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一道更激动的女声:“啊啊啊,我要跟他合照!你跟他合照没有?要到签名没有?他真人是不是比电视上还帅?”
“比电视上还帅,看到他我的脑袋成了浆糊,心脏砰砰砰直跳,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啊啊啊,我忘了要合照,也忘了要签名了。不过见到真人死而无憾了,太太太帅了,而且他有点害羞,见我看他,还脸红了!”
“天哪,程展居然脸红?啊啊啊啊,我死了!明明他表现在外的性格是特立独行,酷得要死的,事实上居然会脸红,这反差萌,我的天啊!”
“是啊,我以前以为他让助理假扮自己引走粉丝是因为烦了粉丝,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害羞,不好意思亲自面对粉丝。啊啊啊,太杀我了!”
萧遥听着这些激动得几乎破音的讨论声,摇摇头,专心吃东西,吃完拿出一本书看起来,不再听他们的讨论。
她和程展虽然有过通信之谊,但是,在程展认为她是骗子,再也不搭理她之后,那些情谊就没剩下多少了,更不要说,现在程展是个大明星,而她是个小人物。
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且,就像后座女生说的那样,程展这个人的性格非常特立独行,很酷,对骗过他的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不管之前在圈子里关系多铁。
而她也长大了,她再也不用因为寂寞需要通过找人倾诉和交流获得慰藉和力量了。
那一个个千奇百怪由她整理遗容送走的逝者,那一本本包罗万象的书,让她充满了力量,再也不会寂寞了。
彼此都没有再联系和和好的必要,皆大欢喜。
下机了,萧遥将单肩包背上,裹着披肩走下飞机,她身材高挑,身姿窈窕,今天又穿了一条鹅黄色的连衣裙,脸上戴着口罩,走下来时不少人悄悄看着她窃窃私语:“她是不是明星啊?身材太好了,露出来的眼睛脖子都是顶级的。”
“看起来的确是个大美人,不过不像娱乐圈里任何一个小花。而且,明星应该不会坐经济舱吧?”
他们还要继续讨论,忽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喊道:“真的是程展——”
呼啦啦,一一群看着萧遥私语的人,一下子全跑向另一边了。
萧遥乐得轻松,悠闲地往外走。
程展此刻,却是黑着脸的,他以为已经够隐蔽了,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一大群人追着他跑。
虽然身边的助理和地勤马上来分开追星的人,但是已经够让他烦躁了。
但是更烦躁的还在后头,因为助理接到经纪人的电话,说机场内汇聚了一大批来接机的粉丝。
一想到多得数不清,叫起来地动山摇的粉丝,程展就觉得头大。
他自觉自己不是那种不红的时候想有粉丝红了就觉得粉丝烦人的人,但是每次出行,都被这么多人围观,真的难受,尤其是他现在在发高烧。
助理跟地勤商量,看有没有别的出口,或者走地勤和内部员工通道也是可以的,得知没有,助理看着程展:“要不还是用老办法,我戴上你的帽子,穿上你的外套,先从前面走?你悄悄在后面和普通人一起走?”
程展为了避开粉丝,特地招了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助理,主要也是为了这个,过去也不止一次这么做过。
此时他实在难受,闻言就点点头:“就这么办吧。”说完两人躲开围过来的乘客,跟地勤借了个地方,由助理戴上程展的帽子,穿上程展的外套,戴上口罩先行一步。
程展则换了一个鸭舌帽,戴着口罩,低着头快步追上先前那些乘客,混在乘客中往外走。
他本就高烧,这样疾走一段,更是难受,甚至觉得脑袋有些迷糊,忙打起精神,企图通过观察四周来让自己清醒。
很快他就发现,前方乘客中有个穿鹅黄色连衣裙的女子,看身材也是明星。
那一刹那间,他有点羡慕,这没红就是好啊,可以大摇大摆地在公众场合走路,根本不担心会被围观。
萧遥随着人流往外走,看到其他乘客说要避让前方粉丝,绕着边缘走,也跟着这么走。
身旁跟了几个男子,一直企图跟她搭讪,她不想理会,便指指喉咙,表示不方便说话。
几个男子见她指着喉咙不说话,以为她是喉咙痛,就没提说话,而是要联系方式。
萧遥有点烦,便摆摆手,表示不想给。
这都没见过人就要联系方式,也太唐突了。
这时身后传来一连串打喷嚏的声音,几个跟她搭讪的男子加快了速度,还劝:“后面的人可能感冒,你还是快点走吧,免得被传染了。”
萧遥无语,打几个喷嚏就传染病毒了,这得活在无菌房才健康吧,她越发不待见这几个搭讪的,特地放慢了脚步,任由那几个搭讪的男人先走。
那几个男人见自己搭讪了这么久,萧遥不说跟他们聊天,就是正经眼神也没给一个,知道她是不愿搭理自己,只得讪讪地走了,走之前不忘安慰自己,萧遥口罩下的脸蛋可能奇丑无比,所以才不敢接受他们的搭讪。
萧遥不受打扰之后,继续和其他乘客一起往外走。
走出几步,忽然感觉身后有人靠近自己,她觉得不舒服,马上就要走到一边,哪知下一刻挂在右肩的包包就被扯住了,随后一道有些沙哑的男声急促响起:“你好,请你帮我叫一下120,不要让人知道。”
萧遥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觉得右肩传来一阵拉力,原来是单肩包被站不稳的说话人扯着往下坠。
萧遥原本以为是坏人找借口套近乎,见了这变故便知道,应该是突然生病,当下连忙伸手去把人扶住。
即将晕倒的人似乎也还有些意识,一边看向她,一边努力松开,让身体软软地倒地。
萧遥也实在没办法扛得住比自己高一个脑袋的男人,因此顺着男人倒地的姿势弯腰然后蹲下,让男人不至于一下子倒在地上。
等人歪到在地上了,萧遥才有空去打量人。
这一打量,她吃了一惊。
原来这晕倒的男人,口罩被扯落,露出真容,不是别人,正是从前有过笔友之谊的程展。
只见此时的程展一张脸烧得红红的,眉头紧皱,看起来一副难受的样子。
萧遥见状,一边拿出手机一边抬头看向四周,她需要有人帮她打120叫救护车。
四周还有同一班机的乘客,见这里有了变故,一位女士忙走了过来,问道:“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萧遥点点头,将已经按了120的手机递给这位女士,随后指指自己的喉咙,又指指晕倒的程展。
那位女士马上拔打电话。
原本,萧遥以为那位女士可以跟自己一起送程展到医院的,不想那位女士有事,不得不先离开了,最后到医院的,只有她和程展。
救护车到了医院,萧遥被赶去交费,她交完去到程展那个病房,听到医生道:“他是发高烧又着凉了,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发高烧不容小觑,以后不能这样了。”
萧遥点点头,在一旁坐下,琢磨着要不要翻程展的手机,告知程展朋友或经纪人的下落。
她和程展虽然算不上交恶,但是程展不想见她,她也没有再跟程展摒弃误会叙旧的意思和想法,因此她不想和醒过来的程展相见。
萧遥正想着,程展的手机就响了。
她怔了一下,旋即微微一笑。
这个电话,可以说是帮她做选择了。
萧遥拿出程展的手机,在暂时不接来电回紧急信息那里,编写了新信息发过去:在xx医院c栋508,高烧住院,速来。
发完信息,萧遥将手机放回程展的包里,自己便起身走人。
萧遥刚走没多久,程展便张开双眼。
他第一时间就是看向四周,看有没有记者或粉丝,见病房中只有自己一个,这才松了口气。
下一刻,他马上想起黄色连衣裙那个同行,是她送他过来的吗?怎么不等他就走了?她难道不想跟他打好关系,从自己这里要到资源和人脉吗?
程展回忆着黄色连衣裙同行,蓦地想起自己临昏迷前,看到的是一双虽然愕然但干净澄澈的眸子。
拥有那样干净明亮又澄澈的眸子,应该是个清高自许、坚持自我,不愿意在大染缸沉沦并且跟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小姑娘吧。
在娱乐圈,拥有这些品质的,绝对是个糊咖,所以他不认识她。
程展又想起那一袭鹅黄色的连衣裙,明亮热烈,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多年前某个骗子在信中描述的南方炎夏,他去过很多海边,后来还特地去南方所有出名的海边玩过,能感受到闷热和潮湿,却始终找不到自己十四岁那年从某个骗子在信中读到的那种感觉。
程展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实在不愿意回忆那段时光,于是低头翻出手机,打算跟经纪人联系。
翻了翻手机,他发现有几个来电以及几条信息,他先看了一眼来电,又去看信息,看到自己这里发给经纪人的信息,便猜测是黄裙子同行给经纪人发的,于是打电话过去。
电话瞬间就被接通了,里头旋即传来经纪人焦急的声音:“你好,请问你是送阿展去医院的人吗?他现在——”
程展打断他的话:“是我,我在吊针,你尽快开车来接我。”
经纪人松了口气,但是下一刻又担心地问道:“你现在怎么样?身边有没有记者?”
程展道:“我刚醒,没看到记者,现在住vip病房。”
“那就好。我已经让人留意网上的消息了,如果有记者拍到你,我们会第一时间公关。”经纪人道,“另外,欧平那小子被粉丝拆穿冒充你,我对外公关就说你不舒服所以先走了,没问题吧?”
程展淡淡地道:“没问题。”他以前也做过这样的事,经纪人处理起来很有一套,不用他担心。
“那就好。我正在过来,先这样。”经纪人说完,就要挂电话。
程展握着手机:“等等——”叫完沉默片刻,这才又道,“老杜,你去查一查,圈中有哪位女星今天和我一个航班,她今天穿鹅黄色连衣裙的。”
在娱乐圈,就算是不出名的糊咖,也会有一两个粉丝的,就算没有粉丝,机场那么多追星一族,总会认识并且讨论的,要查是谁应该很容易。
老杜听到程展居然提这个要求,大吃一惊,半晌才反应过来:“是那个女星送你过来的吗?”不然以程展的性格,绝不会关注什么娱乐圈女星的。
自打程展成名之后,因为出身好以及是圈子里的巨星,不知多少女星主动攀附过来讨好,手段用尽,但程展从来不假辞色,所以程展不可能无端端找女星的,一定是因为这个人帮过他。
程展“嗯”了一声,随后又道:“悄悄地找,不要授人话柄。”
老杜忙道:“这事你放心。”程展是新生代天皇巨星,可不能跟任何女星有绯闻。
就算是程展跟青梅竹马甄惜玉小姐见面,他也是严防死守,避免被拍照和将照片外传的。
直到第二天,老杜也查不出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只知道那位黄裙子昨天在离开医院约莫一个小时后,又出现在机场,搭乘班机直奔绿岛。
老杜将查到的消息告诉已经出院回家的程展,并送上自己的分析:“应该不是明星,而是素人,机缘巧合救下你,给我发了信息之后,就马上赶飞机了。”
说完忍不住感叹,“这年头不迷恋你的年轻女孩子,实在太罕见了。”
程展瞥了他一眼,淡淡地道:“我倒不知自己有这样大的魅力。”
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穿着白色连衣裙的甄惜玉走了进来,她一进来便打量程展:“退烧了吧?怎么搞得那么狼狈,居然高烧晕倒了?欧平是怎么回事?”
程展道:“没什么,赶着回来,没注意那么多。”
甄惜玉一脸不认同地道:“自己的身体,怎么能不注意呢?要是伯父伯母知道,保准要找你长篇大论。”说完见程展露出不悦的神色,便知道他是不乐意听自己念叨,于是转移话题,用开玩笑的口吻问道,
“我听说你们在找一位黄色连衣裙的美人?怎么,我们程二少动凡心了?”
她虽然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的,但是目光却紧紧地盯着程展。
程展到:“你乱说什么。”
甄惜玉仍然提着一颗心:“我可没有乱说,你不是让老杜他们找人嘛。”
老杜见提到自己,便说道:“程展昨天高烧晕倒,是一位黄色连衣裙的女士送去医院的?她帮了程展大忙,却没发照片,也瞒得紧紧的,我们很感激她。”
甄惜玉听到这里,笑着说道:“原来如此,的确是该好好感谢才是。”暗暗松了口气,又大方地问,“是不是娱乐圈里的女明星?查到具体是谁了吗?”
老杜摇摇头:“查不到,应该是素人。”
“那应该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女士。”甄惜玉说完,又在心里补充,“而且还是不粉程展也没有任何居心的素人。”
老杜见这事讨论完了,便道:“上次跟我们联系那个绿岛的剪彩活动,说愿意加价,你如果还是不接,我就再帮你拒绝一次。”
甄惜玉听了,忙看向程展,说道:“你不是生病了吗?绿岛风景好,你去参加活动,顺便在那休息一段再工作啊。”她明天就得去绿岛出差,如果程展愿意去,正好可以一起。
不过她嘴上这么劝,心里却不抱希望,因为上次就劝过程展,可程展就是不肯去。
孰料,这次程展犹豫片刻后就道:“那就接吧。把时间排出来,通告延后,别安排那么多工作。”
老杜有点吃惊,但很快点头:“好。”说完看了一眼满脸喜意人比花娇的甄惜玉,心想,程展应该是因为甄小姐才愿意接那个活动,应该不是因为黄色连衣裙女士吧?
萧遥到达绿岛和叔公叔婆汇合,发现两人居然在海边盘下了一个面积颇大的店铺,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就差买些鲜花点缀一下。
萧遥看了看,这店应该是观光店,能看到外面的碧海蓝天,里面放了些书,还有茶具,应该是给有闲情逸致只想享受宁静时光的游客在窗边看书看天看大海的。
叔婆见萧遥打量四周,便问:“你觉得怎么样?”
萧遥拿出纸笔快速写字:“很好,很适合赏景和享受旅途的闲暇时光,虽然不大可能赚钱,但是我想叔公叔婆一定会很喜欢的。”
叔婆顿时高兴地点头:“我就知道阿遥懂我们。子萱总说,这样浪费钱了,劝我们换一个。我们就想这样悠闲地过生活,可不是为了赚钱。”又跟萧遥道,
“这里可真是个好地方,很适合养老。蓝天、白云、阳光、沙滩、海鸥,生活节奏很慢,待着实在太幸福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不像故乡那样,总有这样那样的亲友找借口上来敲竹杠,他们是不缺钱,也乐意帮助有需要的人,但是可也不喜欢被吸血。
第二天上午,萧遥伴随两位老人在美丽的海滩四周漫步,几乎沉浸在这难得的美景里——几乎每一处都是一幅画。
下午叔婆和叔公说跟在这里的生意伙伴约好了后天一起吃饭,让萧遥一起去,顺便提议逛街,给萧遥买衣服。
萧遥一听,就知道两人要给自己相亲,很是无奈,但是她见两个老人一头白发了,就没有违逆他们——反正她不喜欢,两位老人也不会逼着她嫁人的。
至于买新衣服,萧遥就不乐意了,给两人写字:“只是普通吃饭,穿新衣服打扮太隆重了,没有必要。”
叔公叔婆一想也是,便点头,带萧遥去吃海鲜。
次日,宋家大宅,宋翊迎来了自己的大学同学甄惜玉以及甄惜玉的朋友程展。
宋老爷子看到甄惜玉和程展联袂而来,笑呵呵地对宋翊道:“看吧,你的同学都成双成对了,你也该结识女朋友结婚才是。”
甄惜玉听了这话,羞涩地看了程展一眼,脸上有些发烧。
程展却道:“老爷子,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甄惜玉听了,笑容有些勉强,抿了抿唇附和道:“是啊。”
宋老爷子听了,有些诧异,看了甄惜玉一眼,对程展说道:“小姑娘长得这么好,又能干,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啊。”
宋翊在旁听得头都大了,担心他再说又要跟自己说一通,忙道:“爷爷,我们知道了,你不是约了隔壁的王爷爷下象棋的吗?王爷爷怕是等急了。”
宋老爷子一听,快快地走了。
甄惜玉觉得有些尴尬,决定说点什么来缓解尴尬,便看向宋翊:“你爷爷该不会想让你去相亲吧?”
宋翊顿时苦了脸:“除了这,还有什么能让我这么烦恼的?”
“是哪里人啊?”甄惜玉笑着问道。
宋翊道:“大马那边的华侨。我爷爷以前在大马做生意认识的,几十年的老友了,硬是要我跟那边的养女见面吃饭。我可烦死了,那边气候炎热,女孩子怕是都晒成棕色了吧,我喜欢皮肤白的,对棕色皮肤的敬谢不敏!”
甄惜玉见他一脸嫌弃,忍不住道:“棕色皮肤也挺好看的啊,就连黑皮肤也有好看的,国外那黑珍珠,不就是有名的美人吗?”
宋翊疯狂摆手:“我不喜欢!”说到这里眼珠子一转,“我明天吃饭那地方,是本地最有名最地道的酒楼,你们初来乍到,我得给你们接风洗尘,明天我在那里摆一席,我那边吃完了,马上来找你们。”
甄惜玉看了坐在窗边一边哼歌一边拿笔低头写着什么的程展,道:“你这可就不够朋友了,有你这样招呼朋友的吗?”
“什么招呼朋友?我分明是找你们求救的!”宋翊道,“甄惜玉女士,求求你救救小的。”
甄惜玉见宋翊这唱作俱佳的模样,到底憋不住笑,说道:“行了,会帮你的,明天你那一顿,我们一定去吃。”
第二日,宋翊出门前,疯狂给甄惜玉打眼色,得了甄惜玉点头,这才一身西装跟着宋老爷子出门了——他不去不行啊,老爷子连挚爱的象棋都不下了,亲自带他去吃饭,可见是铁了心要给他相亲了。
在车上,宋老爷子道:“我先跟你说一下情况,这次去见的小姑娘,叫萧遥,今年二十岁,刚从山姆国哈大读完本科,她是打算继续读研读博的,很出息。另外她长得很好,有大马第一美人之称。一句话总结,就是很好,才貌双全。”
宋翊听到“大马第一美人”,差点忍不住嗤笑出声,但见老爷子一脸严肃,到底忍住了,一边嘴上应着,一边给甄惜玉发信息:“我爷爷疯了,说给我介绍这个,是大马第一美人呢。”
宋老爷子见宋翊走神,便皱起眉:“认真听,接下来的话很重要。”
宋翊马上坐直,看向宋老爷子。
宋老爷子道:“她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会说话。不过,你要相信爷爷,她就这一个缺点,别的真的很好很优秀。”
宋翊一下子变了脸色:“居然是个哑巴?”
宋老爷子道:“别说这么难听。那孩子只是不能说话,但是可以靠写字和手语跟人正常交流。他们家两姐妹,子萱虽然不是哑的,但是各方面都和萧遥差得远了,所以爷爷才让你跟萧遥见面。”
宋翊忍不住说道:“爷爷,正常人择偶,都是挑没有缺陷的好吗?有多优秀,根本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有缺陷。”越说越生气,“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孙子啊,你居然给我介绍有重大缺陷的相亲对象,非要联姻,还不如跟拿什么子萱相亲呢。”
宋老爷子道:“可是小姑娘真的很优秀。”
“我不要很优秀的,我要身体健全的。”宋翊说道,说完见老爷子还要再说,便道,“爷爷,这是我的坚持。这次你约了人吃饭,为了你的面子和友情,我肯定会去的,但是,我不可能喜欢一个不会说话的女子。”
宋老爷子见宋翊说得异常认真,知道他是铁了心的,只得点头:“行吧。本来也是让你们见个面,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当交朋友。不过,那小姑娘真的很好。”
宋翊权当耳边风。
一个哑的,能优秀到哪里去?要真优秀,早就被海量的追求者追走了,需要来相亲?
随后,宋翊坐在车里,径直生闷气,目光没有焦距地看着窗外。
车子停下等绿灯,宋翊看到熟悉的景色,知道快到绿岛大酒店了,便回神,看向窗外。
然而下一刻,他的目光凝固了,一下子坐直了身体,心脏也如同长跑过后那样急促地跳起来。
对面花店灼灼鲜花之中,在绿化树剪碎了的明媚阳光下,站着一个身穿鹅黄色连衣裙的少女,那少女身姿窈窕,眉目如画,美得她身后的鲜花都黯然失色,然而又因为她的存在,那些鲜花都仿佛蒙上了一层光,比平时更美更动人!
这时绿灯了,车子快速驶出去。
宋翊顿时大急,一边往后看一边叫道:“停车——”
宋老爷子很是诧异:“你这是怎么了?在路口哪里可以停车的?”
宋翊听了,也知道自己无理取闹了,可是脑子里,却还是那个少女惊艳了时光的脸庞。
车子还没进入停车场,宋翊就要求下车了,对一脸不悦的宋老爷子道:“爷爷,还没到时间,我先出去一下。”他说完没等宋老爷子回答,便快步往后跑。
宋老爷子铁青着一张脸看宋翊跑远,许久没说话。
这大热天的,宋翊这样跑,等会儿怎么见人?
萧遥不喜欢被人注视以及拍照,她在花店站了一会儿,便好些人悄悄拍她的照片了,所以她马上招呼叔公叔婆走人——叔公叔婆的店需要挑选鲜花,有一种店铺附近没有,她坐车路过这里看见,才下车的。
坐车去到大酒店,萧遥扶着两位老人直奔约好的包厢。
宋老爷子看到萧遥三人,觉得一辈子都没这么丢脸过——人家女孩子都来了,宋翊那小子还没到!
所幸大家是多年的老交情了,虽然丢脸,但并不会尴尬,来来回回聊几句,气氛就热络起来。
宋老爷子看向萧遥,见她虽然不能说话,但是脸上毫无自卑之色,目光清正刚毅,显然是个内心强大的女孩子,行事又十分有礼貌,一落座就给他们三个老家伙倒茶,端的孝顺周到——宋老爷子越看越满意。
可是想到宋翊不乐意,他心中的满意就被灭得一干二净。
又过了十分钟,宋老爷子的老脸快端不住了,因为宋翊已经迟到足足半个小时了!
这分明是不给老朋友面子!
正当宋老爷子准备跟两个老朋友请罪,门外终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随后门被推开,大汗淋漓的宋翊走了进来。
宋老爷子看了宋翊一眼,几乎没厥过去,忍不住喝道:“你这成什么样子?”宋翊的脸因为奔跑和炎热红得跟关公似的,这还不算,额头和脸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头发更是在滴水,至于身上的白衬衫,几乎全湿了,看起来像是透明一般。
不说这是见自己多年的老友了,就是见普通人,也太冒犯太不给面子了。
宋翊却是故意的,他跑去花店找鹅黄色连衣裙的少女,却没找到,又在花店附近来来回回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心中沮丧,不免迁怒,觉得不是老爷子催着自己相亲,自己当时就能下车结识那个梦幻一般的女孩子。
带着这份迁怒,他又想到这次的相亲对象是哑的,更不满,便决定以这副狼狈的模样去见人,让对方看不上自己,也让自家爷爷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