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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黑历史与妖孽(1 / 1)

冬日里的天黑得早,傍晚五六点钟,刚刚停电的楼道中一片漆黑。

一行人手拿各色临时武器,小心翼翼、偏又爬楼爬得气喘吁吁,一步一步走向最后一层楼。

“楼上会有住家吗?”

“有没有的,反正都得看一眼。”

“那边还有几栋空楼呢……要我说那人说不定已经死了,用的着这么……”

走在最前面的人回头瞪了抱怨的人一眼:“他死没死无所谓,他身上还有一把枪呢!”

“就是,万一楼上有住户,咱们也好顺便再找些吃的回去~。”

几个人摸黑爬到顶层,楼道中没有丧尸的踪影、也没有什么动静。

不用进屋、只要从猫眼向里面张望一眼——房间中的光线可比没窗子的楼梯间亮得多——就能确认里面有没有人住。

他们之前就吃过亏,先打开的房间是个空屋子,可因为踹门的动静太大反而把隔壁丧尸引到了大门口,弄得他们开也不是、不开也不是,还要担心里面的丧尸会不会突然蹿出来。

确认了靠近楼梯的三间都是空屋子,他正要向最里间的猫眼张望,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狗叫!

几人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向后退去、却撞到了身后另外几人,没反应过来的人还大叫了一声。

似乎外面的噪音引得屋里的狗更加疯狂起来,“汪汪”叫个没完,更让人寒毛直竖的是——里面不止一条狗!

“撤!快撤!”那疯狂的狗叫声就和他们此前在外面街道上见过的疯狗一样,丧尸他们还能提着心肝勉强一战,可这些疯狗……

几人匆匆跑下楼去,唯恐慢了一步就被那几条疯狗冲出来吃掉自己!

至于找人的事?咳咳,那几间屋子大门都关得好好的,那人没钥匙肯定进不去。

罗勋从阳台确认人都离开了自家楼洞,这才施施然转身、走到大门口关掉录音。小家伙依旧兴奋地在笼子里撒欢似地狂跳、狂叫,小尾巴刷刷甩得都快变成一片残影了。

疯狗狂吠的录音、丧尸吼叫的声音、挠门的声音、撞东西的声音……这些声音素材都是罗勋末世前就有备无患下载下来的,如今不就用上了?

打开笼子门放小家伙出来撒欢,罗勋无视出来就叼住自己拖鞋满地打滚的小狗狗,把一只拖鞋留给它、自己穿上另外一只备用的,转身爬上二楼。

厚重的窗帘彻底挡住窗外那不甚明亮的光亮,床头柜上只有一盏淡蓝色的床头灯。

宽大的双人床上睡着一个人,即使此时那人紧闭着眼睛、头上还有一块药布、脸色因受伤、失血而变得煞白,却也依旧无法遮挡住他原有的风华。

眼角旁的那点泪痣、因为发烧而微微皱起的眉头、毫无血色的薄唇……每一点,都让人难以移开视线。

罗勋一脸如丧考妣地站在大床旁边,满脸纠结地看着睡在大床上、完全可以用“美人”、“妖精”来形容的男人——要是知道他口罩下长着这么一张祸水脸,罗勋说不定根本就不敢把他抗回来了……

作为一个从末世十年后重生回来的重生者,罗勋毫无疑问的、正是被生活硬生生掰弯的倒霉diao|丝中的一员。他原本并不是同性恋,可上一世时他正直的人生却被残酷的现实基本掰弯。没办法,妹子太少不够分,平民区里除了大妈大婶外,根本看不到年轻小姑娘、小媳妇的身影。

女人当然有。自身能力强大一些的女人,各个异能队里多少都有一些。但那些人的段位太高,罗勋高攀不上。

美女?自然也有,可大部分都早早就被人包养认领,罗勋基本没机会见到。

普通女人也有,但因为女人太少,如凤姐那样的都条件高得离谱,人家那最低要求也是非异能者不嫁,像罗勋这样的普通人连话都跟人家说不上。

小萝莉?更有!可家家户户都看得极严,一般情况下连大门都不许她们出。要知道,当初逃生路上丢弃遗失婴幼儿的概率极高,尤以女婴为主,至于原因?呵呵,国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在末世中也并不缺少。

可等到了基地大家才发现,原来女孩子比男人稀缺得多!

罗勋当年逃生路上有过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或者说是好基友。那个男生的年纪和罗勋相仿,两人都是直得不能再直的男人。罗勋相貌清秀、那个男生也差不多,不丑、但也就是个普通人。两人是在m市基地被破后北上逃生路上相识的。

小半个月的朝夕相处,两人不得不在绝望的逃生路上乐观的计划未来的日子、相互加油、彼此鼓励一起向北走,也不怎么就聊到了未来的生活。罗勋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人忽然笑着对自己说:要是等咱们到了a市还都找不着伴的话,不如咱们两个干脆将就一块过日子?

罗勋自然没意见。

其实,像他们这样想的人还有很多,大多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超友情的感情。但,毕竟人类是一种没办法独自生活下去的生物。连鲁滨逊还有个星期五为伴,何况他们?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是非要做些什么,即使偶尔有需求也不过相互帮助一下,平时一起组队外出、搭伙生活,除了不能生育后代外,和普通的、被时间磨灭光激情后只余温馨、亲情、依赖的正常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重生一次,罗勋从没想过提前找个女朋友、带她提前进入自己的小窝度末世。人心难测,尤其是在未来——天知道当女人发现自己的价值要远高于末世前时会不会背叛自己?

或许人间自有真情在,但罗勋赌不起,更不敢赌。

至于男朋友?罗勋更没想过,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将来能一起搭伙生活,他自然愿意,实在没有的话……只要小家伙还在、没有变成丧尸陪着自己,罗勋就觉得已经足够了。

可现在,罗勋的床上躺着一个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妖精。

罗勋此前只见过一个能被称为“妖精”的男人,那是烈焰的二当家、一个强大的风系异能者。那人他只见过一次,可直到现在还记得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以及死在他身边倒在妖艳血泊中满满一圈的“爱慕者”们,那都是被他强大的风刃生生削死的。

这种“妖精”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宵想的,没有绝对的实力谁也不敢保证能保住这个妖精不被人窥视。如果自己哪天意外得到的话,罗勋所能想到的,就只有把他藏到家中、永远不给任何人看到这一笨办法。

但,这绝不可能,尤其在这种妖精自己本身也具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

所以罗勋此时正在纠结——要不干脆把人丢回隔壁去得了?

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此时都被打发走了,自己也喂他吃过消炎药、云南白药,如果他命大自然能挺过这一劫。如果他命不好……反正估计他上辈子也没活成,还不如干脆让他顺其自然……

想着,罗勋弯腰靠近床边,想把他架起来送回隔壁——早知道这家伙比想象中的更麻烦,当时自己就不应该把他搬上二楼卧室!

人刚刚靠近、抽出他的一条手臂还没往自己脖子上搭,罗勋就听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一声低哼。

猛然抬头,就见一双有些狭长的眼睛刚刚睁开,眼尾微微向上挑着、带起一丝惑人的弧度,左眼的眼角靠下一些的位置那滴泪痣仿佛能将人灼伤。

他的眼中还含着一丝水汽,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移不开眼。

“噗通、噗通、噗通……”罗勋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在他睡着的时候罗勋就判断出这是一个妖精,可现在……等这妖精睁开眼后,他发觉这人长得竟然比上辈子自己见过的烈焰家二当家还要妖孽……或许是灯下看美人的缘故?

罗勋的脑中被搅成一团,思维不知要发散到哪儿去。严非的双眼从一开始的略有些涣散、到终于看清面前的人足有十几秒钟的功夫,略愣了下、神智还有些不太清楚,只觉得面前这文静的年轻人稍微有那么一点眼熟:“水……”

罗勋猛得回过神来,脸上因为过度尴尬挂上一丝红晕——还好,屋里的变色台灯现在是淡蓝色的,看不出来。

将水杯递到他面前,因为胸口的伤严非自己根本坐不起来,不得已,罗勋只好半抱着他帮他喂水。

因受伤、失血而有些苍白的薄唇,染上水润……

罗勋连忙收回目光,在心里暗骂自己太丢人!

他上辈子虽然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但却是个实打实的纯情小处男。没办法,有这方面心思的人虽然有不少,可末世后人们的生活条件、医疗条件太差,他不想出去乱搞、更不想花钱找病受,因此竟然依靠着他那勤劳的左手度过了末世的整整十年。

现在重生一次,虽然心里已经足够成熟,但在“色”这一个字上却是实打实的生手,实在不能怪他此时会如此不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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