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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第四十七章(1 / 1)

薄芳叫了辆出租,送二老去宾馆,上车没多久城市交通的广播电台播出最新消息。

“今天下午四点五十分,阳江路发生了一起五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左侧车道的凯迪拉克在挨近右侧车道的迈巴赫时突然超车,迈巴赫的司机踩下急刹,同时,凯迪拉克的司机急剧减速,由于阳江路车流量大,造成了连环追尾。其中,一人重伤,一人昏迷,两人轻伤,现警方正在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阳江路目前堵车严重,原需经阳江高架桥的朋友,尽量绕路而行。”

薄芳听完,叹息道:“五辆车追尾啊?”

“是啊,这个凯迪拉克的司机有问题的呀,超车超过去嘛正常开,突然急刹肯定要撞上的咯,肯定有问题的,绝对要么酒驾,要么把刹车当油门了。”出租车司机的口音一听就不是北城人。

“那个重伤的是凯迪拉克的司机吧。”

“那么肯定的呀,迈巴赫追上凯迪拉克,还是在高架桥上,车速快的情况下肯定撞的支离破碎了。”

薄芳表情惋惜的摇了摇头。

司机“支离破碎”的描述夸张了,不过实际情况确实糟糕,凯迪拉克惨不忍睹,车主在icu。

薄矜初是第二天的晚上醒来的。

两点半,梁远朝接到季风的电话,“她几点醒的?”

季风站在病房的窗户边,“刚醒。”

“问问她饿不饿。”话说完,梁远朝愣了一瞬。

朝今上下就亮了梁远朝办公室的一盏灯,男人桌前放着一叠没翻开的合同。

季风顿了两秒,“晏先生在照顾。”

晏寔下午准备交班的时候听说薄矜初进医院了,他白大褂都没脱直奔急诊。

梁远朝:“那你下班吧。”

季风:“我现在过来接您。”

“不用了,你直接把车开回去。”落地窗外灯光旖旎,北城的夜生活骄奢淫逸。

季风想梁远朝估计又是住在公司了。

-

病房里,薄矜初昏昏沉沉的,偏头正好撞上晏寔的目光,看到他还穿着白大褂,耳边是救护车的声音,这一觉好像睡了一世纪之久。

她喉咙干涩,咽了咽口水,开口问:“你今天值班?”

最后一瓶点滴正好输完,晏寔给她拔了,“嗯,饿不饿?”

薄矜初摇头,“我手机呢?”

晏寔递给她,“昨天的几项检查都没什么问题,但是要住院观察一周,早上我去给你拿东西。”

两个未接来电,十五条微信,薄矜初光顾着回信息了,手背突然被摁住。

他皱眉道:“流血了。”

薄矜初后知后觉,“你刚说什么?”

“我说我回去给你拿日用品。”

“不用了,我让祁封给我带过来。你先回去吧,万一那边有病人,我再睡会儿。”

晏寔正想说其实今天不是他值班,一个护士急匆匆地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晏医生...晏医生,刚接了一个患者,脑溢血严重,王医生再给另一个患者手术,需要你......”

护士还没说完,晏寔一边往外走,一边交代薄矜初,“你先睡,饿了或者有其他事情记得按铃。”

“知道了,你快去吧。”

深夜的急诊室跟白天的门诊无异,排队,奔跑,喘息,啼哭......门隔绝了外面的喧闹,薄矜初靠在病床上,拿起电话,拨给了梁远朝。

嘟——嘟——

“我和祁封在一起了。”

“你骗我。”

“骗你我出门被车撞死。”

“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因为他妈妈是律师,他爸爸很有钱,真正能救我的是他,不是你。”

“薄矜初,有本事这辈子都别再见面,否则我一定弄死你。”

她想起了他们最后一次对话。那时候的梁远朝肯定难过的发疯。

最后一声嘟,电话被挂断了。他对她失望透顶了。

薄矜初心酸胀的难受,她明明应该庆幸自己没有一语成谶,否则她现在躺的地方不是病房而是殡仪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就想听到他的声音,薄矜初再次拨过去,这次嘟了一声,电话被接起来了。

对面传来一声干哑的“喂”?

“睡了吗?”

梁远朝走到沙发上坐下,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什么事?”

薄矜初不急不缓的说:“想了想我们也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人了,要不索性谈个恋爱?”

梁远朝冷冰冰的回了句,“怎么没把你撞死?”

对面传来一声轻笑,“梁远朝,我死了,哭得最惨的肯定是你。”

“你有臆想症?”

“阿远,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还有一道女声同时响起,薄矜初听出来了,电话那头猝然闯入的人是陈雅怡。

梁远朝凝眉,他不知道陈雅怡为什么还在公司,彼时凌晨三点多。

陈雅怡端着吃的往他身边走去,“怎么还不睡,还在谈工作?”

薄矜初压着一股无名火把电话挂了。狭小的病房里,月光透过玻璃打在惨白的床单上,她换下病服逃离医院,一个人魂不守舍的沿着街道往家走。

路边的早餐店已经开门了,老夫妻紧紧有条,一个揉面粉,一个拌馅,准备做包子。

路过b大独立学院的荆山校区,南门那有几个染着红毛,紫毛,蓝毛,手里夹着烟,吞云吐雾的男生正在翻墙,这生疏的操作加上杀马特的造型一看就是大一新生。而且薄矜初断定,他们本人绝对不如那发色张扬跋扈。

“喂!”薄矜初掀起沉重的眼皮,瞥了一眼少年们。

几个人回头,愣住。

黄毛爆出一声操,“好漂亮的姐姐。”

薄矜初伸手一指,“从小西门那爬。”

紫毛手从墙头上拿下来,站直,“这是遇上学姐了?”

薄矜初没说话,三人当她默认了。

红毛问:“学姐大几了?”

薄矜初伸手,“有烟吗?借一支。”

黄毛忙不迭从兜里掏出烟盒递过去,还给她点上火。

“我毕业了。”

“毕业多久了?”紫毛好奇。

“五六年了吧。”

黄毛:“靠!完全看不出来啊!”

几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对眼前这位皎若秋月的女人充满了好奇。

红毛继续问:“学姐现在在哪高就?”

薄矜初煞有耐心,“a大研究所。”

三人同时发出惊愕的质疑,“a大?”

薄矜初扬了扬眉,掐了烟,吐出最后一口白烟,“我研究生在a大读的。”

三个人的表情更加错愕,b大的独立学院是没有保送这一说的,对于一个本科院校极不理想的学生来说,考研最难的不是初试,而是复试,因为你要面临的不仅是院校歧视,更是导师对你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质疑。何况是国内顶尖高等院校a大,那是绝大多数人做白日梦的对象。

三个男生肃然起敬。

南门相对宽阔,对面巷口出了一个烧烤摊,三轮车上挂了一个白炽灯,昏黄的光晕在幽暗中显得格外醒目。

黄毛掏出手机,“学姐吃烧烤吗?”

凌晨四点的小巷口,距烧烤摊五十米远的墙边坐了四个人,三个模样不正的少年蹲在地上撸着烤串,女人坐在三人中间的石头上。

她今晚太需要倾诉了,所以遇到三个对她充满敬意的陌生少年,她开始讲起了自己故事。

月亮还高悬在空中,今晚繁星闪烁,明日又是晌晴。

黄毛像个孩子,推了推薄矜初,“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我去了b大的学院,前两年在林顺校区,大三才搬到荆山校区。”

“那他呢?”红毛直接坐在地上,盯着对面的墙问。

“他啊...他去了a大啊。”薄矜初抬头,天上那颗最亮的星星就像是人群中的梁远朝,引人瞩目。

“那你填志愿的时候是知道会搬来北城才填的吗?”问的是黄毛。

薄矜初揪起一搓糙黄糙黄的头发,淡笑道:“我当时离开的时候就是做好了这辈子都不要再相见的打算。”

红毛起身,去烧烤摊老板娘那买了四瓶水,递给薄矜初一瓶,“他没来找过你吗?”

“大二夏天,七月初,我们刚搬到荆山校区,他来过一次,我不知道他怎么找到我的。”

说起那天,薄矜初记得自己搬了很多沉重的东西,手都快断了,倒在新宿舍的床上起不来。

林顺是六人寝,荆山是四人,和薄矜初同寝的另外三个正好是前室友。

林仪搬了一个大纸箱,老远就听到了她的声音,“哎哟哎哟,薄矜初——”

她跌跌撞撞的进门,薄矜初躺在上铺的床上,鞋子也没脱,双腿挂下来,整个人毫无生气,“干嘛......”

“我靠!”林仪抄起桌上那瓶薄矜初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直灌入喉,舒爽的啊了声,继续说:“楼下有个惊天美人。”

薄矜初有气无力的嗯了声,林仪是出了名的花痴,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她说发现了一个“惊天美人”

薄矜初闭上眼准备睡一会儿,林仪又说了:“那男的真的...我的小学语文水平不容许我想出一个精准的词汇来形容他惊为天人的外表,那张脸就是扔到娱乐圈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但凡有个人说他长得一般,我能当场把那人打成筛子。”

“......”

“喂,薄矜初你在听吗?”

“薄矜初!”林仪使劲摇它的栏杆,床咯吱咯吱响。

“听见了!”薄矜初无奈又无语,“你生来就是为帅哥开道的。”

林仪反而觉得自豪,“虽然我的确很花痴,但是你必须承认我对美好事物的鉴赏能力是非常不错的。”

这点薄矜初认同,她在大课上指的那几个男孩子,确实长的还不错。

“诶,”林仪碰了碰她的腿,“你为什么不谈恋爱啊?”

薄矜初年年都是校花排行榜的首位,告白写情书的男孩子数不胜数,其中还不乏女孩子的爱慕,偏偏没一个能入得了她的眼。

“不想谈。”她望着白净的天花板。

“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哪有不想谈恋爱的啊!怎么?受过情伤?”林仪拖了个凳子坐下,一脸坏笑,“看来我们校花还玩过早恋啊?”

薄矜初回:“没早恋,没情伤,没故事,没兴趣。”

没早恋,因为梁主席拒绝早恋。

没情伤,因为她是施加伤害的那一方。

没故事,因为不想被八卦。

没兴趣,因为没人能比得上梁远朝。

“啧,”林仪摇了摇头,扯回话题,“楼下那个男的真得好帅啊,呜呜呜,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精品,靠!就凭这一张脸,我愿意死在床上。”

薄矜初:“......”

“真的!你起来看一眼!就站在公寓门口!手上还拎着一个西瓜,肯定是来找女朋友的,这是什么神仙男友啊!啊啊啊啊啊!”

“你垂涎别人对象?”

“那又怎样!看看又不犯法!我又不去撬!不过说真的,但凡他看我一眼,我宁愿被人骂一辈子小三,也要成功上位。”

薄矜初从床上下来,拿起桌上的空瓶晃了晃,“你把我的喝了?”

林仪从床底的箱子里拿出一瓶新的扔给她。

荆山是新校区,新宿舍最令人满意的地方就是有空调。那天太阳格外好,薄矜初对着窗户仰头喝水,问林仪:“要吃冰西瓜吗?”

林仪:“走啊!”顺便还能看一眼帅哥。

她们住一楼,水顺着喉咙滑下去,光影下有个人正盯着她看。

视线相撞的那一秒,天旋地转,像是时空静止,心脏停止跳动。

宿舍的窗户离他站的地方不到三十米,两人可以很清晰的看见对方的脸,甚至包括彼此的一举一动。他手里拎着个大西瓜,白色短袖印出汗迹。

三分钟后,林仪穿好鞋子,关了空调,拿上钥匙准备往外走,见薄矜初还愣在窗边,“走不走啊,不是说去买西瓜吗?”

薄矜初走到宿舍中间的长桌前坐下,一连喝了三口水,“林仪,玩个游戏吧。”

“what?”林仪一脸懵逼,“玩什么?”

薄矜初从抽屉里拿出一盒扑克牌,“比大小。”

“...你幼不幼稚啊?”

“来不来?”

“来啊,谁怕谁,输的怎样?”

“输的去买西瓜。”

林仪蓄势待发,咬牙道:“好。”

薄矜初把牌打乱翻扣在桌上,“你先。”

林仪东挑西拣选了一张,“到你了。”

薄矜初随手顺过最右边的那张,拿到桌下看了看。

“我是小王!”林仪高喊。

薄矜初缓缓翻开,“大王。”

“......”

林仪没发现她出老千,认命的揣着钱包出去了,临走前脑袋挤在门缝中说:“等会儿给你拍照哈!那个帅哥绝对叫你神魂颠倒。”

那天薄矜初一步都没离开过宿舍,林仪一直在耳边嚷嚷,门外那个帅哥拒绝了多少美女的搭讪,门外那个帅哥失恋了。天黑了,帅哥还在,林仪本来想上去问问他到底找谁,被人一个眼神吓退了。

翌日七点,帅哥不见了,林仪感叹自己错失了几千万的大奖。

不过林仪真的偷拍了照片,而且拍了一百张,发在宿舍的qq群里,薄矜初专门建了一个文档存这一百张照片。

红毛是三个人中听的最入戏的,“他站了一晚上,为什么不见他?”

“就因为他站了一晚上,我就得见他?”这话说的薄情寡义。

“你没有心。”这是红毛得出的结论。

薄矜初并不生气,“我也觉得。”

黄毛挠头,“所以你为什么不肯见他?”

“我小时候看的童话书里告诉我,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我的生活不是童话。”

极少人的生活能过得像童话,但凡她的遭遇能好一点,她也不至于向生活低头。

薄矜初拍了拍裤子起身,马路上的环卫工人出来工作了,“走了。”

她走了几步又停下,“对了,忘记告诉你了,”她看着红毛,“高处见,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深渊露苦痛,高处见光明。

夏天的五点,天边透着一点白。

祁封已经搬进玫瑰园了,那套公寓是前房主四年前买的,前房主此前一直在澳大利亚工作,去年刚移民,玫瑰园的房子装修好后一天没住过,薄矜初去看过里面的装修,祁封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薄矜初走到公寓楼下,那只猫突然窜出来,她没发现远处那辆保时捷的车主正在看她。男人坐在车里抽烟,一晚上没睡,眼里布满血丝。迈巴赫放在4s店,他今天换了辆车。

“你怎么又来了?”

“喵——”

“你这只野猫怎么还没被物业抓起来?”

“喵——”

“又想陪我抽烟?”

“喵喵——”

薄矜初趁机撸了它的脑袋,“让开喔,我今天心情贼他妈糟糕。”

谁知道那只猫死缠着薄矜初的腿不放,最后她只好给物业打电话。

“薄小姐,这只猫在这儿晃了快两个月了,前几天我就调查过了,还通知了小区各业主,一直没人认领。您看它也怪可怜的,这么好看的小猫,成天趴在这单元楼门口,要不您先抱回去养着?这几天我再调查一下,实在不行我们再给送去流浪猫救助中心那?”

物业的人也一直头疼这事儿,这公寓楼里有好几家住户怕猫,向他投诉了不知多少遍。

生怕薄矜初拒绝,男人赶忙又道:“您看它这么喜欢您,你也不忍心看着它这样吧,它肯定吃了上顿没下顿。”

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一只猫。

“我养不了。”

“喵喵喵——喵——喵喵——”猫一直叫,抓着薄矜初的裤脚,像在说“你带我回去,我很好照顾的,求你了,带我回去。”

“我真的养不了。”什么猫砂猫粮,这些东西她都不了解,还要专门做功课,麻烦。

“您看它。”物业指了指她脚底的小猫,蓝宝石的双眼可怜兮兮的望着她。

最后,猫躺在她家的沙发上,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

都说猫有灵性,薄矜初这回切身体会到了,她甚至怀疑这不是猫是只狐狸,这么狡猾,成功打入她家后,先前的那点可怜巴巴全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只鸠占鹊巢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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