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章引用华晨宇《小镇里的花》和《黑白艺术家》歌词,如有雷同或相似,不是巧合。待知更睁眼时,已是艳阳高照,正午刚过。他捧起水洗了脸,整了整衣角,利索地将撕掉的画纸揉成一团,只留下最后一幅,推开房门去买饭——早上睡得正香,没顾上吃饭,此时托了肚子的“福”他才醒过来。昨晚有关掌柜的事他早都忘得一干二净。知更是学美术的,故而他对周围环境的关注度高于常人,也正因此,他快步向前走时注意到墙边一张小方桌旁坐着的一位与客栈氛围格格不入的男子。那个男子面目清秀,宛若天仙,眉间又不失阳刚之气。他端着一盏茶,轻轻吹去热气。知更从未与他谋面,却似曾相识。“来,小心啊!让一让,让一让!”
小二端着饭菜眼看着要撞向知更。后者被这喊声拽回现实,赶忙侧身让路,连声道着“抱歉”,不再关注那男子,随即向门口走去。不过眨眼的功夫,知更便被人叫住了。“哎?客官,你是不是叫知更?”
那小二突然停脚望向知更。“对。”
“哎呀,你可算是出来了!这位……大清早九点一刻左右来找你,看你在休息,一直等到了现在呐!”
“啊?”
顺着小二眼神示意的方向看去,正是那名男子。小二的声音很大,男子显然听到了二人的对话,循声看过来,目光正巧与知更对上。这一刻,知更恍然明白,这便是昨晚台上那戏子明亮清澈的眸子。他木偶似的走到小方桌前,头一次经历这种事——让别人等他将近一个早上,更何况这人还是曾让他神魂颠倒的人。看知更有些不知所措,对方先开了口。“林榷烨。你是知更?”
这声音与昨晚唱戏时的声音截然相反。“抱歉,久等了。我是知更。”
紧张归紧张,知更还是懂些礼节的。“师傅在我小时总叫我林雀,不曾想,今日在此又结识了知更鸟。”
他的嘴边挂起会心的笑。对方提起儿时往事。这是知更未想到的。他低下头,笑的露出了虎牙。小二端来一碗米饭和两道家常小菜,一道麻婆豆腐,一道酱炒卷心菜。林榷烨将饭菜向知更推了推,“我不会点菜,不知合不合你胃口。”
知更顿时红了脸。“这,林……林先生,您等了我这么久,我怎么还好意思让您请我吃饭……?”
林榷烨没有回应这个话题。“镇里人说有个画家要画我。”
其实他的意思有两个,一是告诉知更不用在意之前的等候与饭菜的事,二是想感谢知更对他的重视与对戏曲的关注。这年头,虽说戏曲较受欢迎,但大多数人只是图个乐子,过个眼瘾,顺便“彰显”一下自己的文化素养,向他吹嘘时便有了新素材;真正能打心里热爱戏曲、理解戏曲的人极少。戏子的待遇并没有想象中的声色犬马,荣华富贵,只有无限的练习与表演,唱尽生离死别繁华刹那,最后迎来的唯有人群一哄而散,剩下自己只身一人立在空旷戏台,甚至平日里都要受到漠视和嘲讽——“你一个唱戏的,能干什么大事儿?”
“会唱不代表有文化!”
……曾几何时,林榷烨通读经史,吟诵诗歌,但对戏子的刻板印象已在人们心中深之入骨。受过的伤太多,也就感受不到痛了。时间一晃便是十五载春秋。他不再去反驳,不再去争辩,因为他知道,说的再多都是徒劳。于是他转过身,不再理会那些讽言讽语,挑肥拣瘦。泥土里的蚂蚁怎会理解天边的海鸥?他点了胭脂,贴上鬓花,穿上戏服,避开世间喧嚣,化为另一个人唱尽悲欢离合。林榷烨清楚,面前的这个俊朗少年,定是之音。人生很长,遇到的人很多,错过也是难免,相逢已是幸事。觅得知音如大海捞针,难上加难。而此时知更却会错了意,“先生若不喜欢,我这就撕掉扔了。”
林榷烨赶忙抬手制止,“怎么会?我倒是很感谢你。”
看到对方并未生气,知更暗自松了口气,滔滔不绝起来,“昨天您唱的《桃花扇》,我打心底里喜欢!特别是那句‘恨在心苗,愁在眉梢,洗了胭脂,涴了鲛绡。’独具风情!”
“此言差矣。”
林雀夜虽甚是心喜,却仍谦虚道。“风情一词,我还尚未达到。商前辈曾讲,‘让人想睡,那叫风骚,让人想爱,那才叫风情。❶’我自知不足。”
知更摇摇头,“不,您很好。对了,您来找我……”“林雀总会寻着叫声找到知更,不是吗?”
他的眸子亮了几分,“若有知音见采,”“不辞唱遍阳春。”
“不辞唱遍阳春。”
两个人的声音融为一体。他们望着对方,目光坚定又激动。林榷烨抿着嘴微笑,知更再次露出了虎牙,眼神里多了几分欣慰与释然,似一轮明月挂在树梢。那一刻,客栈人来人往,喧嚣吵闹与两人脱离开来。知更心中又生出了疑惑:“林先生,为何您如此确信我是您的知音?”
林榷烨倒是没有急着回答这个问题,他饮下一小口茶,示意知更看向墙角的一位书生,他捧着手中的诗集,目光迥异,恨不得将其看透,可见他的投入痴迷。林榷烨又抬手示意了另一个方向,掌柜为一位人生地不熟的客人指着远方说些什么,眼神飘忽不定,根本没把那人放在眼里,只想打发他离开,生怕影响自己的生意。“是眼神?”
知更恍然大悟。“不错。昨晚在台上,我忽然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眼神,正是我苦苦寻觅的被戏曲着迷的人。”
“那眼神正是我的。”
知更喃喃道。两人又谈了良久,从《桃花扇》到《霸王别姬》,从唱词到戴头面,从戏曲到人生,浑然不知天色渐晚。(未完待续……)注释:❶致敬《鬓边不是海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