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1 / 1)

“那如果别人批评或者过度解读你的作品呢?”

他问她,回到桌边坐着。“我会先考虑合理性,也会觉得意外,之后会觉得更有趣。毕竟我也只是用片面浅显的想法写下故事而已,而人物是否丰满,情节是否合理,我真的很难判断。读者的解读与评论都会使我笔下的人物更加丰满,也可能会让我有机会修正不合理的部分。”

她托着腮继续说:“我不希望我笔下的故事服务于什么爽点或者其他,尽管,我写故事这件事情在服务于我的欲望。”

“其实我觉得你刚才的叙述有点问题,”他说,混着水撞着壶的声音。“我觉得你,或者所有女孩子不需要矜持。我觉得这种矜持和男生阳刚一样,都是一种说教和束缚。就像我,会费尽心思,默不作声地走九十九步,但是我太难迈出最后一步了,这比迈出九十九步还难受。如果我不敢,你矜持,咱俩还能不能在一起了。”

“就是这样啊,我以前一直觉得女生就应该矜持着,但是我一直就不是这样的人。一直觉得是我破罐子破摔不想这样,但还是头一回,不在互联网上,有人对我说,我没必要矜持。”

“我觉得矜持就像规训吧,就是不能主动,但是从过去来看,女性就没有主动的权力,主动权都在男性手里,一来二去,矜持就成了所谓的美德。”

他开始换茶叶。“还能泡呢!”

“太浓不好。”

他开始添新茶。“还喝碎银子?”

“换茉莉吧。”

她忽然起了坏心眼,“老板,有没有紫檀树做的茶啊?”

她笑嘻嘻地问他。“紫檀茶叶没有,紫檀妖精倒是有一个,客观要吗?”

他稍微向前凑了凑。“要的要的,怎么个卖法?”

她问他。“二百两。”

他起身去拿开水。“那我要了!”

她拿起茶杯,进了厨房。“客官,是两百两一个晚上。”

他左手比了个二,右手拎起水壶走了。“那我要一晚。”

她清好茶杯茶壶,也出去了。“好啊,客官一定要说话算数。”

他眼神里透露懂得都懂的意味。“别别,喝茶,泡茶,喝茶。”

她开始认怂。他也开始岔话题,“就这么定了,讲故事吧,说书女士。”

“下面这篇也是一些碎碎念。”

她打开新的一页。回看自己,我先想说的是字真丑啊。也许是时间跨度太长,心境变化太快,以至于有些文章的主要对象是什么我都不知道,就,读起来挺错乱的感觉。不得不承认,我这个人,有点讨好型人格,在有意识说要投稿的时候,会有点不自然,就好像写给别人看对我而言是不自由的。一个人安放灵魂是好事,但我不喜欢刻意,刻意对我而言是能被感受到的,相信同样的人也能感受到。真诚的办法是我就这样来写,不喜欢就拉倒。其次,我是一个极其肖像安娜(安娜·卡列尼娜)的行动派,当然,我也有我的主观,但我也真的对别人充满欣赏。我知道,那些喜欢无关情爱,只是想要交个朋友。但又总觉得自己有一股风尘味。这绝对不是一种青春期的懵懂,这种执着就好像丁水婧对于人缘。喜欢这种东西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究竟是好感还是交流欲,我连自己都说不清。但通晓其中的关窍,欲望的根源,是消除一切的关键。这种对于“友谊”的执着性。说开了不过是基因对于优秀的追寻,加之女性同性间的敌视才造成的这样一个心理。但对他不是这样,又或者说,不仅仅是这样。在这种心态的是与不是间徘徊,然后又慢慢渗透,起初是被优秀吸引不假,但现在,我更好奇他的灵魂。不知不觉间,不知道为什么,我肯定了我喜欢他。其实喜欢是需要肯定的。陈茉捂着脸吐槽“首先,我真的因为她那句‘同性之间的敌视’给搞呆了,我都忘记了我当时是因为什么事写的这句话,这玩意多少都算雌竞啊!还有,这个风尘味,怎么回事啊,我真想问我自己一句,你没事吧好我的老天爷!”

他不知道该说着什么,没接话。“我真的能回去骂死我自己,觉醒啊,觉醒!”

她开始捶桌子。“还什么喜欢是需要肯定的,不是我说,谎话说一百遍都能变成真的,你就天天想原来我喜欢他,那能不喜欢吗?”

她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都过去了。”

谢檀开始泡茶。“现在不是这样想的啊。”

“真真是体会到了什么叫鞭尸了。”

她晃晃脑袋。“换换,赶紧来下一个,拆下一个盲盒...”她忽然停住了。“怎么了?”

他问她。她表情有些复杂。“这篇,呃,写的是我低头闻花的。”

她一副内存不够卡住的表情。他也愣了一下,转而笑道:“讲吧,我没关系的。”

理智上能接受,感情却说不。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智上是非分明,感情上不知好歹。尽管他也想了解。她看着面前为她“受尽委屈”的“大狗狗”充满怜惜,伸手摸摸他的头。其实早就想写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拖到了现在。这周四晚饭后我和某某出去遛弯,正好看到操场那头有丁香花开,我拉着某某过去,从北头穿到南头的塑胶跑道上,我看见了他,一个人,拿着水杯散步,看的是灌木丛上开的白色小花。我猜他早就想看了,之前上间操我就看到他在看。我鬼使神差地低下头,去嗅小小的白花,没什么味道。心脏的悸动让我把你有病吧说成了我有病吧,但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输了一场斗嘴而已。我拉着某某仍然向丁香花那边走,他也过来了,我猜他也是来看花的。大团大团的紫色占据了操场的东南角。也许是我俩太吵,他不喜欢,便去了西边,低头,估计是在嗅灌木丛上的小花。我的余光不受控制地看向他。他对我而言就像乌鸦一样,估计我校服的颜色是他的天敌,我想我也一样。某某拉着我在后面跟着,我知道我当时肯定比女人还女人。因为对我而言,我对他的喜欢早就不是“看见就好”那么简单。他走得很快,像往常一样。以至于我进了教学楼看不见目标,某某拉着我一直跑。终于,在二楼卫生间的拐角瞥见他进班的身影。阳光从北侧的窗户打过来,给他披上阴影,也夹带阳光滤镜。少女早就知道她逃不掉。人的一瞥能记住很多事情,就想大概很久之前我从数学办公室出来,刚好碰见他一样,我看他穿的是纯白短袖(我猜是短袖)比校服大一个边,昨天晚上放学看见他,他穿的应该也是同一件。以上是我想说未说的,还有欲言又止说不出的。他对我而言像只鸟,一只热爱生活的鸟。会走正步时规规矩矩地用力,还会在排队回班时抬头看看树,看看挖野菜的阿姨,看看别的什么。我其实是有私心的,我不希望他把目光放在队伍中某个人的身上。他是我的神,不要爱上世人。他真的很热爱生活,希望生活热爱他,永远。“学姐我不懂,为什么逃不掉的是女TA?”

他举起手问。“我忘记原话了,大概意思就是说,太阳总会在某些时刻,帮助你喜欢的人蛊惑人心。”

她想了想,回答:“也是《暗恋·橘生淮南》里的。”

她接着说:“还有,我真的太中二了,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话呢。现在的我看了真的太无语了。”

“就那句他是我的神?”

他问。“别再说了,不要攻击我了,痛,太痛了。”

她直挥手。“那我呢?”

他假装漫不经心,假装岔开话题。“当然是人啊!”

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还是小狗狗,小绵羊。”

她嘿嘿地笑。其实他没有太多的难过或者是其他,好像在她的文字中见到了当时的陈茉,当时的,他喜欢上的陈茉,又或者说是一种知道自己是路人的接受。真真正正地接受了自己曾经在她的世界里只是路人的角色。可现在的谢檀可以高高兴兴地对过去的自己说,看,我是学姐的老公。可能对方会先吃醋嫉妒一下,然后选择接受吧。人,就是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人。人是平等。他忽然想让学姐抱一抱过去的自己,从灌木丛开始,再开始。“学姐,抱一下。”

他小声说着,张开双臂。她起身过去,蹲下,抱住了他,紧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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