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脾气,你总是把心事藏在心里,就连老奴也不告诉,这样是会闷坏的。今天是你订婚的日子,将来会有人疼你,爱你,老奴也就放心了。”
叶蓁蓁眼底有些微红。奶娘扶着叶蓁蓁坐回了妆镜前,重新为她梳理发髻,奶娘的手很巧,短短时间一个精致的仙女髻就成型了。香粉轻扑,胭脂微抿。玉兰发簪斜插在乌黑发髻上,如同画龙点睛,整个人都明媚了许多。奶娘面容慈祥,看着镜中的青衣女子,喃喃道,“小姐和当年的夫人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比起宋知斐在赏菊会上命人为她打造的精美造型相比,此时的妆发少了华美和清贵,却多出了几分柔情和温暖。妆容极淡,装饰零星,可偏偏这种样子,让人看着觉得赏心悦目极了。往日,从北厢走到前厅,一炷香的时间足以。今天,她觉得这条路分外漫长。她不明白,自己哪一个环节搞错了。易初良和叶白玉彼此情意绵绵,经历了大荒山的英雄救美和马背原理之后,明明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就好像是行路,有人告诉你朝着这个方向就能通往康庄大道,怎么忽然就告诉她这条路行不通了呢?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前厅的门口。下意识回头张望,不见任何人,她心中空空的,也不知道在等待着谁的出现。绣鞋跨进门槛,叶蓁蓁的出现让前厅中凝结成冰的气氛再次冷了下来。太像了,实在是太像白锦了。眉目纤巧,气质清丽,和少女时候的白锦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众人表情各异,王彩凤那双三角眼似乎淬了毒似的,而叶白玉在一边红了眼睛,可见是刚刚哭过。叶蓁蓁袖笼中的手紧紧攥着,脸上扯出微微的笑容,“蓁蓁给叔叔婶婶请安。”
易老爷五年前调任清河做官,常年都不在芙蓉镇,见叶蓁蓁如此容貌如此举止,竟然和少年时候曾爱慕过的白锦渐渐重叠。他侧头看着自家夫人,心中觉得这个女孩和叶白玉不分伯仲,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反对叶蓁蓁嫁给初儿。“蓁蓁,你来了!”
易初良见到叶蓁蓁,唇边露出一个好看的梨涡,他走到她身边,握住了她的手,对着叶家夫妇无比真挚的开口,“晚辈想娶蓁蓁为妻,还请叶老爷和叶夫人成全。”
手心传来的温热的手感让叶蓁蓁确定现在不是在做梦。如果真是一场梦,那么这场梦是美梦还是噩梦呢?挣脱开对方的手心,叶蓁蓁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说道:“我不想嫁。”
“什么?”
在场的所有人都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了叶蓁蓁。他们当然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一心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在夹起天鹅肉很快就能放进嘴里的时候,忽然放下了筷子。易初良也不解地看向叶蓁蓁,眉间紧锁,手心的空缺让他纤长的睫毛微微颤抖。联想起最近叶蓁蓁的冷淡和躲避,心中忽然一紧。他刚要说什么,就被易夫人一声冷笑打断,“那正好,我也不想让初儿娶一个粗鄙的烧火丫头。”
“夫人!”
易老爷不悦地开口,然后转头,和颜悦色地看向叶蓁蓁,“蓁蓁,你之前不是很喜欢我们的初儿吗,怎么如今却不愿意嫁给他?”
叶蓁蓁心中腹诽:谁知道他脑子哪根筋抽了,放着叶白玉不娶。若是早知道有今天这么一出,打死她也决计不会“喜欢”易初良。拇指摩擦着袖子上的布料,大脑飞速地运转,她佯作悲伤地开口,“狩猎课上,我曾亲眼看到初良哥哥对白玉的保护之情,我深受感动,明白他们二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不应该再继续纠缠初良哥哥了。”
易初良闻言,面色动容,他明白了大荒山回来之后叶蓁蓁就对他这么冷淡,甚至总是躲避他的原因了。他眉目带着笑意,重新握住了她的手,“蓁蓁,我只问你一句话,你喜欢我吗?”
叶蓁蓁惨淡一笑,“之前喜欢,现在……”声音忽然一顿。“不喜欢”三个字如何也说不出来,就好像有人扼住了她的喉咙,故意不让她说出这三个字似的。叶蓁蓁为了说出不喜欢三个字,可谓是费劲了力气,脸和脖子都染上了红色,碎发遮挡的额头,更是青筋暴起。然而这副样子落在了别人的眼中,却是眉眼含羞,脸色羞红。易初良欣喜一笑,“既然你不说,那就是喜欢了。”
见到这对郎有情妾有意的一幕,叶白玉更加委屈,她是真心喜欢易初良的,更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喜欢别人。叶白玉纤纤手指紧紧握着红木椅子额边缘,声音颤抖,“初良哥,你之前都是骗我的吗,你明明对我那么好!”
易初良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也一直以为自己是喜欢白玉的,可是不见她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想快快见到她。而对于叶蓁蓁,是不一样。他总是莫名会想到她,看到她和小王爷走得近会觉得不舒服,看到她对自己笑就会变得一天都很开心。或许在很久之前,他就喜欢上了叶蓁蓁,只是他一直自欺欺人,不承认罢了。“白玉,对不起。”
他说。简单的五个字就好像是一把刀子,深深地插在了叶白玉向来骄傲的心上。她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竟然会败在叶蓁蓁的手里。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坠落,宛如仙子般的面容此时梨花带雨,她恨恨地看着跪在地上的叶蓁蓁,夺门而出。见女儿如此伤心,王彩凤当即拍案而起,冷声说道,“易家是觉得我们白玉好欺负吗?”
易夫人连忙摇头,“叶夫人,白玉一直是我心中的儿媳,今天初儿说要来叶家商议婚事,我们都以为是初儿和白玉的婚事,谁知道竟然要娶这么小蹄子。”
“母亲!”
“夫人!”
面对来自丈夫,儿子同时传来的不悦声音,易夫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丈夫当年就被白锦那个狐媚子勾得七荤八素,如今他的儿子又被她的女儿纠缠得竟要娶她为妻。而作为事情中心的叶蓁蓁,自动屏蔽了这些争吵,千次百次地尝试着说出“不喜欢”三个字,可是却依旧半个字也不说出来。这种感觉,诡异得让人觉得可怕。“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叶蓁蓁喃喃自语,忽然站起身,像是疯了似的跑了出去。她跌跌撞撞地跑到了薛瑛那里,慌忙地说道,“薛御医,我好像是生病了,你能帮我治治吗?”
薛瑛心中嘀咕着,不过是一会儿没见到,这个叶蓁蓁怎么像是忽然疯了似的?他问,“怎么了?是伤口崩开了?”
“不是,是我说不出来‘不喜欢’三个字!”
“你不是说出来了吗?”
叶蓁蓁一愣,“可是我刚才真的说不出来,就好像有人扼住我的喉咙,不让我说出这三个字一样。”
见她神情焦急,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薛瑛难得严肃的问道,“你本来要说什么?”
“我不喜欢……”声音又是一顿,咧着嘴巴,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况,薛瑛递来了纸和笔,“写出来试试。”
叶蓁蓁龙飞凤舞地在纸上写着:我不喜欢易初良。薛瑛倏然一笑,“你哪是来看病的,是来秀恩爱的吧?”
叶蓁蓁一脸疑惑。薛瑛点点头,“很明显啊,你喜欢易初良。一个人最欺骗不了的就是自己的心,若是想说违心话,当然说不出来,你竟然会以为这是生病,还真是个纯情的小丫头。”
叶蓁蓁摇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见到易初良的时候会不会心跳得很快,会不会和他相处的时候觉得很不自然,甚至连无意识的触碰都觉得灼热烫人?”
全都中了……见到叶蓁蓁的样子,薛瑛就知道被自己说中了,宛如长辈般语重心长地说道,“人这一生遇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不容易,遇到了千万就别错过了。”
叶蓁蓁失魂落魄地离开后,薛瑛看她的背影,目光复杂。他在古书上看过,红豆虫入体会造成这种情况,甚至一些商人会繁殖红豆虫进行出售。鬼村迷障潮湿阴暗,是红豆虫最容易繁殖的环境。红豆虫入体,醒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将会是一生的爱侣的说法并不准确。第一眼看到的人就会被深深烙印在脑海中,从而今后再次见到他,会产生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情况。这种情况让人误以为是喜欢,其实并非是真的喜欢,而是一种假象,若是心智足够强大,是完全可以克服这种假象的。加之,红豆虫本身无毒,对人并无伤害,所以红豆虫并不存在解药。殿下大业在身,计划从无差池。唯有遇到了这个叶蓁蓁之后,险些出现差错。“你站在门口做什么?”
宋知斐风尘仆仆回到叶家,就看到薛瑛一脸复杂地站在门口。看到宋知斐,薛瑛忽然莫名有点心虚,捂着肚子嚷嚷着:“回殿下,臣便秘,拉不来难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