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鹰走出院落,来到熟悉的属下面前,无奈地发布最新指令。
“小三,去把司马钊易从牢房里放出来,把他的地契田产还给他。”
雄鹰三听到赫连鹰开口,本能地挺胸抬头。
可当他听到这古怪的命令,惊讶地长大了嘴巴。
“陛下……这是沦陷了?”
赫连鹰没好气地回答:“这不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吗?”
“那司马钊易的罪证?”
“他有什么罪证?我怎么不知道?陛下怎么不知道?”
“哦,属下明白了,属下这就去办。”
“……”
丢人啊!
看着雄鹰三离去的背影,赫连鹰感到脸上烫的慌。
陛下又㕛叒叕沦陷了!
或许这就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吧,反正他已经麻木了。
吩咐完事情,赫连鹰来到书房,把结果反馈给秦天。
“已经安排人去办了,约莫傍晚之前能搞定一切吧。”
闻言,秦天抬头朝他看去一眼,想了想还是问了一句。
“具体的细节?”
赫连鹰答:“只抹除罪证,归还财产,其余的一律没动。”
“嗯。”秦天点头,赞赏地道:“这就够了,你做的不错。”
赫连鹰无奈地道:“属下只希望您也稍微克制一些。”
秦天耸了耸肩,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直接选择了转移话题。
“对了,今天的信件呢?有什么消息吗?”
听到问话,赫连鹰先是无奈地叹了声气,这才开始汇报最新的工作。
“雁门关传来消息,镇国公看到北元的骑兵在关外晃荡了一阵,发现雁门关守卫森严,直接离开了。”
“那他们的反应挺慢啊,现在才得到消息,这反射弧也够长的。”秦天心情愉快地调侃一句,接着朝赫连鹰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一件事。
赫连鹰无语,一夜春宵过去,就连精神状态都变了。
这就是佳人的魔力嘛,可够立竿见影的啊!
心底腹诽两句,赫连鹰从怀里掏出好几封信件,放到崭新的书桌上。
“路金凤的案子刑部已经结案了,经过和您猜测的别无二致,就是细节上有些出入,具体的您看卷宗上的内容就知道了。”
说着,赫连鹰旋即又道:“除此之外,刑部尚书许凯大人询问要不要借此事带来的影响力来立法,改变当前朝廷归朝廷,江湖归江湖的局面?”
“立!当然要立!”秦天的视线从卷宗上移开,望向赫连鹰语气肯定地道:“以后只要有人报案,那就追查到底,只要是涉及到平民百姓的,就必须要立案彻查!”
一听此言,赫连鹰有些迷茫了。
“那如何界定百姓与江湖人士的区别呢?”
秦天简单明了地回答:“很简单!只要向官府报案的那就是百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懂了!”赫连鹰表情麻木,讷讷地点头,“只要报官就查,不管报官人的身份。”
写完这段话,赫连鹰发现不对,当即又道:“这不对吧?如果臣没记错的话,路金凤曾经的身份是水匪,像这种情况,她就算报官也报不了仇啊。”
当水匪的谁敢报官啊,一报官立即把人给逮捕了,直接就是严刑拷打。
要是想要杜绝路金凤案再次发生,这个法案可起不到什么作用啊。
看到赫连鹰茫然的表情,秦天被他给逗乐了。
“谁跟你说这是为了杜绝路金凤案子了?”
“你以为天底下有几个路金凤?”
“又能有几个路金凤刚好嫁给水匪,出现相同的惨案?”
一连三句问话给赫连鹰问懵了,但仔细想想,却发现秦天说得有道理。
路金凤的案子确实算得上是极端里的极端了,这种案子想要复制出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说,这个案子确实没有什么参考性,也没必要做出针对性的律令调整。
可这样一来,问题又出现了。
“那么这条新法,又是为了什么而立的呢?”赫连鹰一边思考,一边询问道。
秦天笑了一声,精神满满地回答:“那当然是为了给江湖人士一个讨回公道的机会咯。”
“江湖里的仇怨太多了,那毕竟是最纯粹的自然法则盛行的地方,讲究的是一个弱肉强食,很多人根本无从讨回公道,只能铤而走险,用极端的方式来复仇。”
“路金凤的案子虽然不具备典型性,但还是具备一些参考性的。”
“比如说,假如给路金凤换个身份,不是水匪,而是一个普通的江湖人士。”
“那么如果有这道律令,是不是可以杜绝惨案的发生?”
“这就是其中一方面的好处了。”
说着,秦天给自己倒了杯茶,抿了一口润了润有些发干的嗓子。
赫连鹰赞同地点头,听到秦天这么一解释,他听明白了立法的好处。
不过,他听秦天说这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好处,不由又开始疑惑,难道还有更多的好处不成?
秦天看出他的不解,喝完茶就开始给他讲解起来。
“至于另外一个好处嘛,那当然是为了给朝廷一个可以干涉江湖恩怨的合理借口啦。”
“江湖人过来报官,等官府接到了案子之后,就可以合情合理的介入到江湖纷争当中。”
“到时候这案子怎么查,还不是官府说了算?”
“一些危害到平民百姓的组织也给清理清理了,我们可以打着主持公道的旗号为民除害。”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那些因为各种原因积累下来的江湖恩怨也会随着这条律令的建立而浮出水面。”
“江湖也是时候该整治整治了,现在大秦没有内忧,暂时也没有外患,这是个不错的处理内政的时机。”
如果能最大化的利用好这个新鲜出炉的律令,朝廷所得到的收获将会出乎预料。
这条律令是专门针对江湖而设立的,在消除社会动荡的隐患的同时,还能最大程度地打击江湖人的嚣张气焰。
最关键的是,江湖人士还找不出反对这个律令的理由。
因为什么?
因为报官的人也是江湖人啊。
你们要是觉得不好,那别报官就是了,这跟新法没有任何关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