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书斋就是一派鸡飞狗跳。
商四八点多就被太白太黑吵醒,这让他的心情极度糟糕,赤着脚披着件白纱衣就跑到楼下去。他有个妙招,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跟圆圆讨一个吻。一个不够的话,就要两个。
然而圆圆推着他胸膛不让亲,然后顺手又丢给他一个差事。
商四欲求不满,非常抓狂。小少爷什么的,真是烦死了!
可是商四端着架子黑着脸等着小乔求他的时候,小乔就低下头垂着眼,低沉着嗓音说:“我知道这件事有点麻烦,可那些东西或许是我父母唯一留给我的念想了。”
小少爷多可怜啊,小少爷多让人心疼……个屁啊!
看着陆知非揉着小乔脑袋,温和地让他去玩电脑不要担心的场景,商四气得牙痒痒。尤其是小乔转身看向商四的那个眉梢微挑的表情,让商四恨不得打到他跪下叫爸爸。
可陆知非难道看不出来小乔的小伎俩吗?
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但是又相互制衡,可不就形成这样的局面了么?
陆知非看着商四,说:“小乔难得使点小性子,你就不能惯着他一点?”
“我惯着他,那谁来惯着我啊?”商四问得理直气壮。
“难道你还能撒手不管?”陆知非反问。
商四摸摸鼻子,很无辜,“我就是想让小少爷求我……”
让全天下所有小少爷都向本大爷低头哈哈哈哈,光是想想商四都觉得很有趣、很爽。
陆知非无奈,商四就是个老不修,说再多都是白搭。
“你就不怕瞿先生从坟里爬出来打你?”
“不会的,他的坟都被我掘过了。而且,清衡虽然很有学问,还是个半妖,但论武力,真的很菜。”
瞿先生真的要从坟墓里爬出来打你了哦!
又闹了陆知非一会儿,商四终于正色起来,问小乔要了那张照片看了看,说:“不管怎么说,目标都在上海,准备准备出门吧。”
说到出门,最开心的莫过于太白太黑。因为平时出门的时候无论谁都不带他们一起,他们只能留在书斋无聊地吐泡泡。但是出远门就不一样了,太白太黑如果长时间没有人照顾,可是会寂寞得死掉的呢!
不要问他们商四沉睡的那一百年怎么熬过来的,吐的泡泡连起来都可绕地球一百圈了。
难得的远行,又是寻宝探索之旅,吴羌羌也很兴奋。她忽然又想起上次半途夭折的黄浦江之行,于是跃跃欲试地说要坐船去。
商四瞥了她一眼,“坐船?你是想开着船从天上飞过去么?”
吴羌羌顿时蹙起眉来,苦想了一阵后灵光一现,“不然我们去天津坐船,还可以顺便听场相声!”
陆知非就说:“羌羌姐,你跟四爷上台说会儿话,就比相声还溜了。”
吴羌羌这缺心眼的,还真当陆知非在夸她。
最后还是陆知非拍板,坐飞机去。吴羌羌很伤心,相声是听不成了,连船也没得坐。直到商四答应到了上海之后带她们去坐大游轮,吴羌羌才和太白太黑一起欢呼出声。
隔日,书斋寻宝小分队正式集结完毕,朝上海进发。八壹中文網
出门,下大雨。
飞机遇上了暴雨天,晚点了整整六个小时还没到。
书斋的大大小小们拖着行李箱一字排开站在航站楼的玻璃墙边,看着窗外的阴云沉默无语。良久,陆知非打破了沉默,“我们来掼蛋吧。”
陆知非,掼得一手好蛋。
这全赖于马晏晏同学对这项兼具运气与智慧的运动的情有独钟,而且他觉得相比较“斗地主”、“炸金花”这种俗气的名字,“掼蛋”比较优美。
好不容易雨停了,飞机来了,他们顺利地抵达了上海虹桥机场。结果,崇明的手机突然炸了,震得小乔的手机直接自动关机,只有吴羌羌炫耀似地把自己的索尼伸进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中,仿佛获得了某种特殊的胜利。
等到了订好的酒店,一行人忽然被告知他们原本预定的其中一个房间床坏了。换到旁边另外一家酒店,店里直接没空房。
种种的不顺似乎预示着这趟旅程的不轻松,商四挑了眉——既然人类的法子行不通,那就用他自己的。
他手掌一翻,一本手札就出现在他手上。陆知非认了出来,那是商四自己写的手札,他第一次去见瞿清衡,就是在这本手札里。
翻开手札,商四口中默念法决,纸上字符闪烁出金光,一个个飘离书页的刹那,熟悉的吸力向陆知非涌去。
眼睛一闭一睁,他就来到了那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十里洋场。
商四收起手札,“走,四爷请你们住和平饭店。”
“四爷(主人)威武!”吴羌羌和太白太黑连忙拍马屁。
陆知非莞尔,不过他对于声名赫赫的和平饭店也颇多好奇,如果能在里面住一晚当然不会拒绝。然而小乔看着那熟悉的招牌,却不由微微蹙起了眉。
崇明更是反应迅速,在吴羌羌和藏在她帽子里的太白太黑还在对着和平饭店两眼放光的时候,他就已经迅速地从附近小贩手里买了顶帽子给小乔戴上。
陆知非刚开始有些疑惑,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小乔以前怎么说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想必是和平饭店的常客,而在这个书里必定也有一个真实的小乔存在,如果这么贸贸然进去,恐怕会招来麻烦。
小乔摘下眼镜戴上帽子,总算不那么惹眼了。商四使了点障眼法,就很顺利地蒙混过关,入住了和平饭店的总统套房。商四跟陆知非一间,崇明跟小乔一间,吴羌羌和太白太黑一间。
等到行李放下,一切都安定下来,陆知非忍不住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往外看。繁华的街景中,汽笛声和自行车铃声交织在一起,穿着粗布衣裳的贩夫走卒和西装革履的精英们呼吸着同一片空气,街角的枪声响起时,另一边的太太、婆娘们还在叽叽喳喳地排队买米,交流着左邻右舍的八卦。
咦?那个正从饭店大门口进来的是小乔?他不是刚刚才进屋吗?
陆知非这样想着,脸色忽变。不,那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小乔,而是这本手札里的小乔!他也到和平饭店里来了!
商四也发现了这点,倚在窗口吹了个口哨,还挺幸灾乐祸。
陆知非瞪了他一眼,“现在怎么办?”
商四伸手扣住他的后脖颈,指腹摩挲着他脸颊的皮肤,动作不带一丝情·色,却让陆知非的脸颊莫名升温,“放心吧,小乔比你想象中的厉害多了。”
小乔此时还不知道另一个自己也来到了这家酒店,但是他在故地重游地时候,发现了一个熟人。
那个男人搂着个穿着旗袍长相艳丽的女人在走廊里走过,小乔透过门缝看着他,确信这就是曾经他的任务目标之一。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此时此刻自己应该已经到了和平饭店的大堂,正准备展开计划。
小乔既然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这里,那他必定不会亲自出手。实际上今天他是来赴某位高官的生日宴的,合情合理。
而待会儿这个恶贯满盈的男人,就会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生日宴上,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合适的人杀死。
小乔原本不想管,因为另外一个自己一定会妥善地处理好这件事。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他的预料,他刚生出放过这个男人的念头,余光就瞥见走廊拐角有一点灯光闪烁。
那是照相机的灯光!
以这个时代的照相水平,能够准确地把握时机拍到一张照片,必定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有人也盯上了这个男人。
而让小乔感到糟糕的是,这张照片有极大的可能把他的脸也拍了进去。
但是这种糟糕的感觉来的快去得也快,因为崇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现在那个偷拍者身后,悄无声息地将他捂住口鼻拖入后面的房间内。
小乔倒是忘了,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男人终于察觉了不对,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将身边的女人推到身前帮忙抵挡。
然而小乔的嘴角泛起冷笑,大刀已高高举起。十二个金环脆响,就像是阎王的催命符,悦耳又恐怖。
喷涌的鲜血溅了女人一身,她听着身后重物倒地的声音,吓得僵在原地直哆嗦。尖叫声被一道明黄的符封住,她看着自己被削断的头发,腿软得不像话。
而他面前的少年,因为她站在两人之间阻挡了血液喷射的缘故,全身上下竟然滴血未沾,衣服上白得刺目。那嘴角勾着笑从男人身上抽出刀的模样,就像个魔鬼,一个让人心惊胆颤的魔鬼!
小乔却无暇理会这个被吓呆了的女人,他甩了甩刀上的血,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畅快。阴谋阳谋的事情做得太多了,他竟然忘了还有这么直接杀敌的方式。
时代不同了,做事的方法也需要变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