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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猎魔(35)(1 / 1)

第三十五章猎魔(35)

明恕坐在副驾上,偏头看萧遇安,“我们这是去哪儿?不会真去约会吧?”

萧遇安提醒道:“先把安全带系上。”

明恕乖乖照做,将锁扣摁得“咔”一声响,“系好了。哥,我们去兜风?”

萧遇安侧过脸,微笑,“案子都没侦破,就想着兜风。明队,你的良心不痛吗?”

“我操!”明恕来劲了,故意拍着胸口,“是谁说要约会?是谁说系上安全带?是谁在我辛勤工作,准备睡在局里时,使尽浑身解数把我叫出来?我这儿不痛,痛的是你的良心吧!萧老板,萧副局!”

萧姓男朋友!

萧遇安低笑,“怨气这么大啊?”

“能不大吗?”明恕假装生气而已,其实根本不恼不怒,“准你逗我玩儿,还不准我有怨气?”

萧遇安又笑了声,没理他,将车从刑侦局开出来,在将黑未黑的夜空下,汇入滚滚车流中。

明恕又问:“哥,我们到底要去哪里啊?你不说我心里真不踏实。我还想回去工作。”

“工作不一定得在办公室里。”萧遇安说。

明恕问:“所以我们这是去现场?西城区的科普游乐场?”

萧遇安又说:“也不一定得去案发现场。”

“操!那是去哪里?”

明恕吼完就在副驾上瞪萧遇安。

可瞪着瞪着,眼神忽而软了下去。

萧遇安不常驾车,说是不喜欢开车,其实只是不喜欢在城市里开车。

城市里路虽然平整宽阔,但再好的车速度也飙不起来,对萧遇安这种开惯了军用越野的人来说实在是发挥不开。

明恕见识过萧遇安开军用越野时的样子,当然也看过对方驾驶普通轿车。

偶尔坐在普通轿车驾驶座上的萧遇安,轻而易举就能让明恕着迷——

颇有质感的衬衣衣袖挽至小臂,露出有力而优美的手腕,小臂上的经络泛着淡青色,显眼却不突兀,修长的手指握着方向盘,无名指上有时带着定制的婚戒。

确定关系的第二年,他们就在国外定了一对婚戒。

身负公职,出国结婚这种事是不现实的。若婚姻是一纸契约,那么婚戒也可以成为他们的契约。

领取婚戒时,明恕一时兴起,在很多道陌生的视线下,风度翩翩地单膝点地,向萧遇安“求婚”。

萧遇安牵着他的手,眼中带着最温柔的笑,将戒指推至他的无名指根。

这一对婚戒戴在他们手上的时间很少,只有彼此都休假时,才能拿出来戴一戴。

明恕记得有一次萧遇安戴着婚戒开车,他在副驾上睡觉,醒来就看见萧遇安握着方向盘的手,和手上见证着他们爱情的戒指,忽然脑热情丨动,撑起身来,想要亲吻戒指,继而亲吻年长恋人的手。

车正在行驶,这样的举动显然是“打搅”驾驶员。

明恕刚睡醒,脑子还有些懵,行为依靠本能,想亲就要亲。萧遇安看了看他,缓缓将车停在路边,握住他的后颈,将他引至自己跟前。

这个吻漫长为温馨,明恕却仍是不满足,将萧遇安的手牵到自己唇边,情深款款地吻了下去。

萧遇安摸他的脸,叫他“别闹”。

“哥,其实你最喜欢我闹你。”明恕懒着嗓音说:“你喜欢得不得了,还装模作样!”

萧遇安笑而不语。

车在旧色的城市与冷感的街道中穿梭而过。

复又回到冬邺市拥堵缓行的马路上。

明恕被记忆里的温情引得牵起唇角,神情看上去很是乖巧,完全不像刚才那个“操丨来丨操丨去”的家伙。

走神时他隐约听到萧遇安说了句什么。

萧遇安斜他一眼,重复道:“我们去华韵中心。”

“啊?”明恕脸颊一燥,笑起来,“这不好吧?”

华韵中心是冬邺市五个商业中心之一,位于北城区,中高档商场云集,网红餐饮店随处皆是,是年轻人逛街、聚会、约会的最佳场所。

m.e.s商场就属于华韵中心。

咖啡馆杀人案发生之后,m.e.s商场和华韵中心的生意受到不小的影响,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华韵中心的人气又逐渐涨了回去。

明恕放假时经常一个人来闲逛,家里满柜子的骚包潮服多半来自这里。

他喜欢和兄弟们一起打球,却不喜欢和兄弟们逛街,原因是嫌弃兄弟们挑衣服的眼光。曾经陆雁舟死皮赖脸跟他来过一回华韵中心,不到半天就刷新了他对直男帅哥的认知,从此不管陆雁舟怎么求,他也不和陆雁舟来了。

不过一个人自在是自在,但逛累了独自坐在冷饮店休息时,心里还是有点儿酸。

想不知在哪儿执行任务的萧遇安,想和萧遇安一起来华韵中心挑衣服,中午来,晚上回,傍晚坐在西餐厅里听着音乐享用浪漫晚餐。

这想法他跟萧遇安提过,当然只是在电话里,后来几次萧遇安来冬邺市,他自己都把这事给忘了,成天在家黏着萧遇安,哪哪都不愿意去,恨不得长在萧遇安身上。

现在萧遇安居然主动提到这件事,着实让他心口一热。

但萧遇安接下去的话就不那么美好了。

他热乎乎的心口又凉了下去。

萧遇安说:“华韵中心是街拍圣地,盛夏的晚上必然聚集大量街拍爱好者与模特,罗祥甫曾经在这里待过不短的时间,我们去看看,说不定能打开思路,发现以前没能发现的细节。”

明恕瘪嘴,在座位上缩了一下,扭头看窗外,“好吧。”

要说不开心,其实也没有不开心。现在罗祥甫的案子还悬着,凶手很有可能再次作案,他心系在案子上,就是让他和萧遇安约会,他也玩不尽兴,说不定试着试着衣服,就将人逮进试衣间,聊突然从脑子里蹦出的侦查方向。

可刚才萧遇安提到华韵中心时,他是真以为萧遇安想起他当初在电话里撒的娇了,登时心花怒放。得知萧遇安带自己来其实是为了查案,那花儿只得悄悄败去。

略微有那么一丁点儿不爽。

不过尽职如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加上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么多年聚少离多,他与萧遇安早就能够彼此理解,到达华韵中心时,他心里那一丁点儿不爽已经烟消云散。

街拍圣地果然热闹,几家商场中间那一块喷泉广场人头攒动,俊男靓女花枝招展,拿着长枪短炮的街拍达人正对着他们疯狂拍摄,俨然忘记了中心一隅的m.e.s商场发生过杀人案。

这些街拍达人中,一些是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而更多的却是头发花白的中老年男人。

他们都被称作街拍达人,但若是仔细观察,就很容易看出他们之间的差别——

年轻男子中的大多数对待女性礼数周全,先问是否愿意让自己拍照,再端起相机,如果对方不愿意,他们一般不会追着不放。除了美女,他们也拍男性,有时会与对方如兄弟般勾拳。

反观中老年男人,他们无一例外将镜头对准美女,不拍男性。若有年轻摄影师向美女搭话,取得拍照许可,他们就一拥而上,快门闪个不停。跟女性搭话时,他们普遍靠得非常近,还有肢体上的动作,例如拉扯不让走。

喷泉广场上有很多冷饮吧,萧遇安和明恕坐在视野最好的一家里,萧遇安要的是冰镇苏打水,明恕叼着吸管,正喝着大杯香草奶昔。

“这么一看,罗祥甫就是这群中老年街拍爱好者的缩影啊。”明恕说:“这才多久,我都看到三个姑娘和他们起争执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不懂最基本的礼貌。”

“也不尽然。”萧遇安往右前方指了指,“你看那位穿灰色衬衣的老人。”

明恕抬头看去,只见老人正在与一位穿红裙的姑娘交流,相谈甚欢的样子。

“那位老人就很绅士,完全没有不妥的举动。”萧遇安说。

“但这样的老人比较少,你看这儿,还有那儿。”明恕扬手一挥,“都跟文尧形容的罗祥甫差不多。”

萧遇安轻声道:“文尧……”

“嗯?”明恕问:“她怎么?”

“‘文’这个姓不算常见,文尧与文黎都姓‘文’,我怀疑过文黎。”萧遇安说:“如果文黎有事隐瞒,我们肯定会被拉入一个陷阱。”

明恕眼神一紧,“不可能吧?”

萧遇安笑了笑,“别紧张,后来我确认过了,文黎与文尧没有任何关系,罗祥甫遇害时,文黎在蛇荼镇。”

明恕说:“吓我一跳!”

萧遇安说:“我们与詹环雄的沟通有时需要依靠文黎。她很重要,我必须确定她是否可靠。”

明恕点头,“对了,说起詹环雄,下午我和易飞根据詹环雄的证词,细化了一下凶手的形象。”

萧遇安说:“说来听听。”

“凶手是女性,因为罗祥甫在街拍时的粗鲁行径而想‘惩罚’、‘抹杀’罗祥甫。她和侯诚应该有类似的犯罪动机,自以为正义,但她肯定不是侯诚的‘信徒’——侯诚的‘信徒’几乎都是和鲁昆一样的激丨情杀人犯。”明恕说:“我将她和侯诚做了一个对比。侯诚是悬疑小说作家,喜欢设置悬念,玩反转的戏码,这一点在作案时表现得非常充分。侯诚做了很多多余的事,如果他不这样做,我们其实无法在短时间内锁定他。总而言之,受他的惯性思维影响,他作案时‘不干净’。”

萧遇安适时给予回应,“嗯。”

明恕又说:“杀害罗祥甫的凶手却太懂得隐藏自己,多余的事一件不做,就连案发现场的痕迹,都交给别人去破坏。她的心思比侯诚缜密得多,就她杀害罗祥甫的‘干净’程度来看,她不可能是新手。詹环雄看到她靠近罗祥甫之后,有个右手捂住罗祥甫口鼻的动作,那必然是在下毒。虽然罗祥甫当时已经在酒精与安眠药的作用下处于晕眩状态,神智不清醒,能够站立,反抗能力却不足,但这个举动对于女性来说仍然非常冒险。她是老手,有把握,才敢这么去做。”

萧遇安说:“就‘干净’这一点看,她作案时的习惯反映了她生活里的性格——干练、从容、自信。她比侯诚更加难以对付。”

明恕说:“我觉得她应该是个长期生活在城里的人,接受过优良的教育,非常独立,接触过很多人,有一份体面而重要的工作。”

萧遇安说:“这样的人太多了。”

明恕揉了揉太阳穴,“如果加上‘痛恨街拍’这一个限制条件,范围就会缩小不少。”

萧遇安这次没有立即说话,而是隔了一分来钟,才道:“也有可能不是‘痛恨街拍’。”

明恕放下奶昔杯,“嗯?”

萧遇安说:“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天气凉爽下来,喷泉广场上人越来越多。相应的,冷饮店也人满为患。明恕被人挤得撞在桌子上,回头一看,原来是一群打打闹闹的初中女生。

他不至于教育人家小姑娘,只得拖着凳子往萧遇安身边靠,“什么现象?”

“这里其实不只是街拍爱好者追着俊男美女拍照,还有人衣着讲究,想要进入他们的镜头。”萧遇安说着一指,“看到了吗?”

“还有这样的?”明恕抬头望去,果然看到一位穿白衣的女人在街拍爱好者之间来回走动。

萧遇安说:“她想被他们捕捉,但也许是衣品不佳,也许是相貌普通,也许是身材一般,也许单纯是没有模特的气质,一直没有人为她拍照。自从你的奶昔送来,她就在喷泉附近转悠了,到现在已经有四十分钟。”

“至于吗?”明恕不解,“实在想拍照,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家人朋友帮忙?实在不行直接请摄影师也行啊。像素高一点的手机,最普通的单反,随便一台设备也能拍。”

“但事实就是,她没有请亲友,也没有请摄影师,固执地站在街拍爱好者们面前,希望成为他们镜头中的风景。”萧遇安又指向另一个方向,“而且她不是唯一一个,那个穿浅灰色改良西装的人看到了吗?她也在广场上待挺久了,但没有街拍者跟她搭讪。刚才有个和她着装类似的女士被围着拍,她一直站在不远处观察。”

明恕问:“她们这是什么心理?”

“很好理解。”萧遇安说:“她们并不是渴望被拍照——拍照在现在这个时代太容易了,自拍、朋友帮拍,朋友不在身边,还能请路人帮拍。她们渴望的是,自己的风采进入街拍爱好者的视线。对她们而言,这等于自己的美被认同,会因此产生极大的满足感。”

明恕皱着眉,“……但有很多人厌烦街拍。”

比如文尧。

再比如特警支队的警花小允。

“有人厌烦,必然有人热爱。”萧遇安说:“不喜欢街拍的人被强行拍照,喜欢街拍的人因为自身条件不足而不受青睐,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引起仇恨。”

明恕道:“也就是说,这类人也可能是杀害罗祥甫的凶手?罗祥甫只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多次忽视甚至拒绝过不那么漂亮的人,打击了这人的自尊心,因此被杀害?”

“人心诡谲,任何行为都可能激发不满和怨恨,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萧遇安站起来,“不过这只是今晚收获的一个小细节小思路。”

“要走了?”明恕赶紧将奶昔喝干净,“再坐一会儿吧,反正还早,不如再观察一会儿。”

萧遇安已经拿起了明恕丢在桌上的手机,放在自己裤袋里。

明恕以前因为大意,将手机和钱包落在了餐馆。后来萧遇安就养成了习惯,要么提醒,要么直接自己收起来。

“你以前不是说,想和我来这里吃一顿西餐吗?”萧遇安声音沉沉的,“晚高峰时间过了,现在去,应该不用排队。再晚的话,你想吃的菜可能就没了。”

明恕惊讶,“你想带我去吃西餐?”

你记得我说的话?

萧遇安笑,“我去重案组找你时就已经说过了,今晚约会。”

明恕立即站起来,“我以为只是来工作!”

“不止工作。”萧遇安温声说:“工作完了也该放松一下。”

明恕走到冷饮店门口忽然捂住腹部,皱了皱眉。

萧遇安回头看他,“怎么了?胃不舒服?”

“不是。”明恕摇头,表情忽然变得纠结。

就在刚才,他的肚子叫了几声。

好在冷饮店嘈杂,只有他一个人听得见。

中午还是吃得太少了,一份盒饭根本不够。

“哥,跟你打个商量。”明恕说。

“不想吃西餐了?”萧遇安一眼看穿,“想换地方?”

明恕说:“这都被你发现了?”

“你捂着腹部,既然不是胃难受,那就是饿了。”萧遇安说:“觉得西餐吃不饱?”

“嘿嘿——”明恕笑起来,“吃西餐得优雅,今天我优雅不起来。哥,我们还是去吃烤肉吧。我知道这儿有一家,特别有名,我一个人都去吃过好几次。西餐我们下次再吃好不好?我给你烤五花肉!”

萧遇安纵容地叹了口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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