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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特使(1 / 1)

她将自己熟睡的家人尽数砍杀在被褥上,随后在院子里,杀掉了自己的父亲。然后像杀掉几只羊一样,将他们剥皮脱骨,皮子就搭在院子中。

在昼镫司的审问之下,追根溯源,终于从疯疯癫癫的牧羊女口中,挖出了一切的起因。

这一切的开始,只是因为她赶着两只小羊回家之时,经过美人灯身旁,因为好奇,揭开了美人灯的衣袖。

“你看见了什么?”

“火......”

“什么?”

“火!全是火,都是火!”

“你听好,美人灯如今都是被点燃了的,里头有火并不奇怪。你除此之外,还看见了什么?”

“还有......一种东西......一种小虫一样的东西,但是很长,它们朝我扭过来——”

“它们......它们钻进我的......”

“它们钻进了我的......啊啊啊啊啊啊!”

审讯当夜,牧羊女刑房无故自燃起来。

因为她周身熊熊大火燃起的速度太快,待到外头的人被惊动,冲进来救火时,她已经烧到了尾声。

牧羊女里头的肉身烧的只剩下一条手臂了,而外头的衣物,却好端端的掉在地上,竟然毫无被燃烧的迹象。

而根据昼镫司的核查,那只剩下的手,应当便是当时撩开了美人灯衣袖的手。

她的手臂之上,有一个鲜红的点,细小如同蛇留下的洞。

那是美人灯留下的惩罚。

正是因为这个洞,这个标记,才让她最终变成这副精神错乱而又疯癫的模样。

卷宗上的记录,到红痣这里,便到此为止。

赫沙慈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凭借一颗红痣,来判断此番惨案是美人灯所致。但在她之后再度想要翻看时,发现这份记录已经被特使部带走了。

这令赫沙慈相信了这份记录的可信度。

她从来没有对美人灯动过手脚,赫沙慈也很清楚,仅仅是掀开衣袖,根本不可能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

假若只是掀开看一眼,就会疯癫到将一家人全部当成羊杀掉,那他们这些昼镫司的官员就都不用活了!

赫沙慈不知道在检查灯时掀开看了多少次,怎么可能仅仅是因为这个,便酿成如此事件?

就在她疑惑之时,这个“看了一眼美人灯,就发疯砍杀父母兄弟”的传闻,在当地不知为何,突然流传起来。

传闻在当地如同遇了火星子的干草,一发不可收拾,令百姓人心惶惶,一时对美人灯恐惧万分。

皇上因此勃然大怒,要求彻查到底,而在昼镫司查来查去,最终首先揪出来了赫沙慈贪污案。

因为那批去往三上坝板泽镇的美人灯,最初便是经过赫沙慈的批准,才运送出库,故而美人灯的事故,也就全怪在了她头上。

是不是她动了手脚,是不是她以次充好,是不是她错误修缮......

作为走私美人灯这一在朝廷中,庞大而又隐秘行动中的小小一环,赫沙慈身为那个“弃卒保帅”的卒,被推出来,承担了一切罪名。

贪污,私卖,全部都成为了受她所操控的罪恶。

赫沙慈很清楚,一旦她认下,此事盖棺定论,那么就再也不会有人去查,美人灯究为何会致人疯癫。

美人灯这样的护国利器,究竟为何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是在昼镫司库中之时,便已经有了此番隐患,却没有被查验出来。还是在押运出去的途中,出了什么意外?

押送的人,一度存放过的地方库房,中途停留的地方,以及到达三上坝之后,按规定应当试灯的当地敲夜庭。

这些都会可能会造成问题的地方,负责的人,有没有得到应有的调查,有没有对此追根究底?

假若这一次没有找出原因,若是之后美人灯再生变故,难道又要因此疯癫一个,骨肉相残?

美人灯平日里便是卖了,也不会酿成什么难以处理的后果,可牧羊女这桩案子,却已然恶劣到了令人惊骇的地步。

此案动摇的,是国之根本!

然而赫沙慈的这些疑虑,在她于牢狱中坚持的日子里,没有一个得到回复。

即便她反复牧羊女案提出异议,一桩桩疑点问出去,这桩案子,最终都被修饰成了她贪污受贿,私卖美人灯的一个旁支事件。

仿佛只要她当初不盖下那枚章,不同意那批美人灯的出库,那么此案便不会发生一样。

她成为了此事发生的“因”。

而在她被皇帝暴怒之下拖出去廷杖,之后被所谓确凿的证据定罪之后,如赫沙慈所想,牧羊女案,也就因此结案沉寂下去了。

人们在此之后再提起当年的牧羊女案,口中谈论的,便只有她赫沙慈的贪污受贿,她赫沙慈的草芥人命,她赫沙慈一手造成的,三上坝板泽镇灭门惨案。

而这件案子的核心,那盏有问题的美人灯,却无人说起。

它从事件之中彻底消失了,连同那牧羊女口中扭动的,钻进她体内的东西。

全部消失了。

赫沙慈睁大了眼,望着那如同卷宗中描述的诡异之物,在自己眼前,随着火柱升入高空。

板泽镇衙门。

晴天白日里,几个衙吏却聚在一块儿喝酒,面前剥开的煮花生壳堆了一桌子。

起先这几个人还用个小炉子支着温酒,喝到起兴,便连热酒都不热了,个个手里捏着酒盅,时不时伴随着大笑碰在一块儿。

咣当一声脆响,酒液从四溅而出,哗啦啦落在桌子上,打湿满桌的花生壳。

“哈哈哈哈,你小子!喂,县令今儿真不在啊?你别是诓我们吧?!”

其中一个脸喝的酡红,醉醺醺的将手中的酒盅往桌子上一砸:“我他娘的骗你们做什么?!我还不是在这儿喝着么?”

“哎,话不能这么说,你小子是县令的妹夫,我们岂能与你作比?咱们几个在这儿喝酒,若是被发现了,要扣饷不说,还得挨罚!你么......”

“你他娘的什么意思?你看不惯老子么?有本事你也去讨个县令妹妹做婆娘!”

那醉鬼面红耳赤的怒道:“要,要不是老子,你们还能留在衙门,有这口饭吃?你们自己看看,现在这地方,鬼,鬼都不来,还要什么衙门!”

争执起来的两个醉鬼,晃悠悠的便站起来,互相瞪视着。

其中一个手臂上搭了条黑巾子的,冷笑道:“你在这儿跟老子发什么火?咱们这两年闲成这样,还不是因为你!”

“你,你说什么?!”

“全他娘的是因为你!那女人本来不是应该你来看的么?!若不是你晚上跟婆娘不知道跑哪里潇洒去了,那女人怎么会突然起火,还被火烧死了!”

“她自己要烧,还能怪——唔唔!”

而旁边两个本来在昏头昏脑的看戏,听到这最后一句,猛地双目圆瞪,站起来将吵架的人嘴给牢牢捂住了。

“嘘!别说了!你们不要命了!”

“那天晚上的事儿跟咱们没关系!别提了,几口黄汤都能灌成这样!”

几个人瞬间噤了声,彼此对视几眼,刚刚喝下去的酒水,化作冷汗,在他们的额头上缓缓沁出。

“不喝了!”

那讨了县令妹妹的醉鬼,一扔酒盅,口齿不清的发怒:“喝,喝个屁!真晦气!”

他甩开同伴的手,骂骂咧咧的往衙门大门走去,但没走两步,他忽然又停住了。

他醉眼朦胧间,望着大门口,好似是站着一个人。

这醉鬼还记得自己的身份,伸手整了整自己的衣裳,拍掉身上黏着的花生壳,他咳了咳,朝门口喊道:“你你,你谁啊?!站门口做什么,报官?”

门口站了一个纤细的身影,却不是说话,只是静静的站着。

醉鬼登时便有些恼怒,他在这衙门,借着姐夫的威风,平日里谁敢对他轻慢?

今儿那混小子灌了几杯马尿,就敢跟自己吹胡子瞪眼的,已经令他颇为不乐,怎么如今这瘦瘦小小的一个人,也敢给自己拿乔?

“干什么的,说话!等着老子来请你不成?!”

“老子跟你说话呢,你是不是——啊!!!”

他呼喝着,加快几步冲上前去,随即在冲至那身影面前时,发出了一声惨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后头的几个兄弟被他这嗓子惊动,纷纷跑了出来。

“什么事!”

“这人是谁?”

“来者何人?县令今日不在,你若是——啊!!!”

手臂上绑着黑巾子的人哆哆嗦嗦的伸出手,指向站在门口的人,脸色骇得如同白日见鬼:“你,你是,你是......”

来的人胸前垂着一条乌黑的长辫,一身农家打扮的粗衣布衫,一张小脸红彤彤的,是常年在外干活,被晒出来的痕迹。

她静静的望着面前几个跌坐在地上的男人,随后动作缓慢的,一点点低下头,望向自己的左臂。

她原本应当是左手的地方,现下空空荡荡,只有一条衣袖垂着。

“我的手呢?”

她问。

那声音非常古怪,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挤动喉头发出的字句,一个字一个字的吐出来:“你们把,我,的左,手,放到哪,里去了?”

*

方绪老老实实的坐在地上,双腿岔开,两只手似乎是无处可放,不安的动了半天。

赫沙慈冷冷的坐在他对面,旁观他的无措,间隙冷笑一声,令方绪本来就无处安放的双手,悬在空中,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两个人都十分狼狈,灰头土脸,跟两个火烧火燎的烧火棍似的。

赫沙慈状况好一些,裙角全让火给燎了,头发叫烧的曲卷贴上了脸,散发着浓烈的焦糊味。手掌乃至手臂上,全是被烫出来的血泡。

而方绪在从楼阁中逃出时,还不忘护着她,肩背叫被火烧塌的门板狠狠砸了一下,黏去他一大块儿皮。

幸亏方绪反应快,反手忍痛将门板一推,就地一滚,将身上燃起来的火给熄灭了。

但他站起来之后,下意识的踏了一下脚,赫沙慈正伸手过来扶他,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听见了什么移动的声音。

下一刻,两人猝不及防的脚下踩空,一同摔进了现在这个地方。

在他们摔下来之后,头顶上的石板便立刻移动着恢复原状,头顶上的熊熊烈焰被隔了开去,而逃离的希望,也随着石板的闭合,化为乌有。

在掉下来的第一刻,赫沙慈就在四周摸了一遭,发现自己四面都是石头壁。

越是靠近起火处的石壁,温度就越高。他们上头便是大火,如今待在这里,如同石锅里的豆腐似的,无需多久,便能被熬的咕嘟起来,从里到外给蒸透了。

于是两人咬着牙沿着石道向前走了一段路。石道两旁的壁上,不知镶着什么石料,熠熠生辉着,将狭小的石道内竟照得有几分亮。

这样倒方便了他们寻路。

一直走到四周的石壁摸上去,终于不再滚烫,而逐渐回归了其原本冰凉的感觉时,赫沙慈才松出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

方绪坐立难安片刻,痛心地自己批判道:“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咱们现在都已经跑出去......”

“别装了。”赫沙慈打断了他。

“别装了,”她重复了一遍,抬起头来,在幽幽的荧光中,睫毛轻轻一眨,笑出了几分媚意:“昼镫司特使。”

“如影随形,特使部。不愧是你们啊,装的真好,真隐蔽。”赫沙慈歪了歪头,失去了发簪,又饱受烈火之苦的黑发,便垂落下去,盖了她满肩。

“假若不是需要用我,即便再过两年,我都不会发现你的身份吧?”

方绪一望之下,手指不经意动了动,很想上前去,为她把长发给挽起来。

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见到她这样,像个灶膛里钻出来的杂毛猫崽儿似的,一鼻子灰,钻来溜去的在火场中穿梭逃命。

方绪蜷起手指,没有对赫沙慈的头发轻举妄动。

他很清楚,这个时候若是敢贸然靠近赫沙慈,肯定会被她恼怒之下,抓住手臂就咬出一个血印来。

赫沙慈动手是不讲究什么体面与身份的,她在京中就职时是如此,而脱离了那些冠冕堂皇的身份,如今就更是这样了。

只要能给与对方惩罚,她不在乎姿态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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