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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李万绮难以置信地让家丁重复一遍方才告诉他的话。

今日午时,李诗诗赴吴小公子的诗会时,一不小心从二层高的阁楼摔下去,折了一条腿,现在正在床上疼得直哭。

李万绮刚刚下朝回来,顾不得一身疲惫,连忙赶去看望自己命途多舛的小妹。当年那一把火差点烧得让人绝望,这些年,除了议及婚姻大事时,他可都把李诗诗当成心肝宝贝,半点不敢苛待。

“好端端的怎么会摔下去?是不是有人推她?”虽然现在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但是李万绮还是忍不住想追究一番,哪怕是撒撒气也好。

“只是因为有人起哄让吴公子抱一抱小姐,小姐不肯,一直躲,一不小心就摔下去了。”婢女的回答让李万绮怒从心头起。

“谁出的馊主意?成亲以后要怎么抱怎么抱,现在起哄个什么劲?”

“可起哄的是孙公子……”

孙无极,那是国舅家的公子,惹不起惹不起。李万绮的气一时间消了大半。好端端的怎么惹上这么个麻烦,都怪小妹,忸怩什么。

还没到屋前就听到李诗诗的叫声,李万绮的心揪在了一起。

等到大夫看过了,李万绮连忙将他拽到一边低声问:“怎么样,我妹妹的腿还能不能治好?”

吴家可不要什么瘸子。

大夫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只要好好调理,恢复如常是有可能的。只是这些天小姐万万不能再受伤了。”

听说有转圜的余地,李万绮的心情稍微好了些:“好,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保住我妹妹的腿。”

那大夫哪里敢说个“不”字,只怕治不好,自己的脑袋也难保。他连连称是,下去配药了。

李万绮来到床前,李诗诗盖着被子坐着,脸色素白。

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像是工笔画一般柔美精致。李万绮便是喜欢她这一点,生得好看才有价值。

李诗诗见自家兄长来了,却也不开口,只是闷闷的。

这些年她一直在怀疑当初那一把大火究竟是怎么烧起来的。那时候李万绮和常皓表面上称兄道弟,但李万绮心胸狭隘,见不得事事都压他一头的常皓。别人不知,身为他的亲妹妹,她又岂会不知?

只是她若违逆他的意思,常皓必然会成为他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也是她不肯接受常皓的原因。

“大夫说了,只要好好调养,你的腿就能好起来。”李万绮安慰道。

李诗诗瞥了他一眼,也只有这时候,他看起来才像个温柔的兄长。

“我知道。”李诗诗淡淡应了一声。

“吴家那边我也会去知会一声,若是这些日子吴公子来看望你,你不要表现得太哀怨,更不要怪他约你参加诗会。”李万绮提醒道。

李诗诗没来由地觉得恶心。本来她对吴公子没有任何感觉,现在却是想到那人便觉得想吐,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嘴脸,只觉得他哪哪都长错了。

李诗诗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

“乖。”李万绮揉了揉她的头发,“哥哥会请最好的大夫为你诊治,只希望我的妹妹能够漂漂亮亮、风风光光地出嫁。”

李诗诗躺下来,疲惫地道:“哥哥,我困了。”

“好好休息。”李万绮心满意足地离开。

李诗诗闭上眼睛,心道,这就是命吧。

常皓正在白矾楼看书,子衿靠在门边笑着问他:“你心疼吗?今天我让李诗诗摔断了一条腿。”

这些天,常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怪没意思的。

她想说点什么来刺激他。

常皓写字的笔微微一顿:“腿断了?”

“只是轻轻一推,她就摔下楼了,但是我在下面又接住她了,所以她没死,只是摔断了腿。”

常皓继续写字:“只要你高兴,怎么都好。”

“你对她真的没有感情了?”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子衿以为常皓多多少少会念旧。

“我对她一直没有感情。”常皓继续写字,“只是不甘心而已。”

子衿眼睛亮了:“那你现在对谁有感情?”

常皓忽然抬眸看她。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现在和他朝夕相处的都是她,亲吻他抚摸他的也是她,他还能对谁有感情?

可是每当他闭上眼睛让她触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沿街待卖的商品。

“感情对我而言已经不重要了。”常皓写完了一篇文章,“我只想飞黄腾达、位极人臣,我只希望李万绮家破人亡、家财散尽。”

子衿露出失望的神色。但她的确不能奢求太多,很多人连和自己心爱的人朝夕相对的机会都没有呢。

“好吧,你考取你的功名,我来帮你杀人。”

常皓抬眸看她,她站在胆瓶旁边,好像一幅随时会飞走的画。

常皓忍不住道:“谢谢仙子。”

他想,今日之仙子,也许他日便是鬼魅。终有一日,他会不再年轻,价值更低,尽管,他现在也不知自己价值几何,到了那时,他又能以什么资格拥有今日之一切。

说到底,他把自己卖了,以求滴血不沾地夺回他想要的一切。子衿在向他索取,他又何尝不是在利用子衿?

也许很久以后,子衿会为她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但常皓是清白的。

他想,自从他答应和子衿交易的那一刻起,他的灵魂便堕入了无垠地狱之中。

当常皓再一次推开窗的时候,竟然有些恍惚——原来冬天已经过去了。

他好像还没有看过雪,依稀记得的只是子衿穿过两次袄裙。她坐在胆瓶旁边的桌子上,鬓角簪花,项边围雪,粉白粉白的一团,十分可人。

常皓也依稀记得,在子衿喝醉的时候,曾有意无意地告诉他,她不是什么瑶池的仙子,只是一只普通的荷花妖,她有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姐。

常皓还没有见过她的姐姐,不知道为什么姐妹两人似乎不相往来。

“过几天就是放榜的日子,探花郎不过尔尔,你一定会高中状元的。”醉醺醺的子衿对他的前程十分看好。

现在已经是暮春了,子衿迫不及待地穿上了春衫,薄薄的一层纱衣,透出冰肌玉骨。她又一次在白矾楼喝得酩酊大醉,被常皓抱回了屋子。

她在常皓的怀中挣扎着,但是挣不开。常皓的臂弯厚实有力,抱一个小小的她不在话下。

常皓把她放在床上,给她盖上被子。她嘟着嘴巴,两颊酡红,像一个熟透的桃子。常皓只是细细看着这张脸,心底五味杂陈。

子衿对他不可谓不好,吃的穿的用的一应俱全,任他孤僻,任他冷淡。她向他索欢的时候,他总是闭着眼睛,她让他睁开,说了几次后也不强求了。

但是这张床并没有成为他们欢爱的温床,大部分时候子衿是不碰他的,更多的时候,子衿只是摸摸他的脸,抱着他,挂在他身上睡觉,也不管他在读哪一本圣贤书。

常皓还没有见过这么无欲无求的雇主,以至于他想对她残忍一点,想把她和他的关系当成各取所需的交易,都觉得有些残酷了。

如果这是交易的话,子衿好像什么也没有得到。如果蜻蜓点水的肌肤之亲也算的话,那只算得到了一点点。

“你一定会金榜题名,一定会高中状元……”子衿咂了咂嘴,含糊不清地喃喃。

考试已经结束了,常皓倒是不太在意这件事,子衿却很在意。

他有些好笑,捏了捏她的脸:“如果没中怎么办?”

他本以为子衿不会回答,但她竟然迷迷糊糊道:“不可能不中的,你是天底下最最最棒的……”

常皓一愣。

就算是在他懵懂无知的年纪,他自恃天资聪颖,获赞无数,也从来没有人和他说过这些话,毫无保留地全心全意地认可他的一切。

何况子衿还见过他被烧伤的模样。

常皓心底涌起一阵强烈的欲望,他握住子衿的一只手,低声呢喃:“子衿,你喜不喜欢我?”

“喜欢……我喜欢公子……”

他笑了,把子衿的手放在心口的位置,轻轻摩挲:“那么这一刻,我也是喜欢你的。”

常皓俯身下来,把子衿完完全全包裹住。他知道这只小妖精喜欢拥抱,就像孩子喜欢糖果一样。

他终于明白自己的所思所想了。任何一个有骨气的人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交换条件,除非在对方提出交换的那一刻,他并不讨厌对方,甚至想要尝试一下,和对方在一起。

三月的窗外莺啼婉转,柳絮纷飞;三月的窗内光影摇曳,芙蓉帐暖。常皓想,若是时间永远停留在此时此刻此地,该有多好。

“公子!放榜了!放榜了!”放榜那日,子衿比常皓还要兴奋,雀跃地拉着他的手来到放榜处,小小的一只跳呀跳呀,被他一把抱起来。

“现在看到没有?”

子衿深感意外,没想到常皓竟然会主动这么做。她差点摔倒,连忙环住他的脖子,探头一看,又激动地叫起来:“看到了!我看到了!公子高居榜首!”

为免她手舞足蹈,乱蹦乱跳,常皓连忙把她放下来,嗔怪道:“我都不激动,你在激动什么?”

子衿的脸红扑扑的:“想想就激动,公子一定是未来的状元郎!”

常皓笑了笑,那笑温柔得紧:“这还多亏了红袖添香,若不是你夜夜伴读,我一定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算我一份功劳吗?你不嫌弃我晚上看着看着就睡着了,还打呼噜?”

常皓摇摇头:“你没有打呼噜。”

“哦。”子衿害羞地低下头。

说来也巧,常皓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李家却灾祸连连。李万绮忽然生了痔疮,坐在马桶上个把时辰都放不出个屁。他稍微吃几个岭南荔枝,嘴角就上火起泡,只能每天喝点清粥吃点小菜,脸色一天比一天臭。而且他还办砸了几件公差,惹得龙颜大怒,只怕若没有吴家这个靠山,他迟早要丢乌纱帽。

好在李诗诗争气,腿休养了一段时间就没事了。两家的婚事便定在下月初三,眼看也没几天了,李万绮心情大好,嘴角的泡似乎也消了不少。

今年又有不少秀才高中,据说殿试的状元是一个叫作常皓的人。李万绮乍一听到这个名字,不免恐慌,但转念一想,常皓早该在去年就成替死鬼了,没什么好怕的。

李诗诗在婚礼这日起得很早,虽说婚礼在黄昏时办,可是她鸡鸣时分就被叫了起来。

婢女为她梳妆打扮,母亲让媒婆告诉她身为女人应该知道的事情。她泪眼婆娑地辞别父母,吴家迎亲的花轿已经在门口等候了。

拉着她手的男人是穿着喜服的吴小公子,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红绣鞋。吴小公子的手温热,也很厚很大。两人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但大家都是这样的。

她很想掀起盖头看看他是不是还是那么呆那么笨,可是她忍住了。

上了花轿,她才透过轿帘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用簪子束着长发,脖子短,身材也不那么高大。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婚礼在申时举办,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佳偶之后,李诗诗入了新房。

吴小公子一桌一桌敬酒。酒桌上有个人既面生又眼熟,吴小公子端着酒杯走过去,发现她独自一人,挺奇怪的。

“祝吴公子新婚吉祥。”子衿看见新郎官,便先站起来敬酒了。她只是一个女子,又是打着灯笼来庆祝的,吴小公子也不好意思问她有没有请帖。

“多谢多谢。”吴小公子将酒一饮而尽。子衿也倒了一杯酒,示意那酒她干了。吴小公子只觉得此女眉清目秀,甚是温婉,心中不免有了怜惜之意。

“我还忙,姑娘慢吃。”吴小公子招呼着,又倒满一杯,去了别的酒席。

席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也不知道是谁忽然大叫一声——“哎呀,死人啦!”

喧嚣声戛然而止。

人们纷纷围拢过来,最焦急的是吴小公子,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怎么能触晦气?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他挤进人群一瞧,发现前些日子得了痔疮直叫唤的李万绮现下两眼翻白,倒在地上直抽抽。

大舅子这副光景,吴小公子还能落着好?

吴小公子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差人去请大夫。

李万绮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妖孽……妖孽杀我……”话未说完,他口中吐了不少白沫。人们一听“妖孽”,不禁议论纷纷。

“妖孽?哪儿有妖孽呢?”

说了半日,峨冠博带的白云观大师慈海忽然跳了出来:“呔!妖孽哪里跑!”他一甩拂尘,拂尘瞬间化作三尺白练,把奔逃的子衿抓了个正着。

子衿被卷过来,披发摔倒在地。

人们瞧她像瞧猴戏似的,又畏惧又新鲜,只见乌压压的一片脑袋,还有冒着光的眼睛。

子衿是瞒着常皓来的。

常皓的确有报复之意,但他的报复志在长久,想要一点点瓦解对方的势力,一点点让他门庭凋敝。子衿不一样,她想要痛快,所以她瞧着不舒爽的,就要对方好看了。

“原来是你!”慈海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就是她,让自己在柳氏妖宅吃了次冷茶。这回人证物证俱在,收了她是分分钟的事情。

子衿笑了。

她已经足够隐忍。李诗诗的腿,李万绮的痔疮和嘴泡,还有他办砸的差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像文火炖汤。她知道今日不做,日后也要做的。李家的运势太旺了,她不插一手,怎么让他家破人亡?

“趁着大家人都在,我好心跟大家说个故事。”子衿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李探花以前有个好兄弟,事事都胜他一筹。李探花呢,故意放了一把大火,把自己的妹妹留在自家屋中,撺掇他的兄弟去救人,让他的兄弟毁了容,再也没有办法参加科考,进京面圣。这样的人该不该死?”

话音一落,李万绮指尖颤抖,扯着嗓子尖叫:“你血口喷人!”

但是,他的话堵不住悠悠众口,人们不知道所谓的“兄弟”是谁,只知道他干过这件事就好了。

茶余饭后,好事者不知道又会把这个故事吹成什么模样。

“做得却说不得?”子衿冷笑,“李探花莫不是忘了,当初是如何让人把你的兄弟抓进死牢,让他成为别人的替死鬼的。你知道哪怕是轻薄了兄弟的妻子也该羞惭而死,你怎么能如此无病无灾地活个几十年?我偏不让你如愿,一天也不行。”

是了,她怎么能忍受一个恶人像跳梁小丑一般在酒局饭桌上再兴风作浪几十年?一年,一天,一个时辰,一刻,她都不能忍。

子衿这么说着,漫天的花雨落了下来,人们嗅到了一阵从未闻到过的香气。在这样的香气中,李万绮不甘地死去了。

“哥哥!”闻讯而来的李诗诗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奔过去,摇着李万绮的尸体。

“你若有点良心,就不该为他落泪。”子衿冷笑道。

慈海不承想子衿竟猖狂至此,正要施法收了她,却见屋外又飘来一条白练,一女子踏着白练入室,护在子衿身前。

两人生得一模一样,慈海竟分不清谁是谁。

“妹妹,你在做什么?”来者惊慌道。

“姐姐?”

子衿揉了揉乱发,又摇了摇头,反应过来。原来她不是子衿,她是杜若。在常皓被打入死牢之前,她和子衿大吵了一架。她十分生气,便把子衿困了起来。

她代替子衿去见了常皓,和常皓做了恶鬼交易,为常皓报仇雪恨。

“你到底在干什么?”子衿已经不想追究杜若将她锁住的事了。那段时间她疏于修炼,杜若的修为已在她之上,她一时不察才被困了起来。若不是被时缨偶然发现,她肯定到现在还被关着。

“姐姐,你记不记得我说过,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杜若哀怨道,“我太了解你了,这些事情不是我做,就是你做。与其让姐姐做这个傻瓜,不如我做。这样姐姐和常公子便能得偿所愿,不是很好吗?”

她的确是这么想的。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常皓是个不错的男人,何况是单纯的子衿?迟早有一天,子衿会为了常皓杀人害人,甚至会为了改变常皓的命格做出更危险的事情,那这些事情由她来做不也很好吗?

“你怎么这么傻?”子衿焦急道,“你快把李公子救回来,不然你会遭受天谴的。”

“我才不要,他该死。”杜若从怀中抽出一把通体晶莹的匕首,这是专门用来降妖的法器,“我不曾爱过谁,或许曾表现出一些心动,但那只是为了让他更爱你罢了。”

她把匕首扎进了心口。

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她握紧了子衿的手:“姐姐,现在我要施法将这些人的记忆消除……你要记得,以后常公子问起来,你就说所有事情都是你一个人做的。他肯定喜欢你,他说过的……”

慈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他还没有降妖,那妖竟然自杀了?

他决定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茶,静观其变,顺带又抓起桌上的一只螃蟹腿,放进嘴巴里嚼了嚼。

忽然,天上下起了更烂漫的花雨,他吃着吃着,忘了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半炷香的时间过去,随着这花雨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把匕首扎进心口的女子。

于她而言,除了位列仙班,没有别的追求,当有一天她做了让她再也不能成为仙人的事情,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她选择了无牵无挂地消失,就像这世上没有开过那一朵并蒂莲一样。

奢香茶铺里已经没有了说书人,只有几个干完活搭着褂子说闲话的。

“听说了吗?吴家和李家的婚宴上出了人命,李探花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等人发现的时候身体都僵了。李家小姐也疯了,吴家瞧着闹心,已经把人送回了娘家。”

“啧啧啧,听说那李家以前做过不少龌龊事……”

子衿将两条腿伸出二楼的围栏,晃呀晃,忽然听到了脚步声。她还以为是杜若,连忙转头:“怎么,今天要去修炼了吗?”

竟是常皓。

他是新科状元郎,很快就要到翰林院入职了,现下也是戴的朱缨,佩的容臭,瞧着丰神俊朗。他的脸早已不残缺,他在街上走,会吸引不少女子的目光。

但他似乎对那些人一点想法也没有。

“我原以为你会晚些动手,或许是过五年、十年,等到我厌倦了复仇的事情。”常皓蹲下来,食指弯了弯,刮了一下子衿的鼻尖,“其实想想,有什么好复仇的,我那时候生气怨怼,是因为我的境遇太糟糕了。”

子衿一怔。

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如此自然,笑容如此温柔,但他不知道那时候体会这份感情的是杜若。

可公子啊,子衿想问他,你知不知道这世上有的妖一生都不愿意沾染血腥,是因为她只想位列仙班,一旦沾了,就得用命去还?现在说不愿意复仇不是太晚了吗?

常皓静静地看着她,动了动唇,终于问出那个他许久以前就想问的问题:“杀了他们,对你来说有什么害处吗?”

子衿静默良久,眼眶中似有热气蒸腾。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前尘之事,摇了摇头:“没有。若有,大概就是只能杀他们,再不能杀别人了。”

她已经付出过代价。

常皓抱住她,颇有失而复得的喜悦:“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我很害怕。我想你若还活着,一定在这里,我就来了,没想到你真的在这里。我不要你再杀人了。”

“嗯。”子衿闷闷地回了一声。

他把她的头轻轻摁在自己胸前,许久都不放开。他想,他永远不会松开抱着她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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