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温凛做了个梦。
她梦见杨谦南跳下去,把那枝荷花摘给了她。她站在池边气急败坏,说池子里就剩这么最后一朵荷花,你还给它摘了,你奶奶怎么还没把你从族谱上除名?
杨谦南半个身子浸在水下,擎着花盖说,你就说它好不好看吧。
她不说话。
他说,那我扔了。
温凛连忙抢下来说别,然后蹲在池边,把它化作一盏莲灯,小心翼翼地顺着水波送走,忍不住惋惜:“人家作为一朵荷花,得多努力才开到了九月末啊,你就这么把人给摘了。”
杨谦南笑她似林妹妹葬花,说:“本来也就这几天谢,让它发挥下余热。”
温凛还是心疼,转念又说,“你从水里起来。泡这么久该要着凉了。”
他说:“这不是在给你的花赔罪呢么。”
她说:“别耍嘴皮子,快起来。”
他说:“那你拉我上去。”
温凛清醒地想着,她就这点力气,拉他一下还不得自己栽进去?可是梦里的自己不受意识控制似的,毫不犹豫地伸手去拉。
三亩荷塘顷刻化作十里霜江,她栽下去,身旁空无一人。她无止境地下沉,沉不到底。
梦中飘来一段芰荷香,秋风里带腥,将她惊醒。
醒来才发觉,是电话响了。
绪康白不知从哪得来的消息,知道杨谦南带她去了杨靳瑶的送行宴,上来就说恭喜,正式坐上了正宫位子了,“是不是该请我吃个饭,温总?”
温凛惊魂未定地擦着虚汗,被他叫得一阵好笑,说:“再请你吃饭,我另外半条命也没了。”
绪康白恶劣地促狭:“哟,玩儿这么大?”
看这一个个的,掀开皮囊瞧骨相,其实都一副德行。
温凛也是要脸皮的,肃声警告:“你再贫嘴,咱俩的交情可就尽了。”
“别。”绪康白清朗地笑,一语双关,“咱们俩这么优秀的合作伙伴,尽了多可惜?”
他打电话来其实有正事。
温凛的公司步入正轨之后,不再满足于小作坊式的内部消化,瞄准了更广阔的品牌营销市场。绪康白为她牵线搭桥,帮她进了一家知名品牌的广告竞标。
“我就帮到这。”他说。
温凛连忙跪坐在床,喜道:“足够了!”
“有信心?”
“没信心。毕竟和业内知名公司比,没什么竞争力。”温凛说,“拿不到独家合作也没关系。我的目标是成为他们的合作方之一,吃一小块蛋糕就够。毕竟单新媒体营销这一块,没有几家公司能拿出比我更好的方案。”
绪康白说:“这叫没信心?”
她讪讪道:“确实没有多少啊……”
“行了。”他笑着打断,语气透着顽劣,“成事之后请我吃饭。你自己搞定杨谦南。”
他们这些人,都有点唯恐天下不乱。
温凛就这样在众人的调侃和观望里,度过了一段平静安然的日子。
那时苹果公司刚刚推出令它声名鹊起的iphone4,杨谦南趁它在香港发售,换了个新手机。一周里有三四天,她走出教室,就看见他等在阶梯教室外的长凳上,玩一个博`彩app。
这款应用的界面十分简陋,乍一看像最原始的纸牌小游戏。杨谦南在上面压21点。
玩的是现金。
有时候她的教授拖堂拖得久,她就百无聊赖地转着一支笔,心想时间就是金钱,就这会儿工夫,外头那位应该又输出去好几顿晚饭。
等到终于放课,温凛第一时间挎上包出去。
她有点小农思想,看见他又乱抽牌,劈手把手机夺过来:“你算不算牌啊?对面up牌那么大还抓两张,大概率爆了,你跟着抓什么抓!”
杨谦南双手枕在脑后,往墙上悠然一靠:“下课了?”
温凛没好气地嗯一声,在屏幕上指指戳戳,帮他赢回来两把才甘心。
刚递回去,对面教室踏出来一双皮鞋。
温凛心道坏了,小农思想要不得,捡了芝麻丢西瓜。
她一抬头,和陆秉青的视线对个正着。
对方好似本来打算视若不见,但被她这么一望,三个人面面相觑,彼此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杨谦南从脑后抽了只手出来,给他姑父介绍:“你侄媳妇。”
温凛都想砸了他的手机。
陆秉青的表情相当精彩,她一度不忍回忆。儒雅的学者夹着一只黑色公文包,无意识地把包移来移去,最后勉强笑了笑,说你们别堵在门口,后面的同学出不来。
鱼贯而出的同学们给了他缓兵的时间。
陆秉青收拾出一张仁慈面庞,问杨谦南说:“你晚饭吃了没有?”
杨谦南说,“没。这不在等你侄媳妇一块儿吃。”
温凛那天终于找到了由头,卸载了他的赌博app,并勒令他一个月不能装回来。
杨谦南挺无辜,说:“你不是对你们学院的课堂效率很有意见么?正好我帮你反映反映。”
她忍无可忍地喊:“杨谦南——!”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嗯?”
温凛最终放弃了和他的交涉,从此之后去上课都恨不得戴个口罩。
后来有一次,她问杨谦南,他为什么这么热爱输钱。
杨谦南笑着答:“赌博不就图个乐子?你斤斤计较算出来钱,有什么意思。”
有时候温凛觉得,自己在潜移默化地被改变。从前她是最擅长趋利避害的人,也在最适当的时候抽过身。可惜现在她转动脑子想一想,满脑子都觉得他有道理。
赌这个字,确实不该算。
就像他们这一段关系,纵她赌技再拙劣,也能算得出结果。但她告诫自己,不要算。人生总在算计,当个赢家又有什么意思。好运气要老天双手捧上来,才值得欢喜。自己匍匐着去挣,赢了也是悲戚。
所以他们一起麻痹在这种平静与安然里头,从未意识到,那一根见血的银针,会在何时到来。
答案在十月,他们吵了有史以来最凶的一场架。
温凛觉得很奇妙。虽然他们的关系不伦不类,但互相从未急赤白脸,即便闹到决裂的时刻,也是她静静地走,或是她静静地受。
要论关系融洽,他们兴许能评上模范情侣。
但那一次不是。
要问原因,她想了想,或许只能归结为——杨谦南是真的喜欢她。
他喜欢一个人的方式非常庸俗,送礼物,陪伴她。在她需要的时候,他会不吝惜帮她一点小忙。
那天就是这样。温凛在上竞标会之前,被他喊去一个饭局。
坐进去她就发现情况不同。那是一个只能用气势恢宏来形容的宴会厅,一张分餐式的长餐桌,准时到的人都着深色正装,不约而同地坐在下座。
整张餐桌半黑半白,杨谦南领着她在白的那边随手挑了个座,空出了最上方一个位置。
重要人物自然来得最晚。温凛惊愕地发现,她投标的甲方公司老总和几个助理簇拥着宴席的主人,两人攀谈着入席。那位主人穿得很休闲,像是刚从哪个健身房出来,虽然年过半百,但精神瞿烁,一身白色运动短袖,健步坐上主位。
后来温凛才得知,他就是杨谦南那位出自传的叔叔。
她暗自懊悔,当时怎么没好好研读一下那本投资学教程。
杨谦南看她表情异样,以为她紧张,说:“没关系,就是带你混个脸熟。”他面色平常,贴心地给她淋酱汁,小声附在她耳边,为她私底下介绍宾客。
温凛其实知道,他这样不热衷应酬的人,能为她做到这一步,何止是受宠若惊能形容。
她猜想他会希望她表现得雀跃一些,至少野心勃勃,或者暗自感激。
可她不知怎么的,就是做不出表情。
这段饭本来没她什么事。用杨谦南的话来说,她就是个混脸熟的。他叔叔是个很风趣的人,一顿饭都在闲聊,酒过三巡还让服务员打开宴会厅里的电视屏幕,问有没有点歌功能。
温凛默默喝着丝瓜芦荟汤,腹诽说难怪杨谦南说他不着调。明明是那么上位的人,却像个顽童一样。
令人震惊的是,那块屏幕麻雀虽小,功能俱全。
服务员喊来一个会操作的经理,弄了半天给他调出一个卡拉ok模式。底下人都没吃过这么混搭的饭局,面色纷纷尴尬,但都只好赔笑。
幸好这席上真有会唱歌的人。
温凛一进来就注意到了,席间除了她,还有另一个女人。她那位甲方老总以风流著称,经常和不同的小网红一起出镜。后者一听要唱歌,想也没想就接过话筒,笑盈盈说:“那我就献丑了。”
挑的歌也很正经,是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
众人该喝汤的喝汤,反正也没人听歌,交头接耳说今天这丝瓜不错。
就是图个气氛。
一首唱罢,领导高兴,众人捧场。
杨谦南搂着她的腰,悄声无息地扑哧一声。
温凛掸开他的手,压低声道:“你正经一点。”就算再怎么不爱应酬,也不能在这种满场乐陶陶的时分,放浪形骸地笑,“好歹是你亲叔叔……”
他就是不听。那天他多喝了几两酒,抵在她鬓角,用一种极尽肉麻的口吻,腻着她说:“不要。她唱得太难听了,没你唱得好。你上去唱一首好不好?”
温凛就是在这一刻,脸色一沉,慢慢放下了汤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