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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众里寻他(1 / 1)

询问了两个人,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

不能全信,又不能都不信。

奚淮到最后能得出的结论也很模糊。

“十七八岁的模样,长相清秀,身材偏瘦,刚刚度劫完毕的筑基初期修者,身上会有着若有若无的虺龙焰气息,土木金三系杂灵根。”

松未樾听完颇为头疼:“符合你这个样貌和修为描述的,这修真界就算没有几十万人,怕是也有十几万人。而且按照合欢宗修者逃跑的能力,这么长时间怕是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奚淮不管,十分执着:“遍地撒网,找来便是,我能听出他的声音。”

宗斯辰叹气摇头:“怕是不成,合欢宗有独创的丹药,吞食后会改变声音,吃一颗变一次,声线都不会重复。”

奚淮吃了一惊:“声音也能变?”

宗斯辰点头。

“我记得他身上有独特的香味……”奚淮再次开口。

宗斯辰递过去一颗小珠子给奚淮闻:“是不是这个味道?”

奚淮闻了之后脸色都变了,表情越来越沉重。

宗斯辰再次解释:“合欢宗弟子都有这个香珠,戴在身上会很香,如果扔了,身上的味道就不一样了。”

宗斯辰最后给了奚淮致命一击:“他从一开始就提防着你,不告诉你名字,不让你碰他身体,实际的灵根估计也不一样,他可能真的是三系灵根,但是并非土、木、金。”

松未樾嘴唇都白了:“三系灵根能组合的可能性太多了吧!!!”

也就是说……就算抓来符合条件的人了,想确定是本人还是没有办法。

如果这个阿九死命抵赖,奚淮还辨认不出,就只能放人。

松未樾听完直揉头:“不知道相貌,声音不一样了,味道不一样了,如果不是打起来他灵力带着虺龙焰,是不是根本认不出来?”

奚淮沉默下来,他的确再没有其他的线索了。

茫茫人海,符合条件的人太多,最可怕的情况可能是他和阿九擦肩,他都认不出来阿九。

松未樾崩溃地问:“那怎么找啊!凭触感吗?”

想了想又觉得不对,按照奚淮的诉说,他没碰过阿九任何地方:“哦,你也没碰过他哪里。”

宗斯辰突然很收敛地笑了,小声说:“有地方碰过……”

松未樾蹙眉:“咝——那还能挨个去睡吗?那真不知道是我们少宗主普爱众生,还是这群人占了便宜,就怕他们还觉得被少宗主玷污了。”

话音未落,两个人都被丢出了奚淮洞府。

两个人坠入山涧中才狼狈地取出本命法器,御物飞行出去了。

奚淮独自一个人站在阿九留给自己的那些东西前,暗暗握紧拳头,手背青筋暴起,指尖都是红紫的颜色。

池牧遥没怎么出过宗门,什么都不懂,东西还都留给他了。刚刚度劫后身体虚弱,没有盘缠,在外面乱跑肯定不行。

得尽快找到他才行。

*

与此同时。

距离药宗府最近的一个坊市正是热闹的时候。

街道上车马骈阗,摊位前毂击肩摩。

往返送货的摊贩只能将手中的货物高举过头顶,一边喊着“游了游了”,一边从人群中穿过去。

池牧遥站在人群中,正看着众多保健品眼睛冒光。

他身上一半是乔装,一半是真的狼狈,容貌和平时相差很大。

他会保持童颜的模样,但是功法不到家不能自由控制相貌,只能在颊上贴上了假胡子,唇上还贴了一撮,变成了络腮胡老者的样子。眼角弄了褶皱导致眼角下耷,真的有了苍老的模样。

头顶用布缠着,漏出来的头发焦糊带着卷,像是被火烧过。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度劫时雷劈过留下的痕迹,头发焦了好几缕,他只把焦的部分漏出来了。

他炼体不精,度劫时虽然有从奚淮那带走的法衣和防御法器,还是度得狼狈,脸上还留下了一块洗不掉了的黑色的痕迹,像是一块胎记。

这个痕迹,怕是得过几个月甚至半年才能淡下去。

身上的衣衫是平时下山采买时穿的,出现在坊市倒是不会突兀。

他的手里还拎着一个鸟笼子,笼子上蒙着墨绿色的布,应该是怕里面的鸟被阳光晒到了。

只是这鸟着实太过安静了,他在摊子前流连忘返这么久都没有叫过一声,甚至没怎么动过。

推销保健品的商人热情地跟他介绍:“您看看这个,这里面是貂毛的,貂毛下是装药草的袋子,您只要缠在膝盖上就能感受到热气在往膝盖上扑,极养膝盖,冬日里也不怕寒冷刺骨了。”

“噢噢!”池牧遥看着这东西双眼冒光,嘴巴张成了“o”形,说不出其他的赞美词了。

他很感兴趣!

“您再看看这个膏药,贴上之后,断了的腿都能接上。”商人说着,拿了一张膏药贴在了一截断骨上,再撕下来断骨都接上了。

“这个好!这个好!”他兴奋得不行,吃了变声的丹药,此时说话还真有些苍老的感觉。

商人一看这个老头就好骗,一副没什么见识的样子。

于是他又拿出一个压箱底的东西介绍:“这个是十全大补丹,是从仙界流出来的,就这么一颗,你看,还冒着仙气呢。吃了它腰不疼了,腿不酸了,晚上都能和小娇妻说悄悄话了。”

他看着这个十全大补丹瞬间没了兴趣,他修为不高,但是也能看出来丹药有没有灵气。

这就是一颗普通的丹药,估计里面还有壮阳的功效,会给人精力充沛的感觉,实则后患无穷。

他又看了看其他的保健品,突然怀疑那些保健品也是骗人的了。

他指了指护膝和膏药:“一两银子。”

商人看了池牧遥一眼,骂道:“看这衣服还当是有钱的爷呢,不卖了不卖了,你把贴骨头上的膏药钱赔我。”

“那你要多少?”

“十两!”

这坊市里多是凡人和修为低下的修仙者,用的货币多是凡间的钱币。

池牧遥在执事堂时,时不时出来置办东西,也知道凡间物价,一件上品的绸缎做的衣裳可能是一两银子,还有凡间的猪肉,一两银子能买五十斤。

所以他报价一两银子绝对不亏。

池牧遥从自己的袖袋里拿出了铜钱数了数,说道:“再给你十七文钱,算是补上那膏药了。”

商人不情不愿地拿出了东西,收了池牧遥的钱财。

东西卖了,兴奋劲儿也没了,没好脸色地白了池牧遥一眼,小声骂道:“老奸巨猾。”

池牧遥接了东西后一股脑地放进了衣襟里,转过身后笑了起来。

老奸巨猾?

他的确老,但是不算坏吧,只是不傻而已。

他又去其他的摊子买了些草药。

他度劫时身体受损,要泡药浴补回来才行。

也没个装东西的东西,这些药包干脆都放进了里怀里,显得里怀鼓鼓囊囊的,显现出了大肚子的状态。

一个大肚子老头的模样还真表现出来了。

拎着鸟笼,晃晃悠悠地往客栈走,街道上突然纷乱起来,是仙门弟子下山搜人来了。

那些人的目标很明确,询问的都是年轻男子,尤其是筑基期修为的。

有人探查到了池牧遥的修为,迟疑地看向他,却见他主动上来询问:“小伙子,出什么事儿了?你们找什么人呢?”

根本就是爱看热闹的老大爷模样。

“滚一边去,什么都是你能打听的吗?”搜人的人将他推开,继续去搜索了。

池牧遥又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会儿,接着拎着鸟笼鹅行鸭步地走回了客栈,吩咐人给他送去沐浴的水,接着回了自己的客房。

他进屋后脱掉外衫,药包和膏药一股脑地被放在床上。

水送进来后他拿着药包把药倒进了浴桶里,接着脱了衣服。

先入水的是纤细修长的腿,池牧遥身体有些瘦弱,却不是瘦骨嶙峋,白皙的皮肤在水中像鱼儿翻起了白肚皮。

进入了桶里坐下,连同头发都泡进了药水里。

黑发舒展铺开,黑色的瀑布一般,如果不是为了隐藏,那几缕焦了的头发修剪掉也不会显得发量少。

想起了什么,他又起身伸手拎来了鸟笼,把布掀开,可以看到里面躺着一只鸟,被烤成了三分熟的模样,翅膀上的羽毛都糊了,鸟也奄奄一息的。

他把鸟也放进了药浴桶里,双手捧着支撑着它,让它不至于溺水,小声问:“会舒服一点吗?”

鸟没能用声音回答他,却动了动。

池牧遥度劫后才发现了这只鸟,看不出品种,发现时已经受他的雷劫牵累被劈成了这样。

他心中愧疚,将这只鸟救了下来。

这只鸟命也大,竟然坚持下来了,只是依旧没有恢复好,每日都是命悬一线的样子。

他沐浴完毕,先是将鸟捧出去重新放进鸟笼里,接着起身擦干净自己,只披着外衣快步走进里间,坐在了床上。

坐下后拿来了膏药贴在了自己的膝盖上,并且揉了许久。

这些年修炼下来,让他的膝盖吃了不少苦,他需要滋补回来才行。

脐橙三年,真的很伤膝盖。

贴完膏药后仰面在床上躺下,刚准备睡觉又突兀地起身,回到屏风边拿下褶绔穿上,又套上了中衣。

在洞穴里住习惯了之后总是忘记穿裤子,这破毛病得赶紧改了。

躺在柔软的床上,池牧遥来回打滚,满足得直哼哼。

还是这种床睡着最舒服。

接着手指一甩,不用下床便灭了烛火。

翌日。

池牧遥再次乔装换上了新买的凡间衣裳,拎着鸟笼走出客栈。

坊市边最近在盖角楼,用于日后瞭望、警备。

池牧遥闲来无事,便时常过来看他们盖楼,坐在不远处的石阶上一看就是一天。

他的身边一起看盖楼的多是小孩子,也是男孩子居多,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工匠们盖楼,仿佛一群狂热且忠诚的粉丝。

角楼有四层,三重房檐上搭十字脊。镏金宝顶送来的那天池牧遥和那群小男孩惊呼了半天,做工着实精湛,脊上的大吻和神兽都雕刻得极好,细节刻画鬼斧神工。

古代人的工艺看得池牧遥啧啧称奇,竟然风雨无阻地来这里看了两个月之久。

就连阴雨天都要撑着油纸伞站在远处看,看他们是如何在雨中工作的,接着像没见识的土包子一样感叹起了古代人的智慧。

时间长了,他与这些工匠都熟悉了,还有人问他:“老人家,你年轻时很俊吧?”

他被问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是不是,脸上的胎记是与生俱来的。”

“你的眉眼极好看,可惜了。”

“唉,谁说不是呢。”

池牧遥的眉眼好看得有些像天上下凡的仙子。

他有一双杏仁眼,双眼皮不宽不窄偏偏最能显露无辜感,一双黛眉眉尾微微上挑。

鼻子高挺却不过分,线条流畅,鼻尖小巧,嘴唇有些薄,总是未点便朱。

美得温柔,美得精致,美得带着仙气,仿佛对人一笑便会飞升成仙了,不然怎么会冒着仙气?

现如今明明在脸上留下了青黑的痕迹,还化了显衰老的妆,依旧会让人觉得他轮廓好看。

这个人,骨相都是美的。

那工匠又看了看他,说道:“不过我看着你脸上的胎记,怎么比两个月前淡了不少?”

池牧遥干笑起来:“那是你看久了,看习惯了。”

大意了……度劫留下的痕迹慢慢消退,现在已经没那么明显了。

这边,池牧遥不务正业津津有味地看着角楼拔地而起。

那边,奚淮发了疯地满修真界寻找,寻找范围都扩大了几倍,却不知池牧遥一直在附近没离开过。

又过一个月,池牧遥掐指一算,修真界选拔新弟子的时间到了。

如果想要混到名门正派去,一般修者都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池牧遥没去,留在坊市里继续看盖楼,逛街,养鸟,偶尔去茶馆喝喝茶,或者去湖边钓个鱼,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他知道,男主要入暖烟阁了。

锦瑟处山脉——暖烟阁,名门正派之首,最大的修仙门第。

这次弟子海选会出大动荡,男主会力挽狂澜顺便刷了女二的好感度,这是他第一次大杀四方的时间。

所以他不愿意去,去了只是被牵连的炮灰。

他没去。

奚淮去了。

找他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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