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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该死的王伦(1 / 1)

好吧,她既然对自己的未来成就认识不足,王伦也不必像个卦师一样对她大算身后事,不然会被她当怪物。

只是自己的一个小小重生,竟然导致她的命运跟着发生变化,从此世间似乎少了一个爱国的侠女、国家的中流砥柱,很不应该啊。

也很不科学。

历史现在就要发生变化了吗?否则的话,将来黄天荡金兵谁会来堵?

还有一桩事,历史上好像也没有这一出啊,究竟发生了什么?

“小娘子究竟和那蔡…九有什么冤仇?”王伦忍不住问。能从江州追到开封府刺杀,真需要有极大毅力的。自己所遭遇的种种,都和这件事有直接关联,事已至此,他也不瞑目呐。

“和蔡九有什么冤仇?”小娘子似乎觉得这是一个笑话一般看着王伦:“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还需要什么冤仇?”

呃…这个理由有些泛泛,有些偏口号,王伦要的是真实的理由。

宋朝上亿的人口,也不见每个人都来诛他?并且要说乱臣贼子,现有“北宋六贼”在此,也轮不到蔡九知府一个后辈人物。

他的官也不大,便造孽也有限吧?还能比得上西城所和花石纲?

要知道宋徽宗赵佶以前的宋朝可谓“公私富庶,人不思乱”,皇帝们勤政爱民,小百姓的生活也不会太艰难。但是到了这位酷爱书法绘画、钻研奇山异石、沉迷道教炼丹、寄情声色犬马的业余皇帝这里,宫中的内帑首先就扛不住了。

宋徽宗虽然自称是天地两界的双料皇帝,但也不能免俗地面对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怎么搞钱呢?

上级领导想做点不务正业的事情,自然需要下面的白手套来配合。

王安石的好学生蔡京暗暗地领悟到宋徽宗无比向往吃喝玩乐的愉悦,果断地大力鼓吹“丰亨豫大”之说,给宋徽宗梦想的奢靡生活提供理论依据。

蔡京的儿子蔡攸更是苦口婆心地劝诫皇帝:“所谓人主,当以四海为家,太平为娱。岁月能几何,岂徒自劳苦”。

宋徽宗听得龙颜大悦:既然爱卿们都那么支持,朕就勉为其难地撸起袖子干吧。于是乎,怎么从民间刮到钱财来填充宋徽宗的私人腰包成为过上真正帝王生活的第一步。

帮皇帝搞私房钱自然是肥得冒油的美差,深受皇帝宠信的太监们更是不二人选。太监杨戬受人启发向宋徽宗建议从“立法索民田契”下手,搞钱还得向土地伸手去要。

宋徽宗听得一拍大腿,命杨戬创立西城所,专管全国公田,税务收入不得上交国家财政,而是进入皇帝的内帑。

西城所全称“城西括田所”或“西城公田所”。建立以后,杨戬首先彻查和复核民间的田契,将民间私自耕种的公田全部充公,估算这些公地的农作物产量再设立田赋。

这办法果然有效,白花花的银子立马进入了宋徽宗的腰包,西城所立即将这条成功的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不仅在民间彻查公田,西城所还将荒山荒地、废弃堤堰、沙滩淤地等不适应耕种的土地也登记在册,鼓励百姓耕种纳税。这些土地即使后来被大水淹没,该缴的税费也不能减免。

对于能有水产的湖泊,西城所根据捕鱼船的大小课以重税。史料记载,西城所就这样挤出土地三万四千顷,增加赋税十余万缗,把宋徽宗笑得前俯后仰。

西城括田所一个公告,将梁山泊数百里水域尽数收为“公有”,百姓凡入湖捕鱼、采藕、割蒲,都要依船只大小课以重税,若有违规犯禁者,以盗贼论处。

这项规定成了梁山起义的导火索,所以王伦当初振臂一挥,才会有许多良民百姓跟着他做山贼。不然就凭王伦区区一介书生,人生地不熟,哪来那么大的号召力?

公田所设在汝州,受害最大的便是汝州人。汝州鲁山全县的田全部括为公田,“由是破产者比屋,有朝为豪姓而暮乞丐于市者”,不少人被逼上梁山。据真实的历史,最早在梁山起事的很多是汝州因“稻田务”被强行夺走了土地、由自耕农变成了佃农而实在活不下去的农民。

至于花石纲就更不用说了,徽宗建中靖国年间,为修建景灵宫,下令到吴郡征集太湖石4600块。北宋“六贼”之一、当时的知苏州府朱勔为了迎合上意,役使成千上万的山民石匠和船户水手,不论是危壁削崖,还是百丈深渊,都强令采取。

太湖石经过长期的水蚀,佳品形成了瘦、漏、透、皱的特点,一些太湖石体量很大,这就给搬运带来了难题。后来有人想了个办法,用胶泥把石头封住,再裹以巾麻载运,解决了这个问题。

当时为运载花石,朱勔可任意抽调官、商用船,一度曾影响漕运。

这等奉承上皇的事,不能只由产出地的官员出彩啊,京中权贵也想掺合一脚。于是殿帅府高俅安排了禁军各色人等押解运载石头的船只进京,刚从梁山做过客的杨志杨制使就是其中的一个。

“制使”是朝廷派出的办理公务的官员,高于统领使,低于团练使,相当于中校副团。杨志肯定是不被重用的,这才闲的去押花石纲,本来这就是个闲官么。

花石不是一条船运的,而是一个个的船队。宋朝,“纲”意指一个运输团队,往往是十艘船称一“纲”。为保障“花石纲”的运输,关系国家民生之重的漕运都被挤在一边,漕船和大量商船都被强征来运送花石。

由于花石船队所过之处,当地的百姓,要供应钱谷和民役;有的地方甚至为了让船队通过,拆毁桥梁,凿坏城郭。因此往往让江南百姓苦不堪言,《宋史》有记载花石纲之役:“流毒州县者达二十年”。

比较徽宗皇帝以及为迎合他的那些官员所做的勾当,蔡太师的这个九儿子蔡九知府,虽然平时也算为恶一方,也曾让许多人家破人亡,但比较“六贼”却明显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

除非他和梁红玉有恩怨。

但听她口气,却又不像。真有什么仇怨的话,不至于说什么“人人得而诛之”这种大而化之的道理,而会用“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之类的表情包。

见王伦无语的样子,梁红玉可能知道未满足其好奇心,便淡淡地道:“奴家和他本无仇隙,只是听说江州有义士吴二郎,因为愤怒于蔡九鱼肉百姓,便在其放衙路上刺杀,不幸被其身边的家将所擒。蔡九派人严刑拷打,让吴二郎攀咬其政见异议者。

他要攀咬的,都是朝廷或地方上的忠义之士,吴二郎是个好汉,誓死不从,后来被虐杀。

奴家知道消息后,正值蔡九回京,便从江州一路跟踪到京城伺机下手。只是此贼可能也知道伤了天和,所以身边防卫甚密。

没办法,奴家知道其沉溺酒色,便设法在其经常玩耍的一家勾栏里假扮歌女,意图靠近。然后乘其不备,一击得手,便以为刺死了他。

后来在与其侍卫的周旋中受伤,幸蒙官人所救。只是没想到官人因此受奴家连累,深感不安!本来想等着奴家伤好之后再作道理的,没料到开封府新府尹想速办官人之案,听说定在立春后即行刑。

奴家便想着,行刑前后必然戒备森严,奴家人手单薄届时也无力劫法场。唯一可行的办法便是趁元日、又是刚入死囚房之际,上下人等都松懈,提前入牢劫了狱来。

只可惜还是没能把官人救出去!对此,奴家万死莫赎,只愿官人谅解。”

原来如此!王伦觉得这一连串的事情便好解释了,只是他还有个疑问:“原来娘子才是贵人遇刺案的主角!只是即使姓盛的府尹污小可做了此案,要杀也是在秋后问斩,他敢这么急么?”

古代杀人是有讲究的,古人相信万物有灵,天地间有一种奇妙的规则在维系着天地的运转,人力渺小,只有顺应天命,才能驱灾避害。无论是我们个人的生活,还是社会制度,都应该顺应着“天道”行事。

落实到刑罚这块,《后汉书》上面记载:“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秋冬是农闲的时候,利用秋冬来执行死刑,还可以尽可能让更多人看到,起到警示的作用。

于是便有了“秋后问斩”的说法。

王伦原本理解的“秋后”,至少是在阳历的九月,所以他一直认为总还有半年的时间可供挥霍。

可是刑罚意义上的“秋后”,宋朝规定,除了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犯罪事件外,一般的死刑会集中在每年的十月初一到次年的三月初十这个时间段来定案。

至少春节期间是不会动刑的。

但也有例外,那便是罪大恶极者立即执行。这种罪犯,要么是损害了皇帝的利益,要么就是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很不幸,刺杀蔡九,是大宋徽宗年间最恶劣的对朝廷命官袭击案,影响极大:民间称快,官员却人人自危。现在“真凶”落网,按后世的说法便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罚。

昨日才批准,今日是元日是真的好日子,后日初三是天庆节。

立春就在天庆节后一天,所以梁红玉才会这么急着动手。真要到那时,就真的一切皆休了。

其实现在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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