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争宠(1 / 1)

魏冠华进家门时还是头重脚轻的状态,临别前,江潮说的话,不断在脑海盘旋。

他把自己扔在沙发里,思忖着下一步该怎么办,给江家施压,让他们承认婚约,已经不重要了。

最重要的是如何阻止叶、江两家家长见面。

多年来他一直有个秘密,他大哥压根不是江远的救命恩人,虽然当年他也是从朝鲜战场下来的。

但因为资历不足,文化不高,没两年就转业了,转业后的生活困难,加上那几年自然灾害严重,填饱肚子都成难题。

转机在宋兰枝身上,当年他上战场,组织上给她安排了工作,把她分配在邮电局工作。

当年的邮电局工作面广泛,别看它其貌不扬,但不论在建国前还是之后,都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功劳。

自打42年开通本地到周围两个城市电报电路各一条,建国那年设莫尔斯人工发报机一部,有线电报电路一条。

它的地位就逐渐彰显。

因为当地独特的地理位置,国家那时候大力扶植电信业发展。

60年时设电传机7部,莫尔斯人工发电机25部。

无线短波发信机、无线短波收信机各20多部,电报电路33条。

可以说,在1970年以前,本地的邮电局承担着通往全国各地,跟我国有外交关系各国的长途电话、电报业务。

以及周围十八个区县的长途电话,电报的中转业务。

经过本地中转的电报电话,全采用接转形式半自动转报,就是无法直接互通电话,必须通过总机接通。

那会能在机房里上班,给人转接电话,是一件光荣又清闲的工作。

在这上班,自然而然收到的消息也多了些。

当初江远在抗美援朝战场上领到二等功,才有机会往家里打长途电话,他把儿子婚姻大事许诺出去,跟恩人结了娃娃亲,总得跟媳妇说一下。

巧的是同一天,宋兰枝前后接到二起从战场上下来的平安电话。

不约而同的,都提到指腹为婚的事。

身为接线员的宋兰枝跟段茯有过几面之缘,看人家家世好,偷听时就把这事记下了。

还跟丈夫说过这种巧合。

本来就是个娃娃亲,跟他们无关紧要,记下来就是当一个稀罕事对待。

可后来他转业,生活困难,不知怎的就想起这个事,那会江远已经成公安局长,二者地位越来越悬殊。

人一旦物在质达不到满足,就容易滋生罪恶,二人不知怎的,就生起假冒他恩人的想法。

当然,他们也怕露馅,为此宋兰枝私下没少打听江家的事。

得知后来好些年都没人去跟他相认,胆子就大了。

战场那么残酷,没准对方已经死了,又或者他们对方没留下姓名地址,战争胜利后,各奔东西,再没相见可能呢?

那么大的恩情,就这么浪费啦?

犹豫许久,到底是邪恶贪婪的念头占据上风,夫妻俩反复钻研细节,准备好认亲用罗汉钱,年份痕迹做得真实。

捏造了一个没上过战场早亡的大哥,领养了一个姑娘当他遗孤。

于是隐瞒十数年,精妙且毫无破绽的阴谋就这么展开了。

根据这层身份,他如愿当了公安,妻子也当了公职人员,而且还利用了这身份,完成了好多任务。

本以为日子会这么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谁知中途蹦出了个程咬金。

那天的国际电话只有两起,还是前后脚打来的。

后来他才琢磨过来,当时只有得了朝鲜政府颁发二等功奖牌的战士,才有机会打那珍贵电话。

叶连山,这是当初记在备忘录上的姓名,也是只有夫妻俩才清楚的,江家真正的结亲对象。

所以在给江潮的接风宴上,他听见叶穗父亲就是叶连山时,才会那么惊讶。

后来托在工会的亲戚,说是要发福利,把他奖牌证明收上来,确定一下是不是二等功。

奖牌他没看见,是亲戚帮忙验证的。

同名同姓的话,可能是巧合,但同一战场,得了相同功劳,落下腿伤的,已经把其他不确定因素排除了呀。

这么说来,真正跟江家有婚姻的,不就水落石出了?

好像冥冥中自有安排。

他们尽可能把命运红线打乱,可谁能料想到,阴差阳错下,江潮跟叶穗,早年就指腹为婚的年轻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他可不是为二人有缘而叫好。

他发愁啊。

要是让两个亲家见面,即使再物是人非,沧海桑田,生死之交的战友,能认不出对方?

到那时,他要咋办呢?

正愁得慌的时,媳妇回来了,猛不丁看见胡子拉碴,身上衣服皱得跟抹布似的男人,她还吓了一跳。

“你还知道回家?我以为你被外面不要脸的小妖精迷住了呢!”

女人摘下手套,居高临下指责。

魏冠华没时间解释别的,简单又焦灼同她说了下火烧眉毛的事。

宋兰枝也呆住,连灌好几杯浓茶还是不可思议的惊呼,“老魏,你别蒙我,天底下没这么巧合的事。”

“蒙你我有啥好处?废话少说,快想想咋把这坎跨过去吧。”

一旦被拆穿,就是身败名裂的事啊。

夫妻二人面对面思考时,魏悦回来了。

见叔叔婶婶都在,她收起笑容,小心翼翼跟他们打招呼。

他们心里有事,简单摆手后示意她进去,看着‘侄女’窈窕背影,宋兰枝脑海猛地窜出一个想法。

她用胳膊顶顶丈夫,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男人紧皱的眉头,逐渐放松,说完后连连点头,一副再赞同不过的样子。

…………

自打几场春雨过后,冬天好像猛地离开。

树枝长出新叶,街上的男女老少,也终于脱掉厚棉袄,穿上薄衣。

自打救回来胡光华后,他就说过够了漂泊日子,想陪伴孩子,再做点安稳营生。

反正眼下已经积累了这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以后就小打小闹,重头放别处。

这两天正跟兄弟们四处走访、考察项目。

胡玉州以前只要放学,就跟院里其它小伙伴玩耍,不到吃饭点绝对叫不回他,但最近家里多了只鸟儿,他一反常态。

几天不见,小东西长大不少,灰白的羽毛逐渐加深,体型也变化良多。

两只狗被教训过,不敢当它是狗粮,但嫉妒它占据了主人目光,平时没少吓唬。

更卑微的是胡玉州,严格说,幼崽是他带回来的,也是他给搭起的窝儿,喂食清扫它的窝之类的,全是小孩儿忙活。

伺候这么精细,但鸟儿就不爱搭理他。

它喜欢谁呢?

毋庸置疑是叶穗。

她动物缘儿超好,别管家里狗子还是外面流浪狗,甚至在外碰到牲口,都爱跟她贴贴。

拿最简单的喂食儿来说,她喂的话,幼崽都能吃多些。

而且你还得时刻提防它‘偷袭’。

只要暴露在室外,它总能瞅准时机,不是落你头顶,就是落你肩膀,还爱拿脑袋蹭她脸跟身子,腻歪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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