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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章 织梦师(1)(1 / 1)

路苗苗抱着装满蔬菜的纸袋狼狈地从超市里走了出来。她的马尾辫早已散开,衣服皱得像咸菜干,看起来不像是买菜回来,像是刚从叙利亚逃难回来似的。

她深深吸了一口外面的清爽空气,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每次星期五蔬菜特价时,那些大妈都格外凶残可怕。还好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她早不是当初那个手足无措的小姑娘了。

苦难是最好的老师。

她步履瞒珊走到公交站牌处等回家的公交,夕阳给对面的大厦镀上一层金边,巨大的广告屏上正在播放一个广告。

“咦,这不是最近很火的梦境殊然仙途的宣传片吗?”身边有人发出惊呼。

“啊啊啊啊是天歌殿下!!好帅好帅!”有女生捧着脸看着屏幕上俊秀风雅的男子花痴道。

路苗苗目光长久地、用力地向广告屏看去,直到宣传片播完也没有转移目光。

“小姐姐您好,可以耽误您几分钟吗?”一个穿着殊然仙途周边t恤的年轻妹纸主动向她搭话道:“能配合我作一个市场调查吗?”

t恤上硕大的殊然仙途logo无比刺眼,路苗苗目光微冷,刚想要拒绝,就看到妹纸脸上满脸的油汗,到底是心软了:“可以,你问吧。”

“请问一下,您是什么职业?”

路苗苗顿了顿,抿了抿嘴唇,“……织梦师……”

“啊?原来您是织梦师?”妹纸崇拜地看着她,“太厉害了!”

“……助理。”路苗苗小心藏去眼中的难堪,又重复了一遍:“织梦师助理。”

现年30岁,没房没车,甚至连饭都要吃不起,没有一部代表作品的,织梦师助理。

什么是织梦师?

顾名思义便是编织梦境的人。

织梦师以手中笔沟通无形之物,赋予无形之物形态和思想,以无形之物为基础,构建出一个磅礴壮丽,宛如梦境般奇妙瑰丽的世界。读者翻来织梦师写就的小说,就会入梦,身历其境地旁观这个庞大世界的悲欢离合。

织梦师不问出身,不看年龄,只凭才华。路苗苗曾经以为她是有天赋的,可是这个残酷的世界给了她狠狠一巴掌。

妹纸明显有点尴尬,她连忙说了几句场面话,又问道:“我刚刚看到您一直在看殊然仙途的宣传片,您也是殊然仙途的粉丝吗?”

路苗苗几乎都要笑出来了,她忍住心中巨大的愤慨和憎恨,冷声说道:“不是粉丝。不过比较关注罢了。”

“那您能从织梦师助理的角度给予殊然仙途专业性质的评价吗?”

“小偷。”路苗苗不管旁人和妹纸诧异的目光,大声吼道:“偷走别人心血,剽窃别人灵感创意的小偷!”

原本神情友好的妹纸表情立刻狰狞起来,“您说话是要负责任的!”妹纸厉声道:“您知道殊然仙途的作者是谁吗?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仲梦符老师!您这样随意诋毁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路人也随之对路苗苗指指点点,甚至还有殊然仙途的粉丝对路苗苗进行喝骂。

路苗苗悲愤地抱紧手里的菜冲了出去。

看吧,她就知道。

没有人会相信大名鼎鼎的仲梦符会抄袭。更别提是抄袭自己学生的创意和剧情了。

人类就是这样一种会盲目相信权威的动物。

长歌明明是她的男主角!

殊然仙途的大纲和剧情明明是她写下的!

她这个原作者穷困潦倒备受鄙夷,而抄袭者却春风得意钱名双收。

这个操蛋的世界!

路苗苗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等到她从悲愤中醒过神来,发现早已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的时间,而她身上的钱又不够打车。

也就是说……她要流落街头了吗?

她租的房子在城郊,离市区很远,坐公交车都要两个小时,如果是走的话,也许要走一夜。城郊那里治安很差,她一个单身女人实在不敢走夜路。

路苗苗抬头看向城市里漆黑无星的天空,街道灯火通明,周身是呼啸的车辆和喧嚣的人群。

这个城市那么大,却不属于她。

她狼狈地抱着袋子里的蔬菜,好像在抱着自己最后的依靠。

为今之计,是先找到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类似于肯德基这样的可以24小时营业的商店。

她的目光在街两边游走着,突然停在了一个实木牌匾上不动了:开明书店。

这是一家书店!

在梦境盛行后,不能让读者入梦的传统书店已经彻底被时代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影公司成立的梦书点。

路苗苗已经很久没见到传统书店了。和大多数人不同,她很喜欢阅读不能入梦的传统书籍。

因为这给予了她大胆想象的空间。而且能让她静下心来揣摩作者的用意。

店里灯火通明,显然还没关门。她立刻抬脚向书店走去,先去看会儿书打发会儿时间好了。

推开店门,一位年轻男人正坐在柜台处全神贯注地阅读书籍,路苗苗的进来没有惊扰到他。

路苗苗悄无声息地走进书架,不想打扰他。

一个金发碧目的外国人正在把推车上的书放到书柜里,看到她停下手里的动作,认真地说:“欢迎光临,您想要什么书?”

路苗苗厚着脸皮说道:“我先看看吧。”

“好。有想要的书您叫我。”他推着空荡荡的推车走了出去。

路苗苗松了口气,老实说她有点社恐,很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她放下沉甸甸的菜袋,活动了一下酸疼的手臂,缓缓在书架间穿行着。

这家店里的书无疑很多。路苗苗看着那一排排的书名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最后她干脆随手拿起距离她最近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书的名字很普通,叫做丛林之书1,路苗苗猜这应该是一本讲诉丛林探险的书,作者是一个叫做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英国人。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大概是个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了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我们要通宵放纵。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文章语言质朴并富有童趣,情节妙趣横生,阅读文章,路苗苗仿佛洗去了现实世界带给她的疲惫,全身心地沉浸在书里,跟随主人公莫格里进行了一场场伟大的丛林冒险。

全书篇幅不长,她阅读速度又很快,所以很快看完。她合上书皮,只觉得全身的热血久久不能平息。

她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何不以狼孩为主角,编织一个梦境呢?这个念头让她激动不已。

虽然还只是一个不成形的想法,但是她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故事!

说不定……会受读者欢迎呢。

她摩挲着书皮,心里痒痒的,很想把这个给她提供了灵感的书给买下来。可是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20块钱……

最后她咬了咬牙,还是厚着脸皮拿起书向柜台前的那个外国人,“请问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凯恩斯瞥了一眼书皮,“25块钱。”

路苗苗的脸立刻涨红了,她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她尴尬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没带够钱,我下次再来买吧。”

“没关系。”一直在柜台处专心看书的年轻人抬起头,笑着说道:“您有多少钱就先付多少钱,不够的钱你可以下次再过来补回来。”

路苗苗眼睛一亮,感激地看着老板:“真是太谢谢您啦。”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后的20块钱递给老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明天一定把剩下的钱给您送过来!”

“不用急。您什么时候送来都行。”

路苗苗抱起蔬菜袋子,拿着书,打算离开,目光漫不经心略过老板倒扣在柜台上的书皮,目光顿时一滞,她情不自禁念出了声:“动物农场2?”

“对。”乐景随口问道:“您也看过?”

路苗苗摇了摇头,脸上有些惊奇:“这本书和去年前出版的一本传统书籍的名字一样。”

乐景有些惊讶:“原来您是一个作家啊。”

作家……

还真是一个具有年代感的称呼啊。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作为织梦师的天赋,所以有一些怀有文学梦想的人只能选择成为小众的作家。路苗苗虽然具有织梦师的天赋,但是有时候她的书找不到愿意和她签订契约的无形之物,所以她只能选择走传统出版路线。

而动物农场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罢了。”路苗苗一声,仔细想来,她这个人还真是失败。既无法成为织梦师,又没有成为什么有名气的作家。

乐景好奇问道:“您的动物农场讲诉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路苗苗尴尬地笑了笑:“故事比较无聊,您可能没有兴趣。”

“没关系,您说,说不定我会喜欢上您的书呢。”

路苗苗思考了一下,干巴巴地说道:“故事的设定背景在一个动物农场里,农场的动物们发动了一场成功的革命,赶走了压迫剥削他们的人类,然后重新进行了选举,想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最后革命果实被愚蠢的猪们夺取了,他们成为了比人类更残暴独.裁的统治者。没了。”

乐景:……???!!!

她低下头,不看有些明显呆愣的青年,“我就说很无聊了。”

当时仲梦符刚看了个开头就无聊地打哈欠,冷嘲热讽这本书根本不会有人愿意看。剧情荒诞不知所云,没有任何爆点,肯定扑街。

“爆点你懂吗?”仲梦符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能写点读者喜欢看的剧情,读者才没耐心进入一个肮脏的农场里看一些不知所云的动物交流,人们追寻的是爽,是甜,是荡气回肠缠缠绵绵的爱情!”

“你天天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儿,擦屁股我都嫌硌得慌!”她不屑地把手里的稿子用力摔到她的脸上,然后想了几秒,突然笑了:“算了,我跟你这个蠢才费什么口舌,有这功夫我都写了多少字了。你下去工作吧。”

“哦对了,出去别说你是我的助理,我可不乐意让你蹭热度。”仲梦符翻着白眼,刻薄地说道。

路苗苗强忍着屈辱,憋着一口气,研习市场套路,写出了殊然仙途,交给了仲梦符。

……然后那本书就被冠上了仲梦符的名字。

乐景奇异地看着这位落魄的女士。

她不修边幅,衣着寒酸,看起来很不得志。

她生活在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代。

可是这样的她,却诡异地写出了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相差无几的动物农场这部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反乌托邦寓言神作!

“冒昧的问一下。”乐景深吸口气,难得忐忑地问道:“您写过1984吗?”

1984,既为乔治奥威尔最出名的作品,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并称为20世纪文坛“反乌托邦三部曲”,在世界文坛上享有很高的地位。

路苗苗异样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的书?”

乐景倒抽一口气,敬畏的看着这个现代女版乔治奥威尔。

时间会证明一切!

她会成为一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章前我对文下投票评论进行了统计,织梦师以微弱的优势胜出,所以就先写织梦师了。不过其他两个副本我也会写的,当然要在织梦师后面啦。

1丛林之书这本书我吹爆!

我童年把这本书翻了无数遍!!!超级好看!从那以后我就对狼特别有好感。作者鲁德亚德吉卜林也很厉害!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2动物农场和1984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1984真的读的让人后背发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反正都是平行世界啦,你们就当路苗苗跟乔治奥威尔脑电波重合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妹子多牛逼嘛。

给女主设定这个文豪身份,是因为我想怼人!怼一群坐井观天浅薄无知的人!

晋江app不是有一个论坛嘛。我经常看有人发帖子说,红楼梦水浒传围城……这样的书如果作者放在网上连载是不是妥妥的扑街。

……嗯,很多人认为会。

说名著就是占了发表时间早,识字人少,文化娱乐不发达的便宜,没有节奏没有爽度放在当今都没人看的。说什么白居易文采不好,说什么钱钟书杨绛夫妻人品不好,说什么那谁谁有黑历史,那谁谁文章没有深度,那谁谁被过誉了。

emmmm那你们好棒棒哦。

有些人未免太自视甚高了,那指点江山的劲头真让我要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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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的地雷,么么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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