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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许思淇真的想通了(1 / 1)

“张晓云?”

“张晓云是哪个?到你进去面试了!”

就在门外人事部大哥大喊时,正在走神的张晓云赶紧高举右手,站起身来。

“我,我是张晓云。”

“好,快进去吧,别耽误时间。”

张晓云深吸一口气,在心中暗暗给自己打气,这次应聘网络新媒体营销策划这个职位压力还挺大的,毕竟风云公司想要招聘的是资深策划。

而自己才刚刚毕业而已。

本来自己做自媒体,粉丝数量也不少,好几百万呢,养活自己是足够了。

可是父母总觉得我这样是不务正业,没有社会地位,天天到处拍摄,仿佛一个街溜子,总是催着出来找工作。

本来是一点都不想找工作的,可突然有一天晚上不知怎么想的。

脑海里就开始觉得自己老大不小了,确实该出门找份工作。

要知道自媒体更新迭代太快,也许自己现在小火,那要当我不火不就凉了嘛!

到时候没有工作,没有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总不能啃老吧!

自媒体当做兼职来做也完全可以,还是出门找一份好工作吧。

他和父母一说,他俩也很是欣慰。

父亲似乎早有准备,打开风云广告公司的招聘广告就让我来应聘。

还以为自己会在简历关被刷下去,可没想到居然被保留下来了。

在他看来还是风云公司懂自己,知道自己就算没什么工作经验,但却很懂年轻人的心理。

接到面试通知,他就立马过来面试了。

在推开面试间大门之间,张晓云深呼了几口气,感觉好多了。

看着紧闭的面试间,张晓云轻轻敲了敲房门。

“咚、咚咚”

“进!”

江烨在里面正和白欣妍闲聊呢,就听到有人敲门,只好赶紧高声喊道。

同时心中暗自点头,这家伙还挺有礼貌啊,还知道敲门。

结果张晓云一进来,江烨就愣住了。

好家伙,游戏给的技能应该是非常准的吧。

面前这个人,知人善用初级技能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颜值就不提了,虽然也好看,但比起第一帅哥江烨还是差远了。

最主要的是江烨觉得眼前之人思想天马行空,创新能力很强,再一个他应该特别懂当代年轻人的思潮。

这对网络运营营销可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毕竟如果你根本就不懂年轻人,你又如何能够策划出引爆互联网的产品呢?

所以这人还是非常适合网络新媒体营销策划这个岗位的,今天来应聘的张晓云,算是江烨最满意的一个求职者了。

最最重要的是,江烨在他身上闻到了一丝引才香的气味。

自己用引才香吸引来的人才不会就是他吧!

看到他走了过来,江烨热情地说道:

“欢迎来到风云广告公司新媒体部门招聘会,请坐。”

张晓云非常自然的拉开椅子坐上去。

“二位面试官你们好,我是张晓云。”

“欢迎欢迎,不知你想应聘哪个职位啊?”

张晓云非常自信地说道:“网络新媒体营销策划!”

“你应该知道我们部门需要的是资深策划吧,可你的简历里显示你今年刚毕业,除了实习并没有什么其他工作经验啊。”

江烨竖起两根手指,命令道:“说出两个公司会招聘你的理由。”

面对江烨的霸气询问,张晓云肾上腺激素快速分泌,脑子飞快运转,反应过来后立马说道:“第一,我现在是年轻人,更懂现在的年轻人喜欢看什么!从我拥有一个五百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就知道了;第二我的创新能力特别强,能后融会贯通学校学习到的技能知识,还能举一反三,创造出更多的网络热梗。

“不错不错!”江烨点头,夸了夸他。“能说说今天你为什么不穿正装就来参见面试吗?是因为没有时间准备吗?”

听到这个问题,张晓云心下一紧,这算是个棘手的问题了。

但他还是依着自己一开始的想法说道:“我没有穿正装面试不是因为没有时间准备,也不是因为我对面试不重视,恰恰相反,我穿这身年轻感十足的衣服就是对这次面试的尊重。”

“哦?怎么说?”

“我研究过新媒体广告部门的龙王赘婿作品,明白这个部门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部门,也非常追逐年轻人们的思潮,所以我特地搭配了这一身潮服。”

“哈哈哈,说的不错。”江烨笑着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他这一番说法,随后接着问道:

“能给我讲讲你做自媒体的心路历程吗?”

“……”

通过和张晓云交流他做短视频自媒体的经历,江烨算是知道了他的能力。

虽然工作经验没有,但能力真的没话说,就一个字“强”!这从他运营那个拥有五百多万粉丝的斗音账号就能看出来

一番商谈之后,张晓云被客气地请了出去,并被告知两天后通知面试筛选结果。

等他出去后,江烨轻轻踢了一下白欣妍,开心地说道:“刚刚这个张晓云重点标记一下,他我一定要招聘进来!”

“啊?好的。”白欣妍一愣,答应道。

刚刚这人没啥特别的啊,为什么烨哥这么认可他。

看来我还得学学啊。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的面试,非常忙碌,时间也就过得很快。

三个小时在不经意间就流逝了。

中午,江烨他们都在面试间里,吃着人事部定的盒饭凑合着,毕竟下午很快就要进行第二场面试了,时间宝贵,耽误不得。

许思淇在知道江烨今天如此繁忙后,也没有打扰,而且她也还没有想通。

中午也是在总裁办公室吃着于助理给定的外卖。

许思淇吃着地锅鸡,突然吃到一节金针菇,虽然表面沾染了汤汁味道不错,但她连忙吐了出来。

她不喜欢吃金针菇,所以金针菇再怎么烹饪,她也不会吃。

而她喜欢吃鸡,无论鸡怎么做,炒的,煮的……,她都爱吃,只是因为她爱吃鸡罢了。

就像江烨,无论有没有游戏的存在,当她遇到现在这么优秀的江烨时,肯定也会毫不犹豫地爱上江烨。

无关乎游戏,只因为他是个优秀的男人!

他是江烨!

我爱的是江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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