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围了很多人。
季明煜看到这个情景,心里莫名一紧。
周围的声音纷纷杂杂的响起。
“听到了吗!刚刚这里面叫的可惨了!”
“可不是吗!那惨叫声听着就吓的人头皮发麻!”
“还有钢管砸在皮肉上的声音,嘭嘭嘭的,听着就肉疼!”
“这里面不仅有男人的声音,还有女人的声音呢!”
季明煜眉头紧蹙,漆亮的瞳孔里闪现凌厉的寒芒。
他的锦锦在地下室!
少年迈着长腿往停车场跑去,紧促的喊声里都是关切:“锦锦!”
此时的桑锦歌手里拎着钢管,女王一样居高临下,站在瘫在地上的、鼻青脸肿的五个男人面前。
她明艳的脸上神情散漫,懒洋洋的,雪白的肌肤因为刚刚打完架,出了点汗,透着蔷薇般的粉嫩,白里透红,娇媚欲滴,似慵似魅。
他们这帮臭鱼烂虾也想陷害她?
多少有点自不量力。
为首的男人正要开口说话,停车场入口处就传来了紧张的呼喊。
“锦锦!”
桑锦歌粉雕玉琢的脸上又惊又喜,她的合法老公回来了!
她俯身,一把将手里的钢管塞到了地上的男人手里。
男人:“????”
她这是在干什么?
桑锦歌转头往商务车旁走:“算了,今天小揍你们一顿,算便宜你们了。”
鼻青脸肿的男人们:“………”
谢主隆恩!
桑锦歌跑回商务车里,关上车窗,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她打架的样子很凶的,她都怕吓到他。
季明煜跑到地下停车场,就看到了地上手持钢管,伤痕累累的五个男人。
他环视一周,没有发现那抹高挑纤细的身影。
商务车的车窗忽然降下,里面传来一个清亮娇懒的声音:“明煜,我在这呢。”
她伸出脑袋,对着他笑眼弯弯,明眸皓齿,一笑倾城,让人不知今夕何夕。
季明煜看着她明媚的笑靥,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降下来。
桑锦歌从车里蹦下来,帅气的马丁靴落在地面上,一双长腿又细又直,因为穿着短款黑色上衣,一截雪白的小腰露在外面,细的勾魂。
她站在季明煜身旁,眼睛直勾勾盯着他手里的购物袋。
“明煜,你给我买了什么好吃的啊?”
这个时候还想着吃,看来确实是没受伤,也没受惊。
季明煜眼神在她身上扫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受伤的痕迹,长舒一口气。
他低头去拿她最爱吃的草莓冰淇淋,抬头的时候,视线在她盈盈不堪一握的小腰上滞了一瞬,眸色变暗。
他把冰淇淋撕开包装,递到她手里。
桑锦歌开心接过:“我的小奶煜真贴心,我什么都没说,你就买了我最爱吃的冰淇淋。”
季明煜微微笑了一下,问道:“刚刚这里发生了什么?”
桑锦歌咬着冰淇淋,指着正往出口处逃的男人:“他们刚刚在这里互相残杀,可凶残了,都把我吓坏了。”
季明煜看着她眼里只有冰淇淋的样子,一点没从她脸上看到受惊的影子。
她胆子一直挺大的,他知道。
他又检查了一下她的周身,确认没受伤,这才揽着她的肩往车上走。
季明煜开着车子,一双墨眸深邃沉沉。
他才离开了一会儿,她身边就出现了这样危险的事情,以后,他应该照看她更紧些才是。
在回家的路上,桑锦歌收到了姜小姜的消息。
【boss,查到那几个人的幕后主使了!】
【淦啊!那个女人简直太不要脸了!又来害boss!】
桑锦歌看到那个女人的名字,眼神冰寒无温,凛冽刺骨。
那个女人,桑锦歌自然不会放过她……
—
回到枫蓝公馆。
客厅里,季明煜细心的把买来的食材进行分类,蔬菜、肉类、蛋类放到不同的储藏区,摆放整齐。
在食材的旁边,放了两排新鲜的草莓酸奶,冷冻室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草莓冰淇淋。
桑锦歌手里握着一个冰淇淋甜筒,站在季明煜身边,乖乖的。
他个子很高,身姿挺拔俊秀,气质清贵雅韵,身上的白衬衫一尘不染,少年感十足,很迷人。
桑锦歌抬头就看到了他绝美的侧脸,低头就看到了他修长漂亮的手。
她平时一回到房间里就去换衣服的,但现在却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边。
她偷偷看了他一会儿,吃完甜筒,撸了撸袖子:“我来帮你吧。”
她拿起一颗胡萝卜,装进季明煜手旁的袋子里,胡萝卜上残留了一些泥土,沾在她白玉般的手指上。
桑锦歌没看到,又拿起一个胡萝卜往袋子里放,细白的手突然被一只大掌捉住。
季明煜抽出一张湿巾,把她手指上的泥土擦干净:“手都脏了。”
桑锦歌看了一眼他的手:“你的也脏了。”
季明煜只给她细细的擦着:“我不碍事。”
桑锦歌看着他认真的神情,心里流过一道暖意。
季明煜帮她擦好手,拿出一盒酸奶,插好吸管递给她:“锦锦坐沙发上歇着吧,我自己来就行。”
桑锦歌接过他手里的酸奶,嗞嗞嗞的吸着,没走,仍然站在他身边。
季明煜侧首看了她一眼,视线扫过她含着吸管的、红润润的唇。
他清润的眉眼弯起,眼底是浮浮落落的暗沉。
她好像开始黏他了。
他心里开心,说话的语气都变得轻快了很多:“晚饭吃麻辣火锅吗?”
他知道她喜欢吃辣,无辣不欢那种。
桑锦歌却摇了摇头:“不要。”
季明煜有些意外。
桑锦歌抬头看他,目光无意识的,就落到了他绯红莹润的唇瓣。
她嘴唇动了一下,用力吸了一下吸管:“你不能吃辣,我们吃点别的吧。”
季明煜扬了扬唇,原来她是在为他考虑:“我可以学着吃辣,锦锦喜欢,我也要喜欢。”
桑锦歌呵呵呵的笑了起来,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傻瓜!”
“不喜欢就不要强迫自己吃,逼自己吃胃会不舒服的。”
季明煜浅笑说:“没有不舒服,我已经爱上了。”
桑锦歌笑笑:“今晚我想吃烛光晚餐,都已经发过微博了。”
季明煜点头。
她想把他分类好的食材往冰箱里放,手还没碰到袋子,袋子就被他拎走了。
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宠的。
桑锦歌没法,只得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看着他在厨房忙进忙出。
她看着他帅气的身影,因为她而忙碌,自然的感叹道:“我真是太幸运了!”
“从小被男人宠到大!”
季明煜神色微顿,敏锐的捕捉到她话里的关键字:“另外的男人是谁?”
桑锦歌吸了一口酸奶:“我舅舅啊。”
季明煜清亮的眼眸忽然转幽,深沉似海。
他脑中闪过了一双男人的眼睛,细长锐利,是一双很漂亮的桃花眼。
十年前,在714地下研究所,他见过一次那双眼睛的主人。
当年在714基因研究所,那双眼睛的主人,从他怀里抱走了一个漂亮精致的小女孩。
在那个小女孩三岁到十二岁的时光里,是他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九年。
从此那双眼睛便刻进了他的意识里,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流逝,反而更加清晰的映进他的脑海里。
季明煜克制着体内翻涌的情绪,状似随意地问道:“舅舅这些年,对锦锦好吗?”
桑锦歌重重点头:“挺好的!”
“我舅舅虽然平时吊儿郎当不靠谱,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不结婚,有时候还会外出消失找不到人影,但他对我还是很好的。”
“从来不缺我钱花,还会亲手给我做小裙子穿。”
季明煜脸色有些不自然,但还是笑了笑:“那就好。”
桑锦歌提到自己的舅舅,话匣子又刹不住:“别看我舅舅是老男人了,但长得可帅了。”
“我舅舅还长了一双桃花眼呢,细长漂亮,可招女人喜欢了!”
季明煜微微点了点头,他努力平静着声音,问道:“锦锦对于小时候的事,都记得吗?”
桑锦歌洁白的牙齿咬着吸管:“都记得啊,我从出生到三岁,是在我妈妈和那个老渣男身边长大的。”
“三岁以后,就被送到了舅舅家,然后一直和舅舅待在一起,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长大。”
季明煜撑在桌边的手忽然握紧,细腻如白瓷的手背上凸起了道道青筋。
他闭了闭眼,说道:“锦锦开心就好。”
所以三岁到十二岁的那段记忆,她全忘了??
季明煜脸上划过一抹失落的笑。
桑锦歌看他的脸色不太对,关心问道:“明煜,你怎么了?”
季明煜闭眼,又睁眼时,眼神又清澈如初:“没事。”
他做了她爱吃的惠灵顿牛排,在偌大的客厅摆满了成双成对的香薰蜡烛。
一尘不染的餐桌上摆放着盛开的红玫瑰,他坐在她对面,一双清眸默默含情,看向她的目光,总是那么温柔。
饭后,她在浴室洗漱的时候,他回了自己的房间。
季明煜坐在书桌前,一个紧急电话打了过来,路少梁的声音兴冲冲的传过来。
“煜皇,我调查到了特调局刘继的消息了,那孙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你这次突然被诬陷,就是他为了权利钱财,伙同渡江南酒店的老板陆腾远,一起谋划的,呸!真阴险!”
季明煜淡淡“嗯”了一声,没有意外,他之前就猜想到了这种可能。
有人要算计自己最尊敬的煜皇,路少梁非常气愤:“真想现在就把那小子宰了,扒皮抽筋!”
“这次没用远程导弹定点炸了特调局,真是便宜那孙子了!”
路少梁骂完,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语气更加兴奋。
“煜皇,你之前让我找的那个小女孩,我找到了!”
“她好像就是你现在的媳妇耶!!!”
“你这叫什么?媳妇主动送上门!”
“哇咔!煜皇你也太幸福了吧!”
季明煜眸中划过一丝笑意,有开心,也有酸涩,他找到了她,兜兜转转,两个人还是再次相遇。
但他陪伴她的那九年,她不记得了。
但不记得,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她三岁时被别有用心的人送到了714地下研究所,她和他一直被关押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
那个屋子里关押了很多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孩子。
他们就像实验动物一样,不停的被注射进各种不知名的药剂,然后那帮穿着白大褂的大人再抽他们的血拿去化验。
有时候那些药剂会致使他们高烧,致使他们休克,还会导致他们死亡。
如果有幸活下来,他们会变强。
那间地下研究所不停的有新的孩子进来,也不停的有死亡的孩子被扔出去。
在714地下研究所的回忆很灰暗,但还好,它不是彻头彻尾的黑暗。
在那些日子里,还有他们相互陪伴着彼此。
“煜哥哥,我们会死吗?呜,我不想死,我还想活着出去,还想喝草莓酸奶,吃草莓冰淇淋。”
“锦锦别怕,煜哥哥会保护好你的,我们会离开这个鬼地方,到时候,煜哥哥带锦锦吃遍全天下的好吃的。”
直到有一天,一个英俊的男人从天而降,将他们救了出来,但也带给了他们分别。
他们本来是青梅竹马,但中间错过了整整十年。
季明煜觉得遗憾,但还好,她过的开心就好。
只是他好奇,她的记忆为什么缺失了那十年?
她走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
季明煜心中闪现了一个想法,难道是催眠?
被置换了三岁到十二岁的记忆?
她那个隐姓埋名的舅舅做的?
为了让她忘掉那段可怕的经历?
季明煜想,忘掉了,也是一件好事,她这样普普通通的长大,当个平凡人,也挺好的。
现在的他足够强大,钱、财、名、利,他都有能力给她最好。
电话那头的路少梁等了一会儿,电话那头还是没有声音。
这和他想的很不一样。
煜皇为什么一点惊喜都没有?
难道他已经提前找到了?
路少梁正要开口,季明煜的声音冷冽的传过来:“你的消息太迟了!”
其实季明煜早在他和桑锦歌结婚的那天,就已经知道了桑锦歌就是他要找的小女孩。
他那天看了她的档案之后,还去调查了她舅舅的档案。
当季明煜看到司北毅眼睛的那一刻,就什么都明白了。
虽然十年前他把桑锦歌抱走的时候,是带着面具的,但那双眼睛,季明煜记得死死的。
桑锦歌就是那个叫锦锦的小女孩。
季明煜收起回忆,从椅子上站起来,朝主卧走去。
主卧里,桑锦歌刚刚洗完澡。
她从浴室里出来,什么都没穿。
细腻光滑如同羊脂玉一样的皮肤上,氤氲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喝饱了水的皮肤,又嫩又白。
肤若凝脂,唇若红莲,一双水眸波光潋滟,不经意的一瞥,瞬间满目璀璨。
她洗完澡不喜欢穿衣服,而且平时有裸睡的习惯。
桑锦歌刚躺在软铺上,咚咚咚的敲门声就响起。
她想起了上一次,她刚从浴室里出来,就被季明煜撞见的情形,小脸一红。
她咕噜一下翻进被子里,对着房门:“我要睡觉了。”
站在房门外的季明煜手指一顿,本能的,他脑海里浮现了那玲珑曼妙、通体雪白的美好。
向来清清冷冷,高洁似仙的少年,白皙的耳垂染上一抹晶莹剔透的红色。
他开口,声音清哑:“那,晚安了,锦锦。”
桑锦歌裹紧她的小被子:“晚安,明煜。”
听到他的脚步声远去,桑锦歌哗啦一下掀开了被子:“好热啊,刚才!”
桑锦歌在偌大的双-人-床-上,翻来覆去,滚了一会儿,还是没睡着。
好好的怎么还失眠了?
难道是因为今天没喝酒?
喝酒?不行!
醉酒了,她又要往他怀里钻,又要抱着他乱啃乱亲了!
桑锦歌又翻腾了一会儿,不知过了多久,眼里越来越沉,睡了过去。
一墙之隔的另一间房,季明煜在银色月光下坐了很久,也终于睡去。
夜半。
软铺上的少年,精致的五官忽然拧在一起,洁白光滑的额头浮着一层细密的薄汗。
他又做了那个噩梦。
梦里,他的小姑娘被别人抢走了。
他大声呼喊,但还是无济于事。
倏的,一个娇娇懒懒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里:“明煜,你怎么了?”
一只温热的小手覆在他的脸颊上,柔若无骨般软滑。
季明煜捉住那只手,胳膊稍一使力,把那个香软的身子拉进了怀里。
他大掌箍着那细软的腰肢,翻身而上,把她紧紧搂在怀里,恨不得镶嵌在他的骨血里。
他绯红水润的唇瓣,往她饱满的嘴唇上压。
“我的锦锦!我想要你!”
“我们把错过的十年补过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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