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股妖风整整吹了三天三夜,也正是这难得的三天三夜,女真族三千七百名士兵突袭了出河店,在贪生怕色、懒散不堪的辽人正规军的面前,女真族人简直就应了那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直逼城中,最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以最少数的人破了辽国万余正规军。
而这次大捷最重大的意义还不在此,更在于从此以后女真的军队总算突破了一万人。
当时盈歌率领女真族反抗辽人并挟持天祚帝的时候,宋国有名的几位大将就落下了断言:“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女真族向来以强悍和善战著称,如今他们这一役,可真要坐实了汉人说的这话了。女真族真正开始崛起了。
夺下出河店以后,女真族全族军心大振,同时又俘虏了辽人七千多的兵,占据了整整三座城池,不管是在兵力还是在物资等各方面都明显比从前提升了好几倍。
这日天气严寒,但阳光还算和煦,盈歌和颇剌淑他们几个主要的将领正在房中议事,其他几部的联盟长直接把徒单部联盟长揪了过来,一脸愤懑地陆续骂道:“这人想当奸细。”
“不……不是的……”徒单部联盟长如今完全没了从前那股高高在上的气势,畏畏缩缩的。
幹勒部勃堇狠狠一斥:“还说没有!我们刚才刺杀的那个辽人的奸细为何会与你在密会,侍奉你的奴隶已经全盘托出的,你其实暗中和辽狗皇帝秘密接触,还把我们这边的情报偷偷详报给他,说!那狗皇帝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要这么出卖我们的族人!”
众人既震惊又愤怒地盯着那个瞬间老了几岁模样的中年发胖勃堇,皆冷冷地等着他的回复。
徒单部勃堇俨然失去了所有力气一般,了无生气地嗫嗫道:“他允诺让我统管整个东京辽阳府……”
这在辽国的官僚系统里算是个比较高阶的官职了,一般只有贵族或者皇亲国戚才可担任。
术甲部的头领啐了一口,狠狠地把他踢到在地,“就这么个破官你就这么稀罕吗?!”
当即有人带头骂了起来,群拥而上,都想把他给活剥了一样。
“各位冷静下来。”颇剌淑拧眉沉声说了句,不过几秒,大家便真的都停下了手脚,安静地立在一边。唯独辞不失骂骂咧咧地又踢了徒单部勃堇一脚这才安分地站到一旁。颇剌淑瞪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
盈歌平静地走到浑身淤青的徒单部勃堇身前,问道:“你同辽帝说了什么?”
徒单部勃堇被人打掉了一颗牙,嘴里如今还流着血,浑身颤抖地应道:“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说了女真部有建国的打算,以及我们军队的人数和如今的状态……其余的,其余的都还没来得及说完,人就被你们抓了一个了,逃走的那人如今去哪儿了我也不知……也有可能,可能他都没有命回到辽国去!”
“呸!”欢都怒骂了一句,“不管他有没有命,你背叛了我们女真就该死!我可忍你很久了,你们徒单部联盟里的许多不早已归顺了我们,人人都不服你的统治,你的好命现在可要到头了!”
众人这会儿又闹腾了起来,纷纷说着要把这个叛徒给杀了。
如今他们才破出河店,正是紧要时刻,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若有什么重要的军情泄露,他们一个攻过来,女真族怕是要覆灭的。
当下颇剌淑也不打算再阻拦,干脆就由他们去了,好好的一场议事瞬间变成了对徒单部铂金的讨伐,立马有人把他救了出去,准备拖到军中现场砍头警示。
盈歌皱着眉立在后头,思量着他刚才的话。
女真族想要立国,这件事是盈歌同父异母的兄弟完颜阿离合懑和劾孙之子完颜蒲家奴提出的,虽说不是特别大的秘密,但终归是各部首领正在商议的问题。
古灼此前也同盈歌提过立国之事,只是在她的历史里,金国是阿骨打建立的,如今阿骨打还年幼,让他率领自然是不太可能,由颇剌淑替上倒也合情合理。
是否需要立国?这一直是盈歌思忖得最多的一件事。
“怎么?”颇剌淑见他一脸沉思,知他在想事情,却又不得不问。毕竟他想的事情可比其他人要细致太多。
盈歌抬头,“在想要否立国。”
颇剌淑挑眉,“如今呼声最高的就是这事。真要立国,也是件好事,我们女真可算正正式式有了国名,为国而战,为国而亡,士兵士气更为高涨。再者,这也是对辽国的正式宣战,一旦立国,大战必不可免,有好有坏,但总归,这是我们女真族从古至今做过的最大的一件事。”
言下之意,颇剌淑是支持立国的。
“我的想法与你一样。”盈歌点头,“不管如何,辽帝得知这事必然是要又惊又怒的。眼下我们才攻下出河店,若真有这打算,便快些敲定吧,该要做好准备迎接大战了。”
兄弟二人相视而笑。
紧接着在处理了徒单部勃堇以后,军心收拢了许多,徒单部各部都归顺了完颜部的大联盟,自此,女真部就完全在完颜部的统帅之下了。经过所有部落首领的议事,完颜颇剌淑在啊什河畔登基,正式建立帝国,国号大金。
“辽国以镔铁为号,取其坚也。镔铁虽坚,终亦变坏,唯金不变不坏。”
建国后,士兵士气更为高涨,全军出击,向北继续行进,陆续攻下不少城池,俘获更多辽兵。
辽国天祚帝大怒,亲自率领十几万大军御驾亲征,欲要一举拿下所谓的“金人”。就在盈歌他们率兵往北的时候,驻军在出河店的将士收到了完颜部落的来信,上面寥寥个汉字,将士看不懂,但听送信的人说信件和盈歌的妻子有关,具体是何事,在传输过程中已然不清了。将士不敢怠慢,立马又派了兵马加急追上行军部队,欲要把信送到盈歌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