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翰林奖得主(1 / 1)

“《笙声不息》的节目邀请?”

钟苓子看着发来的邀请函,挠了挠头,有些不知所措。

“是啊,这个节目算是目前国内最火的音乐类节目,白金也有赞助。”

“之前林惜君也去参加过。”

童菲儿微微笑着。

“她去的那两期,我也看了。我感觉她唱的很好了,但还是被淘汰了。”

钟苓子说着,略微有些不自信。

参加这个节目的,都是些很老牌的音乐人,实力非常强劲。

林惜君虽然唱功不错,但在那些成名已久的顶级歌手甚至歌王歌后面前,还是太嫩了。

“你没有信心?”

童菲儿问道。

“唔,毕竟,节目组的要求是原唱,而且每一期都会选定一個主题,要求参与的歌手自主创作。”

“光是会唱歌可不行,还要考虑舞台效果,歌词和曲子。”

“而且节目中每个参赛的歌手都有自己的辅助团队。”

“从编曲到乐器伴奏,再到伴舞,他们都是业内顶级的水平。”

钟苓子说着,有些心动,但更多的还是在顾忌。

“你怕什么?你的天使会帮你的。”

童菲儿托着腮,目光有些促狭。

钟苓子闻言,微微有些脸红。

“他也挺忙的吧,而且工作量也挺大,总是麻烦他,多不好啊。”

“没事的,你先给他打个电话嘛。”

童菲儿依然笑眯眯地看着她。

“哦,好。”

钟苓子当着她的面,拨通了公孙瑾的号码。

“喂,什么事?”

公孙瑾这时候正忙着码《三国》赤壁之战的剧情。

“就是那个,笙声不息的音乐节目,你参加吗?”

钟苓子小声问道。

“之前邀请过我,我拒绝了。”

“哦。”

钟苓子闻言,有些失落,看了看童菲儿。

“怎么?你想去?”

公孙瑾问道。

“嗯,想。”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点头。

她需要赚钱,赚到足够多的钱,才能给外婆和妹妹更好的生活。

妹妹上学的地方离星城很远,她即便现在住上了别墅,也照顾不上她。

她得再找一个地段好些的小区租房子,这样就不用再让外婆每天都爬楼梯了。

“但是这个节目需要的都是原创歌曲,还有编曲什么的,很麻烦。”

钟苓子话音未落,公孙瑾就欣然应允。

“想让我帮你啊?也不是不行。”

钟苓子闻言,好看的眉眼一下子舒展开来,开心得不得了。

“叫我一声好哥哥。”

公孙瑾嘴角一咧,突然来了些恶趣味。

童菲儿在旁边听着,忍不住捂住了嘴。

但她是专业的,受过训练,不会轻易笑。

钟苓子涨红了脸,目光躲躲闪闪,不敢看童菲儿的眼睛,没好气地道:“能不能换一个条件啊?”

“不行,叫一声好哥哥,再加一句你最好了,我就答应你。”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

钟苓子羞红了脸,气得像是要跳脚的豹猫。

思忖了片刻,她还是强忍着羞耻,开口道:“好哥哥,你最好了。”

“哈哈哈哈!”

电话里那头传来公孙瑾爽朗的笑声。

钟苓子听着,小嘴撅得老高。

“答应了?”

“你都叫我好哥哥了,我肯定得答应啊。”

公孙瑾欣然一笑。

“哼!”

钟苓子挂断了电话,看着童菲儿一脸忍俊不禁的表情,赶忙跑出了办公室,像是受惊的野兔。

“这两个家伙,挺有趣的。”

童菲儿浅浅笑着,倒也没觉得不妥。

毕竟,公孙瑾和钟苓子的定位都是歌手。

如果真的恋爱了,对职业生涯也不会有影响。

以练习生身份出道的偶像就不一样了。

职业偶像是禁止恋爱的,他们只属于粉丝,保持单身是对粉丝的某种“尊重”。

偶像一旦公开了恋爱,粉丝就会断崖式地下降,对自己的前途也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

宿舍内,午休的时间很是清静。

欧阳瑞换上九号篮球服,跟着隔壁宿舍的几个人去了操场打球。

林辉在睡午觉,唐福林去了图书馆。

公孙瑾则坐在床上码着字,最近事情有些多,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静下来码字了。

安静的时候,看着自己喜欢的故事在指尖呈现出来,也是一种幸福。

“我持此槊,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败袁绍,深入塞北,直抵辽东。”

“纵横天下,所向披靡,不负大丈夫之志!”

“此时此刻,上有皓月当空,下有江波荡漾,此情此景,感慨系之。我当作歌,尔等和之。”

曹操骊酒临江,横槊赋诗,意气风发,睥睨天下,此时正是人生中最辉煌得意的时刻。

《短歌行》流传千古,不仅彰显着曹操一统天下的大愿,抒发了他的忧思,而且还具备极高的文学价值,公孙瑾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对比老版三国,新三国的横槊赋诗简直惨不忍睹。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的断句,连三国杀的配音都分得清,拍电视剧的演员竟然还读不明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脯,天下归心。”

对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来说,这首《短歌行》,应该足够震撼了。

不出意外,这一章上传后,《三国》的评论区又一次引发了躁动。

“卧槽?这是作者写的?”

“我查了一下,真没有查到这首《短歌行》,是作者原创吗?”

“太强了,我对作者的才华,佩服得五体投地。”

“此时的曹操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曹操,他已经平定北方,挥师南下,即将一统天下,意气风发。配上这首短歌行,简直是绝配。”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脯,天下归心。”

研究历史学的教授丁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在看到这里时的震撼。

“好一个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好一个曹操!”

“唉,我原本对自己的故事还挺满意,想争一争这次的翰林杯。”

“但是《三国》珠玉在前,我就不必献丑了。”

丁峰放下了笔,输得心服口服,拿起鱼竿和一个小马扎,就去了外面钓鱼。

这首《短歌行》引发的轰动,远超公孙瑾的意料。

首先是在文学界引发了巨大的地震。

“前有《临江仙》,后有《观沧海》和《短歌行》,这真的只是个网文写手吗?”

“行文如此豪放大气,这个开到荼靡,究竟是何方神圣?我怎么一直没听说过这个人。”

“是啊,如此有才的人,绝对不会是籍籍无名之辈。”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是当晚教育局发出的一则通告。

他们召开了紧急会议,全票通过,将《短歌行》和《观沧海》纳入了中小学生的课本,作为学生们必背的诗词。

这下学生们倒是高兴不起来了,纷纷怨声载道。

《三国》的书迷们倒是一阵狂喜。

这首《短歌行》又为曹操圈了一大波粉丝。

不知道多少人将自己的个性签名改成了“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翰林杯的选拔虽然还在继续,但读者们都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三国》必将拔得头筹。

尽管这部书的剧情只进行了不到一半,但它目前表现出来的文学价值,就已经令其他参赛的作者难以望其项背。

见书友圈里讨论得热烈,公孙瑾本人也亲自下场看了一些帖子。

甚至还有读者@他,作者大大心中的曹操是个怎样的人物?

公孙瑾笑着回复道:“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不到一个小时,这条评论就超过了一万人点赞,底下的评论就多达数千,其中不乏写传统文学的大佬。

“短歌行不是抒发豪情壮志,更多的是抒发自己的忧思。”

有人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公孙瑾挑了挑眉,点进去看了看。

“哇,这是刘老爷子!”

“刘老爷子也看《三国》吗?”

读者们口中的刘老爷子,是一位获得了矛盾文学奖的大佬,在如今的文学界,算是排在前三甲的顶级作家。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个鹿,指代的是汉室啊。曹操南下一统江南,他就是天下之主。”

“可他的本意是匡扶汉室。”

“若篡位做了乱臣贼子,与他的初心相悖。可到了他的位置,即便他不想做天下共主,也会有人推着他上去。”

“赤壁之战,曹操必败。”

公孙瑾亲自下场,给他点了赞。

码完字,公孙瑾又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钢笔,开始记录他记忆中的歌词。

每写完一首,就会在边上标注好伴奏要用的乐器和风格。

《笙声不息》这个节目,他也有过一些了解,甚至关注过林惜君的表现。

一般而言,节目组会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每一个歌手表演的歌曲主题。

重金属、美声、摇滚、说唱等等。

还有时候是给定一个特定的名词,比如花、亲情、朋友、失恋。

类似于命题作文,给出题目后,参加的歌手就需要和自己的团队进行创作,拿出一首符合标准的原唱作品。

在如今的大环境下,原创作品是很难的。

更别说是如此短时间内,制作出一首高质量的原唱歌曲。

这对选手和团队的创作能力是极大的挑战。

单单会唱歌可不行,从作词到作曲,再到编曲和舞台设计,各个方面的要求都极高。

所以,这个节目也是目前国内专业度最高,最硬核,收视率最高的音乐类节目。

公孙瑾正写着,门外传来了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

欧阳瑞推开门走了进来,他腋下夹着篮球,一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球衣被浸得湿透,紧紧贴在身上。

“今天战绩如何?”

公孙瑾收好笔记本,轻声问道。

“我狂砍三十分!堪称商学院小库里。”

“他们有个校队的,打球很厉害,一直想单防我,但还是被我突破了。”

欧阳瑞放下篮球,脱下球衣,笑容里颇有些自豪的味道。

“可以可以!”

公孙瑾笑着点头。

欧阳瑞的个子不占优,才一米七出头,一般这个个子的男生去篮球场,只能边缘ob,连球都摸不到的那种。

他倒是个例外,打球技术相当不错。

欧阳瑞打开洗衣机,看着里面堆着的唐福林的袜子和内裤,又是一阵无奈,只好将满是汗味的球衣扔进了桶里,倒入洗衣液浸泡。

“福林人呢?”

“不清楚,应该去了图书馆,或者在兼职吧。”

欧阳瑞将毛巾搭在肩上,钻进了浴室开始洗澡。

出浴后,一边用手搓着球衣,一边嘀咕。

“不知道说了多少次,福林还是把袜子和内裤放洗衣机。”

公孙瑾闻言,笑而不语。

他习惯了手洗,几乎不用宿舍里的洗衣机。

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公孙瑾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冬至。

“冬至啊,要吃饺子的。”

公孙瑾突然回过神来。

想起了答应过要给庄晓梦做好吃的。

女生宿舍内,易凯蒂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商量着晚上吃什么。

“集美们,最近有什么好吃的啊?我选择困难症犯了。”

“食堂三楼有一家麻辣香锅,味道很不错的。”

刘婷笑着道。

“麻辣香锅好贵的,一顿要吃莪三十块钱。唔~”

易凯蒂躺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哭丧着脸。

“你男朋友那么有钱,你这么扣干嘛?”

王雪彤对着镜子涂着口红,笑着道。

“他再有钱,那也是他的钱,我不能总是花他的。”

易凯蒂一脸认真地道。

“我要是你啊,就玩命地花他钱。不花白不花。别等到分手了都没花他几个钱,血亏。”

王雪彤笑吟吟地道。

刘婷闻言,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易凯蒂暗暗翻了个白眼,没理会她。

“梦梦,你晚上打算吃什么?”

“到了食堂就知道了。”

庄晓梦追完最新章的《三国》,仍旧有些意犹未尽,发了一句书评。

“有时间水群,不去码字?就更这么点!谁够看啊?”

她回味着《短歌行》,从椅子上起身,准备和易凯蒂一起去往食堂。

“今天冬至,我准备包些饺子,你晚饭吃了没?”

收到公孙瑾的消息后,她眨了眨眼,思忖了片刻,便又坐了回去。

“你们去吧,有人给我送饭了。”

“谁啊?”

易凯蒂问道。

“还用吗?肯定是公孙瑾啊。”

刘婷笑着道。

“你男朋友,都没给你送过饭吧?”

王雪彤打趣道。

“无所谓啊,他送我的东西很多。”

易凯蒂闻言,低垂着眼帘,还是有些失落。

超市里有擀好的饺子皮,倒也方面省事。

公孙瑾简单地挑了一些鲜肉和韭菜,还有葱姜蒜和调料,然后回到了宿舍。

宿舍里有电磁炉和锅子,甚至还有砧板和菜刀,酱油、老抽、生抽、食用盐、花生酱也一一具备。

这些东西买回来是准备做火锅的。

可惜前段时间,有女生在宿舍里做了火锅发到微信和qq空间,惊动了消防单位。

消防部队根据定位抓了个正着。

然后宿舍就开始了严查,趁着学生们上课的时候发动突袭,不知道没收了多少宿舍的锅碗瓢盆。

收上去的菜刀都够武装一个独立团了。

公孙瑾前世有经验,买来的电磁炉被收走过,所以索性直接在自己的柜子上装了个锁。

学生会检查的人也没深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他买来的餐具和调料一直没机会用。

今天应该能派上用场了。

买完食材回宿舍的时候,公孙瑾用外套小心罩着,没让宿管阿姨发现。

进门之后,看着他拎着的饺子皮和鲜肉,林辉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行啊公孙,内行啊!”

“卧槽!你在宿舍包饺子?”

欧阳瑞赶忙关上了门,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

“你小心点,被抓了,跟我们没关系啊。”

唐福林有些担忧。

“我们都不说,谁知道啊?”

林辉笑吟吟地道,搓了搓手,一脸讨好地走到了公孙瑾旁边。

“公孙,能不能分我一点饺子皮和肉馅,我也想包。”

“行。”

公孙瑾答应得很干脆,将砧板洗干净,用菜刀将猪肉和韭菜切碎,手法很是熟练。

“行啊,刀工不错啊。一看你这握刀的姿势,就是经常进厨房的。”

林辉一边看,一边赞赏。

“一般般啦。”

公孙瑾浅浅笑了笑,将处理好的韭菜和猪肉在碗里,加入葱末、姜末、生抽、老抽、耗油,然后拌匀。

“好了,这一半分给你。”

公孙瑾将饺子皮和肉馅分了林辉一半,然后就在宿舍包起饺子。

用筷子夹上一团肉馅放在面皮中间,双手一捏,沿着虎口一夹,就成了一个精致的饺子。

包饺子说真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真的有手就行。

前世他懒得做饭,就喜欢包饺子。

好吃,而且简单。

回过神来去看林辉的时候,他发现林辉的手法也很熟练,显然在家也没少做事。

“想不到吧?本公子也是会做饭的。”

林辉挑了挑眉,颇有些得意。

他和公孙瑾的手看起来都是很白,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

但会的东西,却比唐福林和欧阳瑞多得多。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其实也不尽然。

“哇,厉害,你们做好了,可以分我一口吗?”

欧阳瑞颇有些羡慕。

“可以,等会你洗锅。”

公孙瑾淡淡地笑着。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欧阳瑞乐呵呵地笑着。

唐福林看了看两人,欲言又止。

包好的饺子在桌上摆得满满当当。

锅里水烧开后,公孙瑾就开始下饺子。

沸水里的饺子翻腾着,像是凫水的白鹅。

没一会儿,宿舍里就有一蓬烟火气笼了上来。

云里雾里的,像是蓬莱仙境。

公孙瑾将煮好的饺子蘸上调料,尝了一口,满意地点头。

“是这个味。”

他拿出保温饭盒,将煮好的饺子一个个夹起,放了进去。

“你不是煮的自己吃吗?”

林辉看了一眼,好奇地问道。

“给庄晓梦带的,她算是我的姐姐。”

公孙瑾柔声说道,随即反问道:“你不给你女朋友带吗?”

“女朋友?”

林辉神色微怔,经过他的提醒,这时候才突然想起了易凯蒂。

是哦,易凯蒂作为他的女朋友。

他对她的关心,好像有点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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