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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六章 一首诗的爆炸!(1 / 1)

看着这群用诗词歌赋来打招呼的人。孙小圣也是有些无语。或许他的修为境界上要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高墙。可是要是比文才的话。那孙小圣可能是真的不是在场的这些人的对手。无奈之下,孙小圣只能是开始回想自己在前世的时候曾经背过的诗句。而且还要尽量的避开在场的这些人,这件事情可谓是给了孙小圣相当大的压力了!他在搜索了自己的灵魂深处的记忆之后。要是在十分焦急的情况下说出了一首由唐伯虎所写的诗。他现在只希望唐伯虎在这个时空还没有出现。而且唐伯虎如果在这个时候也出现了的话,也未必能写出这首诗。因为这个职工的主要职业都是修道之人。按照唐伯虎这个人的天资来看。想要以文入道,其实是很容易的事情。那么他们会只要文采入道成功了的话。那么他便是直接的会逆转自己后半生的境遇。要知道唐伯虎的后半生境遇可谓是十分凄惨的。如今因为孙小圣的到来,应该也已经改变了他的命运。毕竟如今这几万年了天下还是大唐。所以他也未必能写出这首诗来。孙小圣只希望众人听不出来这首诗的来源。现场的所有人提示孙小圣的这首诗。都是有些疑惑。他们思索了一会儿。因为孙小圣的这首诗完全不符合他们这个时代的韵律。这个时代的韵律主要还是以大唐风格的为主。如今孙小圣写出的这首诗。是完全不符合大唐的韵律的。所以在座的所有人都是并没有听过这样的诗歌题材的。“桃花仙人种桃树,摘了桃花换酒钱!”

“这首诗的韵律虽然是有些奇怪,但是却能从诗中看出一股潇洒的风骨!”

“这首诗还真是有些特别呀!”

“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题材的!”

“而且如今我们还在桃树林中!”

“正好适合了我们此时此刻的景象!”

一旁的孟浩然听着孙小圣的诗。脸上有些意外的表情。本来以为孙小圣作为一个东胜神州的人。即便是再怎么学习/大唐帝国的文化。也不可能比他们几个更加精通。要知道在场的人文采都是十分斐然的。这些人都是当朝的才子。那他们比文才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不明智的事情。可是孙小圣口中所说出来的诗歌。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题材。他本身所说出来的韵律,也是他们从来没有掌握过的。一时之间孙小圣的这首诗,便是直接引爆了全场。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开始研究。孙小圣这首诗其中的奥妙。就连高坐主桌的李太白。此时此刻也是在不断念叨着孙小圣的诗。他也在研究孙小圣诗中的韵律和意味。因为这诗中所带来的浪漫和潇洒。看似十分快乐,但是不知为何却有一份悲凉。不知道为何孙小圣一个少年郎的形象。究竟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境?这让李白对于孙晓胜这个人开始产生了兴趣。这个少年郎究竟是经历过什么?竟然会有这样的心境。“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这句诗词简直太妙了。李白觉得孙小圣绝对是自己的知音。因为这首诗中最为潇洒的便是这一句。而李白也能从这一句潇洒之中读出一股悲凉。他看见了孙小圣。眼神之中透露出了一抹佩服。他本来以为自己的人生经历已经够丰富了。他生于一个商人的家庭。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因为犯了罪而不能从文官。反而是只能经商。他的童年过得十分无忧无虑。少年时变是开始,是周游天下。那个时候本来是想为国做贡献。在官场之上闯出一番实力来。可是后来天地之间环境开始大变。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文采,可以帮助自己体会到一种十分奇妙的东西。这种东西即便是他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只是感觉这种东西相当的奇妙。好像自己每次写诗的时候。这种东西都会存在。可是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李太白自己也不知道。可能这就是他口中所说的“落笔惊天地,诗成泣鬼神。”

!长久以来,李太白一直摸不到那东西。可是忽然有一天。他突然融会贯通了。他觉得自己心中的一道壁垒仿佛被什么东西击碎了。从此之后,他的诗句便再也不是描绘那些平凡的物件。他想就要去描绘整片天地的景象。要将这世间所有壮丽的景观都融汇于自己的诗句之中。他要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象全部写出来。李太白这时才明白,他悟道了。这便是老子口中所说的道!“我不知其名强名曰道!”

那个时候李太白便是不再将自己的心思放在官场上了。他觉得自己的眼中应该去看一些更广大的东西。而且在这个世界上也有更广大的东西值得他去关注。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其他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看,去写,去听。所以他便是直接放弃了官场上的生活。直接成为了一名以文字入道的修道之人。而他的家庭也因为他的入道。而提升了自己家庭的地位。在大唐帝国如今的环境之中。李世民很早便已经签发了圣旨。只要家庭之中有一个人是修道之人。那么便是可以免去家庭之中所有的错误。也就是说因为李白本身的修为强大。他父亲和祖父的贱籍如今也已经被平反。如今他的家里面所有人都可以作为正常人去学习。也可以进入官场。而李白的地位也在家庭中直线提高。如今他的生活比起原本应该在正常时间线上的李白。已经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而如今已经过了几万年的时间。随着自己修为的慢慢提高。李太白也知道这个世间远没有自己想象的这么小,在这片世界之外,一定有更加广大的世界!所以他便是开始逐步的游历天下。他的第一步便是将整个的南瞻部洲给走了一个遍。随后他又是将整个西牛贺州给走了一遍。至于东胜神州和北俱芦洲。东胜神州本身拥有着孙小圣的名号。所以天下的各个族群对于东胜神州来说都是比较忌惮的。他们不敢肯定孙小圣有没有留下什么后手来保护东胜神州。毕竟孙小圣的故乡,花果山还在东胜神州的傲来国之中。所以对于东胜神州的这片土地。天下万族都是不敢靠近的。而至于北俱芦洲,本身则是因为太过于凶险。这里如今时常有强大的妖族出没。而妖族和人族之间所爆发的战争,已经不是用恩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的了。李世民很早之前就已经想要尝试将北俱芦洲,也纳入自己的帝国之中。可是他征讨了几次发动了很多大战。可是到最后伤亡都不小,收获却不大。无奈李世民只能放弃了自己这个计划。李太白看向了孙小圣的眼神,那是一种认可的眼神。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讨论不出来,孙小圣的诗,究竟算是一种什么样的题材!“孙小兄弟的文采果然是厉害!”

“竟然是完全使用了一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韵律!”

“而且这首诗其中看似快乐,看似十分潇洒!”

“可是下半首诗之间却透露出了无比的悲凉!”

“尤其是结尾的那一句,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简直就是点睛之笔啊!”

一旁的人都是十分高兴的夸赞着孙小圣。他们感觉自己正在见证另一个李太白的诞生。孙小圣的文采绝对不输给在座的李太白。众人都感觉,自己眼前的这个少年绝对是大唐帝国文坛中的一颗新星。他的文采从这一首诗之中便可以足够看得出来。一首诗之中,道尽了人间苦楚。从中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意志迸发。也可以看出中年时代的市井妥协。更可以看出到老年实则潇洒,其实悲凉的情况。没想到自己眼前这个看似年轻的少年。既然是拥有这样无与伦比的文采。这让众人都是有些意外的。因为他们都是有些感叹。他们平时所羡慕的李白。也正是因为那种无与伦比的气质。才是让他们羡慕。如今竟然是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拥有这李白的气质。这样的情况让他们怎么能够不兴奋呢?所以他们便是觉得孙小圣,便是世间的第二个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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