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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芬里厄(三)(1 / 1)

夏羡目光闪烁,声音平淡地说道:  “故事罢了,哪里有什么原因?在你讲的故事里,结局就是死了,死了就是死了,原因重要吗?”

“那我们继续把这个故事讲完如何?”

昂热也不在意,微微一笑,“这次死亡发生在他迎娶勃艮第血统的少女伊笛可,秘党的历史学家有过猜测,伊笛可其实是罗马帝国世袭的屠龙间谍,她杀死了这位龙王。”

顿了顿,他又换了种语气,一半感慨,一半叹息:“而龙王所以失去反抗的能力,是因为他的妻子霍诺利亚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始终在对他下毒,这种毒药从蜥蜴的骨骼中提炼出来的,配上三种经过炼制的纯净金属,对于人类是完全无害的,对于龙族确是剧毒。在罗马城外遭到重创的龙王在毒药的攻势下身心俱疲,所以当夜在婚帐中无力抵抗西罗马密党一个世纪里最杰出的刺客伊笛可,她的代号是‘翠之混’。”

“死得窝囊。”

夏羡平静地说。  “真这样觉得?”

昂热说,“也是,据我的了解,龙族的世界里,王与王的战斗往往只靠刀刀见血,这样下毒的法子的确有些下三滥了。”

“毒?”

夏羡说,“你真的以为那所谓的什么蜥蜴骨骼里提取的毒能杀死龙王?蜥蜴想杀死龙,真是好笑。”

昂热不置可否,“听说他很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死期,为自己的遗体分开装进三个金、银、铁的棺材里,以便他未来用‘卵’重生。”

夏羡笑了笑。  昂热这个阿提拉的故事其实是真的。但夏羡并没有太多的记忆了,因为那个时候以“阿提拉”的身份马踏世界的大地与山之王并不完全是他。  主导意识的是耶梦加得。  ——只不过是用着自己的力量,基本上把权与力同时握在手里的一个龙族君主。  那是大地与山之王最耀眼的时代,在那时,青铜与火尚在沉睡,海洋与水避其锋芒,天空与风不知所踪。  但却死在了两个女人的手里。  “自己那个妹妹,几千年来都是个恋爱脑啊。”

夏羡暗自感叹。  他们那一次生命的少年时代是在罗马宫廷里度过的,12岁时他为匈奴的质子被送到罗马,在那里接受完全的教育感受到血统的召唤,觉醒,并且认识了当时还是个孩子的霍诺利亚。  夏羡依然记得,当芬里厄的身体感受到一年来的慢性毒药在逐渐侵蚀自己时,他第一时间就告诉了耶梦加得,当时的她告诉自己,“死亡算什么?尽管豪饮!”

她提前准备好了复活的一切,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依然虚弱地抚摸着已经从身体中分离出的芬里厄,说着一些呓语,那个女群主霍诺利亚与刺客伊笛可只是静静看着她,依然是那样不可一世,那样风采惊艳。  她们当然是爱过阿提拉的。  但完整的人类与龙族的战争,从来都是不死不休。  “你的真名?”

昂热又问。  这个老人的双眼爆出精光,仿佛有灼热的炎在里面燃烧。  “校长有关注我的守夜人论坛吗?”

夏羡伸了个懒腰,“过年的时候你在论坛和副校长聊年轻姑娘的帖子我还点了赞,不过你的‘剑桥折刀’没有跟我互关。”

“芬里厄。”

昂热说,“北欧神话里邪神洛基和女巨人安尔伯达所生的狼。”

“其实阿提拉的名字还不错,对吗?”

夏羡笑了笑。  昂热身后的人当然听出了这话的意思,恐惧地瞪大了眼,身体里的血液都仿佛在此刻冻结了,“大地与山之王!”

他们下意识地朝后退了好几步。  昂热的身躯静静立在那儿,被空出了一大片距离。  与他这么一百年来的经历如出一辙,他总是孤单地前行,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退路,因为他的老友们都在地狱等他,而复仇者最后的归宿也只有那里。  “上次在办公室我说过,我要走,你留不住,今天也是一样的。”

夏羡缓缓说道,然后视线扫过昂热背后的那些甚至可称“乌合之众”的人,他们的脸上已经毫无战意。  勇气是个好东西,可不是每个人都有。  要不然狮心会的宗旨又何必那样赞美?  “上次我想知道你的真面目,所以我留你,”昂热直视他的眼睛,“但今天不一样,我是为了杀你,而留你。”

“杀我?”

夏羡说,“听到了我的名字之后,你仍旧这样想吗?”

他的语气在一瞬间变为了冰冷,冰窖下原本温度就很低,虽然方才被炽热的烈焰穿透,驱散了寒意,但现在所有混血种都感受到了一股自心底升上来的冷酷。  “昂热,我邀请了你两次,中国人说事不过三,我愿意再给你一次机会......”  “站到我这边来。”

现在,不是卡塞尔学院学生夏羡,不是狮心会成员夏羡,也不是谁的朋友夏羡。  而是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  昂热低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怀里取出来的折刀,鹿角刀柄古老斑驳,刀背上有藤蔓雕花,还刻着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名字。他曾用这把老友赠送的刀经历了无数次战斗,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经历了太多生死,他曾想过,黄泉路上抵达地狱之前,他同样会用它开路。  “看来你做出选择了。”

夏羡叹了口气,“那就动手吧?其实诺顿和我也算在这个世界上同存了这么多年,他死在了你的手上,我就算松了口气,但也得祭奠下我这个老朋友吧?没带礼物,就用你的折刀吧。”

“你的武器?”

昂热缓缓说,直视着他。  夏羡哑然失笑,“你这是要和我来一次骑士对决吗?”

在古欧洲的宗教统治下的皇庭之中,王权审判一个有罪之人时,他有权提出“决斗审判”,胜者无罪。因为这其中隐含了神权的意味,所有人无法玷污它,审判方和被审判方各出一人,以至高的骑士之礼对战,公平公正。  但今天不是这样的情形。  昂热没有说话,却有风声在冰窖的空间里掠动,夏羡抬眼看去,奠基之井里藏在黑暗中的最后一个人终于露面,他越过了昂热的身位,以一直极为平静的姿态走到了夏羡的身前。  夏羡和他四目相对。  然后露出了今晚唯一一次算是真心的笑容,“狼?你要为我而战吗?”

十六岁的少年沉默了一会儿:“我可以为‘夏羡’而战,但......”  “但不会为芬里厄而战,”夏羡补上了这句话,“你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对吗?我知道你第一时间就到了,但陌生的气息盖住了你这道我最熟悉的味道,你在等什么?在做心理上的争斗?”

他看着少年,“我不会杀你,因为我欣赏你,现在离开吧。”

狼摇头:“我答应了诺诺助教,我会护着你。”

夏羡那只有靠近才能依稀看出充斥着疯狂的双眼,突然一滞,一丝清明出现,但一下子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我认得你,林家的死士。”

昂热在身后说道。  狼突然转身,看向昂热,轻声道,“我应该没有被你看见过。”

一个优秀的刺客和保镖,永远不应该被“看见”,当他们在阳光之下时,就失去了身份的重量,失去了力量的来源。  “你的言灵是冥照?”

昂热问。  “不是。”

“就算是最强的隐匿言灵,它也有破绽。”

昂热说,“你骨子里不是一个刺客,哪怕你始终用本能找寻着对方的破绽,意图一击必杀......你的杀气太重,谁也无法忽略掉黑暗里一个这样的存在。”

狼沉默了一会儿:“受教了。”

“龙王不需要低劣的人类保护,”夏羡淡淡地说,“就算是你对面这个男人,他也没有资格保护我,我对他的邀请是天下最高的荣耀,而不是请求。我也不会邀请你,更不会请求你。趁着我心情还不错,现在滚,知道吗?”

狼没有动,却拔出了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刀,“夏羡...助教,我最后叫你一次夏羡助教,你走吧,我会帮你拦住他...们。无论你是人还是龙王......你在长江下救过我一次,今天我还你。”

夏羡笑了,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  他抬起一只手臂。  下一秒,一个金属匣子从黑暗的角落飞了过来,落在了狼的身前。  清越的鸣声作响,匣子开合,七柄形制不同的刀剑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为我作战的骑士,挑选你的武器!”

夏羡张开双臂。  狼看得有些出神,那七柄刀剑在真正的武士眼中美得不可方物。  “传说中的炼金刀剑七宗罪......”昂热说。  “有见识。”

夏羡笑着说,“若你觉得不够公平,我也允许你选一把。”

“不用。”

昂热伸展手臂,折刀反射着明亮的光。  一滴鲜血从空中滴落,与刀匣接触。  血迅速地填满了刀匣上的铭文。  七柄刀剑同时苏醒,七种不同的心跳声混合起来,有的如洪钟,有的如急鼓,这是一个暴虐的乐队,它适合配唐传奇中柳毅传那样的故事,洞庭湖中的一曲笙歌曼舞里,那条名叫“钱塘”的赤龙却掠空三千里,杀人六十万,伤稼八百亩,吞噬了对妻子无情的小龙,瞬刹回还,重又高冠博带,含笑待客。  刀匣表面显露出暗红色的藤蛮状花纹,就像是它的血脉,搏动的心脏正把狂躁的血液送到它的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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