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红毛藩,从大洋里过来的,他们非常贪婪,想要这里的一切,被我们称之为殖民者。”都格力简短地回答道,神态恭敬。
屋内的阿美人开始议论纷纷,当然大部分还是妇人做主。
而酋长则开始沉思片刻,然后直白地问道:“你来这里是做什么?”
“我需要一些向导,找到他们的据点,若不是他们迟早会回来这里。”都格力恭敬回答。很快屋内又议论起来,便是争论不休。
“不行,我们不能掺和进去,万一他们报复就麻烦了……”
“我们要阿七报仇,还有阿沙阿泰,他们不能白白搭进去……”
“可是你们没有看到他们手上的怪物吗!”
此时,屋内有人反对,也有人支持,想要不掺和此事,但也想要报仇的,最后争论不下,只能让酋长作出裁决。
酋长思考许久,看着都格力许久,才开口问道:“你们找到他们如何?”
“我们是世仇,他们杀了我姊夫的族人,我们会将他们赶出去。”都格力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们会卷进来吗?我们可不想部落社员有死伤。”
“我向你保证,不会让您的族人卷进来,只是我红毛藩之间的事情。”
“可以,我会让我女儿陪你过去,但你务必保证她的安全,不能让她们掺和此事之中。”
“感谢,我们会给报酬。”
都格力说完就退了出来。
而美仑社也派了几个人,一个穿着黑色彩条纹,缺了两颗虎牙的女子,以及几个纹了红泥面的壮汉,手上拿着长矛与弓箭,跟都格力一起出来。
部落里面的人也跟了出来,有人是道别,有人是好奇,也有人为出行人准备食物,水果,把他们当成出去拼命的战士。
都格力早就回到队伍中。
彭韬看着这一幕,摇头道:“有这么夸张吗?不就是去侦查而已吗?”
“他们可没有出去这么远的地方,这片森林很危险,你不知道,不比我们那差多少。”都格力随意回答,似乎对许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一样。
彭韬看着他摇了摇头。
总感觉都格力性冷淡,对什么事情都是漠不关心,一副忧郁少年样子,难道到了叛逆期?很有可能。
不多时,当美仑社的阿美人道别完了之后,队伍才开始森林进发。
台东纵谷平原,无需辨别方位,东侧为低矮的山丘,平均海拔不到一百三十丈,而西侧为高大的山脉,中间则是六~十四里宽的平原,只要爬到树上,就能知道自己的方向。
都格力跟着阿美人前进。
茂密的森林能下脚的地方不多,全都是巨大树木根,遇到河流和沙地,才变得好走一些。
“我叫阿里·美丽。”那个女子退了下来,用着漏风的嘴巴说道。
还露出阿美人,或者说是台岛高山族特有的黑牙,是黑墨染成,代表吉祥,泰雅人也有此类传统。
“哦……”都格力依旧平静地回答,甚至让人感觉到敷衍。
“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冷漠。”阿里·美丽好奇地问道。
这与她所见的男子大不一样,族里每个男子都很热情,而他竟然对自己冷漠,就有些匪夷所思,让人更加好奇想要探寻下去。
“我阿爸说,女子不是一个好东西。”都格力面无表情,不痛不痒,一点也不在意对方是一个女子。
“为什么?”
阿里·美丽眼睛里目光炯炯,似乎写满了“我很好奇!”
“她们很傻。”都格力淡淡道。
目光呆滞地向前方走去,丝毫没有因为别人的姿色,而成为一个舔狗。
“不,都格力,你这是偏见,我阿妈一点也不会傻,她很厉害,让族人吃饱穿暖。”阿里·美丽义正言辞,目光里还带有一丝崇拜,对于母亲的崇拜。
“天真,你们的世界太小了,如果有机会,你去到噶玛兰就会发现女子很傻,脾气又臭又凶,做事傻乎乎,只会哭哭啼啼,看起来就烦。”
都格力似乎想到了什么烦心事,语气中带有一丝不耐烦,但依旧面无表情,俗称脸瘫。
“好吧,我依旧不赞同,我族人的女子都很聪慧,她们能把家照顾得很好,能让自己男人服服帖帖,还生了许多女孩子,是非常出色的女子。”
阿里·美丽只好无奈地反驳一下,不过依旧觉得都格力很有趣,只是想法有些怪异,甚至是离奇,似乎有点大逆不道的意思。
毕竟族里男子都对她非常尊敬,而且非常顺从,有时却让人有些无趣。
可都格力却不一样,居然对女子没有兴趣,这是阿里·美丽见过的男子之中,最为奇特的,所以对他总有那么一丝猎奇。
“对了,你为什么和那些汉人在一起,还有噶玛兰长什么样子的?”阿里·美丽自顾自地问道,并看向都格力。
可都格力没有想回答的意思,而是走上前去。
阿里·美丽撅起了嘴巴,并没有感到气馁,而是追上前去,感觉他愈发地新奇,此时她内心不知是否想着,‘这是一个奇男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不久,侦查队就多了一个奇怪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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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韬跟着队伍,不断记录着道路,以及周围的环境。
他如探险家一般,将大量的东西记录在案,在一个小本子上,用铅椠将原线的道路线,地形以及资源环境等等记录。
整个台东纵谷平原拥有非常丰富的森林资源,台湾相思,台湾杉,红松,柚木,花梨木,樟木等等树种,大部分都适用于建造船只,能够支撑宜兰航海业发展。
而且他也发现适合火炮行走的道路,这里并非想象的泥泞不堪,在许多大树根下,土地是非常坚硬,只要将灌木丛劈开,就形成了简易的道路。
“小心!前面有堡垒。”都格力小声的喊道,让后面队伍的人赶紧隐蔽起来。
这时,彭韬也从队伍中间跑了上来。
他们已经走了三天时间,再走多四天就会到达卑南觅社。
此时不远处的大河滩边,一座简单石头泥土堆积起来的土堡垒,就耸立在那里,土堡垒上面还挂着红毛藩的国旗,而堡垒下面则是不大不小的田地,出现在森林之中,偶尔能看到几个黑奴,或是印度人在耕种,当然也能看到其他部落的阿美人。
彭韬拿出了千里镜,伸长后望了过去。
一个穿着灰色军服,头戴圆盔的红毛藩的出现在单瞳世界里,手上背着枪,还啃着土豆左右张望。再看一下旁边,一个长长的竹竿插着一面橙白蓝旗帜,中间还有voc等字样。
“是红毛藩的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彭韬放下千里镜说道。
“和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都格力疑惑的问道。
“嗯,这是红毛藩国成立的商行,他们可是拥有自己的军队,还能到处宣战签条约等等,几乎跟王国差不多。”彭韬简单的解释道。
都格力也简单地翻译给阿里·美丽。
忽然间,灌木丛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wiebenjij?”
“ikhebiemandgevondendiehierinbrak!”一个黑色衣服棕色袖子,身穿三角黑帽的红毛藩从灌木丛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穿着灰色军装,头戴圆帽的士兵,手上拿着燧发枪。
“erzijnsoldatenuitanderelanden!”
“hetisdeontdekkingsreiziger,firesta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