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9 章 第 99 章(1 / 1)

176.

红头罩!

这三个字从我脑子里呼啸而过,直接让我整个人都傻了。

我本来以为红骷髅已经够难听的了,没想到杰森给自己取得名字还要难听!

红骷髅这个名字最起码我知道施密特是想来提升自己的威严,红头罩这个名字我真的不知道杰森是怎么想的。

如果他那个面具是绿色的,杰森是不是要自称绿头罩?

我被这个想法吓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突然觉得幸好这个面具是红色的——好歹我已经习惯看施密特戴红色丑面具了,换个颜色我真的是有点受不了。

我觉得老师的冒火南瓜头比他们两个的面具都好看多了!

我叹着气,溜达到了老师的房间里,想找老师平复一下我被杰森打击到的心情。

我刚刚蹭到老师身边,正想厚着脸皮拉老师一起出门散步,没想到一直低头看书的老师突然对我来了一句,“这个宇宙没有法师。”

“唔?”我没搞懂老师的意思。

“这里的魔法能量,”老师嫌弃的看了我一眼,把书合上,走到了窗边俯瞰外面的街道,“远远没有纽约强。”

我沉默着,只是因为这样不会显得我特别笨——老师和施密特这类人突然讲起那些莫名奇妙的话时,保持沉默听他们讲是最好的选择。

“既然没有那些法师。”果然,老师很快就解答了我的疑惑。“有的只有一群凡人。”老师轻飘飘的说出了让我倍感压力的话,“征服他们轻而易举。”

“我给你一个任务。”老师没说完,但我已经知道他的言下之意了。

果然,我和征服世界之间真是太有缘了。就算来这个宇宙,我也逃脱不了这一重任。

但我只是想来这里度假,根本不想工作啊!

虽然学习魔法很痛苦,但是和征服世界的工作量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征服世界需要很多很多计划,很多很多钱,很多很多时间和精力。以征服世界为目标,你就必须三百六十五天都努力工作——没有恒心毅力和智慧的人一天都干不了。

而且我觉得自己一个人不行。

“老师,我们要不还是征服哥谭吧!”

虽然身为一只狗腿最重要就是服从大腿的命令,老师的决定也难以更改,但我还是决定最后抢救一下自己的假期——征服哥谭怎么样也比征服世界简单得多!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法师,但征服它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我结结巴巴的挽救,“在这里就有好些很厉害的人。比如说,呃,比如说那个——”

老师转过身,盯着我,等待着我的下文。

厉害的人,我在心中捂着脸尖叫,我哪里去找厉害的人啊!

我在哥谭只认识老师杰森还有卖各种好吃的小贩,今天也就认识了一个蓝眼睛的花孔雀阔佬——

嗯?

阔佬?

我猛地想起在汉堡店看那些记者采访阔佬的新闻,想起了阔佬好像包养了一个很厉害的家伙,那家伙叫什么叫什么——

“蝙蝠侠!”我终于想起这根救命稻草的名字,慌不迭的把他报给了我家老师,“这里有个很厉害的人叫蝙蝠侠!”

“哦?”老师的声音听不出喜怒,我感觉小腿直打颤。上一次这么听老师说话还是我在黑暗维度偷懒的时候,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顿揍!

“蝙蝠侠,呃,他真的很厉害!”为了保住我的屁股,我只好开始胡编乱造,“他吧!他··呃··就像名字一样,能变成蝙蝠!”

老师瞥了我一眼。

“他是···呃···超级厉害的蝙蝠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自己的话,但现在我只能硬着头皮往下编,“他有两米多高,两吨重,能生吃锤子,被火箭筒击中也不会倒下,呃,他还会飞!”

老师看我。

我也瞅瞅老师。

老师面无表情。

我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使出我的狗狗眼。

老师,老师突然笑了!

“既然如此。”老师低声笑着,那笑容看的我毛骨悚然,“你到这里也已经学了有一段时间了。”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老师丝毫没有心软,丢给我一句残忍的话。

“那么作为征服哥谭的第一步,我最亲爱的弟子,你就先把这个蝙蝠侠给我捉来吧。”

177.

“蝙蝠侠?”

我常去那家汉堡店的服务员小哥愣了愣,停下了擦杯子的动作。他挠了挠头,对我的提问好像没有一点头绪,“你问这个做什么?”

“大概是满足一下我作为游客,对哥谭的好奇心吧。”我喝了一口冰可乐,一脸沉重的对着小哥说,“你认识这个人嘛!”

“我哪里认识!”小哥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开始手上的活,“我都不知道他是男人还是女人。”小哥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我甚至不知道蝙蝠侠是不是人。”

完蛋了。

老师给我一个月让我抓到这个蝙蝠侠,我已经打听他几天了,然而打听来的都是一些捕风捉影的恐怖怪谈,任何实质性的消息都没有。

我本来都想去找阔佬打听这个蝙蝠侠了,我都已经打听好阔佬住在哪里了,结果今天一大早整个哥谭的报纸都在铺天盖地的报道同一件事。

花花公子韦恩遭遇车祸生命垂危。

所有的新闻台都在报道这件事,他们说阔佬已经被送到了哥谭最好的医院,世界著名的外科医生托马斯·埃利奥特医生专程从费城过来给阔佬做手术。

当时我还真的为这个有着漂亮蓝眼睛的阔佬担心了一会,但很快我就去担心我的狗腿和屁股了。

从阔佬这边找线索的路也被堵死了!

我在心里深深的哀嚎,为什么我要和老师说哥谭有个这么个家伙啊!

都怪杰森!

肯定是他的那个破名字把我搞傻了,我才会犯傻对老师说出那么一番话——我到哪里去找这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蝙蝠侠啊!

“那你知道有没有符合下面特征的人···”虽然我心里已经恨不得在地上打滚,但我面上还是维持着自己最后的尊严,想要做最后的挣扎,“身高两米,体重两吨,能生吃锤子不会被火箭炮打死······”

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失望的心里准备——我也知道正常人类是没办法做到这些的,我这两天已经失望无数次了。

“······”小哥沉默了一会,就在我以为他的回答会和其他人一样的时候,小哥突然说了一句,“阿卡姆。”

“?”我瞅瞅他,表达自己的疑惑。

“阿卡姆疯人院。”小哥看着我一脸迷茫的样子,叹了口气和我解释,“哥谭所有不正常的疯子都在阿卡姆疯人院里呆着。如果真的有人能符合你的标准,也就只有这些家伙了。”

“疯人院?”我还是有些疑惑,“就算是疯人院,那关的也是有精神疾病的人类吧!”

我的言下之意是,我的那些标准普通人类真的没办法满足啊——就算是疯子那也不行!

“阿卡姆疯人院关的都不能算人。”回答我的不是小哥,而是另一个坐在吧台,看起来很热情的一个大叔,“抱歉我听到了你们的对话。”大叔凑到我身边,喝了一口手里的啤酒,“那里都是怪物。”

“我有朋友在那里当差。”大叔用一句话就吸引了小哥的注意力,“那的福利待遇是真的好,一个月的工资能抵得上我在外面干三四个月,每个月都能轮休小半个月。要不是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我都想去那里上班。”

“在阿卡姆上班的人都要钱不要命。”大叔又灌了一大口啤酒,我还以为他要继续,没想到他话锋一转,“不过小丑已经消失几个月了——我正考虑去那里应聘。”

地下室的绿毛?

这个耳熟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竖起耳朵,继续听这个好像知道不少的大叔聊天。

“现在阿卡姆的活都是美差了。”大叔咂咂嘴,“我朋友还能帮我引荐。”

“其他人也不是好惹的。”小哥擦着杯子劝大叔,“除了小丑,其他家伙也够我们喝一壶了。”

“唉。”大叔叹了口气,“钱难挣啊,我要是有布鲁斯韦恩万分之一的钱,我都不想干这个。”说到这里,大叔突然抬头看了看四周,然后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说到有钱,你们知道吗?蝙蝠侠也超级有钱——我猜他肯定是咱们这的一个有钱阔佬。”

“你见过蝙蝠侠?”我立马反问他,“他是人类吗?他有多高?他会飞吗?”

“当然——”大叔拖长了声音,在我满怀希望的目光里摇了摇头,“没见过。”或许是我控诉的眼神实在是过于明显,大叔慌不迭的补充道“我没见过,我朋友见过啊!”

“我朋友说蝙蝠侠吧,长得和人挺像的。也穿衣服,也会说话。但他穿的衣服都不是普通的衣服,他亲眼看着那些疯子拿着枪对着蝙蝠侠扫射,却连他的一根毫毛都伤不到。那些子弹在他的衣服上连一丝划痕都没有留下!”

大叔越说越兴奋,好像看到蝙蝠侠的是他自己一样,

“用屁股想都知道那衣服有多贵了。有一次那些疯子又暴动,我朋友装晕躲在桌子后面刚好碰到蝙蝠侠从外面飞进来,他用他姥姥的假牙发誓,拂过他脸颊的披风是他这辈子都用不起的,比市面上最昂贵丝绸还要舒适的布料!”

“啊,还有一股神秘的芬芳!”大叔一脸陶醉的样子,仿佛现在就已经把脸埋在这位蝙蝠侠的披风里了。

“所以去阿卡姆上班就能见到蝙蝠侠?”我突然发现了一个线索!

“应该是这样没错。”大叔挠挠头,“但一般他只出现在犯人越狱暴动的时候。”

“所以阿卡姆的犯人逃出来,蝙蝠侠就会出来把他们都捉回去?”这个方法好像更加简单啊!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没错。”大叔附和着,“不过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测。我都是听我朋友讲的。”

“谢谢,你真是帮了大忙了!”我亲切的为大叔再点了一杯啤酒,觉得自己的屁股总算是保住了。

我已经想好怎么捉这个蝙蝠侠了。

一个简单的,蝙蝠侠没办法拒绝的陷阱。我连诱饵都已经想好了——地下室的那个半死不活的绿毛。

我真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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