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有烧烤店,而且并不是单一的做烧烤,夏天会有小龙虾,有些地方是面条,还有一些地方有各种各样的小吃……
可叶翩并不喜欢这种高档的店铺,“陆哥,你听我说啊,其实烧烤这种东西呢,它还是路边摊好吃,路边摊呢,总是有一种独特的风味,你知道吗?”
陆钦别开脸,表示自己不知道。
路边摊?
垃圾食品。
陆钦的脸色颇为嫌弃,看着陆钦嫌弃的眼神,叶翩忽然觉得,这顿路边摊估摸着要凉。
但是!
好不容易可以有吃到路边摊的机会,怎么可以就让它这么凉掉了呢?
叶翩正在思考要怎么样说服陆钦,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的陆钦实在是于心不忍,他又一次想起了家里的那只叛变的猫。
叛变的猫如今还有了小猫。
真是,麻烦得很。陆钦实在是没有办法招架这样的眼神,无论是对猫,还是对人。
“那,路边摊在什么地方?”陆钦拒绝的话说不出口,说出来的就是这样的话…
叶翩顿时眉开眼笑,让陆钦找个地方停车。
“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陆钦一边怀疑一边把车停到停车位里面。
“我不知道啊,但是我们可以慢慢的找嘛,然后就当是散步啦。”叶翩的理由是一套一套的。
陆钦从前就喜欢宠着小姑娘,如今更是乐意宠着她,自然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叶翩看到什么好吃的都要买,被陆钦质疑能不能吃得下所谓的烧烤。
“陆哥,你要知道,我们还要走很多很多的路,所以这些东西都是提前准备的,有助于补充体力。”叶翩说的头头是道,心里头的小心思,只有自己明白。
路边摊啊,城管叔叔最爱赶的人啊!
大白天的怎么可能会营业?
自然是大晚上才会出现!
可是!
现在并不是晚上,如果让陆钦知道这件事情,她的路边摊不就凉了吗?
叶翩有喜欢去的摊位,为了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她毫不犹豫的带着陆钦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时间差不多,才终于走上正轨。
“陆哥陆哥,你看啊,糖葫芦。”叶翩指着一旁的摊位开口,大概女孩子总是拒绝不了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叶翩也是一样的。
陆钦看着那红色的糖葫芦,眉头皱的可以夹死一只苍蝇,“全部都是色素。”
“才不是呢,那是红糖。”叶翩誓死要捍卫糖葫芦的尊严。
糖葫芦就算发展到了现在,也还是小贩扛着叫卖的,小贩的身边围着许许多多的小孩子。
叶翩眼巴巴的瞅着他,看的陆钦觉得自己若是不给买这串糖葫芦,那就是犯罪的行为。
“行吧,你去挑一个。”陆钦看着她欢呼雀跃的模样,像极了小时候跟在自己身后去上学。
那时候陆钦其实知道,叶翩是不喜欢他送她上学的,总是可怜巴巴的躲在后面,怯生生的模样。
但是小孩子都是贪吃的。
叶翩虽然很害怕陆钦,却败在一颗奶糖的温柔之下。
陆钦发现这个秘密,每天送她上学的时候总是会贿赂一颗奶糖,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
却让陆钦的父母误以为自己的儿子非常喜欢吃奶糖。
于是,陆钦家里,从小到大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糖果。
小孩子长大了之后,也还是这么,贪吃。
叶翩看着小贩扛着的糖葫芦,慢慢吞吞的开始挑选,不是觉得糖浆染得不漂亮,就是觉得糖葫芦太小。
在陆钦看起来都是一样的东西,她却可以看出那么多不一样。
他又不可避免的想起来以前。
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
不远处的叶翩总算是挑选好了糖葫芦,蹦跶过来,满脸的笑容,“我们走吧。”
“恩。”小姑娘怎么就那么容易满足?
“陆哥你今天的心情很好啊,你刚刚在笑什么?难道你是在笑我?”叶翩一边问一边咬下一颗糖葫芦。
酸酸甜甜的味道啊。
“我是在想,你和小时候还真的没有多少变化。”陆钦感慨的开口,他也是非常郁闷的,按照他和叶翩这样的关系。
那就是青梅竹马最好的人选。
可偏偏,青梅竹马还真是青梅竹马,叶翩拿他当哥哥,就差点当她爹来尊敬了。
他只想当她的男朋友,哪里想当她的爹。
不过……
倒是可以当她孩子的爹。
“我小时候怎么了?”叶翩有点疑惑的开口。
“小时候我就算拿出一把包装一样的糖果,你也可以选半天。”陆钦轻轻的笑了起来,他似乎还记得叶翩纠结的模样。
这颗也很好看,这颗看起来就很好吃,啊这颗上面的小兔子真漂亮……
陆钦常常会觉得很奇怪,这不是一样的东西吗。
可小姑娘却告诉他:陆哥,小孩子不要把事情看得那么明白,会很辛苦的。
那大概是陆钦童年里,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
因为他小的时候,身体是真的不好,常常会吃药,他个性有些古怪,不怎么爱说话,父母总是觉得他太懂事,又因为给不了他一个好身体,总是很愧疚。
小心翼翼的照顾着他…
就算之后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很长一段时间,父母还是觉得他的生命十分脆弱。
那个时候,大概只有叶翩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孩子。
而恰恰是那个时候,是陆钦最渴望被平常心对待的年纪。
“那么久远的事情,你怎么还记得住?”叶翩有些没心没肺的开口,“怪不得我妈妈说陆哥很聪明,原来是真的,我那时候那么小,我都记不住。”
陆钦:“翩翩,你五岁那年,我都十一岁了。”
叶翩眨巴着眼睛,显然脑子已经不够用,全部沉浸在糖葫芦里头了。
“如果十一岁我还记不住事情,那我就是脑子不好了。”陆钦非常平静的说出这句话。
这会儿轮到叶翩开始尴尬。
她好像是真的忘记了,陆钦比自己大六岁的事情。
只能不停的咬着糖葫芦。
“好吃吗?”陆钦淡漠的问道,叶翩立马点头。
“等一下就要吃烧烤了,我先,开开胃,开开胃啊!”叶翩瞧见陆钦怀疑的眼神,只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下去,需要想办法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
她鬼使神差的把面前的糖葫芦举到陆钦的面前,“你要吃吗?”
“好啊。”陆钦当然毫不客气的咬下,咬得还是最上面的那一颗……
叶翩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好痛。
“这是最大的一颗!我特意留着最后吃的!”叶小姐的习惯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差别,吃糖葫芦的时候总是喜欢从小的开始吃,最后留一颗最大的好好吃。
这会儿最大的那颗糖葫芦没有了,她没有当场哭出来,已经很好了。
“翩翩,小孩子才会把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你是个大人了,你应该明白,有些东西要及时把握。”陆钦觉得自己是在言传身教的给小姑娘上了一课。
叶翩:“……”
把握什么啊!它就是一颗山楂啊!
“那是,我吃过的……”叶翩冷静下来之后才想起这件事情,陆钦摸了摸下巴。
小姑娘矜持,他是明白的,更何况从学校到现在,不过是短短的几个小时罢了。
“在家里的时候,我们也是吃同一盘菜的。”陆钦想到糖葫芦的时候,耳朵渐渐的开始红了。
可他这会儿却佯装镇定的开口。
叶翩了然,“也是,等一等我们还要一起吃烧烤的。所以,你要不要在吃两颗,开开胃?”
陆钦看着小姑娘殷勤的模样,很想告诉她,其实自己是一点都不喜欢吃山楂的。
可是有些人说的话,总是拒绝不了的。
那一串糖葫芦最后是被两个人分食干净的。
到了烧烤摊之后,陆钦总觉得自己是被忽悠了,因为叶翩和烧烤摊的老板很熟悉,老板都没有问她要什么调料,要不要辣的。
“这家店的烧烤很好吃的,我们学校过来这里很近,我经常过来的。”叶翩笑着解释,在烧烤的诱惑之下,很快就不打自招了。
陆钦挑眉,“刚刚是谁说的,烧烤摊味道都差不多?”
陆钦都把话说的那么明显了,可叶小姐显然并没有把这些话考虑进去,“陆哥,真的很好吃的,我们聚会的时候经常过来,我们学乐器的还好啦,那些学声乐的,那就真的是一个惨。”
叶翩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学校的趣事,陆钦总是细心的听着。
“陆哥以前读书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叶翩忽然好奇的开口,陆钦听到她的问话,放下筷子开始思考。
以前读书的时候是怎么样的?
他还真的没有想过。
考古学其实是很容易让人沉迷的,但是不了解它的人,只会觉得枯燥,乏味。
觉得考古学都是沉迷过去。
但是在陆钦看来,古人是有大智慧的,没有仪器,没有前人的经验,一点一点的摸索。
虽然有很多人会质疑这些东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可考古学独有的魅力是谁都没有办法取代的。
“大概是,时间不够用。”陆钦说了一个很中肯的评价。
叶翩咬着鱿鱼须表示自己听不懂。
“就是,我还什么事情都没有做,一天就过去了,所以觉得时间不够用。”陆钦想了想解释道。
叶翩艰难的吞咽着鱿鱼须,只觉得学霸和学渣的世界,为什么就差距那么大?
“陆哥,今天是我们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一天,所以我们吃个烧烤庆祝一下吧。”叶翩真诚的开口,至于别的事情,通通都见鬼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学霸和学渣的世界…当然,现在艺术生很多都是学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