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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神秘莫测的地球(求评论)(1 / 1)

“你们要小心啊,由地质神官墨离带领的对地质有研究经验的神魔军队,他们可是至今未归。”

“地球太过神秘,好多事物不可触及,地球核心表面温度高达六千八百八十八摄氏度,内外核相交面的温度是六千五百九十摄氏度,地球内核的压力极大,每六点五平方厘米为两千二百万千克,是海平面的地球大气压的三百三十万倍。”

“没有万全的准备,你们千万不要进入地球内核,荒极,我知道你已经足够强大,你要踏足那种恐怖的地方,要三思啊……”青阳说道。荒极这次带上了红颜和石凡一起,他们不断的深入地球内部,不断的往地球的核心沉去。“哎呀,荒极,我的裙子着火啦。”

红颜惊叫出声,一下子就蹦到了荒极的身上挂着。荒极稍微运转法力,就凭空出水雾,熄灭了火苗。那种炙热的高温根本不是肉体能够承受的……只不过,有荒极在,还算是有惊无险。荒极的身上散发柔和的光,护住了他们,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地球核心表面……在地球的表面某个地方,墨离带领着一支神魔军队在在这里探索,只是他们被困在这里无穷岁月了……沙漠中的“魔鬼城”这是一个杳无人烟,又热闹非凡的“城市”。当晴空万里,微风吹拂时,人们在城堡漫步,耳边能听到一阵阵从远处飘来的美妙乐曲。仿佛千万只风铃在随风摇动,又宛如千万根琴弦在轻弹。可是旋风一起,飞沙走石,天昏地暗,那美妙的乐曲顿时变成了各种怪叫,像虎啸,马嘶,驴叫……又像是婴儿的啼哭,女人的尖叫。继而又像处在闹市中,叫卖声,吆喝声,吵架声不绝于耳。接着,狂风骤起,黑云压顶,鬼哭狼嚎,四处迷离……城堡被笼罩在一片朦朦的昏暗中。这座神奇的“城市”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河区东南五千米处,方圆约一百八十七平方千米,地面海拔三百五十米左右。独特的雅丹地貌,使得这片地区被称为“乌尔河风城”,当地人称之为“魔鬼城”。在地质学上,雅丹地貌专指经长期风蚀,由一系列平行的垄脊和沟槽构成的景观。“雅丹”地貌通常发育在干旱地区的湖积平原上,在新疆罗布泊的东北发育很典型,世界各地的不同荒漠,包括突厥斯坦荒漠和莫哈韦沙漠在内,都有这种地形。究竟是谁建造了这种奇特的地貌,无数奇异的声音又是谁的乐器发出的?在那遥远的年代“魔鬼城”是一个巨大的淡水湖泊,后经两次地壳变动,湖泊变为一片广阔的沙漠,遍布着沉积岩和变质岩。千百万年的风雨侵蚀造就了深浅不一的沟沟壑壑,裸露的岩层被风雨雕琢成各种奇异的形态。这里尽是些形状奇异,大小不一的土阜,土丘,土丘又干又硬,有的拔地而起,如柱,如伞;有的匐匍在地,像狮子,像老虎;有的怪异,像神,像魔鬼;有的肃穆庄重,像城堡,像帐幔。魔鬼城中虫鸟绝迹,植物稀少。时而寂静无声,一片死寂;时而狂风骤起,风沙扑面,遮天蔽日,静谧的城堡发出凄厉的吼声,让人头皮发麻。此时,在魔鬼城不远处的沙漠中,墨离带着一支神魔军队来到了魔鬼城,他们就是神魔,凡人以及普通生灵认知中的神魔。他们来到这里已经数万年了,他们刚到的那一天,这里除了那些鬼啸之音,以及一些稀少的植物,这里其余的什么都没有,整片地域荒凉至极,这里根本就没有吃的,没有水源。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具庞大的尸骨化石,这是那遥远年代神魔的尸骨,尸骨化石上还有玄奥的纹路,在他们挖掘考察的过程中,忽然流出了一点水流,只是那水的颜色极为奇特,有点泛黄,那水还有摄人心魄的感觉。“别动,赶紧离开那里,那是魂河的水”只听墨离的大喝声传来,不过还是晚了,那些离的近的神魔,呆滞了,他们的尸体倒下,化成了原型,有人类,壁虎,蜈蚣,还有灵芝什么的……但是,他们都没有了气息。一瞬间而已,大地开始抖动……他们挖掘的这具古尸,露出了它原来的样子,这是一只无比巨大的天角蚁尸体,它太过庞大了,只见它是浮尸在了魂河水的水面上。那种绝世强大的压迫感,震慑着这些后世的神魔们,就算墨离也胆寒,更让他胆寒的是古尸的前方那里有一看上去古老无比的大石门,那上面布满了文字以及纹路。只见那仿佛是用泥土而做的古老石门两旁,一边各一竖字,左边是“魂河忘川”,右边是“魂魄世界”。那石门上有纹路封印,也有古老的文字记载。我叫力心,来自那遥远的星空中,那里有位强大的皇者,他对我说:“力心,我洞察了未来,那个影响亿万古截断时光的人会出现在那颗水蓝色的星球上,有我们的敌对势力要提前扼杀他,那些敌人太恐怖了,他们已经化为道则,无处不在。”

“他们是一的存在啊,他们已经去到那个地方开始布局了,魂河世界的人已经把魂河水引向了那里,你一定要带着万物土去封印它,不要让它流出。”

“如果有朝一日,那荒芜的沙漠中开满彼岸花就不妙了。就算那一天真的到来,希望那个人可以化解。”

我知道,我来到这里做完这件事我就会死去,因为魂河的力量太可怕了,希望来到这里的人可以向那个人传达,地球核心之火可以甄灭魂河,切记切记啊!那遥远的家园,我再也回不去了,但这个世界有我的血脉留存,希望你们把我的角交给我的那位后人,希望他可以崛起,回到我的故乡……你们被困在这里数百万年了吧?有我极致力量的封印在,进来容易出去难。你们就不会早点把我挖出来?真是太笨了,你们这群笨蛋,没水喝当然是要往地下挖掘了,真搞不懂你们的智商为什么这么差劲!但是,我必须助你们离开啊,这也是我能为你们做的最后一件事了,用我的角就可以击穿虚空,回到你们来的地方。还有,麻烦拿我的角的时候轻点,我怕疼。蚂蚁的寿命比较长,个别蚂蚁的寿命长得惊人,有的工蚁可活七八千亿年,蚁后寿命可长达二十万亿年。但,一只离群的蚂蚁只能活五六千亿年。这是由于蚁群内部明确分工和各负其责、相互依存的群体结构所致。这是它们生存的基本因素,而蚁皇的寿命更是无穷无尽。这些没有成为阻碍它们发展的障碍,反而促使它们团结起来,建立了一个严谨的社会体系,形成了这样一个“超级帝国”。蚂蚁的力量极为强大,力量是它们致胜的关键,惊人的力量和团结的个性,让它们不畏惧强大的敌人,它们有着和人类相似的肌肉运动方式,却能举起超过自身重量一百多倍的物体,这么巨大的力量从何而来……原来,蚂蚁脚爪里的肌肉是一个效率非常高的“原动机”,比浮空神器发动机的效率还要高无数倍,因此能产生相当大的力量,这样的个体大力士,那么他们形成团体合作又该是多么的恐怖?很久以前,有一个人看到了蚂蚁的壮举:突如其来的水包围了一小块陆地,那一小块陆地有许多的蚂蚁,是蚂蚁的家园。蚂蚁们对水是很敏感的,因为它们不会水。如果是天下雨,它们就会提前预知。于是就能看到它们浩浩荡荡搬家的场面。但是这一次它们无法预先知道,因为这一次是人祸,那个人挖开了沟渠,要浇灌他的菜园子。天灾可以预知,但是对于人祸蚂蚁们就无法预知了。蚂蚁们爬出了洞穴,一阵慌乱,蚂蚁们秩了,它们聚拢,聚拢,聚拢成了一个大大的蚂蚁团,这时,水漫了上去,蚂蚁团就漂在了水面,而且在微风的吹动下,蚂蚁团滚动,在水面上向前滚动。没有一只蚂蚁松手,那蚂蚁团好像向前漂得很轻灵。终于,他们抵达了陆地,它们分散开来,它们一定又一次开始重建家园。那人看得呆了。他在想,假如有蚂蚁想在最外边想在里边安全着,还会有那紧密的蚂蚁团吗?假如有更多的蚂蚁这样想,还会有蚂蚁团吗?他的脑海闪现了一个词:团结。这是他因为目睹蚂蚁的壮举而创造的一个词!他想:这是一个多么好的词啊!他把蚂蚁的壮举讲给他的子孙,临了总要说一句:“团结啊!”

他的子孙把蚂蚁的壮举讲给他们的子孙,临了总要说:“这就是团结啊!”

后来蚂蚁的故事传丢了,一代叮嘱一代:“团结啊!”

……墨离可是一本正经的人,他取了角,想到这无言的记载,真是气得他发抖。而且,他心里边还不断地咒骂道:“老白痴。”

每个神魔都和墨离一样的想法。但是让他们毛骨悚然的是,那个庞大古尸居然打了个喷嚏,差点把古老石门喷开。吓得墨离赶紧用角击穿虚空,果断带着神魔们跑路了,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只巨大的天角蚁站起来了。“他们这群草和动物肯定骂我了,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们,龟孙子的些。”

“唉!沉睡多少岁月啦!大概几兆亿年不止了吧?!”

“真是睡够了,那些人,等着吧,我们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还是走吧,该离开这里了。这里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这具古老的天角蚁尸体,他慢慢的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最后,他化成了一个男孩,起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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