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之祥无令擅离防地,并且在江陵府私自逗留一旬的事儿,被四川路及京湖的监察官员上奏朝廷,让京城的文官们很兴奋! 他们犹如猴子般地上窜下跳,到处串通一气。 宋朝监察官员除了朝廷的御史台之外,还在地方上施行三级行政区划,最高一级是路级(相当于省级),最多的时候在神宗元丰改制时有二十三路之多;次级为府州军监级;最低一级是县级,负责监督各级官员。 孟之祥的级别高,地方无法处置,那就上奏到朝廷。 呵呵,御史台正等着他呢! 殿中侍御史章炎,正言李昂英,监察御史黄师雍齐齐出手,搏击孟之祥! 御史们论孟之祥飞扬跋扈,已成藩镇之势! 其目无君父,心无国法,他身居要职,牵一发而动全身,居然敢未经朝廷及上司的允许,擅作主张,自行离开防地,若鞑靼人再临时,三军无主,导致四川丢失,生灵涂炭,其罪大焉! 之所以肆无忌惮,乃自恃为青居军之主,功劳大焉。 并且,孟氏善于经营,收入财货众,不靠朝廷军资。 长此以往,必成唐末藩镇之势,当以严惩,以儆效尤! 弹劾的奏疏中,以李昂英尤为激烈,他字俊明,号文溪,广东番禺人,受业理学大家崔与之(这人牛,曾八辞参加政事,十三辞右丞相)门下,主修《春秋》,南宋福庆二年(1226年),他考中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非同小可! 今年不到半百岁数(1201年出生),正是年富力弹的时候,猛烈抨击孟之祥的骄纵之姿,毫不留情! 看他的弹章,实在是过分,就连枢密使赵葵看了,都觉得很无语。 李昂英认为必须因孟之祥无法无天于朝廷而斩首,他列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孟之祥极刑。他说:“孟之祥乃归正人,初学无术,滥得时名,偶得异功,遂叨显职!”
接着说孟之祥年少得到高位后,心中膨胀,眼中无君,心中无法! 再就是皇帝对他宽容已久,比如孟之祥任职禁军时,家仆纵马损坏百姓水田,官家只是下旨训斥,放他一马不知恩! 再有孟之祥曾携小妾在钱塘县观潮时指使牙兵殴打当地书生,官家只要他闭门读读《郭子仪传》,赔偿书生损失而已。 官家对孟之祥宽容若此,冀其改过自新,但是孟之祥拒不从命。 他一意孤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将来那还得了! 最后,虽然孟之祥所作所为名为孝道,实际上乃是借口,以他所在位置行此等事务,对全国全军影响甚大,万一其余官员效仿,则置国家法度于何地? 李昂英慨然道:“臣叨预执法,职在纠察,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
此疏一上,御史们人人振奋,争相弹劾孟之祥,绝对不能宽容他! 而作为军务上该管的上司,枢密院主事的赵葵道貌岸然,说孟之祥擅离职守是为了孝道,事出有因,但自古以来“忠孝两难全”,忠为上,孝为下,因此此举不可原谅! 朝堂沸腾,文官们力争不用孟之祥上疏自辩,就直接给孟之祥定罪。 就算不能够将他彻底拿下,降职也好! 比如去掉他的四川安抚制置副使和顺庆府诸军都统制这两个差遣,则他有如老虎去掉了爪牙,将来为患也不烈了。 这两个职位极其重要,不得不说御史们的打击十分精准。 事涉文官打击武将的争端,气势汹汹,朝臣们噤若寒蝉,无人敢为他说话。 若孟之祥孤身一人,则他休矣! 但他的至亲小妻子在京城,情况就不同了! 执掌“百威公司”庞大资产的余十一娘年龄不大,为人处事已经非常地成熟,她先去求她的叔爷余天任,余天任是官家恩人余天锡之弟,现为兵部尚书,他说孟之祥未有性命之忧,所以他不会出手! “御史们向来言论激烈,但官家不会要了你丈夫之命,否则孟少师(孟珙)刚去,就要处置孟七郎,则军中震动,官家清楚厉害关系的!”
余天任安尉侄孙女道。 他认为官家顶多就是薄惩孟之祥,对天下人交代一下就行了,当然得看官家心思,很可能孟七郎的要职保不住,也不一定是件坏事!”
余天任认为孟之祥有惊无险,不肯出手,只是承诺万一事态不妥时,他会出手的。 余十一娘并不满意,她秘密地向知临安府的赵与筹相公请教,询问如何破局? “百威公司”搞活地方经济,积极交税,深得务实的赵相公赏识。 赵相公复信给她,当中只有一个字:“孝!”
得到赵相公指点的余十一娘即高价请来高手(前任御史官员)来捉刀,她以诰命的身份,代夫向朝廷上奏申诉。 朝廷接到了她的奏折,十分重视,官家指示将这份奏折传给诸御史看。 余十一娘的奏折中明确指出我大宋是以孝治国!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余十一娘搬出了孔圣的话,你们这些孔圣的徒子徒孙们,敢否定孔圣的话吗? 国法、朝廷和道德,孰大? 道德为先,道德为大! 余十一娘又搬出大段的经论来,即成书于秦汉之际的儒家经典《孝经》中对孝道文化有着深刻的阐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意思就是说,我们能有机会来这世上,都是父母的辛劳。所以,要对父母尽孝,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所谓的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 余十一娘认为“有孝才有忠,对父母尽孝才可能对君主尽忠!”
自古以来,孝与忠便是相互依存。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升华。 《礼记·祭义》记载“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狭义的孝指的是对父母长辈的孝敬和赡养,而广义上的孝则包含对君主的忠心和对职责的忠诚,而这也正是统治者所看重的。 因此,古代统治者以孝治国的目的之一便是选拔忠孝之人入朝为官,行君臣之道,帮助君王维持其封建统治秩序。 试想,一个自私自利,连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尽孝的人,又如何指望他为官之后为君主分忧,为黎民百姓谋福? 以孝治国乃是大宋的的治国之策,无可辩驳! 孟珙虽不是孟之祥的亲生父母,但他对孟之祥有大恩,可视同有亲生父母之恩。 如果孟之祥不去奔丧,才真正是无君无父,无法无天,她,余十一娘,唾弃之! 如果朝廷以孟之祥去为孟珙奔丧擅离职守为由去处置他,则她,余十一娘,将去太学孔庙哭庙! 余十一娘的奏折一上,李昂英目瞪口呆,章炎、黄师雍等人皆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