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多少次走神了,等她回过神的时候,越痕和陈挺已经走向了卧室,打开了微掩着的卧室房门。陈挺还好,面上只有严肃认真。但是越痕却做不到绝对的公事公办,他难免会顾及到元欢心的感受。所以越痕看向元欢心。那眼神似乎是鼓励,也似乎是担忧,元欢心只能镇定的点了点头,强行打起精神来。元欢心也提起脚步,走向卧室,那就是尸体发现的地方,同时也是第一案发现场。床单上的血迹,乍一看并不骇人,因为元娆被刺入了心脏,死的极快,死前承受的痛苦不是很大。但是若从侧面看去,便能看到从厚厚的床单底下,渗出的血痕,半个手掌厚的棉质床垫,竟然全被鲜血浸湿了。床上用白色的线条,勾勒出了尸体先前所在的位置。巨大的双人床左侧,是一个跟床位于同样高度的床头柜,也是一样的白色系,元娆真的偏爱白色,放眼望去,甚至连屋里的衣柜都是纯白的釉色,天花板上的小装饰,也是白色的流苏点缀。卧室的光线更加昏暗,因为阳台处的窗户,拉着双层的窗帘。尸体那一侧的床下,放着一双浅粉色的拖鞋,样式也很简约,那双鞋元欢心记得清楚,是昨天元娆跟她一起买的。元娆有些轻微洁癖,所以她家里的家具才大多都是白色的,而体现的更加明显的,就是她对于拖鞋的执着。进门必须穿上拖鞋,这是元娆的规矩。甚至昨天两人逛商场的时候,元娆也是疯狂的采购拖鞋,最后还送了元欢心四双,但是,元欢心分明记得,元娆自己还留了两双。一双浅粉色的三十八码,一双浅蓝色的四十五码。那双蓝鞋,她是买给那个男人的,元欢心一直都很笃定这一点。可是现在问题就来了,那双鞋又去了哪里。元娆的鞋柜是开放式的,鞋子都直接摆在鞋格里,一目了然,虽然刚才进门时元欢心只是轻轻一瞥,但是却根本没有发现那里头有蓝色的拖鞋。或者说,偌大的鞋柜里没有一双男鞋,全都是元娆的鞋子。鞋子是昨天才买,这一双元娆已经穿上了,另一双没有理由不见踪迹。“你们在取证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一双蓝色的男士拖鞋?”
元欢心面露急色,虽然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的只觉告诉她,那双拖鞋代表着的意义不小。“什么拖鞋。”
元欢心的话可能太过跳跃,让越痕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