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光线打在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酒瓶上,让方自归和周由感觉有些眼花缭乱。在这家小型酒水超市里转了一圈,方自归和周由最后选择了一箱Miller Lite啤酒。 营业员是一个白人妇女,她圆滚滚的体型,让方自归直观地感觉到了美国农业的发达,从这种体型在人群中的比例看,美国的农业肯定比中国的农业发达得多。而方自归的出现看来没让女营业员产生任何感觉,她对前一个白人男顾客还面带微笑,但是对来到她面前的方自归面无任何表情地说:“证件。”
“证件?”
方自归有些纳闷。 “根据美国法律,最低饮酒年龄二十一岁。”
“我已经二十五了。”
“我怎么知道你有二十五?”
看来她不但对方自归的体型毫无感觉,对方自归的年龄也是毫无感觉的。这时,周由挺身而出了,“我有证件。”
方自归看一眼周由,“好,我在外面等你。”
方自归前脚出了商店的门,周由后脚就被营业员赶了出来。周由无可奈何对方自归说:“她都不看我证件,说我们俩在二十四小时内都不能在她那儿买酒。”
这天,方自归和周由要去参加中国留学生聚会。之前留学生前辈帮过忙,方自归和周由能同居一车,也是老留学生撮合的,现在两人的生活逐渐上了正轨,所以两人准备买些酒招待大家。哪知道,在美国买酒还有出示证件这种繁文缛节。 “诶这肥婆怎么一根筋啊?”
方自归说,“咱们换家店,我只要不出现,不就照样买酒了吗?”
“可能美国人就是一根筋。”
周由道。 “这也太不善于变通了。”
“据说最不善于变通的是德国人,美国人还要好点儿。”
“这怎么能难倒善于变通的中国人民?走走走,咱们换个店。”
据说穷则思变,中国这时的年人均GDP虽经一二十年的高速发展,无奈起步时基数太低,现在也才刚到八百美元,中国人当然是比较善于变通的。于是,两人开车换了一家店,方自归坐在车里等,周由成功买到了啤酒。 方自归开车到了留学生聚会的地方,歪嘎熄火的时候“嘟嘟嘟嘟嘟”“嘎嘎嘎嘎嘎”然后地动山摇地放了一炮,结果方自归和周由给大家打招呼的力气都省了。 一帮留学生都围了过来,一个留学生笑道:“你们一来,先要鸣礼炮啊?”
另一位问:“怎么这么大动静?”
方自归边分发啤酒边说:“来来来,大家喝酒。我们这辆歪嘎,很有个性,车钥匙拔下来都不熄火,一熄火就放炮。”
几个留学生笑,一个道:“太有个性了!”
另一个问:“怎么会这样呢?”
周由道:“同步皮带错位了,所以点火后冲程总是错的。修一修可以弄好的。”
大家就围着歪嘎三五成群地边喝边聊。方自归问几位前辈:“我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没完全听懂。你们刚来美国的时候是这样吗?”
大家就开始分享经验:“阶段性困难,渐渐就能听懂了。”
“我也这样啊,毕竟英语不是母语。”
“听不懂的时候自己多看看书,不认识的关键词多查查字典。”
“一般几个月以后就会好很多。”
方自归刚开始切牛肉时也觉得有些困难,但“自归解牛”的难,心理上还容易克服,可如果上课听不懂,出现“自归解题”的难,在心理上产生的压力就有点儿大。听到大家的经验之谈,方自归略略宽心。 “我们留学生呢,语言还不是大问题。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故事,跟语言有关的,挺好笑的,你们要不要听?”
一位留学生说。 几个人说要听,这留学生便讲下去:“有位中国同胞因为工作关系在纽约住了几个月,有一天坐地铁,刚进地铁站,胳膊突然被一双手抓住了。他抽回胳膊想自卫,谁知听到一声久违的呼唤——‘同志’。”
林茜笑道:“你们大陆还用‘同志’这个称呼吗?”
周由道:“以前用得多,现在大陆已经很少有人叫‘同志’了。”
那留学生继续讲故事:“那人听到这声‘同志’,既惊讶又亲切,转身一看,看到一个眼含热泪的中国人。详细一询问,原来是这位同胞不懂英语,在地铁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就是找不到要去的中国城。这天地铁出故障,本来直通中国城的地铁一到时代广场就返回,要在时代广场转车才能到中国城。这位迷路同胞因为听不懂广播,始终过不了三十八街站,而周末的纽约地铁又很不安全,所以他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地铁里,”方自归想起了上海的地铁,“怎么会不安全呢?”
“纽约的治安,不太好的啦。”
那留学生说,“幸好,那篇文章的作者就是要去中国城,所以就带着迷路同胞一起走。这迷路同胞千恩万谢,在路上就告诉作者,原来他是偷渡来美国的,欠着蛇头几万美金,在一家餐馆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晚上睡大通铺,九个人住一间十几平米的屋子。”
“那我现在住trailer,还是一种幸福的生活喽。”
方自归道。 故事继续讲:“那迷路同胞必须每周去中国城送钱还债,去晚了要挨揍。纽约地铁里不安全,他身上带着钱,所以才着急。这迷路同胞说,来美国前他是一个医生,这次抛妻弃子冒险来美国,受了很多苦。”
一个留学生道:“这个故事一点也不好笑嘛。”
讲故事的留学生说:“笑话马上来了。后来,两个中国人都在地铁上有了座位。不知是因为太紧张还是听错了报站,快到一个站的时候,迷路同胞突然站起来说到站了。由于车子惯性,他没站稳,结果冲出去把一个金发美女撞了个大趔趄,美女一声尖叫,全车人都往这边看。这迷路同胞知道冲错了站,满脸大汗站到美女身边,想扶又不敢扶,好心同胞正想安慰他,并代表他向金发美女道歉,谁知迷路同胞竟然满脸通红对着金发美女说了一句:‘Kiss me,Kiss me’”【译:吻我】 林茜惊道:“天哪!”
方自归道:“要是美女的男朋友在边上,他会横尸街头吧。”
讲故事的留学生道:“听我说。这金发美女从地上爬起来,一听到Kiss me,气得眼看就要爆发,迷路同胞好像感觉到不对,转而一脸尴尬地改口说:‘Kill me,Kill me’”【译:杀我】 “啊?真要命啊!”
方自归道。 “美女正要发作,一听‘Kill me’就懵了。好心同胞赶紧问迷路同胞想说什么,他回答说撞了人家想给人家道歉,好心同胞忽然恍然大悟。原来这家伙发音不准,其实他想说的是,”这讲故事的留学生顿了顿,“Excuse me”。【译:原谅我】 有人笑,有人感叹英语发音的重要性,方自归觉得这个笑话有些悲凉,把手里的猪毛扔掉。 “你在扔什么?”
林茜觉问方自归。 “猪毛。”
方自归刚才身体靠在歪嘎上面,左手拿一罐啤酒喝着,右手一直没闲着,一边聊着天一边右手抚摸歪嘎的皮肤,并时不时从车身上薅几根染成绿色的猪毛下来。 “哪里来的猪毛?”
林茜非常诧异。 “车身上的。”
方自归道。 “什么?”
林茜奇怪。 林茜有些近视,开始没注意到歪嘎是一辆长毛的车。听方自归这么一说,便凑上去细看,看明白便吃吃笑了,“世界上怎么还有这种车?”
方自归开玩笑道:“我们这个车空调不好,长一身猪毛可以保暖。”
“哈哈哈……” 林茜就跟方自归聊起天来。 方自归对台湾和台湾人都很好奇,于是跟林茜各种聊,谁知聊着聊着,方自归突然惊讶地意识到,林茜竟然是个台独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