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曦把书都要了回来,有的已经把书卖了,只能把卖书的银子赔给明曦。
贺大郎一伙人被马蜂蜇得妈都不认地跑回来了,在路上遇到了要回去的明曦,顿时把她堵住了,撸起袖子气呼呼地想要揍她一顿。
明曦也撸起袖子,轻轻松松就把四五个孩子全都打趴下了。嗯?她最近好像不是在打孩子,就是在打孩子的路上?
几个孩子全都哎哟哎哟地叫唤着,感觉自己屁股疼,胳膊疼,背疼,哪哪都疼。
看着明曦的眼神愤恨又畏惧。
明曦挥了挥拳头警告道:“不要再来惹我,不然有的是好果汁给你们吃的。”
明曦带着两斤排骨回家开火了,灶房一直没用过,碗筷也没有。明曦只能把自己要饭的两个碗洗了洗,又用现有的木头将就粗糙地劈了几双筷子出来。
早上出门前,窦淮多给了她三文钱,让明曦买几个饼子回来。
可是现在都中午了她才回来,还个钱需要那么久吗?还有,这肉香味是从哪里来的?
窦淮满脸疑惑地出了屋子。
他虽然看不见,但是耳朵直觉极为灵敏,很少会磕到碰到,听人念字,替人书写之类的更是不在话下。
他只是瞎了,但是脑子还在,一身的学识也还在。
“阿曦,你不是去还钱了吗,为何现在才归来?”窦淮闻见肉香味,心里其实已经猜出了几分。
阿曦聪明,但却性情顽劣凉薄,叫人头疼。
明曦在灶房里大声回答道:“还什么钱?我替你去要债啦,还买了两斤排骨回来。”
窦淮:……
窦淮抿着唇,一言不发地回了房间。
明曦端了一碗排骨去给他,但是窦淮却不开门。
明曦一手端着排骨,一手敲了敲门:“窦先生,吃点排骨吧,好吃的。”
他再不吃点好的,过一两年就要去地府报道了。
“蝼蚁尚且贪生,窦先生,你要是不想活了,就找根绳子把自己吊死算了。如果你想活着呢,就要把身体先养好了。”
“窦先生,你听到了没有?”明曦又敲了敲,低头看了看排骨,想着他要是不吃就算了,不吃她自己吃。
两斤排骨,她完全吃得下。
“阿曦。”窦淮打开门,默默无言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对着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无奈。
“阿曦,以后不要再这样了,无论如何,我都会想办法赚钱的。”窦淮语气温和地低声道,深色的幽瞳仿佛琉璃般。
明曦左耳听右耳出地点点头:“先吃吧,再不吃就凉了。”
窦淮端起缺了角的破碗,以及粗糙的筷子,微微顿了顿,然后慢慢地吃了起来,热气蒸腾拂上他的脸庞,仿佛烟雾缭绕中的谪仙。
明曦杵着下巴看着他,好一张状元面啊。
这个小院虽然破,但是稍微收拾一下,还是有很大一块空间可以用来种菜的。明曦就把种菜的想法跟窦淮说了,这回窦淮倒是欣然地点了点头。
等到第二天早上,明曦出门后,窦淮也收了纸笔,放在书囊中,到镇上去了。
窦淮花了几个铜板,跟一个馄饨摊的老板借了张椅子和桌子,刚开张不久,就有一个妇人过来托他写信,写给外出做生意的丈夫。
窦淮摊开纸张,正要下笔之时,一群地痞流氓却挤开人群走过来,为首的一个直接就把他的摊子给踹翻了。
笔墨纸砚都撒了一地。
妇人见状不好,只好在心中对窦淮歉疚一声,然后默默地走开了。
窦淮不言不语地蹲下身去收拾满地的狼藉,摸索着伸出手时,一只脚就伸过来,不轻不重地碾在了他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