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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大城2(1 / 1)

禾知道自己刚才说错了话,于是不敢再多言,靠在剑的身上,捏着鼻翼,想要醒神。他倒是可以继续睡,只是众人讨论的话题,他也非常的感兴趣,想听。剑看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身上了,于是说:“我和禾是兽人,比起普通的兽人来说,又多了一份能力,所以外出狩猎的时候,脚程也快很多。我们曾经在森林里狩猎,一个月都呆在外面,没有回部落。却也只是把周围的一些部落,那些经常在集会见过的熟人看了个遍。据那些人说,再往外面走,也一样是森林,我们走出森林,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倒是不觉得,自己几个人走不出去,只是时间上一定会耗费很多,他说:“一旦离开这里,我们可能要做好长时间都不回来的打算。”

冬冬还想说什么,被邓印抓住肩膀,于是消声了。鼎抓住了剑说的重点:“我们在森林里面还可以靠打猎为生,一旦离开森林,还能够这样做吗?说实话,虽然现在咱i们攒了一万多的铜币,但是否能够我们十几个人的来回旅费的?要是住在那边,势必要租房子或者买房子,钱肯定不够。”

冬冬不小心把话说了出来:“你们好穷啊。”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身上,把小家伙吓了个够呛。邓印这才出声,说:“我看到你们这里有很多做好的皮毛,这些东西在外面是很难得的。有一点你没说错,离开森林之后就不能够随意打猎了。不仅仅是因为一些规矩,也是因为城市里没有森林里的这些条件。这里的肉、皮毛和一些森林里才有的果蔬,能够运出去的话,都可以翻上几百倍的利益。”

禾有点冲的说:“那你们一点点东西就换走了?”

“的确,我也是云游商人,”邓印一点儿都没有不高兴,他说,“但是作为云游商人,也是要付出本金的。车队、护卫、和所有人的工资、吃住等等。跑一趟可以赚不少,但花出去的钱也绝对不少。”

冬冬在一边帮腔:“是啊,如果说是你们这一点点的东西,千辛万苦的跑到外面去卖,容易被骗不说,卖到的钱还不一定够你们在路上花费的多。所以必须有一定的量,才能够赚到钱而不亏钱。”

“那你们还建议我们带这些东西去卖掉。”

剑立即捂住了禾的嘴,笑着说:“不好意思,他还没睡醒,脑子没转过弯来。”

鼎也跟着点头,禾虽然也经常损人,但像这样不过一次,只为了怼人而说的话,却是很少出现的。邓印笑了笑,也不恼,说:“这是因为如果大家都愿意去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就当是去旅游了。手上的钱不够用,自然是带一些产品一起过去比较好。没钱的时候需要做买卖,也能够换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冬冬趁机说道:“东西可以直接卖给我们的商会,不过在部落里卖和在城市里卖的价格可就不一样了。”

邓印说:“你倒是机灵,开始学会做买卖了。”

“爸爸一直叫我多跟哥哥学学嘛,谁让你一直不肯答应继承家里的商会的。不然,也不会有我出生了。”

“瞎说,”邓印拍了拍弟弟的脑袋,“他们就是找借口生的你,就算是我答应了继承家业,也会有别的理由让你出生。这理由只是拿来骗我同意的,我都没信过,你倒是深信不疑。”

“那哥哥打算继承商会吗?”

“不要。”

邓印秒答。他说:“我有我的商队,赚的钱够花就行了。商会的事情就拜托你了。要是你也不喜欢商会,就让爸爸他们再生一个。”

“暂时没有不喜欢吧,”冬冬有些无语,对邓印说,“哥你说的都是些什么话啊。”

这话说得鼎有些好奇了,“你不去继承商会是因为想自己建一个属于你的商会吗?”

邓印稍稍抬起头,似乎默认了这个原因。“想多了,”冬冬直接将自己哥哥给人的印象打了个稀碎,“因为商会的合作伙伴,年纪和哥哥差不多大。如果由哥哥继承商会,需要和对方联姻。”

鼎看着冬冬问:“你成为继承人,就不需要联姻了吗?”

冬冬有些得意的说:“我的同龄人地位都比我高,商会是不会把自己的继承人嫁出去的。”

因此,如果是冬冬作为老板,他并不需要为了商会和合作伙伴们之间的“友谊”做出牺牲。邓印明显是有些心疼商会的那些钱,不能是自己的。但他并不后悔做出这个决定:“虽然一想到那些钱我会心疼,但能够等到今天这个机会,我并不为之前的决定后悔。”

他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看着火。这下就算是再愚笨的人,也明白这位云游商人为什么会在雨季初期跑到森林里来了。禾有些不爽的瞪着邓印,剑倒是坐在火堆旁休息,一边喝着热水,一边看热闹。邓印说:“当初你不愿意跟我走,是希望自己的两个弟弟能够在这里长大。现在,我重新询问你,火,我的心情一直未变,你愿意和我一起旅行吗?”

“事实上,我不知道,”话虽然是这么说出来,但火并没有打算回避邓印的追求,他只是实事求是的说,“十年前我不需要考虑和外来的人恋爱,也不会想要离开这座森林。只是现在,我虽然没有必须留下的理由,但我不能确定自己一定会喜欢上你。邓老板,我会考虑你对我的感情,但你不一定会得到你要的结果。”

“呵,”邓印看起来有些高兴,“没关系,这就够了。至少这一次,我拥有了追求你的资格。这种事情自然是要慎重一些才好。”

两人之间的氛围弄得围观的人脸红,倒是雅一副不解的样子:“哪有这么麻烦?你俩要是看对了眼,直接住一屋不就好了吗?”

森林里有些富余的家庭,夫夫俩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过是多打两只猎物,烤好之后摆到门前,弄些花花草草装饰一下,然后一起到大巫和酋长的面前做个登记。雅说:“不过我记得,大树部落里好像不一样,有出现过酋长多次拒绝给相恋的人登记的情况。”

“哦,”面对自己以前的老东家,火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那是因为亚兽人或者兽人长得太好看,酋长一家有人看上了却没追上,所以为难人家。”

通常这种情况最后的结局都是,这些人之间的感情会更好,实在登记不了,就会一起离开部落,去别的部落定居。鼎在他们的身边听的津津有味,这个世界的部落和曾经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有些相似的地方,却又很不一样。硬要说的话,倒像是同一个国家不同的村落之间的关系。没有死仇,没有绝对的防备,可以互通有无,也能够随时搬家的样子。几个人聊着天南地北的话,把小兽人的兴趣也引了出来,扯着鼎的衣角说:“冬冬哥哥说的外面,好厉害啊。鼎叔叔,你会不会出去啊?”

“如果有机会的话,当然要出去走走啊,”鼎乐呵呵的说,“就当是家庭旅游了。”

家庭旅游?几个原住民不是特别明白,但也能从字面上了解意思。剑点点头,的确是不错的形容词,非常的直白。禾看着有些出神,家庭旅游啊……很多年没有出现过的词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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