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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新大陆的遭遇战(1 / 1)

子勇挺惊奇,但是细看之下竟然是个果子,当即表示不喜欢。

柴林把手中的野猪矛递给子勇,说:“子勇酋长,用这个换,你看中不中。”

子勇拿着野猪矛,发现这玩意挺稀奇,比骨矛,比青铜矛都厉害。

“中,中,这一个矛能换三头野牛,但是要你们去打吧。”子勇说。

柴林说:“那谢了,我们去猎一只吃晚饭。”

一行六人朝着山谷里的野牛走去,子勇把玩着野猪矛,一个人说:“酋长,他们这么下去恐怕会有危险吧。”

子勇摇摇头:“敌友不明,咱们还是小心谨慎,先看看他们实力。”

山谷里,典正南问:“哥哥,猎几头,你们找块大石头歇着就行。”

柴林说:“这一头牛恐怕也得有两千斤重,猎一头野牛咱们吃就行了,杀多了没用。”

“好的哥哥,你就瞧好吧。”典正南把背着的大锅、包袱等行李放下。

只拿了一对大铁戟就冲冲上去了,迎面一头大野牛,双角锋利,见到典正南突然出现,冲过去就顶。

典正南右手大铁戟照着野牛的脑门就砸了一下,左手的铁戟一下刺入脖子。

这头野牛砰然倒下,眼珠子瞪大,四肢抽搐。

后面野牛部落的人都看呆了,这是什么操作,他们每次猎野牛都得费劲九牛二虎之力,驱赶、恐吓,把牛群追赶的筋疲力尽,然后才能依靠陷坑捕猎几头野牛,看这汉子的操作简直是杀鸡一样的简单。

野牛群见同伴遇害,纷纷过来帮忙,呼哧呼哧的喷着粗气,要来顶典正南。就见典正南,一晃手中的大铁戟,吼吼吼,三声大喊,野牛群吓的狂奔而走。

解宝、吕一刀过来帮忙处理猎物,别看吕一刀是个郎中,处理肉的手法可太娴熟了,选了牛身上最好的肉。

子勇带着十几个部落勇士在旁边观看,都看呆了。锋利的猎刀、锋利的斧头、切起肉来就跟切豆腐一样。

柴林提议说:“子勇酋长,一同吃晚餐中不?”

“中,咋不中类。只是我们没有带陶锅。”子勇说。

“没事,我们带的有两口大铁锅。你安排勇士去找些树枝木头。”柴林说。

“好,太好了。”子勇很高兴,安排勇士去寻干木头。

一行十几人背靠着大石头,架起两口大铁锅。高端的食材往往最需要最简单粗暴的烹饪方式,牛肉切成二斤左右的大块,冷水下锅,加入食盐,大火开炖。也没带锅盖,柴林担心不熟吃了容易生病,一直炖到了太阳偏西。

众人直呼好吃,原来子勇他们部落相当的落伍,原本有铜鼎作为锅灶,后来铜鼎制造技术也失传了,只会用陶锅,陶瓷容易碎,做的锅不大,远远没有这种大铁锅炖出来的好吃。

吃的正香呢,野牛部落执勤的勇士突然大吼:“有敌人,猎头蛮人来了。”

部落勇士纷纷拿起骨矛戒备,柴林登上大石头,就见东面小山包上过来了有五六十人,一个个头顶插羽毛,鼻子上插着骨刺,拿着骨矛、石斧、木标枪等等各种奇怪的武器过来了。

柴林问子勇:“他们是什么人,好像你们部落很害怕他们?”

子勇说:“他们是猎头族,最喜欢吃人,非常凶残,从来不留俘虏,走,咱们一起逃走,我们部落就在北方不远处。”

柴林说:“这样,咱们做个交易。我帮你们打退猎头人,明天你带我们去找女王部落,我们要去交换粮食。”

“好,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子勇和柴林击掌为誓。

凌云道长、阮小七、吕一刀后撤,拿了武器背靠着大石头。柴林、解宝、典正南各自抽了武器准备迎战。

“噢,咯,咯”猎头人发出怪叫木头标枪已经投掷过来了,这群人真强壮,木枪居然能投几十米远。

跟这些野蛮人打仗,柴林可不讲武德,手中两把转轮火铳开火了,砰砰砰。

跑在最前面的三个猎头人被当场爆头,后面猎头人大惊,但是丝毫不影响他们冲锋。

典正南一晃大铁戟,刚才吃了几十斤牛肉,刚好要消化一下,迎头冲了上去,横冲猛打,解宝跟在柴林左右照应。猎头蛮人身上没有任何的装甲,这下吃了大亏了,面对锋利的钢制武器哪里有抵抗的力量。

凌云道长说:“阮营长,要不咱们也上去玩玩?”

阮小七说:“道长还能提的动刀?”

“哈哈,你以为贫道光会念经啊。提不动刀咱不是有宝剑啊。”凌云道长抽出松纹古剑,阮小七拿着腰刀。吕一刀差点,拿着一把开山刀跟着这二人。

阮小七对子勇说:“不要怂,干就完了。这次逃走了,下次还得逃。”

子勇一晃手中的野猪矛,喝道:“勇士们,跟我冲,打胜利了晚上回家喝汤。”

猎头人今天算是倒霉了,光柴林和解宝就是四把转轮火铳,近距离射击,迎头敲掉了十七八个猎头族野人,要知道这些跑的最快的也是最强的,这是他们的精锐,精锐一完蛋锐气就没了。

后面的野人碰到典正南完全的白给,石斧、骨矛和大铁戟比完全不在一档次上,被打的七零八落。还没反应过来了呢,后面子勇带人就冲上来了。猎头人完全被打懵了,这才刚接触就损失了一半人手。

打仗全凭一鼓作气,一旦没了勇气就没办法打了。

猎头人怪叫着开始撤退,解宝接连放了几箭射翻了好几个人野人这才停手。

子勇带了野牛部落勇士,把解宝射翻的野人统统拿骨矛刺死,显然双方矛盾很深。野人丢下的骨矛、标枪都是好东西,勇士们纷纷去捡起。

子勇来到柴林跟前,跪地拜道:“多谢你们帮忙。”

柴林连忙把子勇拉起来,毕竟人家是酋长,面子还是要给的。

原来猎头部落是野人部落,他们有个恶习,就是喜欢吃同类,野牛部落的人没少了被猎头部落的人抓去,双方几百年的仇恨。

当晚柴林等人随着子勇来到了野牛部落,这是一个非常原始的村落,圆木制作的栅栏,黄泥草顶的房子。男人们负责打猎野牛,女人们负责寻找各种鸟蛋,小日子过的也算衣食无忧。这里人烟稀少,野牛铺天盖地,各种鸟类多到爆,各种资源都很丰富,唯独一点的不好就是部落之间战争不断,这其中最厉害的就是猎头人部落,常年喜欢来偷袭野牛部落。

晚上,部落召开篝火晚会,大家跳舞吃牛肉。

凌云道长、吕一刀安安稳稳的躲在角落里,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不参加跳舞。

典正南被部落里的人崇拜为第一勇士,在那里又唱又跳的。

柴林说:“子勇酋长,你这部落勇士不少啊,三百人还是有的吧,为什么不去狠狠的教训一下那猎头人部落?”

子勇拿过一柄骨矛,说:“将军请看,这是我们的骨矛,用的牛骨头制作的,还有骨锤。虽然杀伤力看起来不错,打上去也能见血,但是想要杀死一个猎头人还是很费劲的。他们也有三百多勇士,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如果硬战我们伤亡可能会很大。”

柴林看了看他们的武器,非常的落后,骨锤还好些,杀伤力不错,但是骨矛锋利欠佳。柴林指着子勇的野猪矛说:“我卖你一百把铁制武器,并且来指导你打败猎头人如何?”

子勇很高兴,野猪矛的厉害他是尝试过的,坚硬的牛皮在野猪矛之下如同豆腐一样。

“那太好了,只是我们要用什么来交换。”子勇说。

柴林说:“我的条件很简单,第一,帮我找到玉米和红薯,我要很多。我用东西和他们交换。第二,我要牛皮,一千张牛皮,当然,你现在不用给我,给我写个欠条就行,等方便的时候我会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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