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利落?还是识时务?往日那些优点,如今全被苦难磨没了。
有点小聪明又能如何,他惯会对付这种骄傲的天之骄子了。
先夺走她的一切、侮辱她的尊严、击溃她的心智,再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羞辱她,让她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自卑到泥土里,等她一点点崩溃后,再给她一点甜头。
如此一来,就算是地上最尊贵的公主贵女,最后也会心甘情愿地臣服于他。
这就是他那可怕又极端的控制欲和征服欲,不仅是对女人,还有男人也是一样。
他太喜欢摧毁那些欣欣向荣的一切了。
明罡负手而立,心满意足地欣赏哪姑娘失魂落魄的样子。
这花朵一般脆弱的女孩,还经得住几次霜降呢?
不如毁得彻底一些吧。
近侍为他搬来一把椅子,他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一脸颓废的小姑娘,冷冷说到,“你以为,做选择的人会是你?”
就见那女孩抬起头,眼框通红,愤怒又无能为力地瞪着自己。
“白小姐,你之所以总是失败,就是将自己看得太重了。”明罡冷冷说到,“你以为整个地下城非你不可?”
“若不是因为这场瘟疫,早在老夫遇见你二人的时候,你就已经死了。”
明罡冷笑一声,“而现在,老夫有了解药,你还能借着瘟疫的由头和老夫对峙吗?”
白杳杳红着眼睛,仍然不肯认输,“明大人,你别忘了,没有我,小少爷的血也不过就是一摊......”
未等她说完,明罡便不耐烦地打断她,“没错,没错!只有你能将他的血变成解药。”
“这本是你的优势。”明罡说到,“可你现在,不愿意利用这个优势啊。”
每天只抽两小袋鲜血做一千颗解药,地下城十几万人口,这一千颗解药够谁吃的?
明罡突然站起来,说到,“老夫知道白小姐作为一个医师,有些事情要遵守什么医德医风。你不愿双手沾血,老夫理解。”
“无妨,这事儿老夫来做。”
“明罡,你要干什么?”白杳杳挡在林钰面前,说到,“你莫不是想暴力取血?”
“我告诉你,除了血液分离机,你所知道的那些取血之法,全是杀鸡取卵自毁灭亡的愚蠢之法,若林钰出个好歹,整个地下城都别想得到解药!”
“我这不是危言耸听。”许是怕明罡不相信自己,白杳杳特意加上这句。
却看明罡脚步一顿,想了想,“白小姐的意思是,这血只能你来取?然后又要以此要挟老夫了,不是吗?”
明罡阴沉一笑,将燕君琰推到白杳杳面前,说到,“白小姐不是觉得老夫的手段太陈旧吗?那老夫不介意为白小姐创新一下。”
说着,握紧燕君琰拿刀的那只手,说到,“老夫便不让你来做这个选择了,不如让英雄来做选择吧。”
白杳杳一愣。
原来如此,明罡的创新就是,不再用燕君琰威胁她了,而是要用她威胁燕君琰!
就见明罡走到她和林钰身后,看着燕君琰,冷冷说到,“王炎公子,这两人之间,你选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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