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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这小子不能留了(1 / 1)

洛云十分惊讶的看着它,一个几天前还好好的人,现在就只剩下一架白骨了!

也许他还是让人活活给剐去了肉和心脏的。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残忍,还有这两个人又是什么人?

白面皮都变成了这样,那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大概也凶多吉少了。

洛云走到白骨面前蹲下,白骨还要伸手来抓洛云。

却被洛云眼疾手快的一根追魂钉在自己脚前一插,白骨手抓过来,碰到追魂钉弄得火花四溅,只好瞬间把手缩了回去。

“你都这样了,就别逞能了。还是安心上路吧。”

洛云扯出勾魂丝,往骷髅头的嘴里一绕,毫不费力就把一丝残魂给拉扯了出来。

“莫念前世情,莫记今世仇,往来是路,自有指引。”

残魂虚浮着,只剩一道光晕,三魂不全,这是要招魂的。

但阴差有办法,就交给他吧。

洛云拿出一只引香点燃,霎时黑雾漫天笼罩过来,一个身穿黑袍,头戴高帽的阴差来到面前。

这谱够大的,但洛云一看却不是以往来的那个。

唉,一千两的银票招来的阴差果然都不是一个级别的。

“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鬼话,洛云知道日常和他联系的阴差今天往西南方缉魂还没有回来,所以由他代劳。

洛云听了,朝他摆摆手:“行,你把他带走吧,该怎么就怎么。”

阴差点头,随即带着魂魄隐去身形,黑雾也瞬间散去。

洛云还能不知道吗?什么地方都不缺乏有好事就上,没事就摸鱼的人,地府也不例外。

看来那个阴差大哥不行啊,看我逮个机会给你出了这口恶气。

洛云拿下骷髅上的挂饰,一把火将它给点了。

烧化之后掘了个小坑就埋了,就像世间从来就没有来过这样一个人。

洛云拿到那个挂饰的时候,一股记忆涌进来。

这人本名叫刘蛰,惊蛰时节生的人,十八岁在省城的保安厅谋了个差事,一干就是十年。

另一个是带他的师傅,今年已经四十岁了,叫刘国勇,两人是本家,但不同宗。

他们的大队长姓万,叫万宗元祖上曾出过宫里伺候皇上的太监。

这太监敛财是手段极高的,万家可谓是富可敌国。

后来事发,抄了家,抄出的黄金白银能晃瞎人的眼睛。

抄是抄了,但也只是抄了明的,抄不了暗的。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家在省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到了万宗元,那可是败家十级,能把那么多真金白银败的一干二净,没有两把刷子都做不到。

他愣是做到了。

小姨子给他出主意让他买一个保安大队的队长当当,话不必明说,就怕他败家败到把自己给饿死事小,还要连累老婆孩子。

后来还真就买了个大队长当,官威十足,十分感念小姨子的提点。

一天在家请小姨子吃饭,以示感谢。

三杯酒下肚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就把小姨子给撩倒了。

这小姨子是在省城书院读过书的,知书达理,识礼仪,知廉耻。

事后就一根绳子把自己了结了,老婆知道之后哪里肯善罢甘休,大哭大闹。

万宗元这怂货拿出他这辈子都没敢开过的枪,一枪就把老婆给崩了。

这事要是能盖棺了事,那就天下太平。

万宗元害怕了,两个枉死的女人,闹起来可凶。他请了十几个道士想办法镇尸。

好不容易入土,以为天下太平了,他又可以舒舒服服的另娶另开张。

没想到第二天一看傻眼了,两个女人的坟被刨了,尸体不见了。

刘蛰和刘国勇就是受了万宗元的命顺着蛛丝马迹找尸体到这里来的。

尸体跑了,这本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她跑出来之后不是去找万宗元的麻烦,这就很让人费解。

末尾,洛云还看见一个瘸子的身影,但也只是一闪,并没有太多有用的信息。

但洛云断定,这事和那个瘸子有关系。

洛云看了看手里的挂饰,随手用铲子掘了个小坑就把它埋了。

反正这里面的记忆他都已经了解了,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御灵针在四周不断的飞来飞去,没有捕捉到任何的东西。

这对于洛云来说也不是没有丝毫有用的信息,至少说明,做这件事的是人,而不是别的什么。

而且洛云有预感,这些人就在村子里。

洛云怕御灵针会惊扰到他们,就将它收了,放随手掏里,随用随取。

洛云绕过一个阴气很重的院子,往村头那家亮着灯的屋子走去。

阴气重的屋子里可能有东西,但洛云不想因为两只小虾米惊动了大鱼。

走过大半个村子,洛云发现,这根本就是个无人村。

这种年代,战乱,瘟疫,疟疾肆虐,不死的也逃了,所以无人村是随处可见的。

洛云很快来到了离亮灯的地方不到二十米的位置,但他怕自己的脚步声惊动了里面的人,所以他走的很慢,很慢。

当他终于来到屋后,背靠着墙,慢慢的伸头朝窗子里看。

这一眼足足能让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人瞬间崩溃,就是洛云这样见惯了各种奇事的人,也一眼就能让人做噩梦。

屋里有两个人,一个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打盹,一个,不,应该说半个被吊在大梁上。

那个人双手被高高的吊起来,双脚被固定在两个大铁球上,双腿大开。

他面前有三只鸡,正在一下一下的在啄那个人身上肉。

那个人的双腿,肚子以下的肉都已经被啄光了,白骨露了出来……

洛云终于知道刚才那具白骨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被鸡啄光了肉,剩下了一具白骨。

现在这个人应该就是刘蛰的师傅刘国勇了,两人谁也没逃过。

洛云只觉得腹中一阵翻江倒海,一阵阵的犯恶心。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而更诡异的是,被啄的那个人是睁着眼睛的,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肉一点一点被鸡啄食,但他却似乎没有感觉到疼痛。

除了惊恐,害怕之外,他好像什么也没有感觉到……

这时,门外进来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麻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里面装什么?

那个人进来之后看到本来在里面的那个人在打瞌睡,他一脚踢在他的身上。

打瞌睡的人一惊跳了起来:“谁,你给我老实点。”

他一看是同伴回来,嘿嘿的笑了一声:“你回来了?怎么样,找到了吗?”

“没有,那小子不能留,他发现我们了。”

洛云发现,他们说的是外邦话,但洛云却能听得懂。

不禁感叹这《通言词录》也还是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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