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齐领着姐姐一起去到县衙找了二舅,替王大财报案。
杨广达听完外甥女的陈述,当即就领了衙役上门找王大财取证,苏齐自然也跟着去了。
王大财见官府的人上门来,吓了一跳,再看到跟在后面的小舅子跟媳妇,仿佛见到救星似地呼道:
“我不报官,你们快帮我跟二舅说说,我不报官,不报官!”
苏齐只觉他的样子很奇怪,似在害怕什么,于是问道:“你都被打成这样了,为何还不报官?
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杨广达看着王大财,眼神犀利:“打你的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何要打你?你可有与他们结怨?
将前因后果细细道来。”
王大财眼神闪躲:“我,我不认识他们,我也不知他们为何打我......”
杨广达何许人也,一眼就瞧出王大财有所隐瞒:
“你最好说实话,否则官府很难替你讨回公道。”
王大财吞吞吐吐,颠来倒去,都是那三个字“不知道”“不认识”。
见此,杨广达也不再相逼,领着衙役回了县衙。
“既如此,那就当你没报过官,走。”
苏齐看了眼缩在被子里的人,随后将姐姐拉到屋外,从身上取出一个荷包递过来:
“这里有些银钱,姐你先拿去替姐夫治病。”
苏荷伸手接了过来,本来她去娘家,就是去借钱给丈夫治病的。
只是还等不及说,就被娘数落了一顿。
此刻小弟既然给她,她就顺势接了下来:“那我就先拿着,等有钱了,再还你。”
苏齐也没指望她能还,只是压低声音道:“姐夫似乎很抗拒官府查案,姐姐可知为何?”
苏荷一脸茫然。
苏齐叹了口气:“不知道就算了,照顾好自己和外甥,我先回了。”
说完,又朝屋内看了眼,恰巧王大财正探出半个身子朝外张望,一发现苏齐的目光,立马又缩了回去。
苏齐皱眉:王大财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回到家里,苏母忙探头问道:“如何,你二舅可去了?”
苏齐在她身边坐下,将方才的情况都描述了一遍。
苏母听了,心里五味杂成,叹息道:
“当初给她找婆家时,就图王家的日子过得不错,而且还离家近,回头还可以帮衬一下家里。
谁知,却没有赚到一点实惠,还时时要家里倒贴,真是......”
苏齐倒不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自己就这么一个亲姐姐,也不在乎贴出这三瓜两枣。
他在意的是王大财这个姐夫,总觉得此人会犯下大错,
但又不好跟家人明说,因为找不到证据,只能平日里多加留意。
不成想,很快问题就有了答案。
这一日阳光明媚,一大早,林钰就去买了黄纸,和香油,由苏齐挽着,一道去给送子观音上香。
城郊有一座小山小庙,庙里供着几尊菩萨,之前林钰就同婆婆一起来拜过。
此刻过来,也算熟门熟路。
他们到的时侯,庙前已经簇拥了不少上香的人。
越是不如意的年月,人们求神拜佛的心就越热切,
其实,大多也就是求个心理安慰而已。
人虽然多,但却很安静,礼佛不仅要心诚,还不能大声喧哗,否则惹怒佛祖,谁也担待不起。
“救命!”
突然,一声惊呼划破了方才的宁静。
“喊什么,给我乖乖闭嘴,否则看我怎么收拾你!”
随着一声恫吓,一个小孩被吓得哇得大哭起来。
哭声在庙前回荡,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林钰被吓着了,往丈夫怀里缩了缩:“相公,谁家孩子哭得这么惨?”
苏齐也不知,他将人搂在怀里,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不远处有一个身形枯瘦的孩子,约莫六七岁的样子。
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看不出男女,浑身上下没一点干净的地方,看起来像个乞丐。
而打骂孩子的,是个魁梧的大汉,虽形貌普通,但却顶着一个大光头,在阳光下,闪着不怀好意的光芒。
这样一对组合,众目睽睽之下,自然很是惹眼。
这个大汉本就长得不像个善类,再加上他肆意辱骂殴打孩子,围观的群众看不下去了:
“哪有当爹的这样对待自己孩子的?”
“就是,看把你孩子吓成什么样了!”
......
再看那小孩,蜷缩着身子,躲在石头后面瑟瑟发抖,看着男人的眼里,满是恐惧。
林钰看得不忍,若这是自己的孩子,只不定多心疼。
想着想着,眼里隐隐闪出泪花来:“这孩子好可怜,他爹怎么下得去手......”
唯有苏齐看得直皱眉,他低声对媳妇说道:“恐怕那个光头,不是孩子的亲爹。”
林钰一惊:“不是亲父子,为何?”
“你看,那光头神情里看不到半丝温情,有的只是冷酷,甚至还有些狠毒。
若那孩子真是他亲生的,怎么可能如此?
禽兽尚有舔犊之情,何况是人?
那男人如此凶狠,岂不令人奇怪?”
林钰循着丈夫的话去看,果然越看越不对劲。
苏齐接着道:“再看那光头,衣衫虽算不上多干净,但很整齐,明显是整理过的。
再看那孩子,却浑身脏黑,衣衫更是破烂不堪。
若真是亲父子,怎么可能差别如此之大?
而且,那光头,看起来就像是虐待孩子,所以我怀疑,这孩子是他买来的......”
说到这里,他突然一顿,发现这孩子的脚上,正绑着一根麻绳,这是用来买卖的人口必需的标志。
“这个孩子可能是拐来的......”
“那,那怎么办,可要报官?”林钰小声道。
苏齐沉默,在古代,卖儿鬻女并不少见。
尤其是家里儿女众多的穷苦人家,为了生活,不得已贩卖多余的子女,用于换取生活资财。
被卖的或为奴婢,或为贱役,也是合乎古代律法的交易。
若是女孩,运气好的,或能卖到有钱人家作个丫鬟,或童养媳;
而运气差点的,则可能卖到教坊女肆,沦为所谓的“瘦马”。
男孩还好点,可到大户人家作小厮书童。
但这一类都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且谈好后要到官府进行备案,如此是为了防止拐卖人口,尤其是孩子。
大圣朝律法早就规定,拐卖人口是重罪,一经发现,绝不轻饶,
手段恶劣的拐卖者,甚至会被判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