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寻捏着手中的蜜蜡手链,迎着阳光看过去,晶莹的鸡油黄色蜜蜡,若非是长年蒙尘遮住了外表的水润光泽,早就被人发觉了,必定不是五百元能被淘到的。而这蜜蜡手链最精妙的地方,就是迎着阳光就能看到,每一颗珠子里都藏着一个天然形成的“卍”,这才真正的佛珠,想来这样的宝贝,定是有一段历史背景故事,它的主人也不是等闲之辈。沈千寻嘴角扬起一抹讥诮的笑,如果有人觉得她拿下这串蜜蜡手链是为了两个月后献给凌老爷子做寿礼,那可就大错特错,她毕竟是沈志勇的女儿,献上这手链,也不过是为沈志勇做嫁衣罢了。在沈志勇和梁红玉的心里,最重要的还是沈明宇这个儿子,沈千寻这个女儿也不过是用来给沈明宇铺路的。或许前世的许薇也一样是,只可惜,许薇技高一筹,反而利用了他们,挤入豪门,嫁给了林子墨,当了林家大少奶奶,如此一来,沈志勇和梁红玉反而要巴结着许薇了,甚至不惜舍弃和出卖亲生女儿。不过,这些都不是沈千寻拒绝巴结讨好凌老爷子的理由,真正的原因是,她已经决定要抱住凌君陌这个金大腿,又怎么会自寻死路的去巴结凌君陌的仇人呢?前世凌家不仅没有能因凌君陌更上一层楼,反而在凌君陌成为整个通州市的主宰者后,瞬间大厦倾覆,一等豪门世家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而这居然是凌君陌一手制造的悲剧。前世,沈千寻一开始不能理解凌君陌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即便自己因为私生子身份受了委屈,也不该对血亲这般凶残;现在,沈千寻特别理解凌君陌的这种做法,甚至是狂热的崇拜着,因为自己也很想这么做呢!打定主意,沈千寻拿着蜜蜡手链来到珍宝轩,珍宝轩的坐台掌柜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戴着一副黑边框眼镜,双手拢在棉袄袖子里,低着头在认真看书。“老板!”
沈千寻主动打招呼。男人抬头,缓缓伸出手推了推镜架,打量了一下沈千寻,才幽幽的开口道:“你好!随便看,东西都在展架上,明码标价。”
沈千寻挑眉,这态度,并不似那些生意人那般热情好客,不过却不让人反感,如果有一个导购狗皮膏药一样的紧跟在身后不停地推销,才让人反感。沈千寻从口袋里拿出那串蜜蜡手链,放在男人的面前,“听说你们这里收货,我这里有一串蜜蜡手链,您给估个价。”
男人打量了一下沈千寻,看起来还是一个孩子,估摸着也就是十六七岁的样子,居然要来卖蜜蜡手链,言语交谈倒是像个谈生意的老手,一点不拖泥带水。男人没有因为沈千寻是孩子而瞧不起她,拿起那蜜蜡手链仔细端详了一下,“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手链,就蜜蜡而言,我看可能只是琥珀,不超过两百块了,留着当个玩意儿带带也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