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甜甜挂完电话,站在路边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事。
她竟然非常直白地告诉陆执自己喜欢他。
阮甜甜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默默蹲下了。
她这算告白失败吗?
十年后的陆执在电话里不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喜欢她吗?
被喜欢自己的人告白不应该很开心吗?
为什么要跑啊?
难道说陆执高中还没喜欢自己?又或者因为自己总是跟着他,他开始讨厌自己了?
阮甜甜揉揉眼睛,看着人来人往的人行道。
陆执真的走了,就算她刚才摔倒都没有回来扶她一下。
膝盖磕在了地上,沾了些灰,好在她今天穿了裤子,没有摔破皮。
阮甜甜拍了拍身上脏污,重新站起来。
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是错,强行插一脚,提前进入陆执的世界会不会适得其反。
阮甜甜抿了抿唇,低头抠着自己的指甲盖。
要不然就这样算了,陆执说了,就算自己不理他,陆执以后也会娶她的。
以后在一起就好啦。
阮甜甜挪着步子,缓缓走回学校。
不应该这么急的,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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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陆执卡着上课铃从教室后门窜到自己座位上。
阮甜甜正趴在桌子上睡觉,这会儿刚被铃声吵起来,正迷茫地看着周围。
胡乔揉了揉阮甜甜印着布料花纹的小脸:“醒醒困,要上课了。”
阮甜甜仰着脸被胡乔乱揉了一通,睡眼惺忪地回过头去看陆执的位置。
陆执刚把课本拿出来,心虚地抬眼往前看,一不小心两人就对上了目光。
几乎是同时,两个人都把头错开了。
就像是一场局部有雨的梦。
教室里八十多个排列整齐的人,可带着水汽的雨云只飘在了陆执和阮甜甜头上。
暧昧的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把两个人都淋了个透。
周围氤氲着水汽,只有他们俩知道。
阮甜甜撅着小嘴,闷头整理自己的桌面。
陆执打开书本,视线越过窗子,定格在了教学楼外梧桐树的树梢上。
十月底的深秋中午,微风混着阳光,又缓又暖。
巴掌大的树叶泛着黄,一片叠着一片,被风吹得晃了几下,最终落了下来。
轻飘飘的,一路飘进陆执的心里。
老师已经走上讲台,全班起立鞠躬,拖长着声音喊老师好。
陆执个子高,看得远。
视线越过一颗颗乌黑的小脑瓜,精准的锁定在了阮甜甜的那一颗上。
阮甜甜扎着马尾,粉色的头绳,上面像是坠了小花,看不清楚。
似乎是集合了所有十六七岁小女生所有的美好,阮甜甜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又甜又软。
多好的小姑娘,怎么会喜欢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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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运动会开幕,陆执来学校走了个过场。
班主任的班会一结束,他就收拾收拾桌洞,卷着自己的十张奥数卷子出了教室。
阮甜甜哼哧哧地搬着一张桌子,走过楼梯。在某个拐弯处手上一滑,桌子就叮当乱响滚下了阶梯。
阮甜甜惊叫出声,弯着腰去追桌子。
楼梯还没下到一半,抬眼就看到了抓着楼梯扶手去而复返的陆执。
陆执抬脚抵住桌子,两手按在边缘,把桌子抬到了楼梯平台上放好。
阮甜甜耷拉着脑袋,跑过去捏住桌子一角,低声说了谢谢。
“桌子男生会搬。”陆执想不通为什么会让阮甜甜一个女生去搬运动会需要的桌子。
“他们去搬矿泉水了。”阮甜甜声音闷闷的,带着不开心。
见陆执不再搭话,阮甜甜更郁闷了。
自从上次她在食堂门口一冲动把自己的心事说出去后,她就觉得自己没脸见陆执。
后来不管十年后的陆执在电话那头怎么安慰,都提不起劲来。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的吧,比如喜欢上一个不喜欢的人。
阮甜甜手指捏着桌角,稍微使了些力气往自己那里抽。
粉色的指甲泛了白,像她的心情,灰白一片。
桌子突然被人抬起,陆执双臂平举,走下楼梯:“要搬到哪?”
阮甜甜手指交缠在一起,纠结了一会儿,还是乖乖跟了上去:“体育馆。”
体育馆外围了片足球场,场外环着橙色的塑胶跑道,是田径运动的主赛场。
人工草坪里夹杂着橡胶颗粒,踩上去不像水泥路那么硬。
阮甜甜在众多班级木牌中一眼到了自己班级的,一路小跑跑了过去。
曹信和贺良玉一众男士刚领完了两箱矿泉水,正准备回去搬桌子。
见阮甜甜过来了,纷纷和她打招呼。
“你来的真是时候。”曹信笑着说,“你在这里看着矿泉水,我们去搬桌子。”
话音刚落,不知道从哪个人群中窜出来的陆执,把自己手上的桌子放在了众人面前。
“陆哥?”曹信从好奇,“你不是不来吗?”
陆执把乱了的试卷整理好:“就走。”
“走什么啊?”贺良玉推开曹信,“老晏不说了运动期间不准走的吗?”
他这纯粹是没事找事,说完之后心虚地瞟了一眼阮甜甜。
阮甜甜不像之前护着陆执。她似乎压根没有在意他们这次的纷争,此时正蹲下身子把矿泉水拆开,一瓶一瓶放进桌洞内。
然而陆执却把手上卷子翻来覆去,抬起眼皮看了贺良玉一眼,似乎笑了一下。
“我今天就走了,怎么样?”
赤果果地挑衅。
贺良玉像颗炸药,顿时被点燃爆炸:“怎么样?!你说怎么样?别拦着我,我今天非要……”
衣角突然被人拉住,贺良玉低头一看,是皱着眉头的阮甜甜。
她低声道:“你好讨厌。”
贺良玉哽了一下,像是迎头泼了盆冷水,他的明火暗火全被灭的干干净净。
“你什么时候看我不讨厌?”贺良玉心里委屈,表面上却仍然是一副怒火冲天的模样,“你就看他不讨厌。”
突然被cue的陆执心上微动。
“你们都很讨厌。”阮甜甜认真地说,“你第一讨厌,他第二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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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执总算明白“女人心海底针”这句话的意思了。
仅仅几天时间,他就从阮甜甜喜欢的人到她讨厌的人。
还是第二讨厌,第一都占不上。
他坐在人货车的副驾上,脑袋抵着车窗睡觉。
“小小年纪,天天皱着个眉。”正在开车的江阵咬着烟头,目视前方絮叨着,“有句话说得好,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江阵四十出头的年纪,三十出头的脸,二十出头的身材,是镇着店的人物。
如果江阵没那么爱笑一些,嘴没那么碎一些,走得就是陈小春版古惑仔那款路。
然而此人偏偏长了双爱笑的桃花眼,每天遇见了都能听他啰里八嗦上一堆破事。
某天他突然中了邪似的,说要跑去纹身,一干小弟都以为江阵改了性子,纹一条大花臂来壮壮气势。
结果人家纹了四头猪上去。
曹信不明所以上去询问,江阵好脾气地指着纹身跟他介绍:“这是小猪佩奇,这是他的弟弟乔治,这是他的爸爸,这是他的妈妈……”
至于纹身的原因,是她家两岁大的闺女喜欢。
黑老大从恋爱脑活成了女儿奴,现在越来越有变成老妈子的趋向。
陆执懒得听江阵废话。他裹了裹自己的外套,歪过身子继续睡觉。
他的运气从生下来就差到了极点,而且一路走负,从未被幸运女神眷顾过。
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那些鸡汤玄学什么的,从没期望过。
“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到叛逆期了。”江阵斜眼看了看身边蜷成一团的少年,“烦什么啊,这趟货跑了能有个好几千,开心不?”
“嗯。”陆执点点头,“真开心。”
真是敷衍到了极致,连语气都懒得装一下。
江阵啧了一声:“没到叛逆期,那就是想女人了。”
被压中心事的陆执猝然睁开眼,他顿了一瞬,企图用咳嗽声压住自己的本能反应。
“还真想女人了?”江阵对于自己猜中陆执的心事十分开心,“沈黎那老狐狸要得手了?”
陆执无语:“没有。”
“没什么没。”江阵越聊越开心,“要不然就是阮家那个宝贝丫头?那天她跑来店里为你弹钢琴的事可传遍了。”
什么叫为他弹钢琴?
陆执皱眉。
这宝贝丫头今早刚说讨厌他。
“都说了没有。”陆执把外套的帽子戴上,遮住了大半张脸,“我就是累了。”
江阵啧啧几声:“青春啊,大好的时间,不谈恋爱可惜了。”
歪理一套一套的,说得就跟真的一样。
陆执十分担心江阵女儿的日后教育。
“喜欢就去争取,别想什么有的没的。”江阵一个转弯,车子驶下高速,“人活一辈子,有些事,宁愿做过了再后悔,也不要不做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