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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顺序(1 / 1)

安士奇的白色别克,八点二十三分经过黔易贷所在的那栋住宅楼,径直朝前开去,驶出了公交站台摄像头的盲区。

“小孙,这条路另一头有摄像头吗?”姜华不知道安士奇究竟把车往哪开。

“呃,有,在市府路和中山路交叉的十字路口,离公交站台有点远。”

“小孙,麻烦你把十字路口的监控调出来。”

小孙把十字路口的监控调出来,姜华和严颖盯着监控画面看了很久,直到监控时间显示八点五十,才找到了安士奇的白色别克,经过十字路口,右拐上了中山东路。

“姜队,这条路开车用不了二十多分钟!”严颖对市府路很熟悉,开车最多不超过三分钟就能从市府路通过。

“小孙,这条路上再没有别的监控摄像头了?”

“市府路只有三个交通监控摄像头。两边路口各一个,公交站台一个。不过姜队,公交站台附近一些商家或者小区门口,也许还有别的监控摄像头。”

“姜队,我记得距那栋住宅楼不远,有一家工商银行。说不定银行门前的监控摄像头,会拍到什么!”严颖想起,住宅楼附近的大厦楼下有家银行。

姜华看了下手表,已近半夜。“走吧!小孙,谢谢了!”

“不客气,姜队!”小孙把姜华、严颖送出门。

工商银行的值班保安非常配合,虽然已是半夜,还是客气的把姜华严颖带进保安监控室。

银行门外的监控显示,晚上八点二十五分,安士奇的别克车,经过那栋住宅楼后,就在银行前方的路边停车带停了车。安士奇穿着白天姜华见过那套衣服,下车上了人行道,往住宅楼的方向走。但银行门前的监控摄像头,拍不到住宅楼那条巷口的情况。

八点四十八分,安士奇从那栋住宅楼的方向走回来,上车后立即离开。

严颖记录下安士奇出现在视频中的时间,然后和姜华从银行出来,顺着安士奇走的方向,走到住宅楼巷口,花了两分钟。

“姜队,安士奇晚上可能去公司找过黎永权?”严颖站在巷口,朝前方看了一下,人行道旁的商铺很少,这个点都已经关门了。

“嗯!”姜华心情沉重的四处看了一下,没有找到别的监控摄像头。

“姜队,从时间上看,安士奇如果真去公司找过黎永权,他到黔易贷公司的时间,还在柳林根之前!”严颖感觉十分混乱,今天晚上,短短一个多小时,就有三拨人去找黎永权,究竟谁才是凶手!

姜华默不作声,拿出手机拨打安士奇的电话。电话通了,语音提示对方已关机。

“走,去安士奇家!”

严颖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怎么,你困了?”姜华瞟了严颖一眼。

“没事,走吧!”严颖振作精神,冲姜华眨了眨眼睛。平时两人很少有机会单独相处,严颖早把跟姜华在一起办案,当作了培养感情的一部分。

姜华微微笑了一下,心里有些苦涩。他已年过三十,除了严颖,姜华还没跟别的女性,发展过感情关系。姜华对严颖很有好感,可他说不清这种好感是不是爱情!姜华能感觉到严颖对他的崇拜和关切,但这和姜华想象中的爱情,好像又不太一样。

不过严颖这丫头,倒是从来没有抱怨过姜华,只要能跟姜华在一起,不管多辛苦,她心里也是甜滋滋的。

“严颖,以后没人的时候,你还是叫我姜华吧!”姜华觉得,严颖总叫他“姜队”好像有点别扭。

“姜华?呵呵,我怎么感觉怪怪的!”小丫头古灵精怪的笑着,“我从一进警局,就叫你姜队,都叫顺口了!”

“工作的时候叫姜队,没人的时候,可以叫我名字!”姜华想改善两人微妙的关系。

“唔,那好吧!我试试!”

严颖暗自欣喜,偷瞄着凝神开车的姜华。他脸部棱角分明的曲线,浓密的眉毛,高挺的鼻梁,坚毅的颧骨,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由让严颖心里小鹿乱撞。

“姜华!”严颖试着轻轻叫了一声。

“嗯?”姜华目不斜视的注视前方路况。

严颖顿了一下,警车里的气氛,让她感觉好像找不到什么话要跟姜华说。“呃,没什么!”

姜华微笑着看了严颖一眼,“严颖,你说,柳林根会是谋杀黎永权的疑犯吗?“

严颖微微有些失望,她以为姜华会说些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案发现场找到的针管上,有柳林根的指纹,但许世宏在黎永权办公室门前堵住柳林根时,他手上却拿着一把小刀。我不明白,假设柳林根用毒针杀害黎永权,他拨下毒针针管,为什么不放进手包里带走,却把针管随意丢弃在墙角!”严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认为就算针管上有柳林根的指纹,但由此判定柳林根杀人,还存在疑点。

姜华对严颖的回答感到欣慰,严颖对工作的态度越来越严谨。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柳林根向黔易贷借了两百万,八个月来,仅利息,柳林根就向黔易贷公司支付了一百六十万。借款的合同期是一年,如果到期无法清还借款,根据合同,黔易贷有权处理柳林根借款的抵押物——林康玻璃厂。柳林根现在已经无力承担每月二十万的高额利息,更不用说三四个月后全额还款。柳林根的手包里装着那份高息借款合同,从这个情况来看,柳林根确实有谋杀黎永权的动机!

但是问题在于,假设柳林根杀人,作案得手后,柳林根为什么要把针管从黎永权的颈动脉上取下来?”

“当然是为了把作案凶器带走!”严颖肯定的回答道。

“既然要把作案凶器带走,那柳林根就不会随意把针管丢弃在墙角!”

“姜队,会不会柳林根从黎永权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发现外面大厅有人,慌乱之下,把针管扔了?”

“我认为不会,既然将针管从黎永权身上取下来,不想把作案凶器留在案发现场,足以表明凶手非常谨慎、小心。他拔下针管的同时,就应该把凶器收起来。而不是明目张胆的拿着凶器,堂而皇之的走出黎永权办公室。因为那时候公司大门没关,凶手根本无法预料,会不会有人进来!”

“但柳林根当时手上拿着刀,他也可能发现外面大厅有人,慌忙扔了针管,拿刀出来防身!”严颖提出这种假设的目的,是想排除这种可能性。

“不会!据许世宏说,他发现柳林根时,柳林根正从黎永权办公室出来!许世宏喊了一声‘谁?’,柳林根就呆住了,手上没有做过任何动作。柳林根杀人后,不可能先出来一趟,把针管丢到墙角。再掉头回到办公室拿借款资料和手包,这顺序不对!”姜华估计,柳林根从黎永权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手上就一直拿着那把裁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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