空的,他递过登记簿,他编了个假名字,填完后把登记簿、押金和住宿费都交给了服务员。
那天的房间正好空着,云亭亭牵着他的手轻快地进来、
一切都和那天夜里一模一样,床铺和床上的铺盖,桌子和桌子上的暖瓶茶杯,只是没有那夜的雨和那夜的冷。
阳光明媚,把两个人浑身上下都照得亮堂堂的。
一进门,她就直接像猴子攀爬一样,挂到他的脖子上,他想躲,却无力躲开,只好听任她把他缠紧,他感觉到她的重量,很轻,可能还不到一百斤。
“别这样,我们就看看而已,已经大错特错了,不要再玩火自焚……”他想让她下来。
她趴在他的耳边:“既然是最后一次,不如索性彻底放松,彻底放纵。”
他心一动,但仍然把她放到地上,但她虽然双脚着地,双手却没有松开的意思。
他低下头在她耳边说:“记忆是沉重的,最好的放松就是忘记,永远把我忘掉,不值得的!好好保重吧,亭亭,我该走了。”
说完,他挣开她的怀抱,向门走去。
“爸爸别走!”她带着哭腔,跑到他的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难道你就真的忍心这样离开我吗?求求你,留下吧!再陪我一个小时,就一个小时!”
看着她美丽的容颜,精致的鼻子,洁白的牙齿和真挚的表情,他竟然无法拒绝。
“把我抱起来!”她抬了抬手。
他俯下身去,一个“公主抱”,把她托了起来。她真的很轻,足足比丁焱焱轻二十斤。
“我还要你像那天舞会那样,抱着我转起来,飞起来!”她格格笑着。
他照做了,在地上转了一圈又一圈。
“噢,飞了,飞了,飞了!”
她笑声灿烂,他却忧心忡忡。
三四分钟后,他有些累了,就停了下来。
在他休息的时候,她又提出一个要求:“爸爸,等一会,我还要骑到你脖子上!”
他的呼吸终于平稳了下来。于是蹲在地上,她双腿一跨,骑了上来。
他站了起来,她双手伸开,拍着手,好像她变成了一只鸟儿。
他驼着她满屋子走了好几圈,她兴奋地尖叫着,他刚才的忧郁莫名其妙烟消云散了。
“我还要站在你的肩膀上!”她说。
“好啊!”又蹲了下来,她站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想站起来,但这次的动作难度太大,他想站,她却感觉重心不稳,怕掉下来。
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她想出一个办法,到墙边试试,他同意了。
这个办法真好,在她的肩膀上,她扶着墙站了起来,他也慢慢站了起来。
“哇,好高啊!”
为了站得更稳,她把两只手都递给他,他攥着她的两只手,慢慢迈出了步子。其实这是他在家经常和凌晨作的游戏,他做得轻车熟路。
他走到吊灯跟前,她轻松就摸到了灯泡。
想不到灯泡上有灰尘,灰尘掉下来,掉进他的眼睛,他“啊”了一声。
“爸爸怎么啦?沙子迷眼了?那你蹲下,我下来。”
他十分感动,这个女孩子为什么这要默契?
他在地上蹲下,她快速从他身上下来。
她拉着他来到窗前,那里的光线更好一些:“我来帮你舔舔。”
她伸出温暖的小舌头,在他眼睛上轻轻舔着,舔一下,就让他眨眨眼感受一些:“还在吗?还疼吗?”
他不断把自己的感觉告诉她,终于,他觉得眼睛里异物的摩擦感没有了:“好像没有了。”
“啊,好了?太好了!”她晶莹剔透的小手在舌头上摸着,想把那粒灰尘找到,却怎么也找不到。
“那就去用水洗洗吧。”
旅馆太简陋,房间里没有自来水,她就到水房用脸盆打了半盆凉水,又把暖瓶里的开水倒进去,把水兑好,又像给孩子洗脸一样,给他把脸全部洗了一遍,并让他再眨眼,确认灰尘真的被清除掉了。
她用热毛巾给他擦脸的时候,他仿佛回到了遥远的童年时代,感觉特别幸福,这是一种来自女性的特有温暖。
这种温暖,他曾经从丁焱焱身上得到过,但是不多,更不长久,更多地,她给他的是一种哆哆逼人的压抑感。
而云亭亭不同,她从来不曾让他感觉有丝毫的压力,哪怕是怀孕事件发生之后。
如果能够,他真想让时间在这里停驻。
她又在说话了:“那天太匆忙,顾虑也太多,一切太短暂,也太不真实。今天我要好好感受你,好好记住你……”
她的意思他听得清楚明白,其实这也是他的意思。
他的理性本想拒绝,他的欲望却在迎合,咬了半天嘴唇,他突然把她抱紧:“我想死你,爱死你了!”
说毕,他和她并排在床上躺了下来。
她两眼梦幻,嘴里喃喃着说:“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
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
“这是王蒙的《青春万岁》?”他问。
“你也读过?”她睁大眼睛。
“嗯,不过我最喜欢的是“青春万岁”这个书名,而不是内容。其实我更喜欢读外国小说。”
“说说看,说不上我们还有共同喜欢的。”
“我最喜欢《红与黑》。”
“真的?”
“我喜欢于连.索黑尔。”
“真的?我也喜欢于连!那你更喜欢德瑞那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
“我都不喜欢,”他狡黠地笑着:“我喜欢你!”
“喜欢我就带我走吧!”她的小嘴把他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