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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芬里厄(二)(1 / 1)

夏羡的背后,原本该有两具古铜色的龙骨静静地站在那里,它们应该完好无损,呈十字状的骨骸,充满殉教者的神圣意味。它们的双臂伸开抓住了身后的翼骨,骷髅低垂,就像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那应该有两具龙骨十字。  但现在没有了。  前方,昂热的背后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陌生面孔,他们面色冷峻,双眼闪烁着凛冽的金色。夏羡闭上眼轻轻感应了一下,九个陌生的气息,每一道的龙血纯度都不亚于A级。  昂热看了眼夏羡脚下祭坛的水池边,它已经彻底干涸。  那是世界上第二大的以汞溶液为驱动力的炼金领域,里面至少有1200吨汞溶液,但此时却被某种不可能的高温全部蒸发掉了。  “要想摧毁这个炼金领域,需要接近初代种的实力。”

昂热沉声道,“几个月前,我办公室里的那个人也是你,对吗?”

夏羡没说话。  昂热看了眼周遭,又说:“但想要把冰窖损坏得那么严重,只能是起码两个龙类在战斗。两个接近初代种实力的龙类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苏醒了吗?其中一个,是你吗?”

“如果我说,我是替你们守龙骨的...”夏羡说,“校长信吗?”

“如果你说,我就信。”

昂热朝前走了一步。  他身后的九人同样走了一步。  “喂喂喂,”夏羡笑道,“这哪里是谈判的态度?”

“龙骨已经不在了,”昂热说,“如果你是想说,你替我们跟一个接近初代种般强大的存在打了一架,但最终你败了,虽然你毫发无伤,被他拿走了诺顿和康斯坦丁的骨骸......”  他露出一个苦笑:“我可以信,但他们会信吗?”

其余人警惕地望着那个男孩,他的身上还穿着本应该在今晚为他们演讲发言的贴身正装,黑色真的太适合他了,就像黑夜的儿子一般受宠,此时的他仍是黑发黑瞳,白皙的脸颊柔和平静,是中国随便哪个长辈都喜欢的那种男孩子。  他们当然听说过“夏羡”这个名字,卡塞尔学院一年级生,狮心会的成员,听说是比恺撒和楚子航都更要有潜力的伪S级学生,加一个“伪”的原因是他3E考试少做了一题,谁也不知道他是故意漏掉的还是怎样。  两次在长江下归来、救助两名执行部专员、推动夔门计划与青铜陨落计划的重要人员......  这样的履历,甚至有好事者在私下说,他也许就是下一个执行部的部长。  也有人反驳,因为校长昂热曾透露过要收他为学生,那也许他会是下一任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成为新的校董......  “这就是一个好的故事,不是吗?”

夏羡摊手说道。  昂热沉默不语,却已经有一个人从他的背后跃出,直奔站在祭坛上的夏羡而来,他的速度快到产生残影,那是“言灵·白驹”,虽然没有“刹那”的神速夸张,只能通过1、2、3的速度攀升,但依然是最优秀的刺客所具备的。  在他们的眼中,夏羡依然是人!  哪怕昂热说他疑似接近初代种的实力。  谁会信?  “滚。”

夏羡淡淡地说,挥出了一只手,停在身前,打了个响指。  祭坛前甚至没来得及靠近他十米的那个男人应声消失,一个眨眼后,他陷入了奠基之井的通道口墙壁中——那是炼金金属的构造,却被某种伟力硬生生把肉身塞了进去。  昂热认得这个按捺不住第一个出手的男人,他姓荆,荆轲刺秦的“荆”,虽然在无尽的岁月里,这个后辈的言灵已经随着他的血统淡去而没有那么恐怖,但实力依旧不可小觑。  昂热没有拦他,也是想观望一番。  不是观望夏羡的实力,而是观望他的态度。  实力?在那天夜里的办公室中,他们就交过手了。当时对方没有战意尚且毫发无伤,今天......难道自己真能屠杀一个准备充分的神秘存在?  “混血种偷龙骨无非是觊觎它身上的力量,但想要靠龙骨本身就获得那种神赐般的力量是天方夜谭。”

昂热说,“只有龙类,刻在本能中的、更粗暴的获得力量的方式,就是直接吞噬掉其他同族的骨骸。”

人类早已从零碎的历史里推导出了这个不算秘密的秘密。力量来源于血统,纯血种又不像混血种那样需要提高自己的纯度,他们早已到达巅峰,强化血统的办法只能是混入其他纯血同类的血。  夏羡耸了耸肩,还是那副惫懒模样,一如昂热见他的每一次。  “你是谁?”

昂热问,“真名。”

“夏羡啊。”

他笑着回答,“难道你不信了?”

顿了顿,他又说:“校长啊,你说过,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青睐另一个,无非是那些俗到家的理由。我也很欣赏你的,因为我理解你的孤独。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不去发言吗?因为我在休息室听到了你的开场......你明明亲手杀了诺顿,但他们并不畏惧你嘛。”

“因为你是工具,是秘党的代言人。”

夏羡无声地笑着,“人类用武器,并不在意武器的想法不是吗?但你只要一下不如他们的意了,他们就开始对你冷眼相向......”  “和这样可怜的人类有什么好聊的呢?”

“我们走吧,你不是就想杀掉所有初代种?你已经杀了一个了,还有几个,我还能帮你杀掉他们。龙骨归我,荣誉归你,我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人不多,你算一个,我可以当你的学生,我扶持你坐上秘党的最高位,那时候所有人都将洗牌,我再退场,你想怎样构建那个世界都可以......”  “够了。”

昂热说。  夏羡撇了撇嘴。  在昂热背后的那些人,突然恐惧地朝后退了一步。  因为他们听见了这番话,如果昂热此时真的答应,必然会对他们出手抹杀,消息是不会传出去的,昂热会继续当他的英雄,他们也许会被赋予荣誉——守护龙骨的荣誉。  谁打得过昂热?  就算所有家族对昂热颇有微词,但他们连对他出手的勇气都没有真正存在过。  这是初代狮心会仅剩的老人,是旧时代的残党。  甚至,新时代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昂热,你杀过青铜与火之王,就算他的实力接近初代种又如何?”

他身后一个中年独眼男人声音沙哑地说道,“照样杀了就完事!”

夏羡笑出了声。  昂热淡淡地说:“琼恩,你的左眼是怎么瞎的?”

独眼男人一愣,脸上神情青一块紫一块:“一只苏醒的毒狗龙咬瞎的。”

“那是最次的龙族。”

昂热说,“你年轻时自诩欧洲第一刀,却差点死在一个刚苏醒的幼年次代种嘴下......”  “你是怎么觉得我有能力杀掉他的?”

被叫做琼恩的男人沉默了,但他仍旧有些不甘心:“可你明明杀掉了诺顿和......”  “那是一个局!”

昂热低声吼道,“康斯坦丁的苏醒、诺顿的狂怒和虚弱,中国人说天时地利人和,你看我们现在像拥有其中一个的吗?”

夏羡抚掌,“昂热,我更欣赏你了,我说的话你要再考虑一下吗?你身后的人也不用你动手,我知道你的刀不是拿来杀人类的,我可以代劳。”

“你若是初代种龙王,”昂热盯着夏羡的眼睛,“我相信你早在苏醒那日就已经留下了自己的卵,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就算今天我们能杀死你,你也会在那里重新沉睡,百年?还是千年?你依然会出现,对吗?”

夏羡眨了眨眼:“当然。”

“匈奴王阿提拉。”

昂热突然说。  夏羡微眯起眼。  “尊贵的龙族初代种,四大君王之一的大地与山之王,化名阿提拉。这个龙族被称作上帝之鞭,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在龙族统治世界的时代,罗马城曾是他的封地。他要夺回这座被基督教守护的城市,召唤龙族的血裔,重建他的龙族帝国。”

昂热说,“但他并没有成功。”

夏羡依旧没说话。  “利奥一世以一生的心血培养的‘圣堂国教骑士团’倾巢出动,借着谈判的机会给阿提拉痛击,骑士团全军覆灭,而阿提拉三度被这些骑士以血肉为代价推入了溶解了炼银的‘水银河’,肉体和精神抖受到重创。他不得不回军。”

这个时代的混血种们已经没有正面对抗过初代种的经历了。  这些故事,昂热背后的几个人当然也听说过,甚至是从小就在听。他们小时候还认为龙族不算什么,人类拥有着曾经击败龙王的历史,他们正面对抗不落下风,他们在历史上熠熠生辉......  但直到他们每个人都在一生中真正遇到过了一次这强大的物种。  他们才知道,人类在它们面前依然渺小。  就像琼恩失去的那只眼睛,它永远地沉睡在某个地窖里,只能在记忆里昭示着他曾经遇到过一只龙,他练了几十年的刀法甚至没有机会卖弄。  这个阿提拉的故事突然给了他们某种莫名的勇气。  让他们回到了童年。  那时候,龙族还不是那么可怕。  “阿提拉在撤离之前,如愿以偿地得到西罗马帝国的公主霍诺利亚为妻,他和这个女人纠缠了一生之久。从血统分析,霍诺利亚可能是个完整的人类,她和阿提拉的关系很耐人寻味,他们之间到底是政治合作还是存在超越种族的感情,没有人知道。真相已经无从知晓,总之在46岁的时候,阿拉提终于得到自己少年时相遇的女人。”

昂热还在讲述着故事。  所有人都像是听入迷了,静悄悄的。  夏羡眼神闪烁不定。  “然后阿提拉死了!”

一个还算年轻的家族精英突然吼道,神情激动,“历史就是如此!龙族也是脆弱的!”

昂热看了他一眼,“他在一次饮酒后暴亡,睡梦中鼻腔血管破裂,鲜血涌入喉咙,窒息而亡。”

“夏羡,你能告诉我吗,他为什么这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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