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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七章 孙小圣的文采!(1 / 1)

在场的所有人听着孙小圣所给他们的诗。都是瞬间爆炸了。他们从来没有读过这么样子的诗。因为在大唐的时代。本来应该是一个极致辉煌而且灿烂的年代。但是这样的年代往往都是十分短暂且脆弱的。就如同天上的流星一般。可是因为孙小圣的穿越。导致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孙小圣本人的到来。不仅仅是改变了西游这一条时间线。连带着跟西游有关的历史全部都被改变了。就比如大唐本身。因为唐三藏本身被孙小圣所改变。他并没有成为那个在西天灵山上的“南无旃檀功德佛”,而让唐僧本身变成了一个修为强大的修士。而他也将自己所见所闻带回了大唐帝国。让原本应该在,贞观三十三年死去的大唐皇帝李世民。也变成了一个修为强大的修道之人。而且正因为李世民本人的变化。也是因为孙小圣的一念举动。改变了一个本身十分重要的历史问题。大唐皇帝李世民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修士。他的寿命十分的漫长。到如今为止,大唐已经延续了几万年的时间。也正是因为李世民的修饰之路。才是导致了如今的情况。而李世民也将自己的修为扩散了出去。他周围的那些武将文臣都跟着他修成了法门,随后也都是变成了修道之人。他们也都是同样的获得了漫长的寿命。最后原本应该是二百多年的大唐帝国。如今已经延续了几万年不止。那些原本应该在各个朝代出现的人们也都以各种形式出现。只不过形式上会有所不同。但是曾经大唐正史中所出现的人物却都已经该出现了。就比如李白。李太白无论是在任何时候,都是一颗闪耀的璀璨星星。他的身边所聚集的一群人,也都是在这个时代的文采斐然的才子。而这些人也都是在本来应该有的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就比如杜甫本人。其实在正史上这个人应该是少年时意气风发,中年时穷困潦倒。晚年时基本没有办法活着了。不然也不会有那句“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而这个人也在日后,因为自己的文采被人称为“诗圣”!可是如今因为孙小圣本人的到来。他本来应该是这样的命运。如今已经被改变了。如今的杜甫不仅是通过了自己文采斐然的文字入了道。而且还拥有了极其极其漫长的寿命。虽然他的体质在这些人中仍然算不上是顶尖。但是对于一个原本应该老弱病死的人来说。这样的生活已经是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所以孙小圣觉得自己的到来也不一定全是坏事。只不过因为他的到来,很多原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而已。而且如今这个世界的未来也在朝着一条不可控的方向去发展。与其说是不可控,倒不如说是未知。就连孙小圣自己也不知道,如今这个世界的历史会朝着一个如何的方向去发展。他自己有时候也很好奇。而如今他发现这些人居然完全不认识他所写的这首诗。看来不出他的预料。这个时空的唐伯虎应该也是出现了。只不过它出现的形式应该是和自己料想的有些不同。果然没有他晚年的那些奇葩遭遇。唐伯虎是写不出那些流传后世,而且是看似快乐实则悲凉的诗句的!而这样的创新也是启发了孙小圣。看来自己印象中的一些人,如今也都是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对于时空这种神通的理解,恐怕是可以更上一层楼。如果能够控制好神通的话。孙小圣本人甚至可以影响到胡蝶效应。这就将整个的时空神通变成了一种因果性的神通。一旦沾染了因果,那么神通便会更上一层楼。“没有!没有!没有!”

“在家不过是在家,粗浅的读过一些书而已!”

“算不上是有什么文采!”

“只不过是从小喜欢读书写作而已!”

孙小圣有些大言不惭的开口说道。完全没有任何对于这些诗主人的愧疚。孙小圣其实也并不打算去愧疚什么。毕竟因为自己的到来,可能改变了唐伯虎的命运。如果唐伯虎的命运真的被他给改变了。那么这个家伙应该好好谢谢自己才是!“那便请孙小兄弟再做一首吧!”

其中的白居易开口说道。他多少是有些不相信,一个年轻人居然会拥有这样文采斐然的文笔。他觉得这首诗多半是什么他身边的人写的。而凑巧被这个少年给记住了而已。所以他便是想通过这样的举动来验一验孙小圣真正的文采。孙小圣看着开口的白居易。他刚才认出了这个人。这个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是白居易。这人可是大名鼎鼎的“诗魔”,是大名鼎鼎的长恨歌的作者。而且也本身是李白的迷弟。再加上自己本身也是文采斐然的天才。而且白居易本人还赶上了大唐最后的辉煌。不过世人更多的时候知道的还是他另一个名字“白乐天”!这个名字在曾经孙小圣的前世之中。有一个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一直很推崇白乐天的名字。甚至把他的书都当做圣人的笔记来读。而这个家伙其实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白居易自己本身也是李白的超级迷弟。其本身对于李白的迷恋程度,甚至不输于杜甫。原本的世界之中,他和李白其实是并没有见过的。在白居易出生的时候。此时已经距离李白死去的时间过了差不多10年。只不过因为孙小圣的到来。让这两个跨时代的天才如今成了好朋友。而白居易也是这群人之中除了杜甫和孟浩然以外和李白走的最近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想要测试一下孙小圣本人的文采。毕竟李白在他心中的形象可谓是高大无比。白居易尽管自己十分的天才。如今的他也写出了属于自己的长恨歌。只不过如今所写的长恨歌和原本的长恨歌多少还是有些差别的。毕竟他原本的长恨歌中描述的情况和现在也不太一样。但是尽管是这样。他依然凭借着这首出色的诗歌名扬整个大唐帝国。随后便是和李太白混在了一起。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寻着自己的偶像。有了如今的这般修为。李白在他的心中位置可谓是十分的特殊的。即便是如今。大唐帝国之中有无数的修道之人。曾经传说中的仙人法术。如今在大唐长安城中的居民来看,只不过是寻常把戏而已。可是即便是这样。李太白在白居易心中的位置仍旧是如同一个真神一般。如今孙小圣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竟然是拥有着和李太白相互匹敌的文采。这让有着诗魔之称的白居易。心中有些多少不太相信。“既然乐天兄觉得本人的文采比较好!”

“那我便是再写一首吧!”

“这首诗,便是以岁月和运气为题目吧!”

孙小圣缓缓开口说道。“时也,命也,运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蜈蚣百足,行不及蛇。灵鸡有翼,飞不如鸭。马有千里之程,无人不能自往。人有凌云之志,非运不能腾达。文章盖世,孔子尚困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垂钓于渭水。盗跖年长,不是善良之辈;颜回命短,实非凶恶之徒。尧、舜至圣,却生不肖之子;瞽叟顽呆,反生大圣之儿。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为齐国首相;孔明卧居草卢,能作蜀汉军师。韩信无缚鸡之力,封为汉朝大将;冯唐有安邦之志,到老半官无封。李广有射虎之威,终身不第。楚王虽雄,难免乌江自刎;汉王虽弱,却有江山万里。满腹经纶,白发不第。才疏学浅,少年登科。有先富而后贫,有先贫而后富。蛟龙未遇,潜身于鱼虾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长。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昔时也,余在洛阳,日投僧院,夜宿寒窑;布衣不能遮其体,淡粥不能充其飢;上人憎,下人厌,皆言:“余之贱也!”

余曰:“非吾贱也!乃时也,运也,命也!”

余及第登科,官至极品,位列三公;有挞百僚之杖,有斩鄙吝之剑;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捧袂;思衣则有绫罗锦缎,思食则有山珍海味;上人宠,下人拥,人皆仰慕,言:“余之贵也!”

余曰:“非吾贵也!乃时也,运也,命也!”

盖,人生在世,富贵不能移,贫贱不可欺;此乃天地循环,终而复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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