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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平阳公主(1 / 1)

这长安县令还在那里说什么:“身为女子者,自当贤良淑德,温婉娴静……”

“我呸!”不待他把话说完,县衙门外便响起了一声响亮的我呸!

“何人闹事!”长安县令怒道!

“祁县令莫非不识得唐律?”一名青年男子站了出来,罗四娘听闻这声音,再回头一看,来人不是侯蔺又是何人,当即眼眶泛红,眼里的泪水瞬间便溢了出来。

“格杀勿论者,自古有之,唐律有云,夜无故入人家者格杀勿论。我观祁县令审案,竟是不提律法,反提女德,莫不是只知女德不知律法?”

侯蔺站在县衙门口,向着大堂那边拱了拱手,高声说道。

“你是何人?”祁县令气急败坏,却始终隐忍,不知眼前何人,还是不要胡乱发威,免得得罪了一些不能得罪之人。

“在下侯蔺,乃是国子学一名校书。”侯蔺回答说。

“小小一名校书,竟敢阻挠本官办案!来人!将他拿下!”

祁县令听闻过侯蔺的名字,在本案开审之前,他就已经把罗家的人脉关系梳理过一遍,这侯蔺不过是个没权没势的小小校书,即便是再加上他妻子那边的关系,这祁县令也是不怕的。

“我呸!”

“我说你这县令也不好好审案,怎的尽会胡乱抓人?”

“公堂之上不言律法言女德,着实是个荒唐的。”

“罗家娘子既是无罪,那便放了吧。”

“放了吧放了吧,这案子清楚得很,还审个甚?”

还不待差役们有所动作,县衙外面聚集围观的百姓便已闹将起来。

竟是被这些市井之徒平白呸到面上来了,祁县令又羞又怒,却又不敢惹出民怨,一时间左右为难,额上很快便沁出了汗水。

还是县丞反应快些,与县令出了主意,让他草草又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便说案情尚未清晰,此案容后再审,最后又令人把罗四娘押回牢中。

四娘这时候已经擦干了眼泪,也收拾好了心情,她这时候已经看出来了,这个长安县令八成是他们罗家的敌人,听闻在那朝堂之上,先前就有人数次想要置罗用于死地,皆未能得逞,看来这回是要轮到她了。

见罗四娘又被人带下去,侯蔺很是生气,但他人微言轻,别说是长安县令,就连那些个差役都不把他当回事。

县衙门口闹闹哄哄了一阵过后,众人终究还是散去了。

罗四娘独自一人被关在长安县衙的大牢里,罗用与罗二娘远在陇西,并不知晓,罗大娘远在江南,这时候同样也没有得到消息。

五郎他们几个已经被白家人接到白府,原本那两条大狗,现如今也只剩下一条,豆粒儿死了。

几个小孩和一条大狗都有些精神恍惚,一时还不能从这一场突然而至的劫难中缓过神来。

罗用的那些弟子们也开始在城中奔走打听,想要早日弄清那两名贼人身份,争取早日结案。

坊间不少百姓亦是帮忙打听,只是那两人竟像是凭空从那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般,一时竟是无人知晓他二人身份。

转眼时间又过去一日,这一日大朝之上,白翁弹劾长安县令,言其庸碌无能,不识唐律。

唐律有云,夜无故入人家,主家即可格杀勿论,分明是合情合法,他却非要把人关着不肯释放,还在公堂之上大谈女德,莫非是要以女德治罪?

白翁话音刚落,当即便有人站出来反驳,言是此案死者身份尚未查明,一时不能结案亦是情有可原,祁县令言女德,不过是在公堂之上训导那罗四娘几句,身为地方父母官,何过之有?

“既是父母官,就应该有父母官的仁厚,将一个无罪女子拘押牢中,着实不是为人父母者该有的行径。”

“那罗四娘总归是杀了人的,此案未结,拘她几日又有何不可?”

“……”

“长安县令无才无德,理应罢免!”

“……”

“那罗四娘转瞬便能击杀二人,也未必就是善类。”

“……”

朝堂之上炒得不可开交,皇帝坐在垄榻之上,看着下面的臣子们唇枪舌战。

他们此次争论的事情,乃是那罗四娘杀人之事,看似与皇帝没有什么关联,皇帝这一次却是不能置身事外。

当初派遣罗用去往陇西,他就曾经向罗用应承过,会帮他照料家中,结果这回出了这样的事,显然是他失信了。

其实皇帝确实也曾交待过下面的人,让他们看顾着罗家这几个小孩一些,然而这时日长了,总归还是有些疏忽了。

听闻前天夜里闯入罗家的那两个贼人甚为凶狠,若不是罗家院中养了两条大狗,那罗四娘又是自幼练刀,且熟悉自家院中地形,这罗家几个姐弟,最后怕是一个也别想剩下。

在李世民看来,这两个歹人分明就是去杀人的,罗家在长安城中很有名声,与左右邻里关系甚密,城中的百姓大多知晓此事,再加上院中又有两条大狗,什么人那么不长脑子,上他们那儿偷东西?若说掳人,同样也是不易,夜里宵禁之时,要带着几个小孩东躲西藏,谈何容易。

这件事背后究竟是什么人在主导,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这就是这位帝王这两日正在思考的问题。

罗用这个人很有才干,身上很有一些秘密,又是那么一副棺材板儿性子,此人并不容易掌控,但是就目前来说,他还是愿意为自己所用。

但是,假如说前天夜里罗四娘没有杀死那两个歹人,而是罗家姐弟为那歹人所害呢?那棺材板儿是否会因此与他为敌?

怎么看怎么想,这都是一个离间之计。

做这件事情的人,不仅与罗用有仇,很可能还打着要削弱王权的算盘。

李世民的目光略过满朝文武,却猜不出这件事情究竟是何人所为……

“朕这两日因这罗四娘之事,倒是又想起我那阿姊来了。”待到朝中众臣的争论稍稍平息之后,皇帝终于说话了。

“陛下可是想起了平阳公主?”有一名老臣接话道。

“正是。”皇帝说道:“我那阿姊亦是巾帼不让须眉,昔日我父子在太原举兵,阿姊便在长安,变卖家财招纳义士……她却是走得早,前两年我那姊夫也走了。”

这里说的平阳公主,便是历史上的平阳昭公主,乃是一名奇女子,她所率领的军队,便叫娘子军,她的丈夫是柴绍,乃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平阳公主逝世以后,乃是以军礼下葬,这在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陛下,那罗四娘生于乡野,怎能与公主相提并论?”看这皇帝的话风像是要抬举罗四娘,当即便有人站出来阻挠。

“那罗四娘虽是生于乡野,却也不失为一个奇女子,家中无有大人,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娘子不惧强敌,手刃歹人,保得弟妹周全,实属难能可贵啊。”皇帝感慨道。

“圣人之意,可是要放了那罗四娘。”有人问道。

“她既无罪,自然是要放了,若是官吏无能,一直查不出那两个贼人身份,难道便要一直将她关在牢中?”皇帝这话,对长安县令等人分明也是带了不满的。

不待别人再说什么,皇帝便又说话了:“如此奇女子,世间少有,我便替我那阿姊将她收作义女,想来我阿姊泉下有知,定然也会感到欣慰。”

皇帝这话一出,朝堂之上顿时又炸了锅:

“陛下三思啊!”

“此事岂可儿戏?”

“我倒是觉得这事不错,以那罗四娘的脾性,定然能合了平阳公主心意。”

“依我看,此乃美事一桩。”

作者有话要说:

先前我以为罗四娘这种情况,应该会被判定为“六杀”中的“过失杀”,看评论才知道原来唐律中有关于“夜无故入人家”的条例,乃是属于格杀勿论第一条,非常感谢这位读者,太有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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