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iv:remus-thequeenofloveonthewayhome)
静谧而古老的森林中,晨间的一缕缕阳光顺着树叶的缝隙照射下来,马蹄踏在布满落叶的地面,发出窸窣的声响。
周围十分安静,偶尔有些细细的鸟鸣声回响在头顶。
路边是一株株相连的高耸大树,这种阔叶古榕树如今仅在费德沃森林存在,气根落地入土后形成的支柱根,柱根相连,柱枝相托,枝叶扩展。
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每一株下足可容纳百人站立。
“英勇骑士”瑞麦斯·米斯摩尔公爵骑着他的光明使者战马从队伍最后来到了中间。
他现在的身份是安托尼亚国王的特使,跟随王子伊诺鲁克,将女精灵南希王后的尸体护送回她故乡的森林。
他头戴白金亮盔,身穿白金釉彩板甲,里面一层锁甲一层皮甲,保护着暴露在外的关节要害。服丧的厚黑布缠绕在左臂上。内衬为红绸的银白色的斗篷披在身后,被镶金制带有小颗红宝石的槲寄生纹章胸针扣在了肩甲上。
胯下高大的白色战马也同样披着厚重的战甲。左边一侧挂着精钢盾牌和佩剑,剑鞘经过过淬火与抛光,外层被镀上了白银。
瑞麦斯·米斯摩尔刚刚从斥候口中得知,前往大陆东南沙漠旅游的前任大审判官高斯被杀身亡。
先是南希王后,现在又是高斯。接下来会是谁?
这是巧合,还是阴谋?这两件事中,是否存在着什么联系?
瑞麦斯眉头紧锁,一时间也得不出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爱心之后的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最前方的棺椁车由三十几名骑士护卫,爱之教团的主教、苦修士与教士们跟在后面念着悼词步行。
王子本人、贵族们、以及大小领主、侍从、皇家守卫和高级军官骑马位于队伍中间。队中的旗手们高举着白色服丧旗帜和代表王室及教团的槲寄生长剑旗帜,五百名手持十字重弩、腰挎宽刃长剑的士兵紧随其后。
他们都是来自神剑团一营的士兵,乃教团精锐中的精锐。
其中,既有粗壮的女人,也有胡须稀疏的少年。但无论男女老少,各个均是训练有素、有着丰富实战经验且信仰坚定的战士。
五十余来自菲泽维尔的绿衣游侠戴着兜帽,挎着长弓,分别列于队伍左右。
最尾是由骡子和牛拉的辎重车,由十来名骑士负责押送。
在送葬队的尾队后方还跟着一大群人,他们衣着各异,有穿着粗糙铁甲的骑手,有带着竖笛和鲁特琴的诗人,没有马的流浪剑客,或者干脆就是扛着锄头的农夫和老百姓。
从首都奎尔龙斯出发时,这些人就一直跟在后面。
他们和送葬队的士兵们一样,都主动系上了黑色的头巾或绑上黑袖箍。有的人希望加入到军队效力,有的想瞻仰王后的遗容,有的只是希望亲眼得见王子或英勇骑士本人。
而其中绝大多数,只是希望通过忠心哀悼的表现分到一些来自贵族们的赏钱。
当然,这些人最终都如愿以偿。瑞麦斯经常会带着他的侍从以及一袋袋沉甸甸的金币,刻意留在队伍最后。
毛驴和劣等矮种马粪便的气味让人恶心窒息,他身边年轻的侍从詹姆斯·石通一直捂着口鼻不敢呼吸,这才没吐出昨晚的晚餐。
然而瑞麦斯不以为意。
多年前他在战场上与与亡灵巫师作战时闻到的气味与这里的马粪比起来,就像是粪坑与丁香花园的区别。
而且,他也喜欢和平民打交道。所以,他也经常被平民们围住。
他们向他祈祷,或者大喊王后千古!王后千古!他也毫不吝啬的回以祝福——用一枚枚黄灿灿的金币,以王子及教团的名义。
许多士兵、军官、骑士都对这种行为感到无法理解。在他们眼里,给那群歪瓜裂枣的流浪者送钱就和扔在图拉昂江水里没什么两样。
“但是江水不会在你需要的时候举剑御敌,更不会为你冲锋陷阵。”
他的儿子卡拉缇纳替自己向众人解释道。
“十个人里至少八个不会拿起剑,剩下两个估计压根一辈子就他妈没摸过剑。他们拿了钱转身就会去他妈的妓院或干脆醉死在哪间狗屁酒吧里!”
“咒骂者”雷戈·普索森爵士说话从来不会不带脏字,也因此获得了这样的头衔。而且,他经常会把自己的行为想象到别人身上。
“至少剩下的一两个不会把剑尖指向我们。您说呢,雷戈爵士?”
他看到儿子微笑着问雷戈。
大部分人都难以理解,怎么温文尔雅的卡拉缇纳爵士和这样家伙会是朋友?
几百枚金币从来不是瑞麦斯所在意的事,他也不在乎这些人是否真的是来致以哀思。
他所在意的,是此次散播教团祝福所花费的金币大大少于他之前的估算——只用了不到五百枚,竟然只有这么少的人?
这些天,他不断回想起与国王从费德沃森林迎娶南希公主的时候,无论乡间、村落,还是市镇、城堡,直到奎尔龙斯的大街小巷,贵族与士兵、铁匠与农夫、妓女与乞丐,何止千人万人?
他不曾去数,也不需要数。
在那时,无论男女老少高低贵贱,王国的百姓全部欢呼雀跃的热情簇拥在迎亲队的旁边,阵阵高呼着国王、王后以及爱神之名。
人民曾经如此爱戴着王国,怎么到他们的王后逝世时,只有这些少的可怜的追逝者?
王后突然病逝本就让他心存怀疑,现在,又凭空添了更多烦恼。
南希死后那瞪大的眼睛、充血的瞳孔,依稀就出现在眼前。似乎她是在死前看到了什么十分惊恐的东西。
她真的是病死的吗?
瑞麦斯并不相信一位精灵也会病死,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这种事。即使所有人都说,南希生病大概是因为她嫁给了人类导致。
真的是这样吗?在去年主持比武大会时,七十岁的精灵公主还依旧像一位刚满十八岁的少女,美丽倾国,活力四射。
一切都尚不能盖棺定论。在到达精灵都城菲泽维尔后,让精灵大祭司亲自来验尸。到时,我自然会知晓全部答案。
瑞麦斯已经做好了接受一切可能答案的心理准备。
送葬队保持着缓慢速度前进。随着大道深入森林。渐渐地,路就消失了,变成了铺满落叶的土地。在他们四周,到处都是白茫茫的浓雾。
此时时间渐近晌午,瑞麦斯却发现自己已经看不清前队人马。
他从未见过精灵森林有过此等景色。“卡拉,”于是,他喊住了指挥官,“叫韦斯特来见我。”
卡拉缇纳·米斯摩尔立刻纵马向前奔去。
年轻的迷沼城未来继承人有着和父亲一样的暗金色头发,他的马名为爱之使者,和骑手一样披着白甲,他的白袍正随风扬起。一年前,他才刚刚拿下王国比武大会的第三名。
又一个儿子,如他所料在成年后成为了一名勇敢而忠诚的骑士,又一个。
看着白色骏马背后的年轻人,瑞麦斯脑海中闪过了另外两个年轻人的身影,死掉的那两个。
很快,精灵斥候随着卡拉爵士的白马从前队来到了圣骑士旁边。
韦斯特·风语者有着典型的精灵长耳,皮肤白皙。他的橡木长弓横跨身体套在肩上,腰间系着青绿色的不带任何装饰的皮带,左右各挂着两把精灵柳叶弯刀。身后背着箭囊,外穿了用树叶和杂草伪装的锁子甲,内里穿着一身轻皮甲,瘦长的身子与周边的草地和森林几乎融为一体。
他没有坐骑,但健步如飞。只靠一双脚就与骑马的骑士们并肩而行,丝毫不慢。
“费德沃从没有过这样的大雾,大人。”斥候小步奔跑,但语调平静,不曾喘息,“不过我确定我们走的方向是正确的。”
“我们现在连十码外的东西都看不清。”瑞麦斯知道精灵游侠对于寻路和追踪有着过人的天赋,但不确定他能不能看透这雾气。“告诉我,游侠大人。你的精灵之眼看到了什么?”
“我只看到更多的白雾,大人。游侠从地上的痕迹寻找线索,但没有透视眼。不过任何担心都没有必要,我们已经进入费德沃——精灵美好的绿色国度,世界上再没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
精灵的绿眼睛盯着浓雾,声音锐利而轻柔。
“再有三天,最多四天,我们就能赶到菲泽维尔。我建议车队能在晚上连夜赶路,这样只需要两天,我们也许能赶在原计划的第七日午间抵达。另外,我已派了十名游侠兄弟分散警戒在车队周围一百码的林中,希望这能让您安心。”
“游侠们的帮助确实能让我心安,我也从未质疑过精灵国度的安全性。”他归家心切,并且在责怪我们走的太慢,瑞麦斯想到。
这也难怪,原本计划最慢两个月抵达精灵首都费泽维尔,然而现已走了三个多月,才刚进入费德沃森林。
从进入卡琳娜平原开始,他们就经常被哀悼的人群拦住去路,以至于他不得不派遣骑士在前方开路。等走出大平原,时间就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双河城的情况就更不用提了,前来为王后送行封臣与贵族络绎不绝,足足耽搁了近一个星期。
之后,好不容易翻越了高山上的骇帕斯堡,结果又在河谷镇附近耗费了额外的五天。
这还不包括沿途经过的村庄、市集、磨坊、哨塔时所浪费的时间……
当行军的速度终于得以加快时,瑞麦斯的心中却涌起另一种不安。
自从离开河谷镇转向基蒂克森林东北前进后,怀有敬意的人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少——他不喜欢呆在缺乏信仰的边境地区。
王国笼罩在看不清的雾中,就和他们现在的情况一样。
或许,我们早该像这精灵游侠期望的那样,走得再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