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想要拒绝,刚想要摇头,旁边的管家用胳膊肘怼了我一下,以示警告,这门婚事不容拒绝。
我明白这是宋氏家族与金氏家族的政治联姻。 父亲需要的是宋氏家族的大财团的支持,以巩固自己在东北的地位。 而且金府有家规“儿女婚姻不得自己做主,全由父亲包办。”说白了我们这帮女儿不过是他金大帅的牺牲品罢了。 我本以为我会锦衣玉食一生,我会幸福一生,因为我是当今中国仅有的10%以下的富贵人家,虽然贫苦人家千千万,但至少我会是幸福的。 可没想到锦衣玉食是有了,不用担心饿死,不用担心被拐卖。可还是逃不了当今时代那落后的,封建的,保守的旧思想。 我多想追求自己的幸福,我多想拥有自由恋爱,我一点都不想嫁给一个我连见都没见过的人。 才华横溢又如何,家财万贯又如何,终究不是我爱的。 可是生在军阀家,政治联姻在所难免,我只能假装皮笑肉不笑地向那媒人道出我的生辰八字,等待男方的聘礼与花轿。 也许我已经有了心仪的先生。 那位黎先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看见他起,虽然相貌极其英俊潇洒,但是最令人吸引的是他那不屈的眼神。 那是不甘命运的眼神。 那眼神似哀求也似抗争。 那对幸福生活向往的眼神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 再看看我锦衣玉食没有追求的生活。 竟感到有一丝敬佩,有一丝羡慕。 他虽贫穷但有自己的追求。 虽然他没有和我说,但从他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得出来。 而我虽富有,却整天碌碌无为,没有目标。 但我始终搞不懂这种感情究竟是爱情还是钦佩,还是只是对这位少年的怜悯。 但就是忍不住想要对他好,想要关心他,想要帮助他。 即使明明在坐车时已经看出来他有些厌恶我,不愿与我交谈。 只喜欢和车汉子交谈。 明明我救了他,他却对我爱搭不理,我应该生气才对。 可以看到他,只有爱怜,毫无怒火。可我还是希望,他能多和我说说话,多看看我。 我换上朴素的衣服一方面是想感受普通大众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是想拉近和黎先生心灵上的距离,这也许就是女儿家的小心机吧。 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对异性产生这种异样的感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也许是,也许不是吧。 可是,无论是不是爱你,我都只不过是个牺牲品罢了。 还有,真没想到,黎先生还是个京剧爱好者。 和他坐车时我总是看到他手里拿着一本书,那是京剧剧本。 他边看着京剧剧本嘴里还唱着咿咿吖吖的腔调。 我虽不会唱戏,可好歹也是个高材生,对国粹还是略有了解的,他在唱腔时使用的是假嗓,声调较高,他喜爱的京剧角色定是青衣,花旦或小生。 而青衣和花旦都属于旦角。 所以我猜测黎先生应该特别喜好扮演男旦。 所以我特地让府里的管家去购买了旦角服饰,那旦角服饰当真是贵得很,总共花了我500大洋! 还特地请了个会画旦角妆容的丫鬟,总共花了我800大洋! 都能在北京买个四合院了!不过要是他京剧真得演得好,我可以以我军阀家的财力为他找剧院来演京剧,为他购服饰。 由于看京剧的都是风趣高雅的上层社会,所以如果黎先生表演足够专业,足够有吸引力。 那上层社会赏的金条绝不比土匪抢的钱少。 所以如果这800大洋能够拯救一个少年的一生,让他不再误入歧途,那么值! 倘若这800大洋能够拯救千千万万受土匪迫害的百姓,那么更值得!我有足够的钱让他展示才艺,但究竟能不能赚钱就要看他真正的本事了。 当我得知母亲被卖以后,不停地跑一家又一家的馆子根本找不到他的身影。 于是我走进了母亲的卧室。 希望能找到一些关于母亲的线索。 我打开了母亲的抽屉,抽屉里是一个破旧的日记本。 我一下子就翻到了日记本的最后一页。 那是母亲的字迹,那自己上沾满了母亲的气息,就好像母亲就在我的身边,从未离去。 我一字一句地阅读着日记本上的内容,一丝一毫的线索也不肯错过。最后一页的内容如下。 对不起,少奇先生也许以后再也不能和你到甜水井小胡同约会了,我被金大帅休掉了,他发现了咱们二人的幽会,就要把我卖到馆子了。 卖到了馆子了,我 就没什么自由了。 毕竟馆子里的 老鸨子最忌讳的就是工作人员私下逃跑,要是被抓到定要被老鸨子毒打一番,可能连性命都会不保。但我会想办法逃出去的。 我已经被休掉了,可以和你再婚,哪怕你已经有了正妻,我还可以做你的姨太太,做不了姨太太我还可以做你家的丫鬟,只要让我在你的身边就好啊。 等着我逃出的那一天,我定会去甜水井小胡同等你,我相信你一定会等着我。你是我此生的挚爱,永远都不会变。 在遇见你之前我的世界充满了灰暗,我从11岁起就因为家境贫寒被卖到别人家做童养媳。 由于童养媳都是穷人家娶不起媳妇以低价买他许诺我一个更便宜的女娃子,这样就省去了聘礼钱。 等到女娃子长大后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而且童养媳还可以充当免费的劳动力,减轻穷人的负担。 那时的我特别小,天真地以为买我的人家一定会是个有钱人家,一定是喜欢小孩子,才会来买的。 他们一定会让我过上好日子,因为只有喜欢小孩子的人家才会来买小孩子。他们一定是让我摆脱贫困生活的天使。 可当我一进到我等我满15的新家,我的炼狱生活就此开始了。那破破烂烂的草房看上去摇摇欲坠,一个拿着棍子的女人不停地拿着棍子恐吓我,让我赶紧砍柴做饭,我看着旁边的一对对柴火,再看看女人手里的棍子,吓得赶紧拿起斧头砍,边砍柴我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掉,那女人仿佛眼神要杀了我一般,恶狠狠地说:“快点砍,半小时内做不好饭就等着棍棒收拾你吧。”
可我一个小孩子力气又小砍柴总是砍得很慢。 我一慢下来拿女人就会凶狠地对我吼道:“怕买年纪太小的看不了啥活,没想到这么大的童养媳干活还是那么不利索,简直就白瞎我两块大洋,你这样的就该免费。”
有的时候因为做饭太着急,经常被烫到。 甚至有一次太着急,那菜刀直接切掉了我的小拇指,我哇哇大哭起来,眼泪如洪水一般涌出。 可他们根本就没钱请我就医,只让我自己处理。 我已经数不清我被那棍子打了多少次了。 但这还不是最让我崩溃的,当我看到我未来的丈夫的那一刻,我已经不敢想我接下来的日子了。 那竟然是个不到3岁的男童!而且还是个残疾,没有双手,而11岁的我每天都要照顾他的起居生活,换尿布,喂饭,陪他玩耍,每天晚上给他洗澡。 再看看他无手的双臂。 难道我的一生就要葬送在这里了吗? 不要,我要逃出去,可是我的第一次逃脱就换来了那个女人的毒打,女人怕我再逃跑,这次不是用棍子了,而是用鞭子,把我的后背打出了一道又一道的血痕。 边打便骂道:“小兔崽子,还想逃跑,你是我拿钱买的就是我们家的人,做了童养媳,无论我儿子是什么样子,你都必须嫁给他,这就是你身为童养媳的使命,而且还必须给我们家充当廉价劳动力,给我们干活!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死的,你死了,我儿子拿什么娶媳妇呢?”
既然逃不出去,便只能接受命运 。 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有一位身着中山装,年纪约16.17岁的哥哥,他仪表堂堂,衣着整洁,朝我微笑。 当时13岁的我顿时春心萌动,脸红心跳。 可是我想到我是童养媳,没有资格追求任何人,只能永远深扎于这破破烂烂的房子里。 可当他掏出手里大洋的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救世主一般,没错,正如我所料他要买走我,可童养媳那是那么容易好买走的,可是他居然出了100块大洋的高价,要知道1块大洋差不多相当于30多斤大米,我当时就是以一块大洋卖给那个女人的。 而100块大洋足以让一个穷人大半辈子不求吃穿,那女人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这笔买卖。那哥哥告诉我他是地主的儿子,名叫章高卓,说他第一眼看到我就爱上了我,而我又何尝不是呢? 就这样我在他们家当上了丫鬟,他许诺我等我满15岁,就娶我为正妻。 他教我识字,逗我开心,有他在,我并没有经受寻常丫鬟时常遭遇的毒打。可是等到15岁那天,婚礼等来了,可我并不是正妻。他给我的理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妻讲究门当户对 ,父母以为我包办好,你身份低微无法成为正妻,就当个姨太太吧。我心想没关系,只要能在你身边,姨太太也可以。 看到这里我发现日记剩下的部分已经残破不堪,早已经看不清写的什么字了。 我并没有找到母亲的下落,但却了解到了母亲的经历,我并没有感叹母亲的深情,只感叹母亲的愚蠢。 如果是我必须做正妻,坚决不做那紧比古代的妾地位高一点的姨太太,不当别人的小老婆,是我身为人的尊严。 她当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就在我还在感叹母亲的愚蠢时。 我听到了有人在敲我的房间门。听他呼唤我的声音定是我府里的管家。我走出了母亲的房间。 那管家对我说:“小姐,您的未婚夫在游玩的路上被土匪杀死了。”
我猛地再一次冲出府门面如死灰地坐在门前,任凭大雨打湿我的衣襟,我已经分不清泪水和雨水了。 我又不爱他,为什么他死我要哭呢? 因为他是我的未婚夫,如果他死了,那么我将必定会走上比包办婚姻更加绝望的道路,而且不容拒绝。 看着黎先生进府的身影,我更加难过。因为我注定不是她的妻子,这是封建礼教的包办婚姻和另一个恐怖习俗造就的结果。在黎先生为了给我演京剧去化妆打扮的时间里,我和小玲讲述了我的未婚夫死后我即将面对的地狱。那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