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狗儿气喘吁吁地抱着一包衣服回来,说道:“胖婶儿说这些衣服都不怎么值钱,您给的那十两银子根本花不完,还剩了八两多,让我给您一并带回来。”
裘千夜接过衣服和银子,笑眯眯道:“胖婶儿真是好人,这一两银锭子你拿着,回头给你奶奶买点心吃。再拿三两去送给胖婶儿,告诉她这是我给她的辛苦钱,只是要她记得,日后别人若问起她来,不要说起这件事,也不要说见过我。”
狗儿接过钱,欢天喜地地又去给胖婶儿送钱了。老婆子说道:“小孩子还是不要给他那么多钱。公子您慈悲,愿意赏他,可是他要是知道了大手大脚的好处,以后好吃懒做,坐吃山空,这个穷家哪里养得起他?”
裘千夜没想到这荒野山村的老婆子也有这样的见识,便笑道:“他要是回头把钱给您,就是他知道孝顺。他要是自己藏起来不给您花,就是您白疼了,以后也可以少操些心。”
老婆子叹气道:“哪里能为这点小事就不操心了?自己孩子当爹娘的都疼得不行,更何况我这隔代人?公子的家人也必定很疼您吧?”
裘千夜被问到心头痛事,语气也淡了下去:“我母亲在世时对我还好,她去世后就没什么人喜欢我了。我父亲也不大理睬我。”
老婆子啧啧叹道:“这就是高门大户的不好了,孩子太多,做父母的都顾不过来。不过公子别伤心,很多爹娘虽然嘴上不说,心里还是疼孩子疼得要死。越是你们大富大贵之家,规矩越多,就越是如此。”
裘千夜疑问道:“听您这口气,似是在高门大户住过?”
老婆子呵呵笑道:“我年轻时做过人家的丫鬟,我服侍的那家老爷就是在朝廷里当大官的。那老爷有好几个小妾,儿子女儿足有七八个,热闹是热闹,但是麻烦事儿也多。后来老爷死了,家里的老婆和小妾为了分财产的事打得不可开交……所以说啊,有钱也没什么值得羡慕的,平平淡淡过日子才是最好。”
“平平淡淡才是最好……”一直坐在旁边好像置身事外的童濯心忽然又随着老婆子的话低声重复了一句,仿佛这句话触动到了她。裘千夜坐下来,握着她的手,低声说:“是啊,你我一直祈盼的,不也是这样的日子?”
老婆子看看他们俩人一会儿,笑着问:“请恕我老婆子多嘴,看你们两人年纪这么轻,衣服也穿得这么好,家里非富则贵,为什么跑到这种荒野山村里,还要去买些市井农家最寻常的衣服换?该不会是逃婚出来的吧?”
裘千夜侧首笑道:“让您猜中了。您可千万要替我们保密。她爹娘也都已去世了,家里有个恶亲戚,非逼着她嫁给她不愿意嫁的人。她一着急,就病了。我好不容易才把她救出来,一路还要躲着她家人的追捕,今天就在您这里歇息一日,明早还要赶路。无论谁来问您,您可千万不要提及见到我们两人的事情。”
老婆子拍手道:“果然和我猜的一样!哎呀,这大户人家逃婚的事情以前是听说过,可没有真的见过。你们这一逃,公子是连荣华富贵都不要了吗?你们俩人年纪轻轻,干净漂亮,可是若没有一技之长,日后怎么谋生?”
裘千夜笑道:“明日事来明日忧,就算是在家中过那荣华富贵的日子,如您所说,变成一个好吃懒做,坐吃山空之徒,难道就能活得有滋味了?人生在世,白手起家也没什么可怕的。反正只要我守着她,她陪着我,两个人在一起,什么困难都不怕。”
老婆子露出羡慕钦佩的神情,伸出大拇指称赞道:“年纪轻轻有这样的胆量和志气,真是好样的!公子放心!若是有人来问,打死老婆子都不会透露您半个字儿的!”
“我们要去哪儿?”
傍晚的时候,童濯心呆呆地问他。裘千夜一边帮她梳头,一边说:“去一个没有坏人的地方。”
“外面有坏人吗?”
她像个孩子似的问:“那,我们要躲起来吗?”
裘千夜笑道:“暂时是要躲一躲,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就不用躲了。”
他柔声道:“濯心和我在一起,不用怕坏人,有我在,没有人会欺负你。你也永远不要离开我,好吗?”
“好。”
她还是像个乖巧柔顺的孩子。“那我们怎么去那个地方?走路去吗?”
“不能走路,路太远,走路的话要走很久,而且你的脚会受不了。我们坐马车去。”
“那个地方有花吗?有树吗?有水有鱼吗?”
童濯心的连番问题让裘千夜忍俊不禁:“有,只要是你想要的,无一不备。纵然没有,我也会给你找回来的。”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傻傻地问。裘千夜在她的头顶轻轻一吻,“因为我是这世上最疼惜你的人。就如你也是最疼惜我的人一样。”
老婆子在外面问道:“公子,老张头说明天可以赶车陪公子走,车钱也谈好了,几时出发?”
“天亮就走。”
他应了一声。从祈年宫中赶出的马车太过豪华招摇,已经不能用了。事实上,一到青龙山,他就把那辆马车遗弃在山脚下了。和童濯心来到这里全靠胡锦旗帮他提前在山脚下备好的另一匹马,才能得以远行。如今,越晨曦大概正带着大批人手在青龙山搜山吧?青龙山面积不小,要全都搜一遍下来总要个两三天,等到他们发现他不在青龙山上时,他已经出了金碧的边境,回到飞雁去了。是的,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不是去青龙山,那里地僻山高,极易被追兵围剿,去那山上根本是自寻死路。既然如今已经和越晨曦闹到如此地步,他带走童濯心的举动不仅是彻底和越晨曦翻脸,也会惹恼赐婚的皇帝,所以,他必须做一件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做的事情:逃离金碧。只有离开金碧,回到飞雁去,他才可以保证童濯心的平安。胡锦旗是唯一知道他一部分计划的人,因为只有胡锦旗才可以不受南隐和越晨曦注意的单独为他安排离开时所需的马匹,但就算是胡锦旗,也不会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哪里。他愿意相信胡锦旗的友情,但是不敢保证这份友情能够大过他对金碧王朝的忠诚。更何况,他现在也要做皇家的驸马了,胳膊肘能往外拐多少?因此一到这村子,他便将胡锦旗那匹马放了,任它自行远去,这样事后就算有人找到它,也不知道他的具体去向。见童濯心似是瑟缩了一下,他走到窗边,刚要关窗子,就听狗儿在外面喊道:“奶奶,有队官兵到村子里来找人。”
他不由得一惊:难道他们这么快就找来了?他拉开门,那老婆子却摆着手对他道:“公子不必担心,我去把他们打发走了就是了。”
此时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火把闪烁,果然有一队官兵,大概十余人正往村子里走,一边走,一边挨家挨户地问:“有没有看到一对年轻漂亮,打扮得像是富家公子小姐的人到这边来?”
一路问过去,都说不知道,但是那些官兵一边问着一边就到屋里去搜找一番,确认没有人才会离开。只见他们越来越近,老婆子迎出门,站在篱笆墙内拱手作揖:“军爷这是要找谁啊。怎么这么晚了会跑到这边来?难不成有逃犯吗?”
领队的一人居然认得这老婆子,说道:“孙婆婆啊,您老现在住这儿呢?”
孙婆婆眯着眼看着他,笑道:“哟,原来是褚队长,当年您在胡将军手下做小兵的时候,咱们还在战场上见过呢。”
那领队对身边人介绍道:“你们别看这老婆婆看上去貌不惊人,可是来头不小。咱们胡锦旗少将军都要尊她一声‘孙婆婆’,她在胡家做事四十年了,可算是胡家的老家奴。”
孙婆婆笑道:“不过是个老不死的死老太婆罢了。你们这么晚了,这样兴师动众的,到底是找谁啊?”
褚队长小声说道:“越大人的未婚妻被人偷了,这不是撒开了人手,到处去找呢。”
“越大人?”
孙婆婆想了想,“是越丞相的儿子,后来在吏部做官的那位越家少爷?”
“正是他。”
“未婚妻怎么还能被人偷?”
“谁知道呢,反正他和太子是好友,所以立刻请太子调拨人手到处找人。”
孙婆婆再笑道:“找人是应该的,不过褚队长麻烦卖老婆子一个面子,这屋里只有我儿媳妇,她病着,在床上躺着呢,衣衫不整的,不便见人。我这里反正是没见到什么小姐公子的,若是见到了,就叫我儿子回头给你们送信儿去。如何?”
褚队长犹豫一下,看了看屋内的灯光,“只怕……不好和上头交待。”
孙婆婆拉过他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件东西,笑道:“咱们都是在胡家当过差,做过事的,你看我一大把年纪,这么点面子都不肯给吗?”
褚队长用手掌心捏了一下,感觉到那大概是一锭一两左右的银子。他对这银子多少倒是不在意,只是他亲眼见过胡将军都对孙婆婆很是客气,这样的老奴在大门大户里有的时候都能抵得上半个主子的威严,虽然现在出府了,但是如果胡家继续惦念她的好,他这里惹了她,让她告到胡将军那儿去,就实在是没什么好果子吃。于是他想了想,便笑着收回手,说道:“好吧,既然家中有病人,我们也不便打搅。这就走了。您老好好歇息吧。”
孙婆婆千恩万谢的将他们送走。转身回到房门口,小声说道:“公子放心吧,他们已经走了。”
裘千夜推开窗户,“没想到婆婆还是胡家的家臣?那婆婆一定认得胡锦旗了?”
孙婆婆的笑容里有几分骄傲:“本来这点事儿不值得张扬,只是既然让公子听到了,也就没什么好瞒的。我其实是锦旗少爷的奶妈。是看着他长大的。”
裘千夜更是讶异:“这还是真是缘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您这样的大人物。我与胡锦旗也是至交好友,这次也是他帮我备马逃走的。”
孙婆婆一听,更觉得裘千夜亲切,“锦旗少爷自小就是个热心肠,爱结交朋友,又喜欢帮助人。我早就看着他是个好孩子,真不知道以后哪家的好姑娘能嫁到我们胡家去。”
裘千夜一笑:“这一点婆婆就不用担心了,胡锦旗已经有了好姻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