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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极品老妇妈妈27(1 / 1)

江瑛在前面拉着车,丁大妮在后面推着,一前一后的回了家,在路上,丁大妮担心的问她,“奶奶,叔叔那边怎么办?要不我们去看看他?”

江瑛摇摇头,“不用管他,让他自己好好想想吧。”

他们两个人推着车回了家,周家人跑掉了,只剩下丁洪华在院子里猛睡,直到把他憋醒了,他才从黑甜乡中醒过来,此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他挣扎着从床上下来,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美燕?美燕?”

没人回应,外面出奇的安静,他一瘸一拐的走出去,“美燕?岳父?叔叔?”

没有声音,院子里逛了一圈,没人。

不但如此,到处还乱糟糟的,衣服被褥家伙什们扔的到处都是,丁洪华脸色一变,坏了!

他条件反射的伸到自己怀里去摸,什么都没有!再摸,还是没有!干脆把上衣全部脱下来,使劲的抖露,啥都没有!

完蛋了!

丁洪华哀嚎一声,“我的钱!我的银票!周美燕你这个臭女人!周贵周富!骗子!骗子!一堆大骗子!”

他趴在地上用力砸地,痛哭起来,哭了一会儿,风吹的他直咳嗦,又受不了了,只能穿上衣服到屋里躺着。

这可怎么办哪,不行,再翻起来,将所有的兜啊,被褥底下翻遍了,一个铜子都没找到,给周美燕买的那些金银首饰还有贵重衣服都没了,真是一群铁公鸡啊!不是,是糖公鸡啊!

丁洪华此时此刻,才彻底相信,周美燕真的是个骗子,她一开始就是来骗自己的。

躺在床上摆烂了两天,饿了就吃点儿干粮,渴了就喝冷水,抓来的药也不敢吃了,连饿带愁苦,他发高烧了,想想也是,最重的伤就是那一条腿,要是再不治就瘸了。

江瑛看时候差不多了,来看丁洪华,看他浑身滚烫,腿上的断口肿的老高,再不去治,估计这条腿就没了。

但其实这个时代也没有太好的医疗条件,就是去了医院也是一些常规的治疗,江瑛决定,看在张瑞秀的份上,她自己给丁洪华治了。

从009那里买来麻药,给丁洪华灌下去,趁他昏迷的时候,给他把腿板正了,上上夹板,然后又灌下了消炎药,嘱咐丁大妮看着,“大妮,好好看着你叔叔。”

丁大妮答应了。

等丁洪华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沉沉的,一个小脑瓜动来动去,“大妮?”

“叔叔你醒了?”

丁大妮一下子窜出去,“奶奶,叔叔醒了!”

一会儿江瑛进来,“醒了?”

丁洪华十分感动,“娘,你救了我?”

马上他就不那么感动了,因为江瑛开始赶他了,“你先在这院子里养伤,等好了以后,你就搬出去,这院子现在是我的了。”

丁洪华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之后,彻底老实了,沉默着点了点头。

江瑛也不会把他逼到绝路上,“那个小铺子给你,等你的腿好了以后,你就搬到那里去住,我分一些绸缎布匹给你,你好好做买卖,要是做得起来,以后就娶个好媳妇,好好过日子,要是还像之前一样败家,把那个小铺子也败完了,我就不管你了,不管你是要饭也好,还是当乞丐,那都是你的事。”

丁洪华再次沉默的点了点头。

江瑛把丁大妮叫走了,她十岁的姑娘了,照顾丁洪华一个20岁的叔叔不合适,江瑛也不想亲自照顾这个一来就把她卖了的儿子,她干脆花了几个银元,雇了街上的一个闲汉,贴身照顾丁洪华。

就这么着,一个多月以后,丁洪华好了,他这次像是真长了教训似的,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东西从房子里搬出来,搬到了小铺子里,在小铺子里支了一张床,晚上在那里睡觉,白天就在那里卖布。

江瑛把租的小院子退了,赶着马车又回了大院子,潘阿园高兴的像中了彩票一样,笑的合不拢嘴,心里着实佩服江瑛,等没人的时候跟两个女儿说,“好好跟你们奶奶学着,这女人得厉害点儿,别跟娘学,我没本事,要是学到你们奶奶的一分本事,也够你们吃的了。”

两个女儿都点点头。

这件事在平康城引起了震动,主要是之前闹腾的太厉害了,之前周家人和西域人联手,再加上正永当铺出手,人们都以为丁洪华要被这几方的人给吃了,看笑话的有之,等着落井下石的也有之。

想当初丁康娶了张瑞秀,苦心经营了三十年,也就落下了这么个铺子和院子,没想到给了败家子,一招落败,这种迅猛的速度也吓住了城中开铺子的人们。

他们都偷偷的在家里规定,娶妻一定要娶贤,嫁人一定要嫁脑袋清楚的,要是沾了这样糊涂贪婪又没骨气的姻亲,不但能把活人气死,还能把祖宗给气活了。

人常说一句话,钱就是人的胆,将铺子夺回来,在大街上对江瑛打招呼的人也多了,一些不相识的人,老远看到了江瑛也招呼她一声,“张掌柜好!”

江瑛轻轻的点点头,世间人皆势利,这是人的本性,自己都不站起来,就是亲生儿女、亲生父母都看不起你,更别说其他人了。

其实这城里的不少人买卖人还挺感激江瑛的,自从她和两个西域人大战一场,整个连环套被拆穿又广为流传之后,再来他们这里组团骗人的就少了不少,很多骗子都绕路而走,一听说哪里有个超级大单,人们都下意识的以为这是个骗子。

平康城的商业环境,一时之间干净了不少。

丁洪华走在路上,他现在天天学着江瑛,租了一辆驴车,到乡下去赶集,那里的人不认识他,他也自在一点,不像在城里,每次走在街上,后面都会跟几个儿童,拿石头子扔他,还唱着自己编造的歌谣,每句话里都在说他是个败家子儿。

丁洪华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卖完布,他就到布庄去进货,他不再贪图大单,也不贪图什么好绸缎,就从成本最低的棉布做起,有那残次的、泡了水的,他也不嫌弃,拿上几匹去试试,只要能卖得出去,哪怕一米只赚一个铜子他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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